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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五月二十二日 星期二(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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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以前有過女搭檔嗎?」

「沒有,但那並非我盯著你的原因,就算我真的盯著你看了。」

「那是為什麼?」

「假如我真的那麼做了,是因為想摸清狀況,瞭解你這個人,知道為何你在此地,為何在做這件事。我一直以為,至少是聽說fbi銀行調查小組專收一些笨蛋探員,要麼老態龍鍾,要麼腦筋不靈光,不會用電腦,也不知如何通過檔案追查白領渾球們的資產。這會兒卻冒出你這號人物,你既不是老古董,依我看也不笨。埃莉諾,聯邦調查局是意外招到你的吧。」

她沉默片刻,博斯依稀見她唇間漾起一抹微笑,然後笑容一閃而逝,彷彿未曾出現過。

「我猜你是在諷刺我吧,」她說,「假如是真心褒獎,謝啦。我選擇聯邦調查局這個部門自有我的原因。而且相信我,我們真的有選擇權。至於小組裡其他探員,我可不會按你的分類方式將他們歸類。我想你那種態度——好像你的許多同事也都這麼看——」

「阿鯊出現了。」他說。

一位金髮辮子頭少年從煎餅店與一家小超市之間的巷子裡走出來。還有一個年紀較大的男子與他站在一起,t恤上面寫著「同性戀者的九十年代歸來!」。博斯和埃莉諾待在車內觀察。阿鯊從口袋裡拿出什麼東西交給對方,那男子翻看一沓撲克牌似的紙卡。他選了幾張卡片,其餘的還給阿鯊,接著男子給了他一張鈔票。

埃莉諾問:「他在做什麼?」

「買兒童照片。」

「什麼?」

「他是個戀童癖。」

男子在人行道上走遠,阿鯊則去推車,他俯身準備開啟摩托車的鏈鎖。

「是時候了。」博斯說。兩人隨即下車。

阿鯊心想,今天這些錢夠了,該閃人了。他點了根菸,在摩托車座位上彎腰解開鏈鎖,髮辮順勢往下垂在面前,他聞到昨晚在捷豹男家中抹在頭髮上的椰子髮油的香味,那是阿森打斷那傢伙的鼻樑,搞得滿地是血之後的事了。他起身正準備將鏈子繞在腰上時,發現他們朝他走來——警察,他們離他太近,來不及逃了。他假裝沒看見他們,並迅速回想口袋裡有哪些東西。那些信用卡已售出,身上有錢並不能證明他犯法,沒什麼好擔心的。他們唯一握有的把柄可能是那個捷豹男的證詞——假如警察將他和其他人排在一起,要對方指認的話。阿鯊很驚訝那傢伙會報警,這可是破天荒頭一遭。

阿鯊對兩位前來的警察微笑,見男警察拿起一個小錄音機。錄音機?這是什麼意思?男警察按下播放鍵,幾秒後阿鯊聽出了自己的聲音,才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警察找他和捷豹男無關,而是那排水管的事。

阿鯊說:「那又怎麼樣?」

「沒怎麼樣,」男子說,「我們只是希望你說清楚來龍去脈。」

「老兄,我和那件事一點關係也沒有。你別想……哦!你是洛杉磯警局的警察嘛。沒錯,昨晚我在那邊看到你了。反正呢,你別想逼我承認我沒做過的事。」

「阿鯊,你冷靜點,」男子說,「我們知道不是你乾的,我們只是想了解你當時目睹的情況。先將你的摩托車鎖上,我們待會兒送你回來。」

男警察報上自己和女搭檔的名字:博斯和埃莉諾。博斯說她是fbi探員,這令阿鯊更加困惑。他猶豫片刻,然後低身再次鎖上摩托車。

博斯說:「我們只是想帶你到威爾克斯大道上的警局,問幾個問題,可能還要畫張圖。」

阿鯊問:「什麼圖?」

博斯沒回答,用手勢示意他跟上,然後指著前方一輛灰色的卡普里斯,正是阿鯊在「藍色城堡」門口看到的那輛車。他們走向車子,一路上博斯把手搭在阿鯊肩膀上。阿鯊身高尚不及博斯,但兩人身材同樣精瘦結實。阿鯊身穿紫黃兩色的扎染衫,黑色墨鏡用橘色紐繩掛在脖子上。他們走到車子停放的地點,少年將墨鏡戴上。

「好,阿鯊,」博斯站在車邊說,「你很清楚程式,在你上車之前,必須搜身,這樣我們一路上就不必將你銬住,現在把你所有東西放在車蓋上。」

「老兄,你剛才明明說我沒嫌疑啊,」阿鯊抗議道,「我沒必要這麼做。」

「我說過了,這是程式,之後我們會將所有東西還給你。照片除外,我們得沒收照片。」

阿鯊驚訝地先看看博斯,又看看埃莉諾,接著把手伸到磨損的牛仔褲口袋內。

博斯說:「沒錯,我們知道那些照片是怎麼回事。」

少年將四十六美元五十五美分放在車蓋上,此外還有一包煙、一盒火柴、一把拴在鑰匙圈上的小刀,以及一沓拍立得照片。那是阿鯊和小團體中其他少年的不雅照片。博斯快速翻閱照片,埃莉諾從他肩膀探頭一瞧,又迅速別開臉。她拿起那包香菸一一檢查,發現其中有一根大麻捲菸。

博斯說:「我猜我們也得沒收這個。」

由於趕上高峰時刻,開車到西木區聯邦大樓得花上一小時。他們進入好萊塢分局偵查處時已過傍晚六點,辦公室裡空無一人,大家都已下班回家。博斯帶阿鯊進入一間不到十平方米大的訊問室,裡面有一張桌子和三把椅子,桌面有菸頭燙過的痕跡,牆上有一張手寫的告示——「少裝可憐!」他讓阿鯊坐在「滑動椅」上——那是一把木椅,椅面上打了層蠟,前面兩條椅腿從底部削去了大約零點六釐米。椅子的傾斜度不會讓人發現,但足以讓坐在上面的人感到不舒服。大部分人剛開始會選擇往椅背上靠,接著緩緩滑到座椅前面,因此他們只好身體前傾,與審訊者面對面。博斯命令少年待在椅子上,然後踏出訊問室並關上門,準備與埃莉諾商量審訊策略。在他關上門後,她又開啟了。

