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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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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利維婭的話沒錯,梯子的確很晃。是個摺疊梯,連線著二樓樓梯口鑲嵌在天花板中的閣樓下拉門。博斯不是個大塊頭,大家一直說他是個瘦長體格的人。但在他爬上木梯後,梯子卻咯吱咯吱地直響,博斯擔心折疊處的螺栓會突然脫落,害他摔在地上。奧利維婭在梯子下面站著,緊張地看著他。登了四步以後,他伸手抓住天花板的網格,有驚無險地找到了平衡點。

「那裡應該有根燈的拉線。」奧利維婭說。

博斯順利地到達梯子頂端,他在黑暗中揮動著手,找到燈的拉線。燈亮以後,他望向四周,確定自己的方位。奧利維婭在下面朝他嚷。

「我好幾年沒上閣樓了,但我想他的東西應該在後方靠右的角落。」

博斯朝那個方向走去。閣樓深處依然很暗。他從後面的口袋裡拿出奧利維婭要他帶上的手電筒。他把手電筒指向屋頂垂直下降的閣樓右後角,立刻發現了熟悉的軍用手提箱。他必須貓下腰才能到那兒,但還是無可避免地撞上了一根木椽。他只得伏下身子爬向手提箱。

手提箱上面放著個紙箱。博斯把手電筒照在紙箱上,發現這就是奧利維婭先前提過的那隻多米尼克從峴港寄回家的紙箱。多米尼克·聖阿內洛既是這隻紙箱的收件人,又是這隻紙箱的寄件人。寄件人地址是峴港的第一醫療營。箱子上的膠帶泛黃剝落,但看得出紙箱在放上閣樓前被開啟又重新封上了。博斯把紙箱從手提箱上抬起來,放在一邊。

手提箱是個漆成灰綠色的膠合板箱,灰綠色的漆已經掉得差不多了,膠合板上的紋理隱約可見。頂端的木板上印著一行褪色的黑字。

多米尼克·聖阿內洛hm3

博斯輕易地解開了這行密碼。在部隊裡「hm3」代表三級醫務兵。這意味著多米尼克是三級海軍士官。

博斯從口袋裡掏出橡膠手套,在翻看兩個箱子之前先把手套戴上。手提箱上只有一個沒有扣的搭扣。他開啟手提箱,用手電筒照著箱子裡的東西。一股泥土味立刻充滿了博斯的鼻腔,他想到了在越南鑽過的地道。這隻膠合板做的手提箱讓他回想起越南。

「你找到了嗎?」奧利維婭喊。

回答前博斯先定了定神。

「找到了,」他說,「都在這兒,我會在上面待一會兒。」

「那就好,」她回覆道,「想要什麼東西的話叫我。我先下樓去趟洗衣房。」

手提箱最上方整齊地放著一摞疊好的衣服。博斯小心翼翼地拿起每件衣服,檢查完以後放到旁邊的紙箱上。博斯在部隊服過役,知道後勤部門的章程,在陣亡士兵的遺物被送到悲痛欲絕的家人手裡之前,為了不讓家人難堪或徒增傷感,它們首先會被消毒和分揀。所有登著裸體女郎照片的雜誌和書籍,所有越南和菲律賓女孩的照片,任何毒品和吸毒器具,透露軍隊移動、任務策略甚至戰爭罪行的個人日誌都會被拿走。

留下的就只剩衣物和一些隨身物品了。博斯從手提箱裡拿出幾件軍服——都是綠色的野戰服——還有些內衣和襪子。手提箱最下面是堆六十年代末的流行小說——包括博斯記得自己手提箱裡也放著的那本赫爾曼·黑塞的《荒原狼》。手提箱裡還有一整條好彩煙和一隻帶著美國海軍菲律賓奧隆阿波蘇比克灣海軍基地人字鱷徽章的之寶打火機。

手提箱裡有沓用橡皮筋捆起來的信。博斯正想拿起這沓信,橡皮筋突然斷了。他看著散落的信,都是家裡人寫的,寄信人地址都是博斯現在所在的這個家。大多數信是奧利維婭寫的。

博斯覺得沒必要介入這種個人聯絡。他猜測信件裡大多包含著鼓勵,多米尼克摯愛的家人們祈禱他能安全順利地從戰場歸來。

手提箱裡有個皮製的拉鏈盥洗包,博斯小心翼翼地把盥洗包取出。他要找的就是這個。他開啟拉鏈,把包口敞開,然後把手電筒照進去。包裡放著常用的盥洗用品:剃鬚刀、刮臉粉、牙刷、牙膏、指甲鉗、刷子和梳子。

