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魏恩!快點!」
「噢,戈——戈登,噢,戈——戈登,噢,戈——噢噢噢,狗屎!」
貨車的汽笛突然大吼一聲,似乎把天空劃成碎片,於是你在電影中、漫畫書中、白日夢中曾見過的一切頓時煙消雲散,這時你才知道無論英雄或懦夫,面對死神時聽到的是什麼聲音。
「轟——轟——」
這時柯里在我們右下方,泰迪在他的後面,他的眼鏡因反光閃爍著,他們兩人的嘴都在說一個字,那個字就是「跳」!但火車的隆隆聲把字裡所有的血吸乾了,只留下那個字的嘴形。這時枕木開始震動了,火車已經駛來,我們縱身一躍。
魏恩整個人落在塵土和煤渣中,我正好落在他旁邊,幾乎砸在他身上。我根本沒見著那列火車,也不知道駕駛員有沒有瞧見我們——幾年後我告訴柯里,他可能沒看見我們,柯里說:「戈登,他們絕不會沒事亂鳴笛的。」不過也有這個可能,我想他也許漫無目的地鳴笛,不過這種細枝末節在那時候並不頂重要。我兩手捂住耳朵,臉埋進熱乎乎的沙裡,貨車駛過,發出金屬撞擊的尖銳聲,捲起一陣強風。我絲毫不想抬頭看火車一眼,那是一列很長的列車,但是我一眼也沒瞧;火車快要完全通過之時,我覺得一隻溫熱的手摸著我的脖子,我知道那是柯里的手。
火車駛過之後——等我十分確定它過去之後——我像經歷了一整天炮火攻擊計程車兵一樣,終於能在戰壕裡抬起頭來;魏恩仍然渾身顫抖地埋在土裡。柯里交叉雙腿坐在我們中間,一手在魏恩汗涔涔的脖子上,另一手仍然摸著我的頸子。
魏恩終於坐起來時仍打著哆嗦,並不由自主地舔著嘴唇。柯里說:「我們喝點可樂好嗎?你們要不要?」
我們都覺得應該喝點東西。
15
火車直直駛入赫婁的森林,茂密的森林斜落至沼澤區,到處都是巨大如戰機般的蚊子,不過這裡很涼快……涼快得好舒服。
我們坐在陰影下喝可樂。魏恩和我把襯衫披在肩上,以避免惡蚊的攻擊,但柯里與泰迪都裸著上身,涼快又自在,像兩個在冰屋裡的愛斯基摩人。我們坐在那兒還不到五分鐘,魏恩就說要到樹叢裡方便,回來後引起大家一陣訕笑。
「魏恩,火車把你嚇壞了吧?」
「不是,」魏恩說,「我們在換車站的時候,我就想方便了。反正我本來就要上大號的,你們知道的。」
「魏——恩?」柯里與泰迪一搭一唱。
「好了,你們!我真的本來就要上。」
「那你不介意我們檢查一下你的褲底有沒有弄髒吧?」泰迪問道,魏恩聽了一笑,終於知道他又被耍了。
「去你的。」
柯里轉向我。「戈登,你可被那火車嚇壞了?」
「沒有的事。」我說著喝了口可樂。
「好歹沒嚇死吧,笨蛋!」他捶著我的肩膀。
「真的!我一點也不害怕。」
「是嗎?你不怕?」泰迪看著我的眼神,透著過度的小心。
「不怕啊,我只是嚇呆了而已。」
這句話讓大家都忍俊不禁,連魏恩都不例外,我們大笑著,笑得熱烈而長久,然後我們全躺下來,不再滿嘴胡話,只靜靜地喝著可樂。我覺得自己因為這麼一折騰而周身溫暖,異常祥和平靜。我還活著,也很高興自己還活著,周遭的一切都顯得特別親切,雖然我始終無法把這種感覺大聲說出來,但沒有什麼關係——或許這種親切感,我只想個人獨享。
我想從那天起,我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成為冒險家。幾年前,我花二十塊錢看柯尼沃[32]翻身躍下蛇河谷的表演,我太太簡直嚇壞了,她說如果我生在古羅馬,一定會坐在競技場裡,一邊嚼著葡萄,一邊看著獅子囫圇吞下基督徒。她錯了,雖然要我解釋起來很困難(而且,說真的,她一定以為我在騙她),我花二十塊錢並不是為了在全國閉路電視上看他一跌殞命,雖然我知道八成會有這種結果,不過我去的原因是為了那一直橫在每個人心中的陰影,是為了史普林斯汀的歌中提到的那種陰影,我想每個人偶爾都會想跟這陰影拼拼看,儘管上帝只給了我們這一副臭皮囊。不對……我們之所以冒險,正是因為上帝給了我們這副臭皮囊,而非不顧生命。
