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很多要人都來找我,詢問處理此案的意見,其中以宋子文和傅汝霖兩人最為關心。他們先後來找我詳細詢問處理此案的意見。我回答說:‘我個人沒有什麼意見,一切秉承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的意旨辦事。’」7
關於當時審判的情況,傳聞不少,但見諸文字的可靠資料卻並不多,所好直接參與其事的李烈鈞、鹿鍾麟都有比較具體、翔實的回憶錄,特摘引其有關記述,並略加補充。鹿鍾麟說:
三十一日,高等軍法會審……開庭。……李見參加會審的人員到齊,乃於休息室召開預備會,就軍事委員會軍法處預為擬妥的審問要點逐項交換意見,大體沒有什麼異議,只其中照例要問的幾項,如姓名、年齡、籍貫、職業、住址等,鹿認為對該案說來似嫌過於形式,為照顧事實,且免得張難堪,提出可否省出不問,徑代填上,李頗以為然,當即採納。至十時正,李偕全體會審人員走進法庭,分別入席,坐定後,李命鹿先至候審室巡視。當時張學良由宋子文陪同已在該室聽傳,鹿和張相見,先與之握手,繼說:「漢卿!今天開庭,有話儘管說。法庭內不許攜帶武器,如身邊懷有武器,可放在外邊。」張答:「是的,身邊並無武器。」鹿接著說:「好,請稍待。」鹿即返庭覆命,回入原席。8
關於具體審問的情況,李烈鈞說:
三十一日,開庭前,我命副官先佈置一下法庭,然後我偕同朱、鹿兩審判官到法庭坐定。我環顧四面佈置周密,警戒森嚴。我命將張學良帶上。不一會,張學良面帶笑容,趨立案前。我因他是陸軍上將,又是未遂犯,讓他坐下,但他仍畢(筆)直地站著。我招呼他走進一些。
我問張學良:「你知道犯什麼罪嗎?」
張學良回答:「我不知道。」
我翻開陸軍刑法給他看,並對他說:「陸軍刑法的前幾條都是你犯的罪。你怎樣膽敢出此。」
學良態度從容,答話直率,毫無顧忌。……9
李烈鈞的文章在此處似過於簡略了,實際上張學良對於橫加予他的所謂「犯上作亂」和什麼「中幹熒惑,大觸刑章,劫持統帥,危害民國」等罪名曾據理駁斥,慷慨陳辭:「不,我是無罪的。想當年先父被日寇炸死,墳土未乾,日寇即犯我東北,我奉命不準抵抗,使大好河山淪於敵手。而國人震驚,皆責我張某,我純系代人受過,又有誰來為我仗義申辯。我數十萬部下義憤填膺,決心誓死抗日,收復東北,然而夙願難償,我怎能息眾怒、平群憤?目前敵寇對我國土貪婪日甚。我多次請纓不準,而中央置外侮不顧,反同室操戈。我出於廣大同胞和部屬之要求,不得不以兵諫之……」10張學良本來還要講下去,後被法庭以「今天只談西安事變,不談瀋陽事變」為由制止了。
下面,我們繼續引述李烈鈞的記載:
……我心想:「學良真是張作霖的兒子啊!」我問他:
「我們準備了一份向你提問的問題,要你逐條回答。你願先看看這些問題嗎?」
學良回答:「很好,請給我看看。」
我等他看完問題後,接著問他:
「你脅迫統帥,是受人指使呢?還是你自己策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