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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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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勒示意博斯到法庭前面來。博斯穿過隔離門,在欄杆邊找了一個位子坐下。他四下張望,發現博德斯在離他不到兩米之外,戴著鐐銬,坐在克羅寧夫婦中間。他身後還坐著兩個法警。

博斯回頭向法庭後邊看去。不少觀眾還扎堆在法庭門前,陸陸續續地退場。他的女兒在隊伍最後,正朝他這邊望著。她滿懷信心地朝博斯點點頭,博斯也朝她點點頭。博斯目送著女兒出了法庭後,將注意力轉回到博德斯身上。他輕輕地吹了一聲口哨,正好被博德斯聽到。這個身穿橙色囚服的男人轉過身盯著博斯看。

博斯衝他擠了擠眼。

博德斯馬上把視線移開了。這時哈勒走了過來,擋在博斯與博德斯之間。

「別理他,」哈勒說,「把精力集中在重要的事情上。」

說著,哈勒在博斯身旁的空位子上坐下,趴在他耳邊低聲說道。

「我會爭取讓法官允許你當堂做證,」他說,「這次我不會做任何陳述,全靠你一個人。所以記住,你的發言一定要直截了當,而且要表現得義憤填膺。」

「我本來就是義憤填膺。」博斯說。

哈勒轉頭朝門口看了一眼。

「斯潘塞和戴利出去之前,你跟他們說上話了嗎?」

「我沒跟斯潘塞說過話。戴利是那個律師?」

「是啊,丹·戴利。他一般接聯邦法院的案子多一些,今天肯定是做慈善來了。要不然就是他早就認識斯潘塞。我讓西斯科調查一下。」

哈勒拿出手機,開始給他那已經與其他聽審觀眾一起被法官請出法庭的調查員編輯簡訊。博斯站起身,以便能看到哈勒的手機螢幕。哈勒讓西斯科從戴利那裡瞭解一下斯潘塞是否願意做證。他讓西斯科辦好之後給他回簡訊。哈勒的簡訊剛剛發出,霍頓就宣告會議開始了。

「好,書記員現在請開始記錄。正在進行的是法官召集當事各方舉行的閉門會議,不屬於正式聽證,當事各方不得將這裡所說的內容外傳。哈勒先生,請陳述如果你的動議獲得批准,你打算傳喚哪些證人,以及向本庭提交哪些證物。請長話短說。」

哈勒起身走到講臺前,把信箋簿放到講臺上。博斯可以看到哈勒信箋簿的第一頁寫滿了筆記,上面還畫著圓圈和箭頭。信箋簿下放著一個檔案袋,裡面裝著他準備提交法庭的檔案。

「感謝您給予我方這次機會,法官大人,」哈勒開場了,「您絕對不會為自己的這個決定而後悔,因為正如克羅寧和肯尼迪先生所言,本案確實存在司法不公的情況。只不過真相併非像大家想的那樣。」

「法官大人。」肯尼迪趕忙開口。他雙手攤開,一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的樣子。

「哈勒先生,」霍頓說,「麻煩你往左側看一下——陪審席是空的。我說過長話短說。我可沒讓你對著不在場的陪審員們做正式陳詞。」

「是的,法官大人,」哈勒說,「謝謝您。那我們繼續。州檢察院的定罪證據真實性調查組接手本案後,對本案的證物進行了重新檢驗。他們在丹妮爾·斯凱勒的衣物上發現了dna,但這份dna並非來自當時殺害她而被定罪的普雷斯頓·博德斯,而是一個如今已不在人世的連環強姦犯盧卡斯·約翰·奧爾默。」

「哈勒先生,」霍頓再次打斷了哈勒,「你這是在重複本庭已知的事實。我允許你以參與訴訟者的身份介入本案,介入案件要求存在新情況,或者說案件方向上的變化。這個條件你能滿足嗎?」

「沒問題。」哈勒說。

「那就直接告訴我們有什麼新情況。不要重複本庭已經知道的事情。」

「我方提供的新情況就是:如果博斯警探可以獲准做證,他將向法庭提供證明檔案和宣誓證詞,表明是有人施展詭計將盧卡斯·約翰·奧爾默的dna植入了洛杉磯警察局的證物箱中以幫助普雷斯頓·博德斯逍遙法外,並獲得數百萬美元的誤判賠償。」

「施展詭計的是何人,哈勒先生?你是說是關押在聖昆廷死囚監獄的普雷斯頓·博德斯策劃了這一切?」

「並非如此,法官大人。我的意思是普雷斯頓·博德斯為了重獲自由孤注一擲,加入了這場陰謀。真正的策劃者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就是克羅寧律師事務所。」