「嘿,說說那個故事吧。」柯里突然說著坐起來。
「什麼故事?」我問道,不過我猜我知道他指的是什麼。
每次大夥講到我的故事時,我總會覺得不安,雖然大家好像都很喜歡這些故事——想說故事,甚至想把故事寫下來……這種志願就跟長大以後想當個下水道巡查員或是大賽車的機械師一樣特別、一樣酷。以前常跟我們玩在一起、後來搬到內布拉斯加州的李奇,是第一個知道我長大要當作家的人,而且知道我想做個專業作家。當時我們正在我的房間裡玩,後來他在衣櫃裡一箱漫畫書下面發現一堆手稿。這是什麼?李奇問。我說沒什麼,想搶回東西,李奇把手抬得高高的,我夠不著……我得承認,當時我其實沒有太費勁去搶,一方面希望他讀一讀我寫的東西,一方面又不想讓他看——這種交織著驕傲與靦腆的不安情緒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對我而言,寫作像手淫一樣,是很私密的事情。對了,我有個朋友,居然可以在書店或百貨公司的櫥窗裡寫作,不過這個人簡直是勇氣十足到瘋狂的地步,如果你在人地生疏的地方突然心臟病發而倒在路旁,就希望這種人剛好在你身邊。對我而言,寫作就像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搞的那玩意兒,非得關起浴室門來,還要上鎖不可。
那天下午,李奇就一直坐在我的床頭看我寫的東西,內容大半受到那些恐怖小說的影響,也就是那種讓魏恩做噩夢的漫畫書。李奇看完之後,以一種嶄新而奇異的眼光注視著我,好像他不得不把我這個人重新估量一番似的。他說:你寫得蠻不錯的,為什麼不拿給柯里看看?我說不行,我想保住這個秘密;李奇問:為什麼?你的東西又不會娘娘腔,我的意思是,你寫的又不是詩。
不過我還是逼他答應保守秘密,當然他還是說了,大家都很喜歡我的故事,內容大部分是有人被活活燒死,或什麼死刑犯復活後屠殺當初判他死刑的陪審團成員,以及殺人狂把許多人斬成肉塊等。
為了有點變化,我還寫樂迪歐的故事,樂迪歐是法國的一個小鎮,一九四二年,一整班疲憊的美國兵想要從納粹手中奪回這個小鎮(兩年後我才發現,盟軍直到一九四四年才登陸法國)。他們在街頭進行巷戰,一直想盡各種辦法來奪回小鎮,我在九歲到十四歲時,就這個題材寫了四十個故事。泰迪對樂迪歐故事特別著迷,我最後十來個故事幾乎都是為他而寫——那時我寫樂迪歐故事已寫到想嘔了,也很厭煩繼續賣弄「我的上帝」[33]、「找找德國佬」[34]和「關門」[35]之類的法文。在樂迪歐故事中,法國農夫老是叫美國大兵:「關門!」[36]。但是泰迪埋首於這些故事中,眼睛張得大大的,眉頭掛著汗珠,臉上扭曲著各種表情,我幾乎可以聽見他腦袋瓜裡響起白朗寧手槍的聲音。他吵著要看樂迪歐故事的狂熱令我一方面很高興,另一方面也很害怕。
如今寫作成了我的工作,樂趣因此略為減少一些,那種帶著罪惡感的自淫快感,漸漸混雜了醫院中人工授精的冷酷氣氛,我現在完全根據出版合約上的規定來寫作。儘管沒有人會稱我為現代的伍爾夫,我也不覺得自己是個騙子,因為我每次都全力以赴,像做愛時一樣,否則就會很奇怪的,感覺自己好像同性戀一樣。可怕的是,最近我時常覺得寫作很痛苦,過去總覺得寫作真是他媽的愉快,愉快得幾乎有點厭惡自己,最近我偶爾瞪著打字機,納悶著自己會不會有江郎才盡的一天,我不希望有那麼一天,我想只要還能寫出好東西,日子過起來就爽快得多。你懂嗎?
