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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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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怎麼會相遇的?為什麼這雙生活在現代的愛侶,會如此羞怯如此純潔?他們自以為老成到不至於相信命運,然而,有一點他們卻覺得自相矛盾:如此意義非凡的相逢竟純屬偶然,取決於上百個微不足道的事件和選擇。它沒準兒根本就不會發生——這種可能性是多麼嚇人啊。愛潮初漲時,他們常常驚歎,十歲之後的頭幾年裡,他們各自的路徑曾如此切近地交叉過,當時愛德華偶爾會從位於切爾頓山的那個髒兮兮的家——從那偏僻的環境裡跑出來,到牛津走走。在城裡那些出名的青年集會上;在九月的第一週趕「聖吉爾斯集」時;或者在五月一日黎明參加「五月早晨」sup[1]/sup活動(他們都覺得這是個荒唐透頂、名不副實的儀式)時;或者在「切維爾船屋」租一艘平底船時——雖說愛德華統共才幹過那麼一次;又或者,將近二十歲的那幾年裡,跑到特爾酒吧sup[2]/sup裡非法喝酒的時候,他們肯定曾擦肩而過——相信這一點可真是叫人開心啊。他甚至想,也許他跟其他十三歲的男孩子一起坐校車去過牛津高中,在一場綜合知識競賽裡被那些跟大人一樣見多識廣、鎮定自若得叫人害怕的女孩子全線擊潰。沒準那是另一所學校。弗洛倫斯不記得自己入過這樣的隊,不過她承認,這樣的事兒她很喜歡幹。他們倆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圖和實際地圖放在一起比較,發現彼此挺能對得上號。

此後,他們的孩提歲月和學生時代相繼結束,到了一九五八年,他們都選擇了倫敦——他上了大學學院,她則在皇家音樂學院唸書——順理成章地,他們沒有相遇。愛德華借宿在卡姆登鎮一個寡居的姑母家,每天早晨騎腳踏車到布魯姆斯伯裡。他整日用功,週末和室友一起踢踢球,喝喝啤酒。他喜歡偶爾在酒吧外面打個架什麼的,直到後來被這個愛好弄得下不來臺為止。有一項精神娛樂是他頗為看重的:聽音樂,那種強勁有力的電子合成藍調,日後它搖身一變,成了英式搖滾真正的前身、不可或缺的引擎——終其一生,他都認為這種音樂遠比數年之後即將風靡全球的那些來自利物浦的傻頭傻腦的「三分鐘歌廳小調」sup[3]/sup強。入夜,他常常離開圖書館,沿著牛津街走到「一百俱樂部」sup[4]/sup,聽約翰·梅耶爾領銜的「四號發電站」樂隊,或者聽阿歷克西斯·考納,聽布萊恩·奈特。三年求學期間,那些在俱樂部裡度過的夜晚代表了他文化體驗的巔峰,在此後的歲月中,幾經思索,他認為正是這種音樂奠定了他的品味,甚至塑造了他的人生。

他所認識的那幾個少得可憐的女孩——那些年裡女大學生為數不多——都是從郊區跑來聽講座的,將近傍晚時就離開,顯然都給父母管得嚴嚴實實,非得六點前回家不可。這些姑娘雖然沒直說,但明擺著要給人這樣的印象,她們是在替一個未來的丈夫「守身如玉」。當時可沒有什麼模稜兩可的事兒——但凡你跟這些姑娘裡的哪一位上了床,就一定得娶她。有兩個朋友——足球都踢得挺棒——就走上了這條路,在大二就結了婚,從此銷蹤匿影。這些不幸的傢伙裡頭,有一位的經歷尤其具有警示作用。他把大學行政辦公室一個姑娘的肚子給搞大了,然後,按照朋友們的說法,他給「拖到了聖壇」,隨即消失了一年,直到有人在普內大街上看到他推著一輛嬰兒車為止——要知道,在那個年月,一個大男人幹這樣的活兒還是很丟面子的。