博斯沒有從盥洗包裡拿東西,他想把這項工作留給dna實驗室去做。盥洗包裡的東西年代久遠,博斯擔心拿它們出來會遺失包裡原先附著的毛囊、皮膚組織或血漬。

博斯把手電筒換一個角度,發現刷子的剛毛裡混有幾根頭髮。每根都有一寸來長,他猜想多米尼克進入叢林以後,也像大多數戰士那樣留起了長髮。

博斯接著把手電筒照向用皮扣扣著的小袋子裡放著的一把老式雙面剃鬚刀。剃鬚刀看上去很乾淨,但博斯只能看見其中的一面刀鋒。他知道剃鬚刀上如果能找到血跡那就太棒了。往臉上輕輕一割就會滲出血,刀上有血的話,就能鑑定出他想要的dna了。

博斯不清楚在過了差不多五十年後,實驗室能否從頭髮、牙刷乾結的唾液或雙面剃鬚刀留下的鬍鬚中分離出dna,但他知道血液一定能行。在洛杉磯警察局懸案組時,他辦過類似的久遠案子,從血液裡提取出的dna證據為案件提供了鐵證。興許盥洗包裡的小袋子能給他帶來好運呢!他會把盥洗包完好無虞地交到米基·哈勒推薦的一處實驗室。只要奧利維婭能把盥洗包借他用一下。

把拉鏈拉上以後,博斯把盥洗包放在右邊的木頭地板上。他把想讓奧利維婭允許他帶走的東西都放在一起。接著他把注意力集中在看上去已經空了的手提箱上面,用手電筒和手指檢視下面有沒有夾層。他從當兵時的經驗知道,有些士兵會把沒用過的手提箱的底板取出,把底板放在自己的箱子裡,構建出一個秘密的夾層,他們常在夾層下面藏上毒品、未經授權的武器和《花花公子》雜誌。

手提箱裡沒有可以移動的木板。多米尼克沒有在手提箱裡藏東西。博斯覺得這個手提箱有點怪,箱子裡沒有照片,也沒有除了家人以外的信件。

博斯小心地把東西裝回箱子,然後放下蓋子。之後,手電燈光像是照到了什麼東西。他認真地檢視蓋子內側,把手電筒斜照在蓋子的一面,發現內側木頭上有幾行汙點。博斯意識到這很可能是扯下膠帶時上面的黏合劑留下的。多米尼克一定在蓋子內側粘過什麼東西——多半是照片。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士兵常常把手提箱當高中時的儲物櫃用。博斯回想起許多士兵曾把女友、妻子和孩子的照片貼在手提箱裡。有時他們也會貼上孩子們寄來的畫和雜誌的中間插頁。

博斯不知道手提箱裡粘著的東西是多米尼克自己拿下來的,還是海軍處理陣亡士兵遺物時拿掉的,但他對多米尼克自己寄回家的那個箱子更感興趣了。他開啟多米尼克寄回家的紙箱,拿手電筒照在上面。

紙箱裡放的顯然是對多米尼克相當重要、希望能在服役臨近結束時寄到奧克斯納德的東西。頂上放著兩套摺疊好的便服——多米尼克在越南不允許穿的非軍隊服裝——包括牛仔褲、斜紋褲、帶領子的襯衣和黑襪子。衣服下面是雙匡威鞋和一雙閃亮的黑靴子。儘管士兵不允許穿便服,但擁有便服卻很普遍。執行完任務回家和到外國城市出差時,如果身上穿著軍裝,就很可能會和反戰的普通市民發生衝突。

但博斯知道擁有便服還有另一個目的。在一年的值勤任務中,每位士兵每六個月有一週的假,每九個月有次備用假期——備用假期得等飛回去的班機上有空位才能享用。軍方規定了五個休假目的地,但沒一個在美國本土,回國是不被允許的。但帶便服計程車兵可以在火奴魯魯的機場換衣服,然後回到機場登上前往洛杉磯或舊金山的航班——只要能躲過在機場監視的憲兵就行。上前線以後留一頭長髮對偷跑回國也有好處,多米尼克也許正是為了這個才留的長髮。沒有胡楂,留著平頭的話,即使穿著便服也可能被憲兵認出來。擁有一頭長髮就不用太擔心了。

博斯在部隊服役的時候就偷跑回國兩次,一九六九年回到洛杉磯和女朋友一起待了五天。六個月之後,儘管和女朋友已經吹了,但他還是回了一次國。多米尼克是在去越南十一個月後陣亡的,這意味著他至少有一次休假,甚至可能有兩次。興許他還偷跑回過加利福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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