她說:「將未成年人單獨留在緊閉室內是違法的。」

博斯再次關上門。

「他又沒抱怨,」他說,「我們得先談談。你想審訊他,還是希望由我執行?」

她說:「我不知道。」

事情就這麼決定了,她顯然沒有審訊的意願。首次訊問目擊證人,尤其是不願配合的證人,需要連哄帶騙、軟硬兼施才行。她不清楚狀況,自然不想貿然行動。

她說:「據我瞭解你是偵訊專家呀。」博斯覺得她語帶嘲諷。「你的檔案上是這麼寫的,不知用的是腦力還是蠻力呢,我倒想一探究竟。」

他點點頭,未理會她話中帶刺,從口袋裡拿出少年的香菸和火柴。

「你進去把這些東西給他,我想先到辦公桌那兒看看有沒有留言,順便拿錄音帶。」他見她看著那包煙的眼神,於是又補了一句,「偵訊守則第一條:讓對方放鬆下來,覺得舒服。給他煙,假如你不喜歡煙味,就暫時屏氣吧。」

他準備走開,但她又說:「博斯,他那些照片究竟是怎麼回事?」

他心想,原來她擔心的是這件事。「聽我說,五年前,他這種孩子可能會跟那男子一同離去,天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但現在他只會賣照片給對方。性交易風險太高——包括性病之類的——現在這些少年學聰明了,賣自己的拍立得照片比賣肉體安全多了。」

她拉開訊問室的門,走了進去。

博斯穿過小組辦公室,檢查辦公桌上是否有留言條。他的律師終於回電了,《洛杉磯時報》記者佈雷莫也打電話找過他,不過留的名字是他們兩人之前商量好的假名。博斯不希望其他人窺探他辦公桌,發現有記者找他。

博斯將留言條放回原位,走到儲物櫃前,用身份卡開鎖,開啟一盒新的九十分鐘的錄音帶,放入櫃子底層的錄音機內。他啟動機器,確定備份錄音帶轉動正常,接著按下錄音鍵,看到兩盤錄音帶都轉動起來。然後他走到警局前臺,告訴坐在那兒的一個胖乎乎的實習生訂一份比薩送到警局。

他給那實習生十美元,並讓他在比薩和三罐可樂送達時,拿進訊問室。

實習生問:「比薩上面要放什麼料?」

「你覺得呢?」

「香腸和意式辣香腸,超討厭鳳尾魚。」

「那就鳳尾魚好了。」

博斯走回刑警辦公室。他進入小訊問室時,埃莉諾和阿鯊沉默著,看樣子兩人剛才對話不多。埃莉諾對阿鯊根本不熟悉,她坐在他的右邊,於是博斯坐在了他左邊。訊問室裡唯一的窗戶是門上的方形鏡面小玻璃,外面的人可向內看,裡面的人卻無法看到外面。博斯決定一開始就和少年開啟天窗說亮話,雖然他未成年,但可能比之前坐過「滑動椅」的大部分成年人都聰明。如果他覺得博斯在騙他,他就會用單獨的字詞來回答問題。

「阿鯊,我們打算錄下談話內容,這有助於之後的整理,」博斯說,「如我所說,你並非嫌犯,因此你說話時不用有所顧慮——不過如果你承認犯下此案,當然就得另當別論了。」

「我就知道!」少年抗議道,「我就知道你會拐彎抹角地賴在我頭上,然後錄音。媽的,我以前就來過這種地方。」

「所以我們不打算唬你,那麼就試著開始吧。我是洛杉磯警局的哈里·博斯警探,這位是fbi的埃莉諾·威什探員,你是愛德華·涅斯,外號阿鯊。首先我想——」

「媽的,這怎麼回事?難道被拖進排水管的是總統嗎?fbi在這裡做什麼?」

「阿鯊!」博斯大聲說,「冷靜點,這只是一項交換計劃。就像你以前上學,班上有法國來的交換生那樣。我們就假設她是法國人,她只是坐在這兒觀摩,向專家學習。」他微笑著,並對埃莉諾眨眨眼。阿鯊也轉頭看她,並露出些許微笑。「第一個問題,阿鯊,我們先處理掉這個問題,然後開始談正事。你是否做掉了水壩那傢伙?」

「媽的,我才沒有。我看——」

「等一下,等一下,」埃莉諾打斷他們,她看著博斯,「我們可以到外面談談嗎?」

博斯起身走到外面。她隨他出來,這次她關上了訊問室的門。

他說:「你在搞什麼?」

「我還想問你在搞什麼,怎麼沒向那少年宣讀他的權利?你打算從一開始就把這次訊問搞出問題嗎?」

「你在說些什麼?他既非作案者也非嫌犯,我只是問他幾個問題,因為我想摸出他接受訊詞的模式。」

「我們無法確定他不是兇手,我認為我們應該向他宣讀權利。」

「假如我們這麼做,他會認為我們視他為嫌犯而非證人。與其這麼做,咱們不如干脆進去和牆壁說話算了,他一定會堅稱什麼都不記得了。」

她沒有回答,又回到訊問室內。博斯跟著進入並繼續剛才的對話,完全未提起任何人的權利。

「阿鯊,你是否做掉了水壩那傢伙?」

「才沒有,我只是看見他罷了,當時他已經斷氣了。」

少年邊說邊轉頭看坐在右邊的埃莉諾,然後把身體往後挪。

「好,阿鯊,」博斯說,「對了,你今年多大,哪裡人,稍微自我介紹一下。」

「老兄,我快十八嘍,然後我就自由嘍,」少年看著博斯說,「我老媽住查茨沃斯,但是我常離家——老兄,你的筆記本上不是都有這些資料嘛。」

「阿鯊,你是同性戀嗎?」

「才不是呢,」少年邊說邊瞪著博斯,「我只賣照片給他們,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我不是他們的同類。」

「我猜你不只賣照片給他們,也趁機打劫,對吧?誰敢報警呢?是不是?」

此刻,阿鯊又轉頭看埃莉諾並舉起手:「我才沒有,我以為我們這會兒要談的是排水管裡的死人。」

「的確沒錯,」博斯說,「我只是想先搞清楚你的底細。好吧,你開始從頭敘述整個過程。我訂了比薩,煙也多的是,我們有的是時間。」

「我很快就能說完,用不了多長時間。我什麼都沒看見,只看到那傢伙死在裡面。希望比薩上面沒放鳳尾魚。」

少年邊說邊看埃莉諾,同時將身體往後挪。他已建立起一套模式,說實話時看博斯,試圖掩蓋或明顯說謊時則看埃莉諾。博斯心想,騙子總以為女人比較好應付。

「阿鯊,」博斯說,「你要是願意的話,我們可以帶你到西馬市少管所,讓你在那兒蹲一晚。咱們明早接著談,或許到時候你的記憶——」

「我擔心我的摩托車可能會被偷。」

「忘了你的摩托車吧。」博斯說道,邊說邊靠近少年,進入他的私人空間,「阿鯊,你一丁點訊息都沒透露,怎能奢望我們就此打住?你先開始敘述整件事,之後再擔心摩托車也不遲。」