當時避孕藥還只是登在報上的一條小道訊息,一個荒誕的承諾,是又一個與美國有關的傳奇故事。從「一百俱樂部」裡聽來的藍調音樂讓愛德華隱隱覺得,就在他身邊,在看不見的地方,與他年齡相仿的男人正在過著激情四溢、不知疲倦的性生活,花樣百出,快意十足。流行音樂還算平和的,在這檔子事上尚且忸怩作態,電影就更直白一點,然而,在愛德華的圈子裡,男人們還是隻能滿足於講講黃色笑話,要不就是猛灌一通酒以後躁動不安地誇耀自己雄風傲人,吵吵嚷嚷地渲染哥們義氣,而這樣做就愈發減少了與女孩子邂逅的機會。社會變化的步伐從來不是整齊劃一的。有傳聞說,在英語系,在亞非學院門口那一帶的馬路上,在政治經濟學院門口的國王路上,那些穿著黑色緊身牛仔褲和黑色高翻領套頭衫的男男女女動不動就上床,根本就不用去拜見各自的家長。就連吸大麻的傳言也時有耳聞。有時候愛德華會試探著從歷史系信步走到英語系,心裡盼著能窺見人間天堂的蛛絲馬跡,可是那些走廊,那些佈告牌,甚至那些女人看起來都沒什麼兩樣。

弗洛倫斯在倫敦的另一頭,靠近阿爾伯特音樂廳,住在一座整潔的女生宿舍裡,那裡十一點熄燈,無論何時都禁止男士造訪,而女孩子們總是忙著相互串門,來去一陣風。弗洛倫斯每日練琴五小時,還會跟女伴一起去聽聽音樂會。她最喜歡到威格莫爾音樂廳聽室內樂演奏會,特別是絃樂四重奏,有時候一禮拜連聽五場,既趕午場,也聽晚場。她喜歡那裡黑暗中的肅穆,喜歡後臺日漸褪色、斑駁剝落的牆,喜歡門廳裡熠熠閃光的木工和深紅色地毯,喜歡宛若一條鍍金隧道的觀眾席,有人告訴她,舞臺上方那著名的穹頂上描繪的是人類對於音樂這種宏偉壯麗的抽象藝術的極度渴望,而那團永恆的火焰則象徵著和絃之靈。她敬重那些上了年紀的人,這些維多利亞時代最後的遺老,要花好幾分鐘才能從計程車裡鑽出來,拄著柺杖蹣跚到座椅旁,正襟危坐、沉默不語地側耳聆聽,有時候他們還會帶來格子呢毛毯,覆在膝蓋上。這些「活化石」枯槁的頭顱衝著舞臺方向謙恭地傾斜著,在弗洛倫斯眼裡,他們象徵著久經沙場的經驗和睿智的判斷力,或者叫人聯想起某種高超的音樂技藝——如今手指得了關節炎,再也無法勝任了。另外,曾有那麼多舉世聞名的音樂家在這裡演出過,多少偉大的音樂生涯正是從這座舞臺起步的,想到這一點,就會有種單純的興奮油然而生。就是在這裡,她聽到了十六歲的大提琴家傑奎琳·杜普雷sup[5]/sup的首場演出。弗洛倫斯自己的喜好並非卓爾不群,但格外強烈。她先是對貝多芬的「作品第十八號」迷了好一陣子,接著又愛上了他晚期的那些偉大的四重奏。後來是舒曼和布拉姆斯,再後來,她在去年聽了弗蘭克·布里奇、巴托克和布瑞頓的四重奏。三年裡,她在威格莫爾音樂廳裡把所有這些作曲家都聽了個遍。

第二年,她得到一份在後臺打雜的兼職,比如在寬敞的休息室裡替演員泡泡茶,蹲在窺視孔邊上,看到藝人下臺就趕緊把門開啟。在演奏室內樂作品時,她也會替鋼琴家翻翻樂譜,有一天晚上,她還真的站到了本傑明·布瑞頓sup[6]/sup身邊,當時的曲目是海頓、弗蘭克·布里奇及布瑞頓本人的聲樂作品。有個唱童聲高音的男孩,還有彼得·佩爾斯sup[7]/sup,後者與那位偉大的作曲家並肩下臺時塞了張十先令的鈔票給她。她在隔壁發現了練琴室,就在鋼琴陳列室下面,像約翰·奧格登和切卡斯基那樣傳奇式的鋼琴家整個上午都泡在裡面,來來回回地敲打音階、練習琶音,簡直像是神經錯亂的大一新生。音樂廳成了她的第二個家——她覺得,每一個昏暗而邋遢的角落,甚至那些一直通往盥洗室的冷冰冰的混凝土臺階,都屬於她。

