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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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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時控制之下,魔鬼們將被迫吐露實情。」承認這一大前提,就幾乎可以得出任何結論。德·勞巴特蒙閣下既然不喜歡胡格諾派;而十七名被魔鬼附身的烏爾蘇拉修會修女準備以聖餐發誓,稱胡格諾派是撒但的朋友和忠誠的僕人;那麼如此一來,特使便認為完全有正當的理由忽視南特敕令了。於是,盧丹市的加爾文教派首先被剝奪了墓地,其祖先的屍骨被迫移葬於他處。然後輪到新教學院遭殃了,此學院寬敞的大樓被沒收,交付給烏爾蘇拉修會。烏爾蘇拉修會原本是租的房子,現在已沒地方容納蜂擁至盧丹的虔誠觀眾了。現在,修女們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表演驅魔儀式了(這是她們應得的),無需櫛風沐雨地四處閒逛,不用一會兒去聖克魯瓦教堂,一會兒又去「城堡的教堂」了。

與胡格諾派相比,某些天主教徒也一樣令人厭惡,他們頑固地否認格蘭第有罪,否認附魔一事屬實,否認方濟會的新教義具有絕對的正統性。拉克坦斯和特朗基耶在佈道會上對他們進行了嚴厲斥責。他們咆哮著說,這些人與異端沒有區別,他們的懷疑是不可饒恕的大罪,他們因此受了詛咒。與此同時,梅曼和特蘭坎到處指責懷疑者是在背叛國王,而且(更嚴重的是)還密謀反對紅衣主教閣下。通過米尼翁控制的修女們的嘴巴,通過加爾默羅修會控制的俗人中歇斯底里症患者的嘴巴,有二十個魔鬼宣稱,這些人是巫師,和撒但有交易。而從巴雷先生控制的身處吉洛恩的附魔者們那裡傳來訊息,甚至是無可挑剔的「巴日」——德·塞裡賽先生,在巫術界也有所客串呢。另一名附魔者指責布隆和弗羅吉耶兩名神父試圖強姦婦女。女院長指控瑪德琳·德·布魯行巫術,後者被逮捕,關進了監牢。多虧瑪德琳的親戚有錢,還有高層關係,才將她保釋出來。但是當對格蘭第的審判結束後,瑪德琳又再次被捕,她向巡回法庭諸位先生提出上訴,巡回法庭遂向勞巴特蒙發出禁令。特使轉而向上訴人發出禁令。幸虧紅衣主教認為瑪德琳不過是個小角色,不值得為她而與司法系統爭吵,於是命令勞巴特蒙放棄瑪德琳的案子,而女院長也只得放棄復仇。可憐的瑪德琳從此披上面紗,在一個修道院中終了殘生——在她母親死後,她的情人原本曾經勸說她放棄這一想法。

與此同時,其他的指控如雪花般飛來。現在輪到本地那些初入社交界的少女們被人攻擊了。艾格麗斯修女開玩笑似的宣佈,世間再無別的地方能像盧丹一樣有如此多的淫蕩之事。而克萊爾修女則要公開點名,詳細列舉淫行的細節。路易絲修女和簡修女則加上一句,說所有的女孩都是初出茅廬的小女巫。這一鬧劇最終還是以常見的下流姿態、汙穢言語和狂笑尖叫告終。

其他情況中,受人尊敬的紳士們被控參加「安息日」儀式,且親吻了魔鬼的屁股。他們的老婆則與惡魔通姦,他們的姐妹則給鄰居的小雞下蠱,他們未出嫁的姨媽則讓一名正直的男子在新婚當夜完全陽痿。而且,格蘭第還透過磚頭堵起來的窗戶的縫隙,一直在神奇地播撒他的精液,作為給女巫們的獎賞;同時他還心懷惡意,試圖用精液令紅衣主教支援者們的老婆和女兒蒙羞。

所有這些惡言惡語,都由勞巴特蒙及其文員逐字記錄。那些被魔鬼指控的人——換句話說就是特使和驅魔人們厭惡的人——被叫到勞巴特蒙的辦公室,被訊問,被恫嚇,被威脅要啟動法律程式——這可能會奪去這些人的命呀。

七月的一天,根據貝赫利特的建議,勞巴特蒙召集了眾多年輕的小姐到聖克魯瓦教堂。接著,方濟會的僧侶對女孩們進行了非常仔細的搜身,然而,卻沒有發現她們身上有與撒但立下的契約。雖然貝赫利特已經得到了「適時控制」,可是不知出於什麼奇怪的原因,這次它居然沒有說實話。

一週復一週,方濟會、小兄弟會sup(1)/sup和加爾默羅修會的修士在每一個佈道臺上手舞足蹈、嘶喊不休,但是懷疑者們並不信服,認為格蘭第受到了不公審判的抗議聲越來越高,也越來越頻繁。匿名作者所寫的打油詩諷刺了特使。新詞裝入舊調調,人們便在大街上、小酒館中嘲弄般地唱起特使的故事。在夜色的掩護下,人們將諷刺神父們的詩釘到了教堂的大門上。在一次詢問中,「狗尾」和利維坦指稱一名新教徒以及數名學童是罪魁禍首,爾後幾個孩子便被逮捕,但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指證他們,只得不了了之。後來教堂周圍安設了哨兵,其結果不過是讓人們把控訴書釘到別的門上罷了。7月2日,惱羞成怒的特使釋出一份公告,明確宣佈從今往後禁止談及或做任何事情,來「指責修女和其他被惡靈附身之人、驅魔人以及那些幫助驅魔人的人」。