「好吧,好吧,我說就是了。」

少年伸手拿桌上的煙,博斯身體往後,回到原來的坐姿,也拿出自己的一根菸。身體的一進一退是博斯在這類小訊問室花了上萬小時所學到的偵訊技巧。往前進,侵入受訪者所擁有的不到半米私人空間,達到目的後再往後退。這是潛意識心理,大部分警方偵訊和被審者說出的話沒多大關係,重點在於分析觀察與微妙互動,而且有時沒說出口的反而是重點。他先替阿鯊點菸,兩人開始吞雲吐霧,埃莉諾則往後靠在椅背上。

博斯說:「埃莉諾探員,來根菸嗎?」

她搖頭拒絕。

博斯看了看阿鯊,兩人交換了一個不言而喻的眼色。意思是,咱們倆是同一夥的。少年展開笑顏,博斯點頭,請他開始敘述,他也照做,接下來的敘述果然精彩。

「我習慣去水壩那兒睡覺,」阿鯊說,「你知道吧?有時我們小團體的汽車旅館房間太擠了,我待不下,又找不到人付汽車旅館的錢,就到水壩那兒的大排水管裡睡覺。半夜時裡面通常很溫暖,還不賴。那天我正好打算去那兒睡覺。」

埃莉諾問:「當時幾點?」

博斯給她一個眼神,意思是:冷靜點,等他敘述完再問也不遲。少年目前表現得很好。

「肯定很晚了,」阿鯊回答,「可能凌晨三四點吧。我沒有手錶。反正我去了水壩那兒,進入水管後發現那傢伙已經死了,躺在那兒一動不動。所以我爬出水管趕緊閃人,我可不想和死人一起待在裡面,然後我到了山下,打了報警電話。」

他的目光從埃莉諾身上轉到博斯身上。

「說完了,」他說,「可以載我回去推車了嗎?」

沒人回答,阿鯊只好又點了一根菸,再次將身體往上挪。

「愛德華,你說得很好,但我們必須知道整件事的經過,」博斯說,「而且是真正的經過。」

「什麼意思啊?」

「這故事聽起來像白痴編的,這就是我的意思。我問你,你怎麼有辦法看見裡面躺了人?」

他向埃莉諾解釋:「我有手電筒。」

「不,你沒有手電筒。你有火柴,我們在裡面找到一根。」博斯身體向前靠近他,此時兩張臉之間的距離僅有三十釐米,「阿鯊,你覺得我們如何得知打電話報警的是你?你以為接線員聽出了你的聲音嗎?‘哦,這不是阿鯊嘛,這孩子真乖,打電話通知我們呢!’阿鯊,用你的腦子想想。你在排水管上簽名——至少簽了一半,我們在半滿的噴漆罐上採到你的指紋。我們也知道你爬進水管爬到一半,你怕了,所以又爬出來,你留下了痕跡。」

阿鯊兩眼發直,然後眼睛稍微往上,瞄了瞄門上的鏡面玻璃窗。

「你還沒進入排水管就知道他在裡面了。阿鯊,你看見有人將他拖進去了。看著我,對我說實話。」

「聽我說,我沒看到對方的臉,當時黑漆漆的。」少年對博斯說。埃莉諾·威什大聲嘆了口氣。博斯真想告訴她,假如她認為偵訊少年浪費時間,她大可先行離去,沒人攔她。

「我躲著,」阿鯊說,「因為,呃,剛開始我以為他們是來抓我的。我和這件事一點關係也沒有。老兄,你幹嗎拖我下水?」

「愛德華,我們在調查命案,我們得查清楚死者為何遇害。你沒看清楚對方的臉沒關係,告訴我們你目睹的經過即可,之後你就和此事無關了。」

「真的?」

「真的。」

然後博斯往後退,恢復原來的坐姿,點了第二根菸。

「嗯,好吧。當時我在那兒,還不太累,所以就玩點塗鴉,接著我聽見有車靠近的聲音,媽的,嚇了我一大跳。奇怪的是,我先聽見汽車的聲音,然後才看到車,因為駕駛員沒開車燈。所以我當然趕緊閃人啦,我立刻躲入山丘上的草叢裡,你知道吧,就在排水管旁邊,我睡覺時會把摩托車藏那兒。」

此時,少年的敘述較為生動了,夾帶手勢,邊說邊點頭,而且大部分時間都看著博斯。

「媽的,我原本還以為有人打電話報警說我在那兒噴漆,那些人是來抓我的呢,所以我當然躲開了。事實上,他們抵達時,其中一人下車,還對另一個人說他聞到了漆味,不過還好他們沒發現我。他們將車停在大排水管旁邊,因為要處理屍體。那不是一般的轎車,是吉普車。」

埃莉諾說:「你看到車牌號碼了嗎?」

「讓他說完。」博斯說,但沒有看她。

「沒有,我沒看到該死的車牌。媽的,他們沒開車燈,而且四周黑漆漆的。反正總共有三個人,如果死者也算在內的話。其中一人下車,他是司機,他在車後面從一張毯子之類的東西下方將屍體直接拉了出來。他把吉普車後門稍微開啟,然後將屍體拖到地上。媽呀,超恐怖!我可以感覺到那真的是屍體,看它落在地上的樣子就知道了,如假包換。而且屍體落在地上的聲音和電視上的完全不一樣,你一聽就知道:‘哦,天哪,他從車上拖下來的是一具屍體!’然後他將屍體拖進排水管內。另一個人沒有幫他,自己待在車上,所以第一個傢伙包辦了所有工作。」

阿鯊吸了一大口煙,然後將煙捻熄在錫制菸灰缸內——那裡已滿是菸灰與舊菸蒂。他用鼻子吐氣,然後看了一眼博斯,博斯點頭示意他繼續。少年在椅子上將身體往上挪。

「嗯,我繼續待在那兒,那傢伙一分鐘後就從排水管裡出來了。可能都不超過一分鐘。他出來時左右張望,但沒發現我。他走到我躲藏的草叢附近折了根樹枝,然後又進入排水管待了一會兒,我聽見他拿著樹枝在裡面掃著。然後他出來,他們就離開了。哦,對了,他開始倒車,倒車燈亮起,你知道吧。於是他迅速換擋,接著我聽見他說他們不能倒車,因為倒車燈之類的,他們可能會被別人看見,於是他們沒有開車燈,繼續往前開。他們一路向前行駛,穿過水壩並繞過湖的另一邊。他們經過水壩上的小屋時,打破了燈泡,我看著燈光熄滅。我繼續躲著,直到引擎聲消失才出來。」