她有一項工作是打掃演員休息室,某天下午她在一隻廢紙簍裡看見一張用鉛筆寫的譜注,那是「阿馬迪斯四重奏」扔下的。那筆跡既亂又淡,幾乎無法辨認,內容涉及舒伯特四重奏第十五號的第一個樂章。當她終於破譯出那幾個詞是「用力奏一個b音!」時,不由得一陣興奮。弗洛倫斯忍不住半真半假地想,她收到了一條要緊的訊息,要不就是一個關鍵的提示,於是,兩週之後,就在她畢業那年開始不久,她就邀請了學院裡三個最出色的學生,加入她自己張羅的四重奏。

只有大提琴手是個男人,可是,她對查爾斯·洛德威一點兒都不來電。學院裡的那些男人,那些專心致志的音樂家,雄心勃勃,除了他們選定的樂器和保留曲目以外一無所知,他們從來就不會被什麼東西深深打動。一堆女孩子裡但凡有一個跟另一個男學生敲定了關係,她就會一下子從公眾場合銷聲匿跡,就跟愛德華的球友一模一樣。就好像那年輕女子進了一家修道院似的。既要跟男孩約會、又要跟老朋友來往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那麼弗洛倫斯寧可跟她宿舍裡那夥女孩子黏在一起。她喜歡互相善意地開開玩笑,喜歡親密無間、一團和氣,喜歡女孩兒家把彼此的生日看成天大的事,也喜歡在你不小心得了流感的時候,她們忙忙碌碌、津津有味地張羅水壺、毛毯和水果。她覺得自己在學院裡的日子真是過得自由自在。

愛德華與弗洛倫斯各自的倫敦地圖鮮有交叉之處。對於菲茨洛維亞區和索霍區的酒吧她幾乎一無所知,而且,儘管她一直打算去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看看,卻從未成行。而他對於威格莫爾音樂廳或者她那個區裡的茶室,壓根兒就沒有一點概念,而且,他既沒有在海德公園裡野餐過,也沒有在蛇湖sup[8]/sup上泛過舟。他們頗為激動地發現,一九五九年,他們曾同時與兩萬人一起聚在特拉法加廣場,堅決要求禁止生產原子彈。

倫敦的課程結束之後,他們遊遊蕩蕩地回到各自的家鄉,在童年時代便已熟稔的靜謐中懶散地打發又熱又無聊的一兩個禮拜,等待考試成績釋出,直到此時,他們方才相遇。後來,這一點最讓他們匪夷所思——只消一丁點兒改變,那次邂逅便不會發生。在愛德華看來,那個特殊的日子完全可能像其他大多數日子一樣等閒度過——躲到狹小的花園的角落裡,坐在高大的榆樹陰下一張覆滿青苔的長凳上讀書,避開母親的叨擾。五十碼之外,她的臉蒼白而模糊——就像她筆下的某幅水彩,她會坐在廚房窗前,或是守在起居室視窗,一呆便是二十分鐘,定定地看著他。他努力想忘卻她,可是她的凝視就像她的手,觸到他的背,碰到他的肩。然後,他會聽到她在樓下彈鋼琴,磕磕絆絆地敲完她從《安娜·瑪格達萊娜筆記》sup[9]/sup上學來的一支曲子,當時,他統共只認得這麼一部古典音樂作品。半小時之後她或許會回到視窗,繼續瞪著他發呆。只要她看到他拿著一本書,就不會跑出來跟他講話。多年以前,愛德華還是個小男生的時候,他父親就耐著性子叮囑過她,兒子用功的時候千萬不要打斷他。

