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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五月二十三日 星期三(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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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尤其我父親常不在家,哥哥總是陪在我身邊。直到他入伍,然後再也沒有回來。」

女服務生送來沙拉,他們邊吃邊閒聊;然後在女服務生收走沙拉餐盤、端來正餐盤之間的空當,她開始談起哥哥的事。

「邁克每星期從越南寫信給我,每次都說心裡很怕,很想回家,」她說,「他不適合從軍,卻無法向爸媽開口。他根本不該去打仗,但由於父親的緣故,他毅然前往。他不想令父親失望,他沒有足夠的勇氣拒絕父親,卻有足夠的勇氣上戰場,這根本說不通。你聽過這麼蠢的事嗎?」

博斯並未回答,因為他聽過類似的情節,包括他自己的經歷。而她也就此打住,或許是不知道哥哥後來的遭遇,又或許是不想細數這段往事。

過了一會兒,她說:「你呢?你去的原因是什麼?」

他知道她會問這個問題,但他一輩子都無法向別人坦誠地回答這個問題,對自己也是。

「我不知道。我猜或許是沒有選擇吧。正如你之前所說,我這人習慣了組織的生活。我沒打算上大學,也沒想過到加拿大躲兵役,去加拿大或許還不如被徵召入伍去越南。一九六八年,我中了‘徵兵彩票’,我的編號順位不高,但我知道自己一定會被抽中,因此我想幹脆自動加入算了,省得麻煩。」

「然後呢?」

博斯笑得很不自然,就像她之前的假笑一樣。「我入伍接受基本訓練和一大堆有的沒的,後來分發部隊時選了步兵團。至今我仍不明白原因,那個年紀的年輕人心態,你明白嗎?我以為自己所向無敵。我抵達越南之後,自動加入地道小組,理由和梅多斯寫給史蓋爾的信上的內容類似,我想測試自己的能耐,當時我做出了一些自己也無法理解的事。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想應該明白,」她說,「梅多斯呢?他原本有機會離開越南,卻決定留到最後一刻。如果可以選擇離開,為什麼會有人想留下來?」

「有許多人和他一樣,」博斯說,「我覺得這說不上正常或不正常。有些人就是不想離開那地方,梅多斯是其中之一,也有可能是生意上的決定。」

「你指的是毒品嗎?」

「嗯,我知道他在越南時吸海洛因,回美國之後繼續吸食並販賣毒品;或許他在越南時做過毒品運輸,因此不希望白白放棄撈錢的大好機會,有許多跡象顯示有此可能。那回他們將他帶出地道後,他被調派到西貢。西貢可以說是再好不過的地方了,尤其他身為憲兵有外交豁免權。昔日的西貢是罪惡之城,妓女、大麻、海洛因任君挑選,簡直是個自由市場,人們紛紛過去做生意。如果他當時早有打算,擬好計劃走私一部分海洛因到美國的話,肯定輕鬆賺了一大筆。」

她沒什麼食慾地用叉子擺弄餐盤上的紅鯛魚片。

「真不公平,」她說,「他不想回來,有些士兵想回來卻苦於沒有機會。」

「沒錯,在那地方的確毫無公平可言。」

博斯轉頭望向窗外的海洋,四位衝浪者身穿顏色鮮豔的潛水衣,馳騁在洶湧浪濤之上。

「你在越戰之後進了警局。」

「嗯,剛開始我試了其他工作,然後進了警局。似乎我認識的大部分越戰老兵——就像史蓋爾今天說的那樣,不是進了警局就是進了監獄。」

「博斯,依我看你是個獨行俠,喜歡單打獨鬥,不像是那種會聽從看不順眼的長官的命令的人。」

「這年頭不流行單打獨鬥了,大家都得乖乖聽命……不過關於我的一切都寫在檔案內,你都知道了。」

「檔案無法記載一個人的一切,這不是你說的嗎?」

他笑了,這時女服務生前來清理餐桌。他說:「你呢?你進聯邦調查局的經過又是怎樣的?」

「其實很簡單,我在賓夕法尼亞大學主修犯罪學專業,輔修會計學,畢業後被招進了聯邦調查局,薪水和福利都很好,女性很搶手,受到了高度重視。過程大致如此,沒什麼特別的。」