凡不遵守此令者,將被罰款一萬里弗;在必要情況下還將蒙受更嚴重的損失,包括經濟和身體上的損失。如此一來,批評者們變得謹慎了,而魔鬼與驅魔人吐露任何誹謗的言語都不會再有遭人反駁的風險。當時有一篇《關於盧丹本堂神父受審判的備註與考量》的文章,這位匿名作者在文中寫道:「上帝啊,那些只說真話之人,已被趕下臺;取而代之的乃是那邪惡者,他口吐出來的,無非是欺騙與虛誇,而這些虛誇之詞卻必須要被認定為真理。這豈非是在復興異教?此外,人們紛紛說,魔鬼要指認這些巫師,實在是最方便不過,因為如此一來,這些人就要被審判,他們的信譽也將被登出,假如那邪惡者願意,這些人的財產還將分給皮埃爾·摩尼奧一份,對此,皮埃爾·摩尼奧無論如何都要感到滿足了。同樣滿足的還有他的表親米尼翁教士,因為他不僅將看到教區長之死,還將見證本城那些最受人尊敬的人家破人亡。」

八月初,特朗基耶神父發表了一篇小論文,提出一條新的教義,並做了闡釋。「魔鬼被適時控制之後,將被迫說出真理。」此文受到了普瓦捷主教的認可,勞巴特蒙也為之喝彩,認為此文是正統神學的扛鼎之作,不再允許有任何的懷疑了。格蘭第就是個巫師,而那位正直到無禮的德·塞裡賽先生也算是一個巫師——程度較低的巫師。盧丹市裡,除了父母是紅衣主教支援者的女孩,其他的女孩都是妓女和女巫。而本城一半的人口都因為懷疑魔鬼的話而受到了詛咒。

特朗基耶神父發表此文兩天之後,「巴日」召集城中貴族開會,會上討論了盧丹目前的窘境,決定派德·塞裡賽和司法專員路易斯·肖韋前往巴黎,懇求國王的庇護,壓制特使目空一切的作為。對此表示反對的人包括路易斯·穆索、公訴人特蘭坎、摩尼奧、埃爾韋。當德·塞裡賽詢問「刑事中尉」是否接受新教義,是否同意那些人以巴蘭、「狗尾」、耶穌連隊的名義對本城市民為所欲為時,埃爾韋的回答是:「既然國王、紅衣主教和普瓦捷的主教相信附魔事件為真,那麼對他來說,自然一切遵從。」聽到古人這種相信政治領袖絕對可靠的聲音,我們這些二十世紀的人是否聽到了這聲音在現代的迴響?真是振聾發聵。

第二天,德·塞裡賽和路易斯·肖韋啟程奔赴巴黎。他們攜帶著盧丹市民的請願書,信中清晰羅列了盧丹市民的種種埋怨和恐懼,都是公正合理的;信中嚴厲譴責了勞巴特蒙的訴訟程式,指稱方濟會的新教義「公然違背上帝的律法」,悖逆教廷長老、多馬和巴黎大學神學院全體教員的權威——1625年,巴黎大學神學院剛剛正式譴責了一條類似的教義。基於如上理由,請願者懇請國王陛下下令讓巴黎大學神學院的人調查特朗基耶的論文,更要求準允受魔鬼和驅魔人誹謗的人得以向巴黎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因為只有最高法院對此類事務才能做出實事求是的判決」。

在宮廷裡,這兩位地方長官找到了德·阿曼涅克,後者立刻去到國王那裡,請求國王接見二人。國王生硬地拒絕了。德·塞裡賽和路易斯·肖韋將請願書交予國王的私人秘書(此人是紅衣主教的傀儡,公開表達過對盧丹的敵意),然後原路返回。

在他們離開盧丹期間,勞巴特蒙又釋出了一則公告,禁止再舉行任何公開的集會,違者罰款兩萬裡弗。此後,魔鬼的敵人們再也沒能製造新的麻煩。

初步調查結束了,終於到了審判的時刻。勞巴特蒙本希望至少召集由本地主要長官組成的審判團,但他的希望落空了。德·塞裡賽、德·布林納夫、查爾斯·肖韋、路易斯·肖韋,所有這些地方長官全部拒絕成為這場司法謀殺的共犯。特使先是甜言蜜語誘哄,見這招不靈,他便暗示他們惹惱紅衣主教閣下的後果,但依然不奏效,四人態度始終堅決。勞巴特蒙被迫到別處去找人,他去了吉洛恩、桑特尼羅sup(2)/sup、普瓦捷、圖爾、奧爾良、拉弗萊舍、聖麥克桑sup(3)/sup、博福爾,終於湊齊了一組十三人的審判團。審判團成員都是彬彬有禮的地方法官,此外,在與一位名叫皮埃爾·富尼耶的律師討價還價後,這位過於慎重的律師(此人起初居然拒絕按照紅衣主教的意思完成這場審判遊戲)成為了他絕對可靠的公訴人。

到了八月第二個星期的星期四,終於一切就緒了。在聽完彌撒、領完聖餐之後,法官們在加爾默羅修會的修道院裡集合,聽取勞巴特蒙在前面數月裡蒐集的證據。普瓦捷主教已經正式承認盧丹附魔事件的真實性,這也就意味著確實有魔鬼借烏爾蘇拉修女的口說話,而這些魔鬼一遍又一遍地發誓說道,格蘭第是一名巫師。既然「在適時控制之下,魔鬼們將被迫吐露實情」,那麼……證畢。