那年夏天,期末考一結束,他的興趣就集中到狂熱的中世紀教派和他們那些瘋瘋癲癲、神經兮兮的領袖(他們通常聲稱自己是彌賽亞)身上去了。就在同一年裡,他讀了第二遍諾曼·科恩的《追尋千年盛世》sup[10]/sup。受《啟示錄》和《但以理書》中闡釋的天啟末世觀念的影響,他相信教皇是反基督的,世界末日須臾將近,惟有純潔清白之人才能得到拯救,相信成千上萬的暴民將橫掃德國鄉間,一個個鎮子跑過去,但凡見到一個猶太人,便格殺勿論,他們也不會放過牧師,有時候連富人都不能倖免。然後,當局將對這些運動實施殘酷鎮壓,而相隔數年之後,別處又會冒出另一個教派來。愛德華一邊過著既無聊又安全的日子,一邊讀著這些週期性發作的非理性事件,直看得心驚膽戰、浮想聯翩,想想自己好歹生活在一個宗教勢力大體上消弭到微不足道的時代,真是謝天謝地。當時他正在尋思,如果成績夠好的話,他是不是該攻讀博士學位。他可以把這些中世紀的瘋狂之舉當成研究方向。

漫步在山毛櫸林裡,他夢想著自己能寫出一連串簡短的人物誌,描摹那些靠近重大歷史事件中心的半明半昧的人物。頭一個是羅伯特·凱利爵士,當年他騎著馬花了七十個鐘頭,從倫敦趕到愛丁堡,將伊麗莎白一世的死訊通知其繼承人——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凱利是個很有意思的人物,他頗為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回憶錄。他曾跟西班牙無敵艦隊打過仗,本人是個出名的劍客,還是「宮廷大臣劇團」的贊助人。按理說,他單騎北行的壯舉應該換來新國王的恩寵,然而,到頭來卻還是跌進了半紅不黑的境地。

換一套更現實的思路,愛德華覺得自己應該找份正規的工作,在某所中學裡教教歷史,這樣就肯定不用服兵役了。

不看書的時候,他通常會四處閒逛,先是走上小路,再沿著石灰大道,一直走到北角村,那裡住著他念中學時的朋友西蒙·卡特。可是,就在那個特別的上午,愛德華偏偏看厭了書,聽煩了鳥叫,對鄉間的寧謐也意興闌珊,於是他從車棚裡推出少年時代騎的破破爛爛的腳踏車,升高車座,再把輪胎的氣打足,也沒什麼特別的安排,就出發了。他口袋裡揣著一張一英鎊的紙幣和兩個兩先令六便士的硬幣,只想往前運動運動就夠了。剎車閘幾乎沒法用,因而他的車速魯莽至極,一路狂奔著穿過一條綠色的隧道,從陡峭的山坡直衝下去,再依次經過巴拉姆農場、斯特雷西農場,駛入斯托納山谷,然後,就在飛速經過公園的鐵柵欄時,他決定要再騎四英里,跑到漢雷鎮去。抵達漢雷鎮之後,他直奔火車站,心裡只有個朦朧的念頭,打算到倫敦去看看朋友。可是,等在月臺上的火車卻是往另一個方向開的,直奔牛津而去。

一個半小時之後,他在正午的熱浪中漫步穿過牛津市中心,仍然略感無聊,還惱恨自己浪費了時間和鈔票。當年這裡曾是他那塊小地盤的首都,在他幾乎整個少年時代裡,想找點樂子,也就只能指望這裡了。然而,見識過倫敦以後,牛津簡直就像個玩具小鎮,不但叫人直倒胃口,而且土裡土氣,那副裝腔作勢的樣子可真夠荒唐的。一座學院門口的樹陰下,有個戴呢帽的門房幽怨地看著他,弄得他幾乎想轉過身去跟他講講話。但愛德華沒有這樣做,他還是決定去給自己買一品脫啤酒開懷暢飲一番。他沿著聖吉爾斯大街朝「老鷹與孩子」酒吧走,路上看見一張手寫的招牌,宣告午餐時有個當地舉辦的核裁軍集會,不由一陣躊躇。他不太喜歡這些狂熱的聚會,無論是裝腔作勢、巧舌如簧的調調,還是如喪考妣、正義凜然的做派,他都不喜歡。核武器當然十惡不赦,當然應該禁止,可他在集會上還從來沒聽到什麼新鮮的說法。儘管如此,他到底是個繳清了會費的會員,眼下又沒別的事可幹,心裡便依稀湧起一陣履行義務的衝動。為拯救世界出力,他義不容辭。