阿鯊暫停片刻,埃莉諾開口:「抱歉,我們可不可以開門讓空氣流通,裡面都是煙味。」

博斯坐在位置上伸手拉開門,毫不掩飾怒氣。他只說:「阿鯊,繼續。」

「所以呢,他們離開之後,我走到排水管那兒,對著裡面那傢伙大喊,就像‘喂,裡面的人’‘你沒事吧’之類的,但是沒人回答。所以我將摩托車停在排水管口前面,讓車燈照入,然後我開始往裡面爬。我也點了一根火柴,就像你說的,我在遠處就看得出來那人死翹翹了。我打算再靠近點看個清楚,但又覺得太恐怖了。所以我爬出來,然後到山下打電話報警。這就是整件事的經過,我除了打電話報警之外,什麼都沒做。」

博斯猜測少年原本打算進入排水管趁火打劫,但是走到一半心裡發毛,於是作罷。不過無妨,少年可以保守這個秘密。阿鯊剛才提到那人折下一段樹枝,用來抹去足跡和拖曳痕跡,博斯心想,為何警員和勘查人員在犯罪現場蒐證時都沒找到被棄於一旁的樹枝,或注意到樹叢中有樹枝折斷的痕跡。但是他並沒多想就猜到了答案,是馬虎、懶散的結果。這不是警方第一次遺漏重要證物了,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我們出去看看比薩送到了沒,」博斯說著站起身,「馬上回來。」

兩人出了訊問室,博斯抑制怒氣並說:「是我的錯,我們應該在訊問他之前先協調好該如何進行。我個人習慣先聽他們的說法,之後再提問,是我的錯。」

「沒關係,」埃莉諾沒好氣地說,「反正他好像也沒那麼有用。」

「或許吧。」他思索片刻,「我打算再進去和他談談,可能要用人臉辨識系統讓他拼湊出嫌犯長相。如果他仍然記憶模糊,我們可以試試催眠。」

博斯無法得知她對最後一項建議有何反應。他以未經思索的口吻提出,還有點指望她根本沒聽到。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庭有明確規定,對證人進行催眠會破壞其之後的法庭證詞的可信度。假如他們催眠了阿鯊,未來他將無法在梅多斯案調查結束時在法庭上做證。

埃莉諾皺起了眉。

「我知道後果,我們將無法讓他出庭做證。但是根據他現在提供的線索,我們可能永遠上不了法庭,你自己剛才也說了,他沒多大用處。」

「我只是不確定是否該在調查剛剛開始的時候就判定他有沒有用。」

博斯走到訊問室前,透過單向玻璃窗觀察少年。他又開始抽菸,將煙放在菸灰缸上,然後起身。他瞥向門上的玻璃窗,但博斯知道他從裡面看不見外面。少年動作迅速且安靜地將自己坐的椅子和埃莉諾的椅子交換。博斯微笑著說:「這孩子聰明得很,或許我們得通過催眠才能得知埋在他記憶深處的細節,我認為值得一試。」

「我不知道你還是洛杉磯警局的催眠大師,你的檔案上肯定遺漏了這一條。」

博斯回答:「我相信不止遺漏了一條。」片刻後他說,「我猜可能沒幾個警察懂這項技巧了,我是其中一個。在最高法院做出反對的裁定後,警局就不再提供訓練了。我們那批只有一個班,我是其中年紀較輕的一個,其他大部分人都已退休。」

「不論如何,」她說,「我認為時機未到,我們多和他談談,或者等幾天再決定是否要做催眠。」

「好吧。但誰知道像阿鯊這樣的孩子幾天後人在何處?」

「哦,你神通廣大,這次你找得到他,下次當然也有辦法。」

「你想接手來審訊他嗎?」

「不,你做得很好,只要讓我在想到任何細節時可以隨意加入談話就行。」

她和博斯相視一笑,然後兩人進入訊問室,裡面充斥著煙味和汗臭味。博斯不等埃莉諾開口要求,自動讓門敞開,使空氣流通。

阿鯊說:「比薩呢?」

博斯說:「尚未送達。」

博斯與埃莉諾又讓阿鯊重複了兩次事發經過,其間問出了一些小細節。這一回他們配合得不錯,就像是多年的隊友、夥伴那樣,交換了然於心的眼神,偷偷點頭,甚至相互報以微笑。有幾次,博斯注意到埃莉諾從椅子上緩緩下滑,並發現阿鯊孩子氣的臉龐上依稀露出笑容。比薩送到時,他抱怨上面放了鳳尾魚,但仍吃下了四分之三的比薩,並喝光兩罐可樂。博斯和埃莉諾沒有吃。

阿鯊告訴他們,拉著梅多斯屍體的那輛吉普車是灰白或米白色的。他表示車門上有個標誌,但他無法具體描述。博斯心想,或許對方想偽裝成水電局公務車,沒準的確是水電局公務車。現在他真的想對阿鯊進行催眠了,不過他決定暫時不再提起此事。他希望埃莉諾能自己想通,明白必須做催眠。

阿鯊表示,他躲在一旁觀看屍體被拖入排水管內時,待在吉普車上的那人全程沒說一句話;這人個子比開車的小,阿鯊只看見一個瘦小的身影,藉著水庫周圍茂密松樹林上方的朦朧月光。

埃莉諾問:「這人在做什麼?」

「可能只是在一旁觀看、負責把風吧。他甚至不用開車,我猜他可能是頭兒。」

雖然少年對那個開車的人有較深入的觀察,但仍不能描述其臉部特徵,或者用博斯拿進訊問室的面孔辨識樣板拼湊出對方的長相。阿鯊只說開車的是個黑髮白人男子,也可能不願說得再詳細了;他穿黑色襯衫和黑色褲子,可能是連身工作服;阿鯊表示他還繫著某種工具皮帶或木匠圍裙,其後方的深色工具口袋裡空無一物,在腰間隨風搖擺,有如圍裙。博斯覺得這很不尋常,因此從不同角度詢問了阿鯊幾個問題,卻無法得到更深入的描述。