「什麼故事?」魏恩不安地問道,「戈登,不是恐怖故事吧?我不想再聽什麼恐怖故事了,一點興趣也沒有。」
「不是恐怖故事,」柯里說,「這故事很滑稽,雖然不雅,但很滑稽。戈登,快講吧!」
「是不是樂迪歐的故事?」
「不是那個故事,你這神經病,」柯里說著捶了他一拳,「是吃餅大賽的那個故事。」
「嘿,這故事我還沒寫下來呢!」我說道。
「沒關係,照講不誤。」
「你們想聽嗎?」
「當然,」泰迪說,「大作家。」
「好吧。是關於一個叫格那的小鎮,這鎮名是我取的,緬因州的格那鎮。」
「格那?」魏恩咧開嘴笑道,「這算什麼名字?緬因州哪有什麼格那鎮?」
「閉嘴,白痴,」柯里說道,「他剛才說過鎮名是他編出來的,你沒聽見嗎?」
「我知道,可是格那這名字聽起來真蠢——」
「好多真正的鎮名聽起來更蠢,」柯里說,「何佛鎮?沙哥鎮?城堡巖鎮?是不是更蠢?我們鎮上連個城堡也沒有。大部分的鎮名都很蠢,只不過因為聽習慣了,所以不覺得,是不是,戈登?」
「當然。」我說道,但私底下我覺得魏恩說得沒錯——把格那拿來當鎮名的確有點蠢,可是我一直想不出別的名字。「管他的。這天是他們鎮上一年一度的先鋒節,就像城堡巖的——」
「對對對,先鋒節。」魏恩熱心地說道,「我要把全家——包括比利在內——全部關在他們那種有輪子的監牢裡,上次只坐了半小時,就花了我所有的零用錢——」
「你閉嘴讓戈登講下去行不行?」泰迪大發牢騷。
魏恩眨眨眼。「當然,好吧。」
「說下去,戈登。」柯里說道。
「其實沒什麼——」
「好了,我們也對你這種傢伙沒抱什麼太大希望,」泰迪說道,「不過還是請你說下去。」
我清了清喉嚨。「先鋒節的最後一天晚上,他們有三項大活動:第一項是三歲到五歲小孩的蛋卷賽,第二項是八九歲小孩的布袋賽跑,最後則是吃餅大賽。這個故事的主角,就是一個人見人厭的胖小孩大衛·何根。」
「如果查理有個弟弟,一定跟他一樣。」魏恩說完立刻向後一縮,躲開柯里捶過來的拳頭。
「這個小孩跟我們的年紀差不多,不過他很胖,大概有一百八十磅,總是捱打捱罵,飽受欺凌,所有的小孩都不叫他大衛,而稱他的外號何豬,每逮到機會,都不忘損他一番。」
大家都點點頭,對何豬表現出適度的同情,不過如果城堡巖出現這種貨色的話,我們一定也會好好嘲弄他一番,直到他抱頭鼠竄。
「於是他決心報復,因為他已經受夠了,知道嗎?他只參加了吃餅大賽,不過因為那是最後一晚的壓軸,所以大家都頗重視。勝利者的獎金是五塊錢——」
「結果他贏了,總算出了口氣!」泰迪說道。
「不對,結局比這更好。」柯里說,「閉嘴聽下去。」
「何豬心裡想:五塊錢算什麼?大家以後想起先鋒節,只記得我何豬比所有人都能吃,他們會說,咱們去他家好好損他一頓,唯一的不同只是我們不再叫他何豬,而叫他何大餅。」
他們又點點頭,都覺得何豬倒不失有頭腦,我也開始重溫自己的故事。
「不過大家都以為他會參加比賽,連他父母也不例外,而且已經先替他把那五塊錢花了。」
「沒錯。」柯里說。
「所以他也在思考這件事,他痛恨這一切,因為肥胖並不是他的錯,是體內的腺體作祟——」