他沿著一條砌著花磚的走廊往前,走進昏暗的廳堂,低矮的房樑上過漆,廳裡散發著一股子教堂裡特有的木漆與灰塵混雜的味道,一個帶著回聲的雜音在其中輕輕響起。就在他的眼睛忙著適應的時候,映入他眼簾的第一個人就是弗洛倫斯,她站在一扇門邊,在跟一個筋骨結實、手裡攥著一疊宣傳冊的黃臉瘦子聊天。她身穿一條白色棉質連衣裙,宛如一襲派對禮服般光彩照人,一條窄窄的藍皮帶緊緊繫在腰間。一時間,他以為她是個護士——從某種抽象的、傳統的眼光看,他覺得護士很色情,因為(他喜歡這樣想入非非)她們對他的身體及其需求均瞭如指掌。她跟大多數他在街上看到的女孩子都不一樣,她沒有把視線移開。她的眼神似含譏帶諷,又彷彿幽默感十足,或許還流露出幾許無聊,想找點樂子。那真是張奇特的臉,當然很漂亮,不過是那種骨骼結實、富有雕塑感的漂亮。在廳堂的一片昏黃中,從高處一扇窗戶射進來的光照在她的右側,那光線別樣的質地將她的臉映襯得宛若一張精雕細琢的面具,既生氣勃勃,又鎮定自若,很難揣摩。他一步不停地走進了房間。他朝她走過去的時候,一點兒都不知道自己應該說什麼。萬事開頭難,他對此向來一籌莫展。

他靠過來,她凝神看他,等他湊到足夠近時,她從朋友手裡的那堆宣傳冊上拿了一本,說,「給你一本好嗎?說的是氫彈要落到牛津的事兒。」

他從她手裡接過宣傳冊的時候,她的手指在他手腕內側慢慢劃過——顯然不是碰巧。他說,「我可想不出還有什麼更樂意看的啦。」

那個呆在她身邊的傢伙看上去惡狠狠的,等著他走開,可是愛德華站在原地,一步也不肯挪。

先前她也在家裡坐立不安。那是一幢建於維多利亞時期的哥特式風格的大別墅,就在班布里路附近,十五分鐘就能走到。她母親維奧萊特整天都在熱火朝天地給期末試卷評分,弗洛倫斯的日常練習讓她不勝其擾——比如反覆彈奏音階和琶音啦,操練操練雙音啦,做幾個記譜測試啦。維奧萊特用的詞兒是「嘰嘰喳喳」,好比說,「親愛的,我今天的活還沒幹完呢。你能不能忍著點兒,把你那套嘰嘰喳喳的玩意留到茶點時間之後再鼓搗?」

那本應是個善意的玩笑,可是碰巧弗洛倫斯那個禮拜有點不對勁,動不動就發火,就把這句話當成了進一步的憑證,表明母親對她的職業不滿意,而且,因為她對音樂總體上就沒好感,所以對弗洛倫斯本人也生出了敵意。她知道對母親應該有點同情心。母親五音不全的程度實在離譜,連一首曲子都記不住,如果脫離語境,哪怕是國歌和生日歌,她都分不清楚。她屬於那種說不出一個音符跟另一個音符之間究竟孰高孰低的人。這可是跟畸形足、兔唇不相上下的缺憾與不幸,不過,在肯辛頓sup[11]/sup相對自由的環境裡呆過以後,弗洛倫斯覺得家裡的生活多少有點壓抑,就怎麼也調動不起自己的同情心了。比方說,她並不介意每天早晨整理床鋪——她向來如此——可她討厭每天早餐時被人追問到底有沒有整理過。

出門在外時,父親常常喚起她種種矛盾的情感。有時候她覺得對他的肢體頗為牴觸,簡直一看到他就受不了——他那微微閃光的禿頂,小小的白皙的手,他那層出不窮的做大生意多掙錢的花招。還有他高亢的男高音,恩威並施的口氣,匪夷所思的重音分佈。她討厭聽到他熱情洋溢地閒扯那艘被他寄存在普爾港的船——船名荒唐得緊,叫什麼「小糖果」。他對某種新款船帆、某種「由船至岸的無線電」以及某種特殊的遊艇漆的描述,總是會讓她著惱。她十二三歲的時候,他帶著她出過幾次海,橫穿過海峽,直到瑟堡附近的卡特雷。關於那幾趟旅行,後來他們誰也沒提。他再也沒叫她去過,而她也挺高興。然而,有時候,一陣關切之情摻雜著內疚的愛意湧上心頭,她會在他坐著的時候張開雙臂,從背後抱住他的脖子,親親他的頭頂,再用鼻子蹭蹭他,她很喜歡他身上那股清清爽爽的香味。她會把這全套動作都做完,事後又為此覺得自己很可厭。

而她的妹妹也讓她看不慣,非但新學了倫敦東區口音,而且漸漸積累起對鋼琴愚鈍不堪的資質。既然露絲在酒吧裡裝著連四拍子都不會數,她們倆又怎麼才能達到父親的要求、替他演奏一支蘇澤sup[12]/sup的進行曲呢?