「為什麼選擇銀行組?我以為吃香的部門是反恐小組或辦公室白領工作之類的,緝毒小組前途應該也不錯。」

「我在聯邦調查局做了五年白領工作,在首屈一指的華盛頓總部。問題是那工作無聊透頂,就像國王的新衣,騙不了人。」她微笑著搖搖頭,「我明白自己只想當一個名副其實的警察,後來也如願調崗。洛杉磯是全國的銀行盜竊之都,我發現本地分局有空缺,提出申請之後獲准調職,你可能會覺得我是個恐龍。」

「你這麼漂亮,怎麼會是恐龍?」

儘管她膚色曬微黑,博斯仍看出她聞言臉頰漲紅。他如此唐突地脫口而出,自己也感到困窘。

他說:「抱歉。」

「沒關係,謝謝你的讚美。」

他說:「你結婚了嗎?」說完立刻滿臉通紅,後悔自己如此直接。她見他一臉困窘,不禁微笑。

「結過,不過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博斯點點頭:「你不介意……魯克,呃,你們兩個好像……」

「什麼?你開什麼玩笑?」

「抱歉。」

兩人不約而同地放聲大笑,再是微笑,然後是長久的愜意的靜默。

午餐後他們走到外面碼頭上,來到博斯小時候釣魚的地方。此刻無人垂釣,碼頭末端有幾棟如今已廢棄閒置的房子。橋塔附近的海面上方有一道彩虹。博斯注意到那些衝浪的人都走了,他心想,或許孩子們此刻都在學校吧,或許這年頭他們都不在這兒釣魚了,又或許現在魚群已無法在這汙染的海灣內生存。

他對埃莉諾說:「我很久沒到這兒來了。」他倚著碼頭欄杆,胳膊肘撐著的那塊木頭上面有魚餌刀留下的上千條刻痕。「一切都變了。」

他們回到聯邦大樓時已是下午,埃莉諾通過美國犯罪情報系統和加州司法部電腦系統過濾史蓋爾提供的姓名和犯人編號,並要求州內各個監獄將那些人的檔案照片傳真過來。博斯拿了名單,給聖路易斯的美軍服役記錄檔案館打電話,找到星期一那天接待他的辦事員——傑茜·聖約翰,她表示博斯上次要的梅多斯的檔案已寄出。博斯並未向她透露自己已看過聯邦調查局的檔案副本,他請她在電腦上查詢他目前掌握的其他退伍軍人的姓名並提供他們的基本服役記錄。他這個電話一直打到聖路易斯那邊下午五點的下班時間,不過她表示很樂意幫忙。

到了洛杉磯時間下午五點,博斯和埃莉諾拿到了二十四張檔案照片和每個人的簡短犯罪記錄與服役記錄,並無任何人的資料特別引起他們的注意。梅多斯留在越南期間,其中十五人也在越南服過役,有十一個人是陸軍,沒有「地鼠」;不過在梅多斯初抵越南時,有四個人和他同屬第一步兵團,另外還有兩人在西貢當憲兵。

他們將焦點放在犯罪情報系統中那六位軍人的記錄上,就是那四個第一步兵團計程車兵和那兩個憲兵。只有那兩個憲兵有搶銀行的前科,博斯翻找檔案照片,抽出那兩人的照片。他凝視那兩張臉,希望從他們面對攝影機時麻木冷漠的表情中確認自己的懷疑無誤。他說:「我喜歡這兩個。」

他們的名字是亞特·富蘭克林和金·德爾加多,兩人都住在洛杉磯。他們在越南服役時被分派至西貢不同的憲兵部門,並非梅多斯隸屬的大使館憲兵部,儘管如此,他們仍舊在同一城市。兩人都在一九七三年退伍,但他們和梅多斯一樣,繼續留在越南擔任民間軍事顧問,一直待到最後——一九七五年四月。博斯心中毫無疑問,他確信這三人——梅多斯、富蘭克林與德爾加多,在進入文圖拉的查理連之前就已經彼此認識。