一小時後他們結束了訊問,博斯和埃莉諾將阿鯊留在煙霧瀰漫的小屋內,再度到外面私下商議。埃莉諾說:「我們現在只要找到一輛後備廂內有毛毯的吉普車即可,接著進行微量分析並比較毛髮。唯一的問題是,整個州可能有幾百萬輛灰白色或米白色吉普車。是我發出協查通知,還是由你來處理?」

「聽我說,兩小時前我們一無所有,現在我們掌握了許多線索。假如你同意的話,我可以催眠他。說不定我們可以取得車牌號碼,或者更詳細的司機長相描述,或許通過催眠,他會記起當時對方提到的某個名字,或者能夠描述車門上的標誌。」

博斯伸出雙手,掌心向上,這是他第二次提議催眠。她再次拒絕了。

「博斯,時機未到,或許明天我會和魯克談談。我不希望你倉促行動,到頭來被指責犯錯,好嗎?」

他點點頭並垂下雙手。

她說:「接下來呢?」

他說:「嗯,他已經吃飽了。我們可以放他走,然後一起吃個飯,你意下如何?我知道——」

她說:「今天不行。」

「——有家餐廳。」

「抱歉,我今晚有事,改天吧。」

「沒問題。」他走到訊問室門前,透過玻璃窗觀望;此刻他不希望面對她,他如此心急,自覺相當愚蠢。他說:「如果你趕時間,可以先走。我會安排他到臨時收容中心之類的地方過夜,我們不需要浪費兩個人的時間處理一件事。」

「你確定?」

「確定,我會照顧他,請巡警來接我們,順道去取他的摩托車,然後再去取我的車。」

「你真好!我的意思是,你不僅沒忘了他的摩托車,還很關心他。」

「這是我們和他的約定,你忘了?」

「我沒忘,但是你在乎他,我看見了你對待他的方式。你是不是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把目光從玻璃窗上移開,轉身看她。

「不是,」他說,「他只是我訊問的一個證人罷了。你以為他現在是個小雜種,等著瞧吧,再過一年半載,等到他十九、二十歲——如果他撐得到那時,到時候他會變成無惡不作的大壞蛋。今天不會是他最後一次進訊問室,他這輩子會成為訊問室的常客,最後可能殺了人,或者被殺。這是達爾文的理論:適者生存。他是能生存的型別。所以我並不在乎他。我安排他住收容中心,是希望下回我們需要他時,可以掌握他的行蹤,如此而已。」

「你這番話說得好,但我不這麼認為。博斯,我對你有一些瞭解,你肯定在乎他,看你給他訂晚餐和問他——」

「聽清楚,我不管你看了幾次我的檔案。你以為這就表示你瞭解我嗎?我告訴你,那些根本就是在胡扯。」

他走上前,面對她,兩人的距離僅三十釐米左右,但她別過臉,低頭看著自己的筆記本,彷彿寫在上面的內容與他的話有關似的。

「你聽清楚,」他說,「這次我們一起合作,像今天這樣順利找到那小子審訊也頗有收穫,再多來幾次這樣的突破,說不定真能找出殺害梅多斯的兇手。但是我們不可能成為搭檔,也不可能互相瞭解,所以我們就不必假裝知己了。你不必告訴我你弟弟留了小平頭,和當年的我很像,因為你根本不認識當時的我,別以為你看了檔案裡的一堆檔案和照片就能瞭解我。」

她合上筆記本,放入皮包內,最後抬起頭看他。此時,訊問室內傳來敲門聲,阿鯊的臉出現在門上的鏡面玻璃窗內,但他們兩人沒理會他;埃莉諾直直地盯著博斯,似乎要看穿他。

她冷靜地問:「你邀請女生共進晚餐遭拒時,都會如此反應嗎?」

「你很清楚,這是兩回事。」

「當然。我很清楚。」她準備離開,又說,「我們明天早上九點聯邦調查局見,可以嗎?」

他沒回答,然後她朝小組辦公室的門走去。阿鯊再次用力敲門,博斯回頭見他正對著門上的鏡子擠青春痘。埃莉諾踏出辦公室前又轉過身來。

「我說的不是我弟,」她說,「其實是我大哥,而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當時我還小,他正準備到越南去,我說的就是他當時的模樣。」

博斯沒有轉身,他沒辦法看她,他已猜到她接下來準備說的話。

「我記得他當時的模樣,」她說,「因為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從此那副模樣永遠刻在我心中。越戰有許多美國大兵沒有歸來,他是其中一個。」

她走了出去。

哈里·博斯吃下最後一片比薩,比薩涼了,而且他也很討厭鳳尾魚,但他覺得自己活該。可樂也一樣難喝,是溫的。之後他坐在命案組辦公室裡,打了幾通電話,終於在好萊塢大道附近一家不問理由的收容中心找到空床——或者應該說是空位。「街頭之家」收容中心的人不會試圖將離家出走的孩子送回家,他們很清楚對大部分孩子來說,家裡比街頭更可怕。這家收容所給孩子們提供一個安全的地方過夜,然後再想辦法將他們轉送到好萊塢以外的地方。

他簽名取了一輛沒有標誌的警車,載阿鯊去取摩托車。後備廂太小,塞不下摩托車,因此博斯和少年達成協議,由阿鯊騎車到收容中心,博斯駕車尾隨在後。少年抵達收容中心並登記住宿後,博斯答應將香菸、錢包和錢還給他,至於拍立得照片和大麻煙則免談。博斯把這兩樣東西銷燬,丟入垃圾桶。阿鯊不太樂意,但也只能接受。博斯讓他在收容中心待幾天,但心裡明白,少年可能明天一早就會自行溜走。

「這次我有辦法找到你,如果有必要的話,下次我依然有辦法找到你。」博斯在阿鯊將摩托車鎖在收容中心外面時說道。

阿鯊說:「我知道,我知道。」

這是不痛不癢的威脅。博斯知道,這次阿鯊是在不知道警方在找他的情況下被逮的,如果他刻意躲藏,情況又不一樣了。博斯拿出一張自己的名片給他,要他在想起任何有幫助的細節時打電話通知。

阿鯊說:「對你還是對我有幫助的?」

博斯沒回答,他獨自開車回威爾克斯大道的警局,一路觀察後視鏡,看是否被跟蹤,但並未發現任何人尾隨在後。他將車交回警局,回到辦公桌旁拿起fbi的檔案。他去了值班室,晚班警督叫了一輛巡邏警車,把博斯送到聯邦大樓取車。開車的巡警是個亞裔年輕人,留小平頭,博斯在警局內聽說他叫何剛。在前往聯邦大樓的二十分鐘的路途中,兩人皆保持沉默。