一如往常,弗洛倫斯善於不讓她的家人看穿自己的情感。這根本不需要費什麼勁——無論何時,只要有可能走得比較含蓄,她就乾脆抽身離開房間,然後她會很高興,因為她對父母或者妹妹既沒有惡語相向,也沒有出口傷人;否則她會內疚得徹夜難眠。她時常提醒自己,她是那麼愛自己的家,這樣很管用,能引誘她閉上嘴。她很清楚,人跟人會吵架,甚至會鬧得天翻地覆,然後又會和好如初。可是她不曉得該怎麼開始——她就是沒有那個技巧,不懂該怎麼消解誤會,而且她向來不太相信,傷人的話一旦出口,還能再收回去,或者忘得精光。最好還是把事情處理得簡單點。於是她只能怪自己不好,每每此時,她便覺得自己活像是報上的某個卡通人物,兩隻耳朵嘶嘶地往外淌水。

何況她還有別的顧慮。她究竟是該跑到一家外省的管弦樂團去幹一份後勤文職工作呢——但凡能擠進伯恩茅斯交響樂團,她就算很走運了——還是應該靠她父母,說白了就是靠她父親再供養一年,好將絃樂四重奏張羅起來,接下第一宗演出邀約?那樣就意味著吃住都得在倫敦,可她不願意向傑弗裡多要錢。大提琴手查爾斯·洛德威倒是樂意將父母家空著的那間臥室借給她,可他是個神情陰鬱、神經兮兮的傢伙,他的目光會越過樂譜架,定定地、意味深長地凝視她。但凡在他這裡借宿,她就得仰其鼻息。她曉得只要她張口,有一份全職工作隨時能到手——她可以在南倫敦一家破敗的大飯店裡加入一個「棕櫚院」式的三重奏sup[13]/sup。對於屆時必須演奏的音樂種類,她倒是沒什麼顧慮——反正也沒人聽——然而,出於某種本能,或者說根本就是勢利眼在作怪吧,她認定,克羅伊登sup[14]/sup是個既不能居住也不能靠近的地方。她說服自己,她在學院裡的考試成績能幫著她決定何去何從,於是,就像往東十五英里之外,呆在那片樹木蔥蘢的山區裡的愛德華一樣,近來她也把自己困進了某種「候見室」,焦躁不安地等著她的人生次第展開。

回想在學院裡,弗洛倫斯從一個女中學生脫胎換骨,諸般蛻變似乎都未曾引起家人的注意。她漸漸發覺,父母的政治主張實在叫人反感,如今她至少能由著自己的性子在飯桌上公開唱反調了。於是,在那些漫長的夏夜裡,大小爭論綿延不息。這可以算是某種發洩,但這樣的對話通常也弄得她很不耐煩。對於女兒加入核裁軍委員會的事兒,維奧萊特倒是真的很感興趣,可是弗洛倫斯覺得,有這麼一位哲學家母親,實在叫人厭煩。她先是聽完女兒的話,然後發表自己的意見,裝出一副鎮定自若——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哀其不幸的樣子,惹得女兒火冒三丈。她說蘇聯是一個憤世嫉俗的暴力政權,是一個殘酷無情的國家,其一手策劃的種族清洗,規模甚至比納粹德國有過之而無不及,此外還控制著一系列龐大的、簡直匪夷所思的政治犯集中營。接著,她又說起公審大會,審查制度,以及法制的欠缺。蘇聯踐踏了人格尊嚴和基本人權,對於周邊地區,它是令人窒息的侵佔者——維奧萊特在學術圈結交的朋友裡,既有匈牙利人,也有捷克人——也是狂熱的領土擴張主義者,一定得像反抗希特勒一樣反抗它。如果因為我們沒有坦克和人力來捍衛北德平原,所以無法與其抗衡,那麼也一定得抵制它。再過幾個月,她就會把矛頭指向柏林牆的建成,聲稱證據就此完備——共產主義帝國如今已經成了一座龐大的監獄。