一九七五年富蘭克林回美國後,在舊金山犯下一連串搶劫案,被關了五年。一九八四年,他在奧克蘭犯下銀行搶劫案被控入獄,和梅多斯於同一時間在特米諾島聯邦監獄服刑。在梅多斯結束戒毒方案前兩個月,富蘭克林獲得假釋進入查理連。德爾加多犯的則都是觸犯州法律的罪行,在洛杉磯入室行竊三次被捕,每次都只是在監獄裡待了一段時間。一九八五年,他在聖塔安那企圖搶劫銀行未遂,然後與聯邦檢察官達成協議,在州法庭接受了審判。他進入索勒達監獄服刑,一九八八年出獄,在梅多斯進入查理連之前三個月到了那兒。富蘭克林到達查理連的第二天,德爾加多就離開了。

「一天,」埃莉諾說,「這表示三人同時待在查理連的時間只有一天。」

博斯看著他們的照片與個人資料,富蘭克林是個大塊頭,身高一米八二,體重八十六公斤,黑色頭髮。德爾加多身材精瘦,身高一米七,體重六十三公斤,也是黑頭髮。博斯看著照片上一大一小的兩個人,並回想阿鯊對開吉普車、丟棄梅多斯屍體的那兩人身材的描述。

過了一會兒,他說:「咱們去找阿鯊。」

他打電話到街頭之家收容中心,但早已料到結果:對方表示阿鯊已經離去。他聯絡藍色城堡汽車旅館,一個疲憊的老者的聲音告訴他,阿鯊一行人已於中午退房。接著他打電話給阿鯊的母親,她一聽他不是客戶便立刻結束通話。

時間已近晚上七點,博斯告訴埃莉諾他們得回街頭找他,她說她來開車。接下來他們在好萊塢西區繞了兩小時,主要行駛在聖莫尼卡大道上,但一直不見阿鯊的蹤影,也沒看到鎖在計時收費機旁的摩托車。他們攔下幾輛巡邏警車,告訴警察他們要找的人,眾人幫忙尋找但仍一無所獲。他們在k熱狗店旁邊停車,博斯猜想或許少年已回到母親身邊,而她掛上電話是為了保護他。

他問:「你想繞到查茨沃斯一趟嗎?」

「我的確想見見你提過的阿鯊那巫婆老媽,不過我更希望今天的工作到此為止,我們明天再找阿鯊也不遲。昨晚我們都沒機會共進晚餐,今晚你覺得怎麼樣?」

博斯想找到阿鯊,但也想找機會接近她。她說得沒錯,凡事皆有明天。

「聽起來不錯,」他說,「你想去哪兒?」

「我家。」

埃莉諾·威什在聖莫尼卡距離海灘兩條街的地方租了一間公寓。他們在公寓前門的路邊停車,進屋時,她告訴博斯雖然房子就在海灘附近,但如果真的想看到大海,要走到她臥室的陽臺上探出頭,並睜大眼睛望向右邊海洋公園大道才行,如此一來,可從矗立於海岸線的兩棟高聳的公寓大廈之間窺得太平洋的一角,她表示從那個角度也能望進隔壁鄰居的臥室。鄰居是個過氣的電視演員,如今是床上女伴換不停的小毒犯,她說那畫面有些煞風景。她請博斯到客廳就座,她則去準備晚餐。她說:「如果你喜歡爵士樂,客廳裡有張我剛買的還沒時間聽的cd。」

博斯走向書櫃旁邊架子上的音響,拿起那張新cd,是羅林斯的《跟爵士談戀愛》。他內心不禁蕩起微笑,因為自己也有這張cd,這彷彿一種溫暖的聯結。他開啟cd盒,播放音樂,開始環視客廳。粉色的地毯,傢俱蓋著淡色系罩子,淡藍色沙發前的玻璃桌面上擺著建築書籍和家居雜誌。這地方整理得很舒適,前門旁邊牆上掛著一幅裱框的十字繡作品,上面寫著「歡迎來到寒舍」,一角繡著落款:eds1970。博斯不知道那指的是什麼。

