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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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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愛你。」

八月初,特維爾荒原的一位鄰居病了,因此愛德華打到了一份臨時工,在特維爾板球俱樂部裡當球場管理員。他每週要在那裡幹足十二個鐘頭,想什麼時候去就什麼時候去。他喜歡在清晨,甚至趕在父親醒來之前就離開農舍,在鳥鳴啁啾中,沿著栽了歐椴樹的林蔭道漫步,彷彿他是這裡的主人。頭一個星期,他忙著準備場地,迎接主場與斯托納隊的德比戰。他又是割草,又是拖滾筒,還幫著一位從漢布林登跑來的木匠做好一塊嶄新的助視屏sup[14]/sup,再刷上油漆。但凡他沒有什麼活兒幹,家裡也沒什麼需要他幫忙的,他就直奔牛津,倒不單單是因為他渴望見到弗洛倫斯,而且他也要防著她一根筋,非要上他家去看看不可。他不知道她和他母親會怎麼看待對方,弗洛倫斯一旦看到農舍裡髒兮兮、亂糟糟的樣子,又會作何反應。他覺得,他需要時間,好讓這兩個女人都有思想準備,不過,後來發現,這麼做壓根就沒必要;在某個禮拜五,炎熱的午後,他穿過球場,赫然發現弗洛倫斯就在涼亭的陰影裡等他。她知道他的作息時間,就搭了一列早班車,再從漢雷走到斯托納山谷,手裡攥著一張「一英寸比一英里」的地圖和幾隻裝在帆布包裡的橘子。她已經守了半個小時,看他畫遠處的邊界線。她在遠遠地愛他,他們親吻時,她這樣說。

在他們剛剛相愛的那段日子裡,那是最美妙的時刻之一,當時他們胳膊挽著胳膊,沿著那條燦爛的林蔭道回家去,他們走在大路正中,好將它完全據為己有。既然已無可逃遁,那麼,不管是她與他母親的相見,還是那間農舍,都顯得不再重要了。歐椴樹投下的影子是如此濃重,在明麗的日光下,看起來黑中發藍,荒原上長滿了新鮮的野草閒花。他趁機炫耀了一把,對這些花花草草的俗名如數家珍,而且,說來走運,他居然在路邊找到了一叢切爾頓龍膽。他們只採了一朵。他們看見一隻黃鵡,一隻金翅鳥,接著,有一隻雀鷹倏然飛來,以一個窄窄的角度繞過一棵黑刺李。她就連這些常見鳥類的名字也不知道,可她說她一定要學。她興高采烈,因為一路走來,風光秀麗,她選的路線很聰明:離開斯托納山谷以後,就沿著窄窄的農場小徑步入罕有人跡的比克斯伯頓,經過破敗荒疏、覆滿了常春藤的聖詹姆斯教堂,沿著林木繁茂的斜坡走到「處女林」的公地上,她在那裡看到了大片大片的野花,然後,她穿過山毛櫸林,來到皮斯山河岸,那裡有一座磚石教堂,它的庭院無比優雅地傍山而居。她將每處景緻細細道來——而這些地方他是那麼熟悉——他便想象著她置身於其中,獨自一人,徒步幾個小時,向他走來,只間或停下腳步,對著她的地圖皺皺眉頭。都是為了他。多好的禮物啊!他還從來沒見過她這麼快樂,這麼漂亮。她用一塊黑天鵝絨將頭髮挽到腦後,穿黑色牛仔褲、膠底帆布鞋,還在白襯衫的一隻釦眼上繫了一枝俏皮的蒲公英。在他們去往農舍的路上,她一個勁地拽他粘著雜草的胳膊,要他再親一下——雖然是最淺的那種吻,也只有在這一次,他才欣然地,或者至少是平靜地接受,他們不能再前進一步了。還剩下一隻橘子,她剝掉皮,在路上分著吃,他再攥她的手,就覺得黏糊糊的。為了她靈光一閃而創造的驚喜,他們沉浸在純淨的興奮中,看起來,他們的人生既幸福又自由,整個週末就鋪展在他們眼前。

如今,一年之後,在他的新婚之夜,半明半昧中,當愛德華從床上起來時,那段從板球場踱到農舍的路在嘲弄著他。他感覺到種種矛盾的情感在相互拉扯,他得竭力抓牢他對她所有最美好、最善意的關切,要不然,他覺得自己會垮掉的。他會乾脆放棄。當他穿過房間、從地板上撿回自己的內褲時,雙腿如同灌了液體一般沉重。他穿上內褲,再拾起長褲,任褲腿從手上垂下來左搖右擺,他兀自站了好一會兒,凝視窗外被風吹皺的樹,此時天色已黑,那些樹看上去成了一團團彼此連綴、半灰不綠的色塊。一彎朦朧半月高掛空中,實在發不出什麼光芒。海浪每隔一會兒就在岸上撞碎,那聲音總是衝亂他的思路,就好像一按某個開關,他心裡便滿懷厭倦;自然世界的那些無情的法則和過程,什麼月亮啦潮汐啦——對此他通常漠不關心——不曾因為他的境況而發生一丁點兒改變。這顯而易見的事實真是太殘酷了。如此形影相弔,孤立無援,他該怎麼捱過去呢?他該怎麼下樓去,跑到海灘上——他猜她一定在那裡——面對她呢?長褲抓在他手裡,顯得又重又滑稽,兩條一模一樣的棉布管子各自有一頭接到一起,這種樣式已經獨領風騷了好幾個世紀。在他看來,只要穿上它,他就得回到社交界,重新面對他的義務,重新感受到他的恥辱確實達到了何種程度。一俟穿戴齊整,他就只能動身去找她了。所以,他在磨蹭。