哈里·博斯九點左右到家了,電話答錄機紅燈閃爍,沒有留言,只聽見某人掛上電話的聲音。他開啟收音機,準備收聽道奇隊的比賽,但累得聽人說話就煩,於是又關上收音機,把桑尼·羅林斯、弗蘭克·摩根和布蘭弗德·馬薩利斯sup[2]/sup的cd輪流放入音響中,後來又聽起了薩克斯曲。他把檔案攤開擺在餐桌上,並開啟一瓶啤酒。酒精和爵士樂,他邊喝邊想,不換衣服倒頭就睡,博斯,你可真是個老掉牙的警察,讓人一眼看穿,你和那些每天想和她套近乎的一大堆蠢蛋沒什麼差別;專心處理眼前的事吧,別痴心妄想了。他翻開梅多斯的檔案,細讀每一頁。之前和埃莉諾坐在車上時,他只是粗略地翻了翻。

梅多斯對博斯而言是個謎,他嗜毒成癮,是海洛因毒蟲,卻又重新入伍,選擇留在越南。即使他們將他調離地道任務之後,他仍繼續駐留在那裡;他當了兩年地道兵後,於一九七〇年被分派到西貢的美國大使館當憲兵,雖然自此再未與敵軍交過手,但仍一直待到越戰結束。一九七三年美國簽署和平協議、自越南撤軍之後,他從軍中退伍又再度留下,這次是擔任大使館民間顧問。軍中戰友都準備回國,梅多斯卻沒有,他在一九七五年四月三十日西貢淪陷之後才離開。他搭乘的直升機載著許多難民離開越南前往美國,這是他的最後一項官方任務:護送難民至菲律賓,再到美國。

根據檔案記錄,梅多斯回國後待在南加利福尼亞。但他的工作技能僅限於憲兵、地道殺手和毒販這幾個行當。檔案中有份洛杉磯警局求職申請書,他申請警局工作時被拒,原因是沒通過藥物檢測。博斯繼續翻看檔案,接下來是一份「美國犯罪情報系統」的檔案,上面列出梅多斯的犯罪記錄:一九七八年因持有海洛因首次被捕,被判處緩刑。來年再度被捕,這次罪名是持有毒品且蓄意販賣。他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只是持有毒品,無意販賣,被判處十八個月刑期,在威塞監獄服刑,他蹲了十個月後出獄。接下來的兩年,梅多斯由於吸毒反覆被捕——根據法律,近日內注射毒品所留下的針孔痕跡構成輕罪,要被關進監獄六十天。從檔案上看,梅多斯由於輕罪多次入獄。到了一九八一年,他在監獄裡蹲了很長一段時間,罪名是搶劫未遂。犯罪情報系統的列印檔案上並未指明是否為銀行搶劫案,但博斯猜測應該是,所以聯邦調查局才會介入調查。

檔案上寫著梅多斯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在隆波克監獄服刑,兩年後出獄。

他才剛出獄幾個月又因搶銀行被捕,他們肯定在現場將他逮個正著。他在法庭上認罪,被判處五年刑期,又回到隆波克監獄服刑。他在服刑三年之後就可以出獄,卻在蹲了兩年後逃獄不成被抓回,因此又被加判五年刑期,並被送往特米諾島的聯邦監獄服刑。

一九八八年,梅多斯從聯邦監獄假釋出獄。博斯心想,梅多斯多年進出監獄,生活過得一塌糊塗,他一直不知情,也沒收到過對方的訊息。倘若他知情,又會有何舉動?他思索片刻。監獄生活對梅多斯的影響想必比越戰還要大,他假釋後進入越戰老兵勒戒所。勒戒所名為查理連,位於文圖拉北部的一個農場,距離洛杉磯約六十公里,他在那兒待了將近一年。

根據檔案顯示,梅多斯離開勒戒所之後再沒有其他犯罪記錄。一年前梅多斯由於注射毒品的針孔痕跡被警方逮到,打電話請博斯幫忙,後來這個案子並未進入司法程式,檔案上無相關記錄。他恢復自由身之後未再有犯罪記錄。

檔案中有另一份檔案,那是份手寫檔案,博斯猜測應是埃莉諾的字跡,書寫清晰整齊,內容是梅多斯的就業與搬遷記錄;資料都是從社會保障局和車輛管理局收集而來的,甚至紙張左側空白處也有縱向書寫的記錄,但內容仍有遺漏,有幾段時間是空白的。梅多斯剛從越南迴國之後,在南加利福尼亞水利局工作,擔任管線視察員,四個月後由於缺乏工作意願、態度懶散且經常請病假而丟了飯碗。之後他肯定開始嘗試販賣海洛因,因為檔案中下一條就業記錄是在一九七九年從威塞監獄出獄之後。這回他在水電局工作,擔任地下視察員且被分發到洩洪排水組,六個月後丟了飯碗,原因和上次在水利局時一樣。還有幾條斷斷續續的就業記錄。他離開查理連後,在聖塔克拉利塔峽谷某金礦公司工作了幾個月,這是最後一條就業記錄。

接下來列的是搬遷記錄,共有十來個住址,大多在好萊塢區公寓,在一九七九年被捕之前他住在聖佩德羅的一所房子裡。博斯心想,假如當時梅多斯在販毒,可能是在長灘的碼頭附近取貨。如此一來住聖佩德羅則相當便利。

根據檔案記載,梅多斯離開查理連後一直住在塞普爾韋達的公寓。檔案中並無任何勒戒所的相關資料或梅多斯待在那兒的情況說明。博斯在梅多斯的半年評估報告影印件上看到假釋官姓名是戴瑞·史萊特,隸屬凡奈斯區。博斯在筆記本寫下這個名字,並記下勒戒所的地址。然後他將逮捕檔案、就業和搬遷記錄及假釋報告一一在桌上攤開。他拿出白紙,按時間順序寫下各項資料,從一九八一年梅多斯被關進聯邦監獄寫起。

他寫完之後,許多遺漏的地方也補上了。梅多斯在聯邦監獄共服刑六年半,一九八八年年初,他獲得假釋,參加勒戒所的戒毒專案。十個月之後,他離開勒戒所搬到塞普爾韋達的公寓。假釋官的報告顯示,他在聖塔克拉利塔峽谷的金礦公司謀得一職,擔任鑽礦操作員。一九八九年二月,梅多斯刑期結束,假釋官剛簽完檔案讓他重獲自由,第二天他就辭去了工作。根據社會保障局的資料,梅多斯自此再無就業記錄。國稅局表示梅多斯自一九八八年以來無任何繳稅記錄。