博斯轉身望向沙發上方的牆面,又找到與埃莉諾·威什品位不謀而合之處。牆上是愛德華·霍珀sup[1]/sup的《夜遊者》的複製品,用黑木框裝裱。博斯家中並沒有這幅畫,但他對此相當熟悉,在深入調查某案件或外出執行監視任務時偶爾也會想起畫中內容。他在芝加哥欣賞過一次原作,站在畫前靜靜凝視了近一小時。畫中幾乎沒入陰影的男子靜靜地坐在街頭餐館內,他望著坐在對面、與自己相隔不遠的另一位客人,只不過對方身旁有一位女子。博斯似乎能從畫中找到某種共鳴。他心想,我是畫中那獨行者,我是那夜遊者。他認為這幅畫黑暗的色調並不適合她的公寓,與粉色系形成強烈衝突。為何埃莉諾·威什選了它?她在這畫中有何發現?

他環視客廳其他地方,沒有電視,只有音響、桌上的雜誌,以及沙發對面倚牆而立的書櫃。他走近書櫃,透過玻璃門看裡面都有哪些藏書。上面兩層大多是知識分子看的位列「每月書選」的書籍,不過也有偏大眾品位的犯罪小說,包括克拉姆利、威爾福德等人的作品,他閱讀過其中幾本。他開啟書櫃的玻璃門,抽出一本《鎖上的門》,他聽說過這書,但從未在書店看到過。他翻開書皮想知道出版年份,然後就解開了十字繡作品的署名之謎。書的扉頁印著:埃莉諾·d.斯卡利特——1979年。博斯心想,她肯定在離婚後還用著前夫的姓。他把書放回原位,關上了玻璃門。

底下兩層的書比較雜,有犯罪紀實、越戰歷史研究、fbi手冊,甚至還有一本洛杉磯警局命案調查教科書。書架上許多書博斯都讀過,他甚至在其中一本里出現過,是《洛杉磯時報》記者佈雷莫針對所謂的「美容院殺人魔」撰寫的報道。殺人魔哈維·肯道爾一年內在聖費爾南多谷連續殺害七名女性,她們都是美容院的老闆或僱員。他事先在美容院附近觀察,接著跟蹤受害者回家並用削尖的指甲銼劃開她們的喉嚨。博斯與當時的搭檔通過第七位受害者遇害前一晚在店內便條紙上記下的車牌號碼追查到了肯道爾。博斯他們一直不明白她為什麼要把它記下來,他們猜測她可能發現了肯道爾從廂型車內鬼鬼祟祟地看店內情況,出於謹慎記下了車牌號碼。但她沒有提高警覺,仍舊單獨回家。博斯和他搭檔通過車牌追查到肯道爾,發現他曾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因在奧克蘭附近連續犯下數宗美容院縱火案,被判入獄服刑五年。

他們之後發現,在肯道爾年幼時,母親在美容院當美甲師。她在小肯道爾的指甲上練習手藝,心理醫生認為他從此迷戀美容師無法自拔。佈雷莫把他的故事寫成了暢銷書,之後環球電影公司又把這故事拍成了電影並給了博斯和他搭檔一筆錢;電影之後又接著拍了電視劇,這次的金額多了一倍。他的搭檔選擇離開警局搬到恩塞納達,博斯則繼續當差,並將這筆錢投資在山坡上這棟用支柱架高的房子。房子正好可以俯瞰山下支付了購房款的電影公司,博斯認為這其中有種難以言喻的共生關係。

「我早在你的名字在案子裡出現前就看完那本書了,所以這和調查無關。」

埃莉諾踏出廚房,手裡拿著兩杯紅酒。博斯笑了。

「我又沒打算怪你,」他說,「而且這本書的主角不是我,是肯道爾。反正這案子能破是運氣好。但是他們仍為此案寫了書,拍了電視劇。嗯,廚房的味道真香。」

「你喜歡麵食嗎?」

「我喜歡義大利麵。」

「咱們今晚吃的就是義大利麵,我星期日煮了一大鍋肉醬。閒暇時我喜歡一整天待在廚房,什麼都不想,我發現這是緩解壓力的好方法,而且一大鍋菜吃都吃不完,只要加熱醬汁再下點麵條就是一餐,很方便。」