格蘭第罪證昭彰,惡名遠揚。遊客們已經蜂擁到達盧丹,要觀看這場死刑。在八月那盛夏炎熱的時光,竟有三萬名遊客(比本地總人口的兩倍還多)爭搶稀缺的床鋪、飯食和火刑柱旁的座位。

我們中的絕大部分人也許很難相信,自己會有興趣欣賞一場公開執行的死刑。但是,我們在為自己有如此細膩的情感而沾沾自喜之前需要記住,第一,我們從未被允許觀看過死刑現場;第二,當死刑公開執行時,絞刑被視為與木偶劇《潘趣與朱迪》一樣吸引人,而火刑幾乎相當於拜羅伊特音樂節或耶穌受難劇演出季,這樣的盛況很值得人做一次漫長、昂貴的旅行。公開執行死刑被改變成非公開,並不是因為大眾的要求,而是因為一小撮過分敏感的維新派施展了影響力。此外,文明的發展或許也系統性地要求人們剋制自己,不再做一些野蠻的行徑。近來我們發現,經過一段時間的剋制之後,這些野蠻行徑再一次出現了,表面上看與我們差不多好壞的人,無論男女,已經表現得好像樂於看到這些野蠻場面,甚至還有些迫不及待。

國王、紅衣主教、勞巴特蒙、法官們、市民、遊客,所有這些人都知道將發生什麼,只有犯人自己對將要降臨在自己身上的判罰毫不知情。時間甚至已經到了八月第一週的週末,格蘭第還相信自己不過只是一名普通的被告,而他遇到的不公完全是偶然的,認為一旦有人關注此案,不公就會被糾正。他的陳述書,還有他從牢房私自送出去給國王的信件,都明顯出自一個仍然相信法官會被事實、邏輯和證據所打動的被告之手,他還相信這些法官對天主教教義會感興趣,甚至是期望這些法官會向那些公認的神學家們鞠躬致敬。可憐啊,人類的幻覺!他不知道,勞巴特蒙和他手下那些馴服的法官們乃是那位對事實、邏輯、法律、神學一點都不關心之人的代理,此人只關心復仇和政治實驗,他諸事謹慎,只為在十七世紀的第三個十年裡看看極權統治究竟能安全地推廣到何等地步。

當魔鬼的口供公之於眾後,犯人被帶到了法庭。辯護人大聲宣讀了犯人的陳述書,在這份陳述書中,格蘭第對那些惡魔的指控進行了答覆,他強調調查程式的非法和勞巴特蒙的偏見,譴責驅魔人系統性地慫恿那些附魔者,並證明方濟會提出的新教義是危險的異端思想。法官們坐在那裡,屁股磨著椅子,顯然很不耐煩,他們互相耳語,談笑,摳鼻子,在面前的紙上用鵝毛筆咯吱咯吱地亂塗亂寫。看著他們,格蘭第突然徹底明白了,自己已然在劫難逃。

他又被帶回了監牢。無窗的閣樓裡甚是悶熱,壓得人透不過氣來。他躺在稻草上,卻無法入睡,他聽到某個來自布列塔尼的觀光者酒醉的歌唱,這酒鬼是來看盛大演出的,但卻不得不消磨掉等待的無聊時光,好在只需再多等幾天了……

這一切的恐怖豈是他應得的?他何嘗做過任何壞事?他完全是無辜的呀!真的,完全清白無辜。但他們對他懷有惡意,不肯放過他,他們耐心地、固執地迫害他;現在,那架用不公正搭起來的龐大機器,漸漸逼近了他。他或許能還擊,但他們強壯得近乎無敵;他或許可發揮他的才智與雄辯,但他們聽都不聽一句。現在只有懇求他們的寬恕,但他們卻只會笑他。在他少年時,曾在家裡的田野上用陷阱捕捉過兔子,現在,他像那些兔子一樣被困住了。他記得那些畜生在繩索中嘶喊,但越是掙扎,那繩索就束縛得越緊,不過,再緊也不會妨礙那些畜生嘶喊,要想阻止它們嘶喊,只能用棍子猛擊它們的頭將其打倒。

突然間,他發現自己被一種可怕的情緒淹沒了,那種情緒是憤怒、沮喪、自憐、痛苦和害怕的混合體。對那些嘶喊的兔子,只需仁慈地一擊,便放它們脫離苦海。

但是他們,他們準備用什麼來處置他?他給國王的信中,最後一段的詞句浮現在他的眼前:「記得在十五六年前,下民還在波爾多做學生,一個僧侶因行巫術被燒死;但是神職人員和他的僧侶同伴們都盡全力救他,即使他已坦白自己的罪行。但在下民一事上,不懷怨恨地說,所有的僧侶、修女、下民自己的同工、如下民一樣的教士,都是合謀要毀滅下民,然而,下民卻並未犯任何與巫術相近的罪過。」他閉上了眼睛,在想象中,他看見咆哮的火幕之中僧侶那扭曲的面龐。「耶穌啊,耶穌啊,耶穌啊……」他記起那僧侶的叫聲。然後,僧侶的叫聲變得模糊,變為兔子誤入陷阱後的嘶喊聲。不,沒有人會同情他。不,沒有人能結束他的痛苦。

恐懼變得難以忍受。不知不覺中,他放聲痛哭。而這痛哭聲,令他自己都吃了一驚。他坐起來,看著四周。黑暗,無以穿透。突然之間,他充滿羞愧之情。在黑夜中哭泣,那是婦人做的,是受驚的孩童做的!他皺著眉頭,握緊了拳頭。永遠都不可讓別人稱我懦夫。讓他們盡情作惡去吧!他坦然承受。他們將發現,他的勇氣遠勝過他們的惡意,他的勇氣超越他們對他施以的殘忍折磨。