與許多栩栩如生的回憶一樣,他在追思那段與弗洛倫斯一起走向特維爾荒原的經歷時,也在回憶周圍鑲上了一輪遺忘的暗影。他們走到農舍時,肯定是發現家裡只有母親一個人——父親和妹妹應該已經到學校去了。瑪約蕾·梅休但凡撞到一張陌生面孔,通常都會亂作一團,可是愛德華一點兒都不記得到底怎麼介紹弗洛倫斯的,也不記得,當她看到那些擁擠而骯髒的房間,聞到從廚房下水道里飄來的惡臭——在夏天總是最嚴重——時,又有什麼反應。關於那個下午,他只抓得住某些記憶的碎片,某些畫面,像幾張舊明信片。有一幅是透過起居室那扇沾著汙跡的格子窗,看見弗洛倫斯和他母親坐在花園盡頭的長椅上,每人手裡拿著一把剪刀和幾本《生活》雜誌,一邊剪,一邊閒聊。妹妹放學之後,肯定拉著弗洛倫斯去看了一位鄰居家新產下的小驢崽,因為在另一幅畫面上,她們仨互相挽著胳膊,穿過草地回家來。第三幅是弗洛倫斯拿著一托盤茶點從屋裡出來,走到花園裡端給他父親。哦,沒錯,他不應該懷疑的,她是個好人,大好人,那年夏天,梅休一家都愛上了弗洛倫斯。雙胞胎妹妹還跟著他去了牛津,同弗洛倫斯姐妹倆一起在河上玩了一天。瑪約蕾總是會問起弗洛倫斯,儘管她從來記不住她的名字,至於萊昂奈爾·梅休,傾其畢生在人情世故上的心得,建議兒子務必趕在「那姑娘」逃走之前娶她。

他重溫去年記憶——農舍「明信片」,歐椴樹下的漫步,牛津夏日,並不是出於某種多愁善感的渴望,並不是要在他的憂傷裡添什麼佐料,或者任其氾濫,而是要將憂傷驅散,讓自己感覺到愛情,不讓某種他起初並不願意承認的成分自由發展,進而掐斷種種不妙的苗頭:情緒愈來愈陰暗,一種比情緒更陰暗的猜測,一絲毒藥的痕跡——即便此時此刻,這痕跡仍在他體內蔓延。憤怒。這個魔鬼先前被他鎮壓過,當時他覺得自己的耐心眼看著就要爆炸了。多想向它屈服啊,反正此刻只有他一個人,完全可以讓它燒得如火如荼。在經過如此這般的羞辱之後,他的自尊需要這樣的燃燒。單單是轉一轉念頭又能帶來什麼傷害呢?最好還是趁現在,趁他站在這裡,半裸著身子陷在新婚之夜的一片狼藉中時,把怒火發洩掉吧。隨著慾望的驟然消失,他清醒了,推著他向憤怒妥協。既然慾望已經無法將思維弄得綿軟而模糊,他就能夠拿出在法庭上辯論的客觀立場,將一場羞辱銘記在心。這是一次怎樣的羞辱啊,當她滿懷厭惡地大喊大叫,拿起枕頭大驚小怪的時候,她對他是何等輕蔑啊,至於她一言不發地從房間裡跑出去,撇下他,帶著那教人作嘔的斑斑點點的恥辱,承擔著所有失敗的重負,這樣做,豈不是將解剖刀又狠狠地轉了一圈嗎?她反正已經盡其所能,將事情搞得雪上加霜、難以挽回了。她看不起他,她想懲罰他,想扔下他,讓他一個人反芻自己的過失,卻不許他琢磨她那邊的責任。毫無疑問,是她手上的動作,她的手指,才讓他失控的。一想到她的摩挲,那種甜美的感覺,那新鮮而銳利的覺醒,就讓他心猿意馬,幾乎要將他從這些愈來愈冷酷的想法中勾引出來,誘惑他開始原諒她。但是他抵擋住了。他已經找到了他的主題,他在向前推進。他先是感覺到前方有個分量更重的東西,而此刻它已近在眼前,他終於碰到了,於是他猛地闖進去,就像一個礦工闖進了更寬廣的隧道,這條昏暗的通路夠軒敞,足夠裝下他越積越多的怒火。