博斯到廚房拿出一瓶啤酒,順便做了一份火腿乳酪三明治。他站在洗手檯一邊吃三明治、喝啤酒,一邊思索著,想理出此案的頭緒。他覺得梅多斯一踏出聯邦監獄或從勒戒所出來之後就開始謀劃。他早就計劃好了,他在假釋期間找了份工作,刑期結束後立刻辭職,開始將計劃付諸行動。博斯對於自己的猜測感到肯定,假如真是如此,那麼梅多斯勢必是在監獄或勒戒所找到了銀行盜竊案的同夥,而那些人後來殺了他。

此時門鈴響起。博斯看了眼表,時間是晚上十一點。他走到門邊,透過門鏡看見埃莉諾·威什正盯著他。他往後退,在玄關鏡子前瞥了一眼,見鏡中男子疲憊的深色眼珠回看著他,他捋了捋頭髮,開啟了門。

「嘿,」她說,「咱們停戰吧?」

「沒問題,你怎麼知道我住——算了,進來吧。」

她還穿著白天的那套衣服,看來還沒回過家。她看了看客廳桌上的檔案和檔案。

「加班,」他說,「只是看看梅多斯的資料。」

「很好,呃,我正好經過附近,只是想,想過來說一聲,我們……呃,這星期到目前為止事情一團糟,對你對我都一樣,或許明天我們可以重新開始搭檔關係。」

「沒錯,」他說,「對了,我很抱歉之前說過的話……也很遺憾你哥哥的遭遇。你是一片好心,我卻……你可以待一會兒,要喝點啤酒嗎?」

他走進廚房,從冰箱裡拿出兩瓶啤酒。他拿了一瓶給她,並帶她穿過拉門來到後門廊。外面很涼爽,偶有暖風從漆黑的峽谷裡吹過來。埃莉諾·威什眺望遠方河谷的點點燈火,環球影城的聚光燈反覆掃過天空。

「這兒景色真美,」她說,「我沒住過這種房子,叫懸臂樑結構是吧?」

「沒錯。」

「地震時一定很恐怖吧。」

「垃圾車開過時就令人心驚膽戰。」

「你怎麼會住在這種地方?」

「聚光燈那兒的電影公司有一次給了我一大筆錢,他們要在拍電視劇時用我的名字並請我提供所謂的技術諮詢。我小時候住河谷區,很好奇住在這山坡上是什麼感覺,因此我用那筆錢買下了這所房子。上一任房主是個電影編劇,這是他的工作室。地方很小,只有一間臥室,但我猜我這輩子也只需要這麼點地方吧。」

她倚著欄杆眺望,目光沿斜坡向下,往溪谷看去。下方一片黑暗,只能依稀看見橡木林的輪廓。他也靠著欄杆,同時心不在焉地剝去手中啤酒瓶上的金箔標籤。被撕下的片片金箔在黑暗中飄蕩、閃爍,然後消失無蹤。

「我有一些疑問,」他說,「我打算去一趟文圖拉。」

「我們明天再談這個,好嗎?我不是專程來討論案子的,那些檔案我已經看了將近一年。」

他點頭並保持沉默,決定給她時間表明來意。片刻後,她說:「你肯定很生氣,我們如此對待你,包括對你進行背景調查,以及處理此案的態度,還有昨天發生的事,我很抱歉。」

她舉起啤酒瓶,輕啜一口啤酒,博斯才發現忘了問她是否需要杯子。他一時沒說話,她的話語久久停留在黑暗之中。

然後,他終於開口:「不,我沒生氣。事實上,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個什麼人。」

她轉身望著他:「我們以為魯克和你的上司聯絡並故意刁難你之後,你會知難而退。沒錯,你的確認識梅多斯,但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這就是我不明白的地方。你很在乎此案,為什麼?肯定有其他因素。是因為越戰嗎?為何此案對你別有意義?」

「我有我的理由,和此案毫無關係的理由。」

「我相信你,但我是否相信你並非重點。我只想知道這一切是怎麼回事,我必須知道。」

「啤酒還可以嗎?」

「嗯,博斯警探,請你告訴我。」

他低頭看著一小片金箔紙飄落,消失在黑暗中。

「我不知道,」他說,「事實上我知道,也不知道,我猜應該和地道有關吧,那是我們共同的經歷。倒不是說他曾救了我或我救過他一命之類的,事情沒那麼簡單,但我自覺對他有所虧欠。不管他回國之後有何改變,是否誤入歧途,又犯下哪些罪行。假如我去年不只是幫他打了幾通電話而是真正地幫助他,或許事情不至於這樣,我不知道。」

「別傻了,」她說,「去年他打電話找你時,已經有搶銀行的計劃了。當時他利用了你,就像現在一樣,只不過他現在已經死了。」

他剝光了金箔紙,轉身背靠著欄杆,用一隻手從口袋裡摸出一根菸,將煙叼在嘴邊,但並未點燃。

「梅多斯,」博斯回想起那人不禁搖頭,「梅多斯和別人很不一樣……當時我們只是一群怕黑的毛頭小子,那些地道偏偏又黑得要命,梅多斯卻一點也不怕。他一次又一次自願進入地道,從光天化日之下進入幽深黑暗之中——他認為執行地道任務就是那麼一回事。我們稱之為黑色回聲,進入地道之後,你都能聞到自身的恐懼,彷彿身處地獄一般。」

他們說話時偶爾改變站姿,此時正好面對彼此。他在她的臉龐上搜尋到一絲同情的表情。他不確定自己是否想得到她的同情,他早已過了那個階段,但又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因此我們這群怕黑的毛頭小子彼此約定,每次有人進入地道執行任務,都要遵守約定。這個約定是:不論地道內發生了什麼事,我們絕對不會拋下任何人,即使有人在地道內死了,也不會被拋下。因為敵人不會放過那些被拋下的人,你知道的。我們和自己打心理戰,戰術也成功了。沒有人希望被拋下,死活都一樣。我曾讀過一本書,書上寫著:人死了之後,不論尊貴地躺在山丘上的大理石墓碑後方,還是卑微地躺在汙穢不堪的下水道里都沒有差別,死了就是死了。