教區長又躺下了,但仍然睡不著。他有英雄的精神,但肉體卻驚慌失措。他的心臟不可控制地猛跳。他的神經系統分泌著無心的淚水,在戰慄之時,他的肌肉因刻意控制純粹生理的恐懼而變得更加緊張。他試圖禱告,但是「上帝」一詞失去了意義,「基督」與「馬利亞」無非空洞的名字。他唯一能想到的是那即將來臨的恥辱,那難以言表的痛苦與死亡,以及他無辜遭受的巨大不公——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但確是一個事實,它真的要發生了。

但願他當時接受了大主教的建議,在十八個月前就離開教區!可是,他為什麼拒絕聽從紀堯姆·奧賓的意見呢?究竟是出於何等的瘋狂,才使他留在此地,等著被人逮捕?相較於現實情況,一想到事情原本可以有另外的結局,他便更加難以承受,更加難以承受啊……然而,他還是決心承受這樣的結果,像個男人那樣。他們希望看見他畏縮、屈膝,但是他永遠都不會讓他們得逞,永遠不。他咬碎鋼牙,鼓起意志,要與他們鬥爭。但是,血液仍在他的耳朵中轟鳴,當他在稻草上輾轉之時,他意識到,自己早已汗流浹背。

夜晚漫漫難熬,極其恐怖,但是,看,轉眼之間黎明已至。新的一天來了,他又接近了那最終的一天,那一天,最終的恐怖會無窮無盡。

五點鐘,監牢大門開了,監獄長宣佈有一來客,是安布羅斯神父。此人是奧古斯丁修會的教士,他出於純粹的慈悲來看看能否提供給犯人什麼幫助或安慰。格蘭第慌忙著衣,然後跪下,開始懺悔其一生的種種過錯和缺陷,無非是些老套的罪孽,對此,他早就懺悔過,且已獲得赦免。老套的罪孽?不,其實是全新的,因為現在,在他人生中是第一次,他認出了那些罪孽真正的意義:它們是通往聖恩之路的阻礙,有它們在身好比當著上帝的面將通向天堂的大門砰的一聲關上。在口頭上和形式上,他是基督徒,是教士;然而在思想上、行為上和情感上,他從不曾崇拜過任何事物——除了他自己。「我的國降臨,我的旨意成就。」sup(4)/sup什麼樣的國呢?無非是性慾、貪婪、虛榮;什麼樣的旨意呢?無非是出風頭、將人踩在腳下、勝出他人和狂喜不已。在他人生中這是第一次,他知道了什麼叫悔悟,不是教條或學術上的定義,而是源自人心,是一種後悔之痛、自我譴責。

當懺悔結束時,他哀哭不已,但那不是為他將要承受的,而是為他曾經做過的。

安布羅斯神父照慣例宣佈他已得赦免,遂給他聖餐,並談起一點關於上帝意志的話。神父說,無需索取,則不受拒斥。除了罪孽,所有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事情,不僅僅要以順從的心接受;而且,時時刻刻要知道那是上帝的意志,引人向最後的時刻。要情願承受折磨和苦難;對人性弱點導致的羞辱,還有種種不當的舉止,都要情願承受。當一個人心甘情願承受這一切,這一切也將使他大徹大悟。當明白了這一切時,這一切也就變了形,此時再看,便不是用人的眼看,而是用上帝的眼了。

教區長聽著。日內瓦的主教如此說過,聖依納爵也如此說過。他不僅曾聽過這樣的話,他自己甚至也說過,一千遍一萬遍,說得比可憐的、好心的安布羅斯神父更加雄辯、更加有力(這是老神父做夢也達不到的言語境界)。但是,這位老者充滿熱忱,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他的牙齒都掉光了,說話很是含糊,一點都不優雅,甚至都不講語法;但他說的話就像明燈,突然照亮了一顆灰暗的心靈,這心靈曾經過多地計較舊日傷痕,曾經過多地渴望未來的享受和虛擬的勝利。

「上帝在此地,」那疲憊、蒼老的聲音含糊地說著,「基督在此時。此處是你監牢,你正身處無盡的羞辱與折磨之中。」

門又開了,是監獄長邦當,他將安布羅斯神父來訪的訊息通知了特使,於是德·勞巴特蒙閣下下達強制令,要神父立刻離去,莫再返回。假如犯人要見神父,他可以找特朗基耶或拉克坦斯。

這位蒼老的修道士被推出了牢房,但他說過的話仍在牢房中迴響,意義也越來越清晰。「上帝在此地,基督在此時。」是的,就靈魂而言,上帝與基督確乎不可能在別處、在他時。鼓起意志與敵人鬥爭,蔑視那不公正的命運,決心成為不屈不撓的英雄,所有這些,何其瑣細!想想看,上帝永遠在場,那麼所有這些又是何等徹底的無意義!