「我表妹也是這樣!」魏恩激動地說道,「真的!不騙你們!她已經快三百磅了!我不知道什麼脾體腺體,只知道她真是個大胖子,胖得跟感恩節的火雞一樣,有一次——」
「魏恩,閉上你的狗嘴!」柯里喝道,「這是最後一次!我是說真的!」他已經喝完可樂,此刻正拿著他那沙漏形的瓶子猛敲魏恩的腦門。
「好啦,好啦,對不起。說下去,戈登,這故事真好聽。」
我微笑著,其實我並不介意魏恩打岔,不過這當然不能告訴柯里,因為他一直自詡為藝術的守護神。
「於是在比賽前一個星期,他心裡反覆思忖著。在學校裡,別的小孩老是問他:嘿,何豬,你準備吃多少大餅?要不要吃十個?二十個?八十個?何豬就回答:我怎麼知道?我連大餅長什麼模樣都還不知道。大家對這個比賽都興趣濃厚,因為上屆冠軍是個叫比利的大人,而這個傢伙根本一點也不胖,簡直是個瘦竹竿,可是他吃餅吃得飛快,去年他在五分鐘內吃了六塊大餅。」
「整塊嗎?」泰迪問,一副肅然起敬的模樣。
「沒錯。如果何豬參加比賽,他就是歷年來最年輕的挑戰者。」
「何豬,加油!」泰迪興奮地喊道,「把那些大餅吞下去!」
「再說一說其他參加比賽的人。」柯里說。
「好。除了何豬與比利,還有卡文,他是鎮裡最重的傢伙,還開了一家珠寶店——」
「格那珠寶店。」魏恩說完吃吃笑著,柯里白了他一眼。
「還有一個傢伙是路易斯登電臺的音樂節目主持人,長得不算胖,不過看起來圓圓的。最後一個傢伙是何豬學校的校長。」
「他敢跟自己的校長比賽吃大餅?」泰迪問。
柯里雙手抱膝,愉快地前後搖晃。「過不過癮?說下去,戈登!」
我吸引了他們的全副注意力,此刻他們都靠攏過來,我感到一種握有權力的陶醉感。我把空可樂瓶往樹林裡一扔,這時又聽到林子裡傳來山雀的啼聲,這一次比較遙遠,單調而沒完沒了的鳴叫聲劃過天空:啼——啼——啼——啼……
「於是他想到一個主意,」我說,「這也是小孩所能想到最棒的報復手法。偉大的夜晚來臨了——先鋒節的壓軸好戲;吃餅大賽之後就是燃放煙火,格那鎮的主要街道都已經交通管制,讓人可以安全無虞地行走。街道上也搭起大舞臺,上頭還垂著幔幕,舞臺前面擠得人山人海。在場的還有一家報社記者,想來拍一張吃餅大賽冠軍滿臉藍莓果的照片,因為那年吃的是藍莓派。我還忘了告訴你們一件事,參賽者必須雙手反綁著吃大餅。比賽時間到了,所有參賽者上了舞臺……」
16
摘自戈登·拉臣斯所著《何豬之復仇》,原刊載於《紳士》雜誌,出版日期為一九七五年三月,經許可後翻印。
他們一個個上了臺,站在一張覆蓋了亞麻桌布的長桌子後面,舞臺邊的桌子上,大餅疊得高高的,上頭垂著一圈圈一百瓦的燈串,燈串邊圍著許多飛蛾與小蟲子,朝燈泡輕輕撞擊著。舞臺的聚光燈打在狹長的標示牌上,上面寫著:「一九六〇年格那鎮吃餅大賽!」牌子兩邊懸掛著陳舊的擴音器,由戴先生的電器行提供。戴先生與衛冕的比利是表兄弟。