它清晰地展現在他眼前,他真是個白痴啊,以前居然視而不見。整整一年光景,他都在被動地飽受折磨,想她想得身心痛楚,懷抱著一些微不足道的要求,那都是些可憐巴巴、天真無邪的事兒,好比想要一個真正的、盡興的吻啦,想讓她碰碰他,也讓他碰碰她啦。惟有想到婚約,他才能鬆一口氣。而她,剝奪了他們倆多少樂趣啊。即便他們非得等到婚後才能做愛,也沒必要搞得那麼委婉曲折,承受苦苦壓抑的痛楚吧。他一直挺耐心,從不怨天尤人——真是一個恪守禮教的傻瓜啊。換了別的男人,不是百般索求,便是揚長而去了。而且,既然這一年來他因為苦苦禁慾已成強弩之末,那麼到頭來他沒能控制好,在緊要時刻潰不成軍,也就怪不得他啦。就是這麼回事。他扔掉了這份羞辱,他不承認。明明是她的錯,可她居然失望地扯開嗓子嚷嚷,居然從屋裡跳起來逃走,真是夠可惡的。他應該接受這個事實,她不喜歡接吻,不喜歡撫摸,她不喜歡肌膚相親,她對他沒興趣。她不解風情,一點兒慾望都沒有。她永遠都無法體會他的感受。愛德華以下的幾步推理,草率得致命:這一切她都知道——她怎麼會不知道呢?——她欺騙了他。她想找個丈夫是為了贏得別人的尊重,或是為了取悅父母,再不就是為了隨大流。也可能她以為這是個絕妙的遊戲。她不愛他,她無法投入男女之情,而且她知道這一點,故意瞞著他。她撒謊。

在光著腳、只穿一條短褲的時候求索如此嚴酷的真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一邊套上長褲,伸手摸索鞋襪,一邊前前後後又想了一遍,順便剷平毛毛糙糙的邊邊角角和磕磕絆絆的遷移轉換——這些過渡段落,都是從他本人的猶豫中掙脫出來的,這樣一來,他就將自己的案例打磨得完美無瑕了,而與此同時,他的火氣又上來了。這事兒眼看著就要到緊要關頭了,如果還是緘默不語,就毫無意義了。一切都將水落石出。她必須知道他的想法和感受——他必須告訴她,指給她看。他從椅子上抓起上衣,從屋裡直衝出去。

[1]《洛布古典叢書》是西方聞名遐邇的一套大型文獻資料叢書,合英美古典學者之力翻譯編纂而成。這套叢書專門收錄古希臘羅馬時期的文獻典籍,幾乎涵蓋了全部古希臘文和拉丁文典籍,時間跨度達1400年。比起另兩套同類典籍——《圖柏勒古典叢書》和《牛津古典文獻》,《洛布古典叢書》的最大特點是更兼顧學術性和可讀性,附有譯文對照,但在學術圈中其地位似與前兩套有微妙差距。作者在此處安排女主人公家中出現這套書,似可視為點明人物身份與趣味的重要細節。

[2]西元前一世紀時的希臘斯多噶派哲學家、教師。

[3](前63?—前21?),古希臘地理學家。

[4]gin,又譯作杜松子酒。後文中「調上一杯」,就是調俗稱「金湯尼」的雞尾酒。

[5]指不同工會對於某項工作究竟該由哪個工會的會員承擔所引發的爭端。英國的工會問題曠日持久,彼此錯雜糾纏,是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

[6]木材的小材層積單位,一般為128立方英尺,約作3.6246立方米。

[7]這裡涉及的千禧年主義(教派),屬於基督教神學末世論。千禧年教義明載於《啟示錄》的第20章:千禧年時基督再度降臨,撒旦被打入地獄,而殉道者復活並與基督共同統治千年。而到了這千年的末期,撒旦會再度作亂,但最後終歸徹底失敗。然後所有死者都將聚集起來,接受最後審判。在不同歷史時期和不同教派,對這個概念的理解各有差異。本書第二章中曾談及愛德華對中世紀狂熱的千禧年信徒的態度。

[8]黑鐵時代指希臘神話中以邪惡、自私、墮落為其特點的世界的最終和最惡的時期。

[9]均為哲學術語。「單子」指萊布尼茲學說中構成物質世界存在的最基本的、不可分的單位,「絕對命令」則是康德的倫理學用語。

[10]伊麗莎白·大衛(1913—1992),英國當代最著名的烹飪及美食作家,因其博採法式菜、意式菜等其他菜式之所長,銳意改革英國烹飪觀念,被譽為「拯救了二戰之後的英國的廚房」。

[11]以上三位均為彼時風頭正健的作家。納博科夫(1899—1977)系美籍俄裔作家,以《洛麗塔》等聞名世界,而默多克(1919—1999)和威爾遜(1913—1991)系英國本土作家,前者常年在牛津居住。

[12]即莫札特交響曲第三十五號。

[13]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開始成名的一位黑人搖滾藝術家,是當時吉他樂的靈魂人物之一。

[14]為了讓板球運動員容易看清球,板球場兩端設有大型活動白色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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