七點鐘,教區長被帶到加爾默羅修道院,法官們已經再度會聚,宣判的盛典將在這裡進行。但是,看啊,上帝就在人群之中,甚至當勞巴特蒙試圖對他的言辭挑剔時,基督也在那人群之中。格蘭第態度安靜,一身尊嚴,這給一些法官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但是特朗基耶神父對此的解釋極其簡單:那是因為魔鬼在幫忙。格蘭第的安靜,不過是來自地獄的傲慢與無恥;而他的尊嚴,不過是他那頑固不化的驕傲的外在表現。

其實,到那時為止,法官們總共只看過被告人三次。

然後,在8月18日一大早,經過審判前虔誠的常規儀式,法官們下定了決心。判決是一致的。格蘭第因「此問題」將遭罪,不僅有常規的折磨,也有非常規的折磨;他需跪在聖彼得教堂和聖烏爾蘇拉教堂大門前,在那裡,一條繩子將纏上他的脖子,他要舉著一根兩磅重的蠟燭,請求上帝、國王和司法的原諒;然後,他要被帶到聖克魯瓦,綁在柱子上活活燒死;他的骨灰則將在風中飄灑。特朗基耶神父寫道,這一審判實屬天意;而對於勞巴特蒙和他的十三名法官來說,這一審判「在天而言,乃是源於他們虔誠與熱忱的祈禱;在人世而言,乃是源於他們所據職務的本分」。

判決剛一宣佈,勞巴特蒙就命令曼諾利醫生和富爾諾醫生立刻出發到監牢。曼諾利是第一個到達的,但是格蘭第說了一些有關上次針刺的事,使得曼諾利大為慌張,他突然離開了監牢,留下他的同事為執行死刑作準備。法官命令把格蘭第身上的毛全部剃光,無論是頭髮、鬍鬚還是其他體毛。富爾諾醫生堅信教區長的清白,他尊敬地請求格蘭第的原諒,然後開始工作。

教區長再次被剝光衣服。剃刀滑過他的皮膚。幾分鐘之後,他全身無毛,猶如閹人。他那濃黑的捲髮被剃掉,頭皮上留下又硬又粗的發茬;然後用肥皂塗抹,將頭皮剃得精光;接下來輪到他那優雅的上唇鬍鬚和下顎那一點稀疏的鬍子了。

「現在把眉毛……」一個聲音從門口傳來。

醫生嚇一跳,回頭一看,原來是勞巴特蒙。富爾諾很不情願地執行了命令。格蘭第的這張臉,曾經為眾多婦人所喜愛,標緻得令人無法抗拒,但現在卻彷彿是滑稽戲表演中小丑的面具,光禿得奇異。

「幹得不錯,」特使說,「乾得很不錯!現在是指甲。」

富爾諾一臉困惑。

「我說指甲,」勞巴特蒙重複一遍,「你要把他的指甲拔掉。」

這次,醫生拒絕遵命。勞巴特蒙極感震驚,這是怎麼回事?此人可是被判為巫師的呀。但是,醫生回嘴說,即使被判為巫師,但他仍然是一個人。特使大為光火,可無論他怎麼威脅,醫生就是不從。沒有時間再去找另一位醫生了,勞巴特蒙也只得滿足於受罪人只有部分身體受摧殘的局面。

僅僅套上一件薄長的睡衣,穿著一雙爛拖鞋,格蘭第就這樣下了樓。他被胡亂塞進一架馬車,關緊門,便出發前往法庭。市民與遊客擁擠在法庭門口,但僅僅只有少數幾名特權人士——有爵位的貴族和他們的家眷,布林喬亞中那六名虔誠地支援著紅衣主教的人——得到允許進入法庭。

絲綢窸窣作響,天鵝絨絢爛奪目,珠光閃耀,麝香與龍涎香芬芳四布,這是何等的榮耀啊!一身法服,拉克坦斯和特朗基耶神父走進審判大廳,一路上,一邊以神聖的毛撣播灑聖水,一邊吟誦不休——跟他們在進行驅魔儀式時一模一樣。門開啟了,一個人走了進來,他穿著睡衣和拖鞋,光禿禿的頭上罩著小帽,一頂四腳帽扣在外面,他便是格蘭第。當全身都被灑上聖水後,守衛們便帶他穿過整個大廳,使他跪在法官席前。他的手被反綁到身後,因此他無法摘掉頭上的帽子。法庭的書記員走上前,摘掉他的帽子,輕蔑地扔到了地上。一看到那張蒼白的、無毛的、小丑般的臉,好幾個貴婦人歇斯底里地咯咯笑了起來。引座員喊道:「安靜!」書記員戴上眼鏡,清了清喉嚨,開始宣讀審判書。先是半頁法律術語;然後是一段冗長的描述,告訴犯人需要如何做公開謝罪;接著宣佈犯人要執行火刑;其後他說了段題外話,要求以150裡弗的價格,在烏爾蘇拉修會的小禮拜堂樹立一塊紀念牌,款項從犯人充公的財產中支付;最後,似乎是回想起來,他蜻蜓點水般地提到,在執行火刑之前,要執行一些刑罰,常規的、非常規的都要有。書記員最後強調:「本案於1634年8月18日在盧丹市宣判,判決於當日執行。」

法庭內一陣沉默,長久無人作聲。然後,犯人要求法官允許他說話。

「諸位閣下,」他緩慢地、堅定地說,「我籲求聖父、聖子、聖靈,並請聖母——我僅有的支援者做證:我從來不是巫師,我從來沒有犯過瀆神之罪,我從來不知道什麼魔術;我唯一信奉的,只有《聖經》,我所佈道,全都依它。我崇拜救世主,我祈禱,主受難之血造成種種偉績,我亦願能分享。」

只見他抬頭望天,片刻之後,他低下雙眼,看著特使和他那十三名領薪金的法官。他以親密的口吻——彷彿他們都是他的朋友一般——對他們說,他很擔心自己能否得到拯救,就怕那將施予他身體的可怕折磨可能驅使他的靈魂陷入絕望——因這最大的罪,他將陷入永恆的詛咒。各位大人是否確定,不想殺死一個靈魂?如果真是這樣,那麼能否請他們格外開恩,減輕對他的刑罰,哪怕僅僅一點?

