我偷偷向黃太太看一眼,她頑皮地向我們眨眨眼,我與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說:「我喜歡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請客的地方金碧輝煌,是吃中菜的好去處。
我到這個時候才看清楚黃振華的長相。他非常英俊,頭髮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種威嚴,身材保養得極佳,顯然是經常運動的結果。他精力充沛,熱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與我們談我們熟悉與喜歡的題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際人材,風趣得恰到好處,談笑風生,對任何事都瞭如指掌,如財經、政治、藝術、各地名勝,什麼白蘭地最醇,哪種唱機最原聲,遊艇多大最適宜,諸如此類。
我自然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活在我們這樣的社會中,光有學問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於大眾有什麼益處?黃振華才是社會的棟樑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黃太太真是風流人物,長長的頭髮挽一個低髻,耳上配精緻的鑽飾,臉上的化妝濃淡得宜,態度溫柔可親。
她輕輕為我們佈菜,「多吃一點竹筍燉雞,味很鮮。」
或是,「他真吵,別去理他,你們管你們喝湯。」「他」指的自然是黃振華。
菜實在美味,我從沒吃過那麼好的中國菜。酒也好,從不知有那麼香的白蘭地,我頗有樂不思蜀的感覺——不想回美國小鎮的窮鄉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灘處,譬如說,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過靜寂的生活,閒時跟黃振華這樣的親友出來熱鬧喧譁吃喝,豈不是妙得很。
到最後,黃振華送我一隻手錶作見面禮,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點酒,精神比較鬆弛,她一張臉紅撲撲地,益發像朵玫瑰花。
黃振華說:「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兒都那麼大了,眨眼間的事而已。」
黃太太端詳太初,她說:「像是像,可是……」她側側頭,「並不是一個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興。
「可是,」黃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顆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淚痣,故此除掉了。」
黃太太若有所思,點點頭。
散席走到門口,黃振華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說:「你記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長那麼大了,訂了婚了。」
那個叫「家敏」的男人抱著一個小孩,聞言朝太初看來,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動了。
他身邊尚有三四個粉妝玉琢的孩子,可愛無比。他說:「傭人請假,老婆與我只好帶孩子出來吃飯。振華,你替我約個日子,我們一家請小玫瑰。」
「好好,」黃振華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興奮,「棠華,這事你去安排了,我們原班人馬。」
黃太太勸,「別站在門口了,改天再聚吧。」黃振華又再度擁抱太初,之後總算放走我們了。
我累極。
太初則駭笑,「我怎麼會有那樣的一個舅舅?」
我說:「香港的人傑。」
「他們真有錢,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剛才一頓飯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簡直是我一學期的開銷。」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這樣富有啊。」
「別理他們,」我笑,「也許你舅舅剛打劫了銀行。」
「還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說,「下一頓飯我不去了。」
我倒認為這種宴會蠻有趣的,增加點見聞沒有什麼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屬香港的遺傳因子已經發作了。
太初說:「舅舅已是這樣,我母親不知是個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種張了嘴合不攏如錄音機般不斷說話的女人。」
「你不欣賞黃振華?我是欣賞的。」
「嘿,」太初說,「還有他的朋友,盯著我看,彷彿我頭上長出了角。」
「你長得漂亮嘛。」
「太沒禮貌。」
「顧及禮貌便大失眼福,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與我舅舅兩人簡直可以搭檔唱相聲。」
「人家可是都記得你呢,」我說,「小玫瑰的確非同凡響。」
「我可不記得人家。」她說。
「你不想見你母親?」我問。
「不想。」
「真不想?」我問。
「真討厭,你拷問我還是怎麼地?」她反問我。
第二天,黃振華約了我出去詳談,在他辦公室裡,他跟我坦白地說,希望我留下來,也希望太初留下來。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話。我說:「可是太初的父親很寂寞,而你們這兒……又不愁不熱鬧。」
「你怎麼知道小玫瑰的母親不寂寞?」黃振華反問。
「我想當然而已。」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