每一個參賽者上臺後,雙手都立刻被反綁,領口則敞得開開的,像極了《雙城記》中即將上斷頭臺的卡爾登。此時,查市長會透過戴先生的擴音器宣佈參賽者的名字,同時在他們脖子上綁個圍兜。卡文只獲得了象徵性的掌聲,因為儘管他有個大啤酒肚——尺寸大概相當於二十加侖的水桶——大家仍然認為他處於劣勢,是僅次於何豬的輸家(大家都覺得何豬很有潛力,不過到底年紀太小,而且沒有經驗,因此今年的勝算應該不大)。在卡文之後上臺的是巴伯。巴伯在路易斯登的wlam電臺主持下午的熱門節目,他得到的掌聲較卡文稍微熱烈些,伴隨掌聲的還有一些十幾歲女孩子的尖叫,這些女孩覺得他很「逗」。格那小學的韋校長在巴伯之後上臺,博得年長觀眾衷心熱誠的掌聲——學生中的頑劣分子則發出稀落的噓聲。韋校長一面綻開和煦的笑容,一面又拉長臉皺著眉,望著臺下的觀眾。
接下來,查市長介紹何豬出場。
「今年我們有一位新人參加一年一度的吃餅大賽,他將來前途未可限量……大衛·何根!」查市長替他綁圍兜時響起熱烈的掌聲,等掌聲稍息之後,群眾中燈光照不到的地方響起一波波透著惡意的和聲:「吃吧,何豬,吃吧。」
這時場上有人竊笑,有急促的跑步聲,有幾個沒有人認得出來(或不願指認)的人影,有人緊張地笑,有人則威嚴地皺眉(皺得最厲害的是查市長,因為他是目標最顯著的長官)。何豬自己反倒什麼也沒瞧見的樣子,他厚厚的嘴唇泛起淺淺的笑,連大皺眉頭的查市長替他系圍兜時,他仍然微笑著。查市長叫他不要理會觀眾裡一些傻子(市長彷彿絲毫沒有察覺何豬一直飽受這些傻子欺負似的),他的口氣溫熱,帶著微微的啤酒味。
最後登臺的參賽者獲得的掌聲是所有選手中最多的、掌聲也持續最久,他就是傳奇人物比利,身高六英尺五英寸,瘦長而貪吃。比利是本地加油站的技工,是個討人喜歡的人。
格那鎮的鎮民都知道吃餅大賽的意義,並不僅是那五塊錢——至少對比利而言並不是。這有兩個理由:第一,比利贏了比賽之後,大家都會到加油站去恭喜他,而大半向他恭喜的人,會順便把車子的油箱加滿油。比賽之後,兩個修車間有時候整個月都被訂滿,客人不是來換消音器,就是為輪軸上油等,然後邊喝可樂,邊跟忙著換火星塞或在排氣管上找破洞的比利閒聊。比利每次都好像很願意和客人聊天,這也是他在格那鎮廣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每年吃餅大賽過後,比利的老闆會不會因為他額外帶來的生意而賞他紅利或加他薪水,關於這點,鎮上的人頗有一番爭論。無論如何,比利無疑算是小鎮上混得很不錯的人,他有一幢兩層樓的漂亮房子,一些生性鄙劣的人喚之為「大餅堆起來的房子」,這話可能太誇張了,但比利的這幢房子倒是別有來頭——從這裡即牽出前面所說的第二個理由。
格那鎮的吃餅大賽激起了熱烈的賭風。或許大半的人都是來笑笑玩玩,不過也有少數人是來下賭注的。他們仔細觀察並討論著每一名選手,跟賭馬的人觀察討論純種名馬一樣熾烈。下注的人向選手的朋友、親戚、甚而泛泛之交打聽一切可能的情報,刺探出每個參賽者的飲食習慣,簡直到了鉅細靡遺的地步。同時大家也時常討論今年大會將採用哪一種餅——據說蘋果派屬於「難纏」級,桃子派屬於「好過」級(不過曾經有一位選手吃下三四個桃子派後,連跑了兩天廁所)。這一年用來比賽的是藍莓派,大家都認為是皆大歡喜的「中間」級,於是賭徒們當然對選手喜不喜歡吃藍莓特別感興趣。他喜不喜歡藍莓果?他是不是喜歡藍莓醬甚於草莓醬?他吃穀類早餐食品時,是不是都撒了藍莓果?還是總是配香蕉?