他又停頓了幾秒,疑惑地看著那一張張冷漠的臉。在婦人席位那裡傳來了勉強壓抑著的笑聲。於是,教區長再一次明白,塵世間沒有希望了,只有正在此地的上帝不會拋棄他;只有正在此時的基督,將在此後他受難全程的每一個時刻與他相伴。

他再一次開口,談起殉道。烈士們為上帝的愛並耶穌基督的榮耀而死,他們死於輪下、火中、劍下,他們萬箭穿心,他們被野獸撕碎吞噬。他永遠不敢將自己與這樣的烈士相提並論,但至少,他希望,那無窮慈悲的上帝將因他的受罪而原諒他此前空虛、混亂生活中所犯的一切罪。

教區長的語言如此動人,而他將面對的命運又是如此可怕殘忍,以至於除那些最頑固的敵人之外,所有人為之感動,並且開始憐憫他。剛剛還因他那小丑的古怪姿態而咯咯傻笑的婦人,突然眼中飽含熱淚。引座員再次要求安靜。但是沒用,啜泣聲無法控制地蔓延開來。

勞巴特蒙深感苦惱,一切都沒有按照計劃進行啊。他比其他所有人都清楚,格蘭第並沒有犯那些罪,而現在他要因這些罪受到折磨,並被活活燒死。然而即便如此,他也要以高尚的匹克威克式的態度,認定教區長就是一名巫師。因為一千多頁毫無價值的證詞便是定罪的基礎,因為十三名領了薪金的法官也是這麼定罪的。所以,儘管肯定是誤判,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定罪也一定是真實的。根據遊戲規則,格蘭第應該在他最後的時光裡表現出絕望、抗拒,應該詛咒誘陷他的魔鬼,詛咒那送他進地獄的上帝啊。可是現在反倒好,這個流氓的談吐彷彿是一位善良的天主教徒,表現出了一位虔誠順服的基督徒最動人、最令人心碎的模樣。這一切都是不可容忍的。當紅衣主教閣下聽說這場謹慎策劃的典禮最後導致的唯一結果,不過是讓觀眾確信教區長是清白無辜的,那麼他會怎麼說呢?現在只能孤注一擲了,而勞巴特蒙是一個果斷的人,他立刻便採取行動了。

「清場。」他命令道。

引座員和守衛的弓箭手立刻服從命令。貴族和他們的貴婦人們發出憤怒的抗議,卻被吆喝出了大廳,趕進了走廊和等候室。大門在他們身後關上了。除了格蘭第、守衛、法官、兩名修道士和少量本城官員,大廳裡再無他人,變得空蕩蕩的。

勞巴特蒙命令犯人只需承認其罪,供出同犯的名單。如此,也只有如此,法官們才可能考慮他減輕刑罰的請求。

教區長回答說,既然他從沒有共犯,也就不能列出他們的名字,既然他一身清白,也就無罪可認。

但是勞巴特蒙需要他的認罪,確實,他迫切地需要格蘭第認罪,因為他要挫敗那些懷疑者,堵住那些批評者的嘴。他原本嚴厲的嘴臉,此刻突然變得相當和藹起來。他命令給格蘭第鬆綁,然後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拿出一支筆,在墨水瓶裡蘸上墨水,遞給了犯人。只要他簽名,就可免除折磨。

照常理,被判刑的罪犯若有機會給自己贖取一點點寬容,定當跳起來去爭取。例如那位馬賽的僧侶巫師格弗裡迪,到最後情願將自己的名字簽在任何東西上面。但是,格蘭第再一次拒絕陪玩。

「請閣下原諒。」他說。

「不就是籤個名嘛。」勞巴特蒙誘哄道。當對方抗議說,他的良心不允許他證實謊言,特使居然用懇請的口吻求他重新考慮一下,這是為了他好,可以讓他那可憐的身體少受些不必要的痛苦,還可以挽救他身處危機中的靈魂,可以欺騙魔鬼,甚至可以使他最終歸順上帝(先前他是何其深重地冒犯了上帝呀)。

根據特朗基耶的說法,當勞巴特蒙最後一次請求犯人的懺悔時,確實流下了淚水。我們不必懷疑這位修士的話,因為黎塞留的劊子手有流淚的天賦。目擊證人描述過,在辛克-馬爾斯侯爵和德·圖sup(5)/sup二人生命中最後的時光,勞巴特蒙又哭又鬧,活像一條鱷魚,為剛剛被他判為死刑的年輕人落淚,這真是生動的畫面啊。

然而,在當下的這次表演中,眼淚和威脅一樣不起作用。格蘭第堅持拒絕簽署虛偽的懺悔書。對於拉克坦斯和特朗基耶來說,這更是最終的證據,進一步表明犯人是有罪的。一定是路西法關緊了犯人的嘴巴,頑固了他的心,使他不願懺悔。

勞巴特蒙關閉了淚腺,聲調變得冷酷而憤怒,他質問教區長,這是最後一次獲取寬容的機會,他要簽字嗎?