博斯喝了一口紅酒,繼續環視四周。他還沒坐下,就已覺得和她在一起很舒服自在。他臉上露出笑容,指著霍珀的畫作:「我很喜歡,不過你為什麼選了一幅這麼黑暗的畫?」

她凝視畫作,皺起眉頭,彷彿第一次思索這個問題似的。

「我不知道,」她說,「我一直很喜歡那幅畫,它的某種特質很吸引我。畫中女子旁邊有個男人,因此那不是我。所以我猜假如我是畫中某個人,則應是那位坐在咖啡杯前的男子,孤寂而若有似無地觀望對面相伴的兩人。」

「我在芝加哥看過那幅畫,」博斯說,「原作。我到那兒去執行引渡任務,在那之前剛好有一小時的空當,於是我進入芝加哥藝術學院,這幅畫就在裡面。我接下來整整一小時都在專心欣賞這幅畫,它有某種特質——就像你說的那樣。當初是哪件案子,帶回來的又是哪個犯人我想不起來了,但是我清楚地記得這幅畫。」

他們吃完飯坐在桌邊聊了將近一小時。她向他透露了更多哥哥的往事,以及她如何從失去他的痛苦與氣憤中走出。她表示,十八年後她仍在繼續克服。博斯告訴她,他也一樣,依然會偶爾夢見越南地道,更多時候還要與失眠鬥爭。他告訴她,越戰歸來後他相當彷徨;之後他選擇的道路與梅多斯的抉擇,兩者其實只有一線之差。假如他當初選了另一條路,今日局面可能全然不同。她聞言點頭,似乎很能體會。

後來她問到了洋娃娃殺手案以及他從重案組被降級調職的經過,看樣子她並非純粹出於好奇。他知道自己必須如實回答,因為他的描述將決定她對他的看法。

「我猜你已知道大致經過,」他說,「作案者勒死那些女人——大多數是妓女——然後用化妝品,包括粉餅、口紅、厚厚的腮紅和黑色眼線筆在她們臉上塗抹,每次都一樣,受害者的屍體還被洗過,但是我們警方從未透露他將她們畫成洋娃娃的情況。某個渾蛋——我猜是法醫室的薩凱——向外洩露了訊息,表示受害者臉上的妝是所有案件的共同點,於是‘洋娃娃殺手案’開始在媒體傳開。我想應該是第四頻道首先公開使用了那個名字,之後就被吵得沸沸揚揚,我倒覺得歹徒手法更像殯儀館的人。不過說實話,當時警方的調查毫無進展,直到受害者人數上升到兩位數,我們才開始對作案者的情況有了些許掌握。

「切實的證據並不多,受害者的屍體被隨意丟棄在城西各處。通過從幾具受害者屍體上提取的纖維,我們得知作案者可能戴假髮或者假鬍子之類的。我們一一查出在街頭賣淫時被作案者帶走的女子最後一次性交易時的地點,我們前往按小時計費的汽車旅館,但一無所獲。因此我們推斷作案者開車在街頭將她們拉走,帶到某處,可能是他的家或作為謀殺場所的安全地點。我們開始監視妓女拉客的那條大道和其他可能的地點,我們突擊檢查了高達三百次性交易,案情才開始有了突破。某天凌晨,一個名叫蒂克希·麥昆的妓女打電話到警局,表示她剛從‘洋娃娃殺手’手中逃脫,並且想知道假如供出他是否有賞金可拿。當時我們每星期都會接到報案電話,想想看,十一名女子遇害,民眾提供的線索無奇不有,整個城市陷入驚慌。」