除此之外,值得討論與挖掘的問題還多著呢!他是越吃越慢、隨著氣氛緊張而越吃越快,還是一直保持穩定速度?他看棒球賽時,可以吞下多少隻熱狗?他是不是啤酒桶?如果他是,通常一晚可以灌多少瓶啤酒?他會不會時常打嗝?大家都說老打嗝的人最具有冠軍相。
所有這些資訊與其他情報都得蒐集齊全,勝算比例也算了出來,大家於是開始下注。我無法得知比賽後有多少錢易手,不過如果你用槍抵著我的腦門逼我猜的話,我會說差不多一千塊——也許你會覺得不過爾爾,不過十五年前,在這麼小的鎮上,這個數目還是難得一見的。
由於這種競賽極為誠實,觀察選手的時間又只限十分鐘,所以沒有人反對讓參賽者自己賭上一把,比利每年都這麼做。聽說在一九六〇年夏夜的比賽中,當他對觀眾點頭微笑時,其實下了一筆為數不少的賭注,而他的勝算只有五比一。如果你對賭博沒什麼概念,就讓我這麼解釋好了:他為了贏五十塊錢,必須下兩百五十塊錢的賭注,實在算不上穩當,但這正是成功的代價——而他站在臺上的輕鬆模樣,看來倒是沒有半點憂慮。
「這位是我們的衛冕者,」查市長大聲宣稱道,「格那鎮的比利!」
「加油!比利。」
「比利,你今晚會吃幾個餅?」
「比利小子,是不是十個?」
「比利,我在你身上下了兩點,別讓我失望哦!」
「比利,留一個大餅給我。」
比利滿臉堆笑,連連點頭,同時讓市長替他系圍兜,然後他在桌子的最右端坐下。比賽開始之後,查市長站的位置正好在他旁邊,因此從右到左的順序是比利、何豬、巴伯、韋校長與坐在最左端的卡文。
之後查市長介紹了施薇亞,她比比利更像吃大餅的選手,擔任格那鎮婦女輔助團團長已經不知多少年了,每年監視烘焙過程的人正是她,嚴格執行品質管制,同時在自由市場舉行的稱重儀式中,確定每一張大餅的重量差異不超過一盎司。
施薇亞女王般地低頭笑望著群眾,藍色頭髮在亮晃晃的燈光下閃閃發光。她發表了一篇簡短演說,說她好高興這麼多鎮民出席紀念開始先鋒的盛會,因為有他們,國家才如此偉大,而查市長將領導著本地的共和黨員,往連任之路邁進;而在中央,尼克松和洛奇的團隊也將高舉自由的火炬——
卡文的肚子嘰裡咕嚕地叫著,觀眾發出笑聲,還有人報以掌聲。施薇亞很清楚卡文既是民主黨員,又是天主教徒(兩者加起來,簡直不可原諒),她臉頰發紅,竟然同時既微笑、又面露慍色。施薇亞清清喉嚨,繼續對臺下的男孩、女孩高聲疾呼,叫他們不管在手上或在心中都要永遠高舉國旗,不要染上吸菸的惡習,因為吸菸會使你咳嗽。然而臺下的男孩、女孩在八九年後大概都會佩帶和平徽章,參加反戰運動,同時抽的不是駱駝牌香菸,而是大麻,此時他們正不耐煩地左腳換右腳,等待比賽的開始。