格蘭第搖頭拒絕。勞巴特蒙向衛隊長點頭示意,命令將犯人帶上樓關進酷刑室。格蘭第沒有吼叫。他只是要求將安布羅斯神父找來,在他受折磨時可以陪伴他。但安布羅斯神父是請不來了,在上次未經授權拜訪監牢後,他便被命令離開盧丹。格蘭第只得請求格里約神父的幫助,他是繩索腰帶修會的學監。可是,因為此修會拒絕承認方濟會的新教義,又不願與附魔事件發生任何關係,所以他也不受歡迎。而且,據說格里約與教區長及其家人的關係一直不錯,因此勞巴特蒙拒絕派人請他過來。假如犯人需要精神安慰,他可以推薦拉克坦斯和特朗基耶——這兩位可是格蘭第的敵人中最冷酷無情的。

「我明白了,」格蘭第苦澀地說,「你不滿足於折磨我的身體,還希望毀滅我的靈魂,使它墜入絕望。終有一天,你要在救主面前對這事做出交代。」

自從勞巴特蒙的時代以來,邪惡也是在進化的。在極權統治之下,那些被帶到人民法庭接受審判的人,無一不承認他們被控的罪行——甚至在這些罪行是虛構的時候。而在過去,犯人卻絕不是統統認罪的。比如格蘭第,即使身受折磨,即使被綁上火刑柱,他也堅持自己的清白。格蘭第的案例絕非獨一無二。許多人,有男有女,女人甚至不比男人少,也有相同的經歷,他們都一樣不屈不撓、堅定不移。我們的祖先發明瞭拷問臺、鐵女架、靴刑、水刑;但是,在擊破人的意志、使人非人化方面,我們創造了種種精妙的藝術,讓古人望塵莫及。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古人甚至並不想研究這種藝術,因為在他們成長的宗教環境中,所受的教育告訴他們意志是自由的,靈魂是不朽的,他們照這樣的理念做事,甚至在對付自己敵人的時候也秉持著這些理念。不錯,甚至叛國者和魔鬼崇拜者也有靈魂,這樣的靈魂或許也可以得救,最殘忍的法官也從不會拒絕犯人尋求宗教安慰的請求,而此宗教,是承諾直到死都會向人提供拯救的。執行死刑之前,以及執行過程中,神父都會在場,他們盡其所能地調解著即將離世的犯人與造物主之間的關係。神父們的行為前後並不一致,他們用熾熱的鉗子折磨犯人,或將犯人綁在車輪上分屍,但同時,他們卻又珍重這些犯人的人格,這種不一致是神聖的。

而在我們這個更加文明的世紀裡,對於極權主義者來說世上既無靈魂,亦無上帝;所謂的人,不過是一塊生理的原材料,經條件反射和社會壓力的鑄造,才構造出來;出於禮貌,才依然稱之為人。這種人造環境下的產物,不具有內在的意義,也不具自我決定的權利;人只為社會而存在,必須服從集體意志。當然,實際上社會不是別的,就是民族國家;而殘酷的事實是,集體意志不過就是獨裁者的權力意志,這權力意志有時柔和些,有時則扭曲至瘋狂的邊緣;根據某些偽科學的理論,這權力意志在光輝燦爛的未來時代,將被精煉地冠以「人道主義」的美名。於是,個人被定義為社會的產品和工具。由此可以推論,政治領袖們既然宣稱代表社會,那麼他們也就可以合法地犯下任何可以想象到的暴行,以對付那些可能被他們挑選出來、並被稱為社會公敵的人們。以射殺的方式消滅敵人的肉體(或採取迫使其在集中營拼命地工作這種有收益的方式),並不足以令領袖們滿意。人並非僅僅是社會的產物,這一事實有目共睹,但是官方理論宣稱說,人就只是社會的產物,因此,有必要使「社會的公敵們」喪失個性,如此便能將官方的謊言變成真理。對那些掌握了這套訣竅的人來說,要想把人降低為非人,將自由的個體變成乖巧的機器,其實相當簡單。神學家們根據教條,假設人性是統一的整體,可是,人性其實遠不是那麼鐵板一塊。要知道,靈魂與精神便不是一體,靈魂不過是與精神有所聯絡。

對於靈魂本身來說,直到自覺選擇為精神讓路之前,它只不過是一些不太穩定的心理因素形成的鬆散的集合體,這一集合體很輕易地就能被分解。任何人只要足夠無情,願意嘗試,而且有足夠的技巧正確行事,就能做到這一點。

但這樣的無情態度,在十七世紀還很難為人想見,相關的統治術也還未被髮明出來。因此,勞巴特蒙便不能詐取到他急需的懺悔書,雖然他不讓教區長選擇告解神父,但他卻做出退讓,原則上承認一名巫師亦有權獲得精神的安慰。

雖然可以享受特朗基耶和拉克坦斯神父提供的服務,但格蘭第自然而然地拒絕了。他們便給他十五分鐘的時間,讓他自己的靈魂去與上帝和解,準備他的受難。

教區長雙膝跪地,大聲禱告起來:

「偉大的上帝,至高的裁判,無助者與遭罪者的救星!請賙濟我,給予我力量,讓我承受那定罪的苦痛。請將我的靈魂引入至福,一如聖徒;請寬恕我的罪孽;請原諒你這最為卑劣、最為可鄙的僕人。

「上帝啊,你揀選人心,你知道我絕沒有犯那強加於我身的大罪,我必將遭致火焰,乃是因我那洶湧的情慾。主啊,人類的救星,請原諒我的敵人和指控我的人吧,但請讓他們看見自己的罪孽,使他們能懺悔。聖母啊,悔罪者的保護人,請仁慈地接納我那不幸的母親,到你那天國之中,請慰藉她的喪子之痛,告訴她,她的兒唯一懼怕的痛苦,就是她在俗世將要承擔的痛苦,而他很快將離世而去。」