弗洛倫斯打心眼裡認為,蘇聯縱然有千般錯處——毫無疑問,與其說那是用心險惡的步步為營,倒不如講它笨頭笨腦,效率低下,處處設防——然而究其根本,在世界範圍內,它是一股創造福祉的勢力。它曾經,而且向來都謀求解放被壓迫者,勇於反抗法西斯主義和貪婪的資本主義的蹂躪。拿它與納粹德國相提並論,真叫她噁心。在維奧萊特的理論中,她認出了典型的親美宣傳口徑。她對母親很失望,甚至還把這話說出了口。

至於她父親的觀點,不過就是生意人的那點覺悟罷了。若是灌下半瓶酒,他遣詞造句就會顯得尖銳一點:哈羅德·麥克米倫一點兒勁都沒使便放棄了帝國,他是個傻瓜;沒有強行對工會限薪,他是個大傻瓜;對歐洲佬卑躬屈膝,求著加入他們那個用心險惡的俱樂部,他真是個可憐巴巴的大傻瓜。弗洛倫斯發覺,跟傑弗裡對著幹更難。在她幼時享受的種種特權中,最突出的就是那份熱烈的、原本也許該傾注在一個兄弟、一個兒子身上的關切。去年夏天,她父親下班後定時開著他的「漢堡」車來接她,好讓她一過二十一歲生日就能拿到駕駛執照。可她沒通過。從五歲開始上小提琴課,暑假裡在一所專業學校裡進修,還有滑雪課、網球課和被她斷然拒絕的飛行課。除此之外,還有那些旅行:就他們兩個人,在阿爾卑斯山、內華達山和比利牛斯山遠足,那些特別招待會,那些到歐陸城市裡住一晚的商務旅行——在那些城市裡,她和傑弗裡總是住最高階的飯店。

正午剛過,弗洛倫斯跟母親鬧了場無聲的彆扭,起因是一件雞毛蒜皮的家務事——維奧萊特對女兒使用洗衣機的方式有點不以為然,於是弗洛倫斯說她要去寄封信,不在家吃午飯了,然後揚長而去。她在班布里路口向南拐,直奔市中心而去,心裡隱隱期待著到裝有頂棚的露天市場裡逛逛,沒準兒能撞見中學裡的老同學。也可以在那裡買個麵包卷,跑到基督堂草坪,在樹陰下、河水邊吃掉它。她在聖吉爾斯大街注意到那塊招牌時,比愛德華早了十五分鐘,然後心不在焉地漫步進門。當時她滿腦子都在想自己的母親。在學生宿舍裡和那些可親可愛的朋友們廝混許久,再回到家裡,她發覺,自己和母親在肢體上是何等疏遠。即便在弗洛倫斯小時候,她也從來沒吻過她,沒抱過她。維奧萊特幾乎從來沒碰過自己的女兒。或許這樣也挺好。她這人瘦骨嶙峋,說實在的,弗洛倫斯對她的愛撫沒什麼渴望。即便從現在開始,也太遲了。

用了幾分鐘,弗洛倫斯從陽光下走進大廳裡,她發覺,顯然,走進門來是犯了個錯。就在眼睛適應光線的當口,她用那種漫不經心的、彷彿在「阿什莫林博物館」看銀器的目光將四周打量了一番。突然間,一個北牛津的男孩從黑咕隆咚的地方冒出來,把她給困住了,此人二十二歲,戴一副眼鏡,形容憔悴,名字她已經不記得了。他連句開場白都沒有,就衝著她描述起來,說只要有一顆氫彈落在牛津,就會出現怎樣怎樣的後果。約莫十年前,他們倆都只有十三歲,他曾經邀請她去過他位於帕克鎮的家(與此地僅隔三條街),讓她膜拜一個名叫電視機的新玩意兒,那是她頭一回看電視。雕花的桃花心木門板上嵌著一方小小的灰濛濛的螢幕,上面有個穿著無尾禮服的男人坐在一張書桌前,看起來整個畫面上都飛舞著狂風暴雪。弗洛倫斯覺得這是個毫無前途可言的荒唐的新發明,不過自此以後,這個小子——約翰?大衛?邁克爾?——似乎認定她欠了他的情,喏,現在他又來討債了。