埃莉諾說:「我記得。」

「但是蒂克希不一樣。當天我在警局值夜班,接到她的報案電話,之後我去找她談了一番。她告訴我,她在溫泉館林立的溫泉街附近的好萊塢大道上拉到這位客人,你知道吧,就在科學大廈附近,對方帶她到銀湖區的一間公寓。她表示正當對方脫光衣服時她想上廁所,於是她進入洗手間,在沖水時順便翻看洗手檯下方的櫃子,可能是想找可以偷的東西。但是她看到的是各種小的瓶瓶罐罐、化妝品盒和一大堆女性用品。她翻看了所有東西,突然之間明白了。她猜這傢伙肯定就是兇手,絕對沒錯。當時她嚇得半死,決定立刻逃跑。她從洗手間出來時,對方正躺在床上,她立刻奪門而出,倉皇逃命。

「重點是,警方並未公開關於化妝品的所有細節;或者應該說,那個向媒體洩露訊息的渾蛋並未透露所有細節。我們知道兇手保留了受害人的東西,屍體被發現時皮包就在身邊,但裡面沒有化妝品——你也知道,就是口紅、粉餅之類的。因此當蒂克希告訴我洗手間櫃子裡有什麼東西時,我立刻提高警覺,知道她所言為真。

「然後我就在這個節骨眼把事情搞砸了。我和蒂克希談完之後已是凌晨三點,組裡的人都下班了,我獨自一人在那兒思索著,這傢伙或許意識到蒂克希已辨認出他的身份逃跑了,因此我獨自前往他的住處。我的意思是,蒂克希和我同行,她帶我到那個地方,不過她一直留在車內。我們一到,我看見車庫上方的屋子亮著燈,車庫就在哈佩利恩大道旁一棟破房子後面。我呼叫後援,在等候時,見這傢伙的影子在窗邊走來走去,我有預感他準備逃跑並帶走櫃子裡的所有東西。我們在十一具屍體上沒有發現任何證物,因此必須拿到櫃子裡的東西。當時我的另一個顧慮是,萬一屋內有其他人,例如蒂克希的替代者,該如何是好?因此我決定隻身前往。之後的事,你都知道了。」

埃莉諾說:「你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屋,而且在他伸手準備拿床上枕頭下的假髮時朝他開槍。之後你告訴狙擊小組,你認為當時情況緊急,對方有足夠的時間再帶一個妓女回來。按你的說法,這給了你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徑自入屋之權。按你的說法,之所以開槍是因為你當時覺得嫌犯準備拔槍。根據報告內容——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從五六米外朝他上身開了一槍。問題是‘洋娃娃殺手’獨自在家,而且枕頭下只有他的假髮。」

博斯說:「只有他的假髮。」他搖搖頭,一副早知如此的表情,「不管怎樣,狙擊小組證實了我並無過失。之後我們找出他假髮上的毛髮,與其中兩名受害人相符,並從洗手間內的化妝品追蹤到其中八名受害者,毫無疑問,他就是兇手。我沒有過失,但就在此時督察室開始介入,展開一場劉易斯與克拉克探險隊之旅。他們追蹤到蒂克希並要她簽署一份宣告,表示她事先已告訴我,兇手將假髮放在枕頭下。我不知道他們拿什麼去要挾她,但不難猜到。督察室老想找我麻煩,他們不喜歡不完全屬於警局大家庭的人。反正他們準備起訴我,想讓我丟飯碗,之後帶著蒂克希到大陪審團面前對我提起訴訟。當時的情況就像兩隻肥肥的大白鯊嗅到海水中有血一般。」

他停住了,埃莉諾·威什接著說:「只不過督察室的人失算了,他們沒想到輿論會站在你這邊。民眾通過新聞報道知道你是偵破‘美容院殺人魔案’及‘洋娃娃殺手案’的警探,甚至電視劇裡都有你這號人物,督察室想除掉你,得先通過重重公眾監督才行,這下警局的面子也掛不住了。」