蘭斯·克羅寧立即起身抗議。

「這完全是胡鬧!我強烈抗議!」他說,「哈勒先生這是在用他陰險的指控詆譭我的聲譽,是他的當事人——」

「好了,克羅寧先生,」霍頓打斷了狂躁的克羅寧,「但我也要提醒你,我們現在進行的是閉門會議,雙方律師說的都不會傳到公眾耳朵裡。」

法官又轉向哈勒。

「你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哈勒先生,」他說,「你必須給出證據證明你的話,否則本庭不會採信。」

「我方會給出證據的,」哈勒說,「馬上。」

哈勒簡要指出了本案几個自相矛盾的疑點,內容與博斯在走廊裡跟索托說的大同小異。如果證物中發現的dna是真實有效的,那麼搜查普雷斯頓·博德斯公寓時發現的海馬吊墜就是偽造的證物。二者只能有一個為真。

「我方認為海馬吊墜此前是,並且一直是本案真實有效的證物,」哈勒說,「盧卡斯·約翰·奧爾默的dna是有人處心積慮製造的偽證。在我方說明造假過程是如何發生的之前,我想首先請法庭允許我的當事人就本案編造證據的問題做證。我的當事人擁有超過四十年的執法工作經歷,而且本案對他的清名和聲譽有著直接的影響。」

肯尼迪和克羅寧雙雙反對博斯在不接受交叉詢問的情況下做證,霍頓很快就做出了決定。

「今天的閉門會我們就不採取這種方式了,」他說,「一會兒公開聽證時,法庭會考慮你的這一訴求。不過我還是要說,博斯警探多年來多次在本庭做證,我從未對他的人品有任何懷疑。」

博斯向法官點頭致意,感謝他的善意支援。

「請繼續,哈勒先生。」霍頓說。

「好吧,那我們繼續。」哈勒邊說邊開啟講臺上的檔案袋,「法官大人和在座各位應該都清楚,克羅寧先生曾經擔任盧卡斯·約翰·奧爾默的代理人,而那個案子最後以奧爾默被判有期徒刑告終,直到奧爾默於兩年前去世。該案中,正是dna這一關鍵證據將奧爾默與多起連環性侵案聯絡起來,並導致奧爾默被指控。現在我想向法庭提交一份從該案檔案中找到的法庭命令。這份法庭命令要求檢方從辯護人身上提取dna樣本送檢。」

肯尼迪起身抗議。

「法官大人,對方律師試圖說明克羅寧當年拿到奧爾默的dna樣本後私自留存了一些,在多年後的案件中用來幫助他另一位當事人免除死刑。這樣的理論簡直可笑至極。哈勒先生應該十分清楚克羅寧先生根本接觸不到奧爾默的dna樣本,證據鏈的有關工作規程要求證物在實驗室之間安全運輸。哈勒先生這是胡說八道,完全是在浪費法官大人的時間。」

哈勒搖搖頭,笑了笑。

「我胡說八道?法官大人,我們一會兒就會看到究竟是誰在胡說八道。我並不是說在奧爾默庭審之前證物在實驗室之間的運輸有什麼問題。問題在於辯方在庭審時並未對這份dna證物提出疑問,而是稱雙方的性行為是自願的,而且辯方對dna證物的匹配是認可的,但是庭審後證物的歸檔並未完成。按照肯尼迪先生剛剛一直吹噓的證物處理規程,私人實驗室沒使用的基因材料在案件審理完成後必須全部歸還洛杉磯警察局實驗室保管。但實際上,洛杉磯警察局實驗室並沒有該案的基因證物材料被歸還的記錄。這就是說證物失蹤了,法官大人,證物是從為克羅寧先生工作的實驗室手上失蹤的。」

這回輪到克羅寧起身抗議了。

「這太荒唐了,法官大人。那份材料從未經過我的手,我對實驗室是否歸還那份材料更是毫不知情。這真是無緣無故從天上掉下來的罪名——」

「再說一遍,我們現在開的是閉門會議,」霍頓說,「大家都就事論事。哈勒先生,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我有幾份檔案要呈遞法庭,」哈勒說,「第一份檔案是市副檢察官塞西爾·弗倫奇的信。這封信證明普雷斯頓·博德斯已經向市政府提出申訴,要求市政府對洛杉磯警察局由於不當調查造成其被誤判死刑的相關損失進行賠償。這份申訴正是由蘭斯·克羅寧律師提出的。信中並未提及博德斯申請賠償的金額,畢竟現在為時尚早。不過常識告訴我們,一個人因市政府僱員的栽贓陷害被判死刑關了將近三十年,他申請賠償的金額至少也要數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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