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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週後(2011年2月)(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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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著他,他在打量書脊。

為什麼對我來說不一樣?她問。

他聳聳肩,把封面彎來彎去。她有點沮喪。她的臉和手都很燙。他繼續看著那本書,儘管他絕對已經把封底上印的所有字都讀過了。她對他身體的感應幾乎精確到顯微鏡級別,彷彿他正常的呼吸都足以讓她病倒。

你那天說你喜歡我,他說,在廚房裡說的,當時我們在聊學校的事。

對。

你說的是朋友那種喜歡,還是別的什麼?

她低頭盯著大腿。她穿著一條燈芯絨短裙,藉著窗外投進的光,她能看見裙子上斑駁的棉絨。

不僅僅是朋友的那種喜歡,她說。

哦。我就是想知道。

他坐在那兒,自顧自地點頭。

我不太清楚自己是什麼感受,他說,我覺得我們之間要是發生了什麼,在學校會有點尷尬。

不需要誰知道,她說。

他抬頭看向她,直視她的雙眼,全心全意。她知道他要吻她了,然後,他吻了她。他的嘴唇很柔軟。他把舌頭輕輕伸進她嘴裡。然後就結束了,他縮了回去。他似乎想起手裡還拿著書,於是又看了起來。

剛才的感覺很好,她說。

他點點頭,吞了吞口水,又低頭看書。他看起來非常侷促,讓她覺得自己提起那個吻很不禮貌,於是她笑了起來。他緊張起來。

好啦,你笑什麼?他說。

沒什麼。

你看起來就跟從沒跟人接過吻似的。

好吧,我的確沒有,她說。

他拿手蓋住自己的臉。她又笑了,笑得不能自已,於是他也跟著笑起來。他的耳朵都紅了,他連連搖頭。幾秒後他站起來,手裡拿著書。

不要跟學校的人講這件事,好嗎?他說。

好像我在學校裡會跟誰說話一樣。

他走了。她虛弱地從窗座上跌下來,跌坐在地板上,雙腿在身前張開,像一隻破布娃娃。她坐在那兒,覺得康奈爾來她家彷彿只是為了測試她,而她通過了這場測試,那個吻就是在告訴她:你通過了。她想起她說自己從沒跟人接過吻時他笑的樣子。要是換個人那樣笑,她可能會覺得很殘忍,但他那樣就不會。他們是在一起笑,笑他們共同置身的處境,儘管她不知道具體該怎麼描述這個處境,也不知道究竟有什麼可笑的。

第二天早上德語課前,她坐在座位上,看她的同學們相互把對方從暖氣機上推下來,又是尖叫又是傻笑。課上他們安靜地聽錄音帶裡一個德國女人講述她錯過的一場聚會:「我很遺憾。」下午開始下雪,厚厚的灰色雪花顫動著飄過窗戶,在碎石路上融化了。周圍的一切充斥於她的視野和感官:教室裡微酸的臭味,課間校內通訊系統響起的尖銳鈴聲,籃球場四周直立的幽靈般肅穆的深色樹影。上課時冗長的流程:用不同顏色的筆在嶄新的藍白條紋紙上記筆記。和以往在校時一樣,康奈爾不跟瑪麗安說話,甚至都不看她。她的目光穿越教室,看他嘴上叼著筆頭寫動詞變位;看他午餐時坐在食堂另一頭,和朋友們為了什麼事而微笑。他們之間的秘密沉甸甸地垂在她體內,讓她愉悅,在她行動時壓在她的盆骨上。

那天和之後的那天,她放學後沒見到他。週四下午,他母親來她家打掃,他提前來等洛蘭。瑪麗安去應的門,因為就她一個人在家。他換下了校服,穿著黑牛仔褲和運動衫。看見他時,她的第一個念頭是想從他面前逃開,把臉藏起來。洛蘭在廚房裡,她說。然後她轉身上樓,回到臥室,關上門。她臉朝下趴在床上,對著枕頭呼氣。這個叫康奈爾的人究竟是誰?她覺得自己很瞭解他,但她憑什麼這麼覺得?就因為他無緣無故地親過她一次,然後叫她不要告訴別人?一兩分鐘後她聽到敲門聲,坐了起來。進來,她說。他開啟門,徵詢地看了她一眼,像在試探她歡不歡迎他,然後他走了進來,把門帶上。

你生我氣了嗎?他問。

沒有。我為什麼要生你氣?

他聳聳肩。他閒散地走到床邊,坐下來。她雙腿盤坐,兩手握著腳踝。他們無言地坐了一會兒。然後他爬上床,和她坐在一起。他撫摸著她的大腿,她向後靠在枕頭上。她大著膽子問他是不是又要吻她。他說:不然你覺得呢?這句話在她聽來非常含蓄而成熟。他的確開始吻她了。她說這種感覺很好,他什麼也沒說。她覺得自己什麼都願意做,只要能讓他喜歡她,讓他大聲說他喜歡她。他把手伸進她的校服襯衣底下。她對著他的耳朵說:我們可以把衣服脫了嗎?他的手在她的胸罩裡。他說,當然不行。現在這樣已經很不明智了,洛蘭就在樓下。他對他母親直呼其名。瑪麗安說:她從來不上來的。他搖搖頭,說:不,我們應該停下來。他坐起來,低頭看著她。

你剛才有一秒被誘惑到了,她說。

並沒有。

我誘惑了你。

他微笑著搖搖頭,說,你真是個怪人。

此刻她站在他家停車道上,上面停著他的車。他用簡訊發來他家地址:33號。一座連棟房,砂漿糊碎石子鋪的外牆,網紗窗簾,有個小水泥院子。她看見樓上窗戶裡的燈亮著。難以相信他真的住在那裡,一棟她從沒進過甚至從沒見過的房子。她穿著黑毛衣,灰裙子,便宜的黑內褲。她精心刮過腿毛,腋下塗了香體膏,光滑乾燥。她有點流鼻涕。她按下門鈴,聽見他的腳步聲從樓梯上傳下來。他開啟門。讓她進門前,他越過她的肩頭環視周圍,確定沒人看見她來。

(1)他們踢的是愛爾蘭流行的蓋爾式足球,可以用手。每場比賽六十或七十分鐘。此處康奈爾在七十分鐘進球,比賽就結束了。

(2)美國非洲裔作家詹姆斯·鮑德溫(1924—1987)所著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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