「後來有高層介入,要求停止大陪審團程式,」博斯說,「於是他們不得不放棄,接受我停職以及降職到好萊塢分局命案組的結果。」

博斯的手指放在空紅酒杯的杯頸處,心不在焉地在桌上轉動杯子。

「好個和解,」過了一會兒,他說,「而督察室那兩隻大白鯊至今仍在附近虎視眈眈,等待殺戮時刻。」

之後,他們兩人靜靜地坐著。他等她提出上回問過的問題:那名妓女是否說了謊?但她一直沒發問,而且片刻後只是看著他微笑,他覺得自己彷彿通過測試了。她開始收拾桌上的餐盤,博斯到廚房幫忙收拾。整理完畢後,兩人在同一條手巾上把手擦乾,他們站得很近,然後就那麼輕輕地吻了下彼此。接著,兩人似乎收到相同的秘密訊號,不約而同地投入對方的懷抱,如飢似渴地擁吻起來。

「我想在這兒過夜。」博斯在接吻的空當說。

「嗯,我要你留下來。」她說。

阿森因吸食毒品而渙散的眼珠映著霓虹夜。他深深抽了一口kool牌香菸,將寶貴的煙吸入。那根菸蘸過天使粉sup[2]/sup。他用鼻孔撥出兩縷煙,咧嘴笑著。他說:「你可是頭一隻被用來當成釣餌的鯊魚,對吧?」

他哈哈笑,又深深吸了一口煙,然後將它遞給阿鯊。阿鯊吸夠了,揮手拒絕,於是阿摩接過煙。

「沒錯,媽的,我也開始覺得累了,」阿鯊說,「偶爾也該輪到你們了吧。」

「別這樣嘛,你可是唯一有辦法處理這場面的人。你那招啊,我和阿摩學不來,而且呢,我們也有自己的活要幹。你個頭不夠大,沒法用拳頭教訓那些娘娘腔,這種粗活就讓我們來吧。」

「咱們幹嗎不回7-11找目標呢?」阿鯊說,「我不喜歡在這裡等人,誰知道對方會是誰啊。我喜歡去7-11,至少我們可以自己選目標,而不是在這兒等著被挑上。」

這時阿摩開口:「想都別想,假如我們回到老地方,萬一上回那傢伙報警了呢?我們必須避開那裡一陣子,警方可能就在我們上回待的停車場裡監視那地方。」

阿鯊知道他們說得沒錯,只是覺得在聖莫尼卡大道釣同性戀太冒險了。他猜這兩個毒蟲會選擇袖手旁觀,希望他乾脆幹到底,藉此拿到錢,他知道到時就是和他們分道揚鑣的時候了。

「好吧,」他邊說邊走下人行道,「要罩著我啊,別搞砸了。」

他開始過馬路。阿森在後面大喊:「至少得找開寶馬的啊!」

阿鯊心想:這還用你說嗎?他朝拉普拉亞大道方向走了半條街後倚在一家打烊的店鋪門口。他距熱棒成人書店還有半條街遠,在那兒只要二十五美分即可買一本裸男雜誌。不過他距離夠近了,足以與踏出那家店的人目光接觸——如果對方有意的話。他回頭觀察街道對面,阿森與阿摩坐在馬路邊的摩托車上,黑暗中能看見那根菸的火星。

阿鯊站在那兒不到十分鐘,立即有輛龐帝克大艾姆新車停靠在路邊,電動車窗搖了下來。阿鯊想起至少得找開寶馬的傢伙,正打算打退堂鼓,但見金光閃爍,於是走近。開車的人握住方向盤的手上戴著一塊勞力士金錶,假如是真品,阿森肯定能賣個三千美元,這樣一來他們每人可以拿到一千,此外這塊「肥肉」的家裡或皮夾內不知還有多少錢可撈呢。阿鯊打量車內男子。看起來是異性戀,商人模樣,黑髮,黑西裝,四十多歲,體型中等不算太魁梧,說不定阿鯊自個兒也能擺平。男子對阿鯊微笑著說:「嘿,你好嗎?」