他夾在胳膊下面的兩百本宣傳冊宣佈了牛津的命運。他想讓她幫著在鎮上散發散發。他湊過來的時候,他髮乳的香氣整個兒裹住了她的臉。在昏暗的燈光下,他那紙一般薄的臉上的黃疸微微閃光,雙眼被厚厚的鏡片一遮,成了窄窄的黑縫。弗洛倫斯不想顯得很無禮,只能把臉扭做一團,用力做了個鬼臉。瘦高個的男人總有點叫人著迷的地方,他們的骨頭和喉結如此一目瞭然地在皮膚底下抽搐,還有長得像鳥一般的面孔,俯下身子、如同餓鳥撲食般的姿勢。他正在描述的彈坑有半英里寬,一百英尺深。放射線會把牛津弄得一萬年都沒法靠近。話說到這份上,已經越來越像一份判決書。然而,事實上,屋外,城市在初夏的樹葉中美得如火如荼,太陽曬暖了蜜色的科茨沃德石,基督堂草坪也正是光彩照人的時候。而在這個大廳裡,她的視線只能越過小夥子窄窄的肩膀,看到幾個人影在昏黃的光線裡動來動去,一邊竊竊低語,一邊擺椅子,然後,她看見愛德華,向她走來。

隔了好多個禮拜之後,又是炎熱的一天,他們在「切維爾」租了艘平底船,順流直上到「維基裝備」碼頭,然後回過頭來向下漂回船屋。半路上,他們靠著一叢山楂泊好船,然後躺在岸上的一片濃蔭裡,愛德華仰面嚼著一根草莖,弗洛倫斯的頭枕在他胳膊上。話說到一半,他們停下來,聽到細浪在船底下輕輕拍打,那浪撞上泊船的樹樁,發出悶悶的聲響。時不時地吹過一陣微風,帶來了班布里路上那聽起來既愜意又輕快的車輛的聲音。一隻畫眉唱著複雜的歌兒,每個樂句都處理得拿腔作調,末了到底捱不住炎熱,閉上了嘴。當時愛德華正在幹著各種各樣的臨時工,主要在一家板球俱樂部裡當管理員。她則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四重奏上。他們聚在一起的時間總是很難湊,於是越發顯得彌足珍貴。今天就是一個硬擠出來的週六下午。他們明白,這個日子屬於盛夏的最後時光——已是九月初,樹葉也好,青草也好,儘管仍然綠得一點兒都不含糊,卻多少有點強弩之末的味道了。話說著說著,又講到了他們頭一回四目相對——如今,彼時彼刻已經被賦予了一個秘而不宣的神話。

為了回答幾分鐘前愛德華的發問,弗洛倫斯說,「因為你當時沒穿外套。」

「然後呢?」

「嗯,鬆鬆垮垮的白襯衫,袖子直捲到胳膊肘,下襬幾乎都露出來啦……」

「胡說。」

「還有灰色的法蘭絨長褲,膝蓋上打著塊補丁,橡膠底的帆布鞋邋里邋遢,腳趾頭那裡都快磨破啦。頭髮也挺長,差不多要蓋住耳朵了。」

「還有呢?」

「因為你看上去有點兒野,就好像剛剛打完一架似的。」

「我那天上午一直在騎車。」

她倚著一隻手的肘部撐起來,好仔細打量他的臉,兩人的視線交織在一起。對他們來說,盯著另一個成人的眼睛,全無尷尬、隨心所欲地連看一分鐘,還是一種教人眩暈的全新體驗。他想,這會兒他們該是離做愛最近了吧。她一把拽落了他嘴裡銜著的草莖。

「你真是個老土。」

「得了吧。還有呢?」

「好吧。當時你走到門口停下來,將周圍每個人都打量了一番,就好像這地方歸你管似的。傲氣。不,我是說,魯莽。」

這話惹得他笑起來。「可我當時自己看自己都不順眼呢。」

「然後你就看見我啦,」弗洛倫斯說,「於是打定主意,死死地盯著我瞧。」

「不是那麼回事。明明是你朝我掃了一眼,然後打定主意,我根本不值得看第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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