說完他沉默了。此非我之意願,乃是主你的意願。在折磨人的刑具之間,上帝在場;在終極痛苦之時,基督在場。

衛隊長拉格朗熱,在他的筆記本中寫下了他所記得的教區長的禱詞。勞巴特蒙走過來,問這年輕人在寫什麼。知道實情之後,他勃然大怒,要沒收這筆記。但是拉格朗熱保護了自己的財產,特使最後只能滿足於命令這年輕人,在任何情況之下都不得將筆記給任何人看。因為格蘭第是一名死不悔改的巫師,而死不悔改的巫師是不應該禱告的。

在特朗基耶神父有關這次審判和死刑的記錄中,以及在其他以官方立場所作的描述中,教區長具有最為天真爛漫的魔鬼崇拜者那般的舉止和態度。他沒有禱告,而是唱起一首不合時宜的歌;當十字架帶到他面前,他厭惡地掉過頭去;他從未說出萬福馬利亞的名字;儘管他偶爾喊出「上帝」的名號,但每一個明理的人都很明顯地聽出來,這名號真實所指的乃是路西法。

不幸的是,這些虔誠的衛道士們雖然留下了很多文字記錄,但他們卻不是唯一記錄整個過程的人。勞巴特蒙或許為整個過程的秘密性沾沾自喜,然而他卻絕不能迫使拉格朗熱遵從他的命令。當時還有其他一些公正不偏的見證者——其中一些人的名字為我們所知,比如天文學家伊斯梅爾·布利奧,還有一些人則留下了匿名的手稿。

鍾已敲響,犯人簡短的休息時間結束了。他再次被捆綁起來,平放在地上。他的腿,從膝蓋到腳,被捆在四塊橡木板之間,外側兩塊固定死,內側兩塊則可以活動。他們會將木楔子敲進那兩塊鬆動的木板之間的空隙,然後犯人的雙腿便受到固定死的兩塊木板的壓迫,以致骨頭破碎。所謂常規折磨和非常規折磨之間的區別,是由不斷增多、強行插塞的厚木楔的數量決定的。因為這種酷刑是致命的(不過不會那麼快),那麼,所謂的非常規折磨,只適用於那些需要立刻執行死刑的犯人。

當犯人準備受刑之時,拉克坦斯和特朗基耶神父給捆索、木板、楔子、木槌進行了驅魔儀式。這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倘若不將魔鬼從這些器具中趕出,那麼靠它們邪惡的魔力,犯人所受的折磨就會沒有預想的大。當修道士們完成他們灑聖水、唸咒語的儀式,劊子手走上前,舉起了笨重的木槌,就像一個人劈開一塊結實的木材那樣,用盡全身之力,將木楔敲了進去。犯人不禁痛苦地尖叫起來。拉克坦斯神父彎腰看著犯人,用拉丁語問他是否要懺悔,但格蘭第不過是搖了搖頭。

第一根木楔敲進的木板位置在兩膝中間;第二根的位置在腳踝處;第三根更粗的木楔敲進第一根木楔靠下的位置。木槌砰的一聲響,隨著便是痛苦的尖叫,然後便是沉默。犯人的嘴唇在蠕動,他是要懺悔嗎?修道士耳朵靠近了聽,但他聽到的僅僅是「上帝」,犯人喊了好幾遍,然後,又聽到犯人說:「不要拋棄我,不要因疼痛使我忘記你。」修道士轉向劊子手命令他繼續工作。

當第二次敲擊第四根木楔的時候,格蘭第的幾根腳骨以及踝骨全部斷了。在那一刻,教區長暈了過去。

「使勁敲,使勁敲!」拉克坦斯神父對著劊子手吼叫道,「快敲,快敲!」

犯人又睜開了眼睛。

「神父,」他低聲說道,「聖方濟各的慈悲還在嗎?」

而這位聖方濟各的徒子徒孫並未屈尊做出回答,只是再一次喊道:「使勁敲!」木槌砸下,他轉身對著犯人說,「說呀,說呀!」

但是犯人沒有什麼好說的了。第五根木楔敲了進去。

「說呀!」木槌懸在了半空。「說呀!」

犯人看了看劊子手,又看了看修道士,閉上了眼睛。他用拉丁語說道:「隨你們的便,折磨我吧,過一會兒,一切都將結束,永遠結束。」

「使勁敲!」

木槌又落下了。

時值盛夏,劊子手敲得一身大汗,喘氣都困難了,便將木槌交給了助手。

現在輪到特朗基耶神父與犯人說話了,嗓音甜美、充滿理性的他列舉了懺悔的種種好處,說這好處不僅存在於另一個世界,而且當下就能享用。

教區長等著聽神父說完後,問了一個問題。

他問:「神父,問一問你的良心,你自己相信一個人僅僅為了逃避痛苦,便會承認他所沒有犯下的大罪嗎?」

不顧這些明顯的撒但的詭辯,特朗基耶繼續他的勸誘。

教區長低聲說,他非常願意坦白他所有真實的罪過。「我曾像一個男人一樣,愛過女人們……」

但這不是勞巴特蒙和方濟會修士們願意聽到的。「你是一個巫師,你曾與魔鬼做交易。」

當教區長對此又一次提出抗議,強調他的清白時,第六根木楔敲了進去,然後是第七根、第八根。現在,按照傳統的標準,常規折磨已到極致。膝蓋骨、脛骨、腳踝骨、腳骨,全部粉碎了。但是修道士們仍然沒有榨出認罪的話語,他們聽到的只是尖叫,在尖叫的間歇,則是低聲念著上帝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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