「還好,有什麼事嗎?」

「哦,沒什麼事,只是出來兜風。你想去兜兜風嗎?」

「去哪兒?」

「哪裡都行,我知道有個地方可以讓我們獨處。」

「你身上有一百美元嗎?」

「沒有,不過我有五十美元,準備晚上打棒球用的。」

「你是投手還是接球手?」

「我是投手,而且我把自己的手套都帶來了。」

阿鯊猶豫片刻,並迅速朝剛才看到香菸火星的對面馬路瞥了一眼。煙已熄,他們肯定準備好行動了。他回頭看著那塊表。

「好吧。」他說著上了車。

汽車向西行,駛過那條小巷。阿鯊剋制住自己,不回頭張望,不過依稀能聽見摩托車引擎的噗噗聲,他們肯定跟在後面。

他問:「咱們去哪兒?」

「呃,我不能帶你回家,但是我知道我們可以去一個地方,不會有人打擾我們。」

「酷斃了。」

他們在弗羅雷斯街停下來等紅綠燈,這讓阿鯊想起上回那個男子,此刻他們就在他家附近。阿鯊心想,最近阿森下手似乎更重了。看來再過不久得結束這一切,否則遲早會出人命。他希望戴勞力士金錶的這位仁兄乖乖合作別反抗,誰知道那兩人會捅什麼婁子,他們吸了天使粉,什麼暴力事都幹得出來。

就在這一刻,車突然衝過十字路口,阿鯊注意到仍是紅燈。

他高聲說:「你搞什麼?」

「沒什麼,只是不想等紅燈罷了。」

阿鯊心想此刻回頭看應該不至於使對方起疑。他轉頭往後看,只見其他車輛乖乖停在十字路口處等紅綠燈,沒有摩托車的蹤影。他心想,該死的王八蛋。他開始緊張,感覺額頭冒汗,頭一次開始恐懼地顫抖。車經過巴尼酒吧之後右轉並開上日落大道,又向東至高地大道,然後勞力士男再度往北行駛。

「我們以前見過嗎?」男子問,「我覺得你有些眼熟。嗯,或許我們之前碰過面?」

「不可能,我從來沒——我想應該沒有。」

「看著我。」

阿鯊說:「什麼?」男子突如其來的問題和嚴厲的口吻嚇了他一跳。「幹嗎啊?」

「看著我,你認識我嗎?你以前見過我嗎?」

「搞什麼鬼啊,做信用卡廣告嗎?我說過了,沒有。」

男子下了高速公路,將車駛入好萊塢露天劇場的東區停車場,附近沒半個人影,他迅速且一言不發地駛往漆黑的北端。阿鯊心想:老兄,假如你說的僻靜地點是這種地方,那麼你手上的勞力士肯定是假貨。

阿鯊說:「喂,老兄,咱們來這兒做什麼?」他一邊問一邊想辦法準備閃人。阿森和阿摩吸了毒,頭腦不清楚,肯定跟丟了。這會兒他得獨自對付這傢伙,情況不妙,趁早撤退才是上策。

「劇場關門了,」勞力士男說,「不過我有更衣室鑰匙,我們可以走卡胡恩哥下方的隧道,在隧道出口附近有條小通道通往後門,那附近不會有人。我在那兒工作,我很清楚。」

阿鯊想試試獨自撂倒這傢伙,但看情況勝算不大,除非他趁對方沒注意來個措手不及,於是作罷。再觀望一下吧。男子將引擎熄火,開啟駕駛座車門。阿鯊也開啟車門,下車環顧空蕩蕩且漆黑一片的停車場。他想找那兩輛摩托車的車燈,但什麼都看不見。他決定到隧道另一端對付這傢伙,到時他會採取行動,可能揍了對方再溜,或者腳底抹油直接跑。

他們朝「行人快速通行道」標誌前進,地下人行道入口處有一個混凝土建築,然後他看到了臺階。他們走下粉刷成白色的階梯時,勞力士男把手搭在阿鯊肩上,然後以父親的姿態鉗住他的頸背。阿鯊感覺到冰冷的金屬錶鏈緊貼皮膚。

男子說:「阿鯊,你確定我們不認識?或許我們見過面?」

「不,老兄,我說過了,我沒和你在一起待過。」

他們走到隧道中間時,阿鯊突然想到,他根本沒告訴對方自己的名字。

[1]美國畫家,寫實主義流派的代表人物。

[2]學名苯環己哌啶,是一種麻醉藥和致幻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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