「但是那位作者肯定沒經歷過越戰。當人和死亡只有一息之隔時,自然會擔憂這些事情。因此死後躺在何處確實有差別……所以我們彼此約定。」

博斯知道越說越模糊了,他要進屋再拿一瓶啤酒,她表示自己尚未喝完。他回到屋外的門廊時,她微笑不語。

「我告訴你一件梅多斯的事,」他說,「當時的情況是,長官會派兩三名地鼠跟著一個連行動。在部隊遇到地道時,我們負責進入勘查情況或埋設地雷之類的。」

他仰頭灌了一大口剛開的啤酒。

「有一回,大概是一九七〇年吧,我和梅多斯隨巡邏隊外出行動。我們來到越共的一個要塞,天哪,那兒到處是地道。我們在離一個叫潤錄的村子大約五公里處損失了一位前哨巡邏兵。他被——抱歉,我想起你哥的遭遇,我猜你可能不想聽這些事情。」

「我想聽,請繼續。」

「這位前哨巡邏兵遭到‘蜘蛛洞’內的狙擊手槍殺——那是我們對地道網路小入口的稱呼。後來我們的人幹掉了狙擊手,之後我和梅多斯必須進入那條地道一探究竟。我們進去後要分頭走。整個地道很大,我選了其中一條線路,他則走另一條。我們約好了深入地道十五分鐘,埋設炸藥並設定二十分鐘後引爆,然後返回,一路上繼續埋設更多炸藥……我記得在下面發現了一所醫院,四張空草蓆、一櫃子供應品,一切就這樣出現在地道中。我記得當時我心想,天哪,下一個轉彎處又會看到何種景象,露天電影院嗎?我的意思是,這些人可真會挖……那兒有個小祭壇,而祭壇上的香還在燒著。我立刻明白越共仍在地道內某個地方,開始感到害怕。我將炸藥藏在祭壇後方,然後開始火速撤退。沿途上又埋設了兩處炸藥,然後設定時間,使所有炸藥同時引爆。等我回到入口處,也就是蜘蛛洞口時,卻不見梅多斯。我又等了幾分鐘,時間所剩不多。我可不希望c-4炸藥引爆時我還在地道內,那兒有些地道已經挖了上百年了。我束手無策,只好爬了出來,但是他也不在外面。」

他稍微停頓,喝了一點啤酒,繼續回想這件往事。她看著他,極想知道後續發展,但沒有催促。

「幾分鐘後,我埋設的炸藥爆炸,地道——至少我進入的那部分——倒塌。不論誰在那兒,肯定都已被炸死,埋在瓦礫之中。我們等了幾小時,待爆炸引起的煙塵落定後,用一臺大電風扇往地道入口處猛吹,陣陣煙霧開始從地道通風口和其他蜘蛛洞冒出。

「之後,我和另一個人進入地道尋找梅多斯。我們以為他已經死了,而我們有約在先,無論如何都要找到他的屍體並送回國,但我們沒有找到。我們在地道找了一整天,只發現一堆越共屍體,大部分的人被槍殺,還有些人被割喉,所有人的耳朵都被割下。我們回到地面上時,長官表示無法再繼續等候。我們必須遵守命令,所以都撤退了,而我算是毀約了。」

博斯茫然凝視著黑夜,只見到自己正在敘述的往事。

「兩天之後,另一個連到達潤錄村,有人在一座棚屋旁發現地道入口。他們派地鼠進去勘查,地鼠們進入不到五分鐘就發現了梅多斯。他像尊佛像一般,動也不動地坐在通道里,身上彈藥用盡,精神恍惚且語無倫次,不過並無大礙。他們想帶他離開地道,他不肯。最後他們不得不用繩索將他捆綁,由上面的巡邏隊士兵將他拉出地道。到了外面日光下,他們發現他戴著一串由人耳串起的項鍊,與脖子上掛的身份牌在一起。」

他喝完啤酒,從陽臺走進屋內。她隨他進入廚房,他又拿出一瓶啤酒。她將喝了一半的啤酒瓶放在廚房長桌上。

「說完了,這就是梅多斯的故事。他後來休假去了西貢,之後又回來了。他無法離開地道。但那次事件之後,他變了個人。後來他告訴我,他在地道里迷路了。他一直朝錯誤的方向前進,見人就殺,據說他的項鍊上共有三十三隻耳朵。有一次別人問我,為何梅多斯讓其中一個越共留下了一隻耳朵?畢竟一個人有兩隻耳朵,而三十三是奇數。我告訴對方,梅多斯讓所有越共都留了一隻耳朵。」

她搖頭表示不可思議;他則點了點頭。

博斯說:「我真希望當時回頭找他時能找到他,但我讓他失望了。」

他們兩人站著,低頭望著廚房地板,博斯將瓶內剩餘的啤酒倒在水槽裡。

「關於梅多斯,我想再問一個問題,之後我們就不談工作了,」他說,「他在隆波克監獄逃獄不成,後來被送往特米諾島聯邦監獄。你知道逃獄細節嗎?」

「知道,他挖了地道。當時他在獄中表現良好,是模範囚犯,因此被分到洗衣房幹活。那裡的烘衣機使用煤氣,而煤氣管線有地下通風口通到建築物外面;他在其中一個通風口下方挖掘,每天不超過一小時。獄方表示,他至少挖了六個月之後才敗露:當時是夏天,他們在操場使用灑水器導致地面潮溼,結果地層塌陷。」

他點點頭,早已猜到可能是地道。

「其他兩個同夥,」她說,「一個是毒販,另一個是銀行劫匪。他們還在牢裡,與此案無關。」

他再次點頭。

「我想我該走了,」她說,「我們明天還有的忙呢。」

「是啊,我還有許多問題。」

「我會盡我所能回答你。」

她穿過冰箱和長桌之間的小空間時經過他身邊,然後到走廊上。她與他擦身而過時,他聞到她髮絲的氣息,像蘋果的香味。他注意到她正看著掛在走廊鏡子對面牆上的畫作,那是一幅十五世紀名畫《歡樂園》的複製品,由三個分開裱框的部分組成。

「哈伊羅尼穆斯·博斯的作品,」她邊說邊欣賞畫中如噩夢般的場景,「當初我看到你的全名時,不禁好奇……」

「我和他沒有關係,」他說,「只是我媽喜歡他的作品罷了,我猜可能是因為我們同姓吧,她把畫寄給我。她在信上還說,這幅畫令她想起洛杉磯。瘋狂的人群,我的養父母……他們並不喜歡這幅畫,但我將它留在身邊多年。打從我搬進這房子,畫就掛在這兒了。」

「但是你習慣別人叫你哈里。」

「嗯,我喜歡哈里這名字。」

「晚安,哈里,謝謝你的啤酒。」

「晚安,埃莉諾……謝謝你的陪伴。」

[1]英美製長度單位,1英寸約為2.54釐米。

[2]三人均為美國爵士樂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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