「少說,多吃!」後排有人喊道,於是又一陣掌聲響起——這一次更誠心了。
查市長遞給施薇亞一隻碼錶與銀色警哨,十分鐘後,就由她吹哨結束吃餅大賽,然後查市長就會走上前來,高高舉起優勝者的手。
「各位都準備好了嗎?」查市長威風凜凜的聲音透過擴音機傳遍整條大街。
五位參賽者都說已準備就緒。
「確實準備好了?」查市長又問了一遍。
五位吃大餅的選手咆哮著說他們確已準備妥當。街道的另一頭,一個男孩燃起一串鞭炮。
查市長高舉胖手,隨即手一揮,宣佈:「開始!」
五個腦袋搗向五隻碟子,聲音頗像五隻巨腳重重踩在泥漿地上,溫和的夜間空氣中響起咀嚼與吞嚥的噪音,但不久就被支援者和賭徒為自己喜歡的選手加油打氣的聲音所掩住。直到有人吃完第一個大餅之後,大家才發現這回很可能會大爆冷門。
年輕、沒有經驗、絲毫不被看好的何豬,正像著了魔似地猛吃,他的下巴機關槍似地掃起餅的上層外皮(比賽規定只需吃上層的皮,下層不必吃),吃完之後,他的口中突然發出好大的吸吮聲,活像插了電的工業用吸塵器,隨後他整顆頭都埋在碟子裡,過了十五秒鐘,他抬起頭表示已經吃完,雙頰與額頭上沾滿了藍莓的汁液,像極了巡迴劇團中假扮黑人的白人歌手。他吃完了——而傳奇人物比利連半個餅都還沒解決掉。
市長檢視了何豬的碟子,宣佈已吃得乾乾淨淨,群眾中響起驚訝的掌聲。市長立刻把第二塊餅擺上;何豬在四十二秒內吃掉一塊大餅,創下了吃餅大賽的新紀錄。
第二塊餅他吃得更兇猛,腦袋在藍莓餅餡上迅速上下移動,比利叫第二塊餅時,擔心地朝何豬瞥了一眼。後來比利告訴朋友,從一九五七年以來,這是他頭一次覺得自己在參加一場真正的比賽。一九五七年,有位仁兄在四分鐘內吃了三塊大餅,後來不支暈倒。這一回他不禁感到納悶,到底跟他比賽的是個小男孩,還是魔鬼?他想到自己下的龐大賭注,於是加倍努力。
不過如果比利是加倍努力,何豬的努力則加了三倍;藍莓果濺出碟子,灑在他周圍的桌布上,酷似波洛克[37]的繪畫。他的頭髮裡有藍莓果,圍兜上有藍莓果,額頭上有藍莓果,讓人不禁以為他流的汗也變成藍莓汁了。
「吃完了!」他喊道,他的頭從碟子裡抬起來,比利才剛吃掉第二塊大餅的上層外皮。
「孩子,你最好慢下來,」市長喃喃說道,他自己也在比利身上下了賭注,「如果你想支撐下去,就得慢慢來。」
何豬好像根本沒聽見,像瘋子似的迅速搗向第三塊大餅,下巴動得如閃電般,然後——
不過這會兒我得打個岔,告訴你何豬家的藥櫥裡有一個空瓶子,裡面本來裝了八分滿的橙黃色蓖麻油,這也許是大智大慧的上帝允許世上存在的毒性最強的液體。何豬來之前把這瓶油喝得一滴不剩,連瓶口邊緣都舔乾淨;他的嘴唇扭曲,胃泛著酸,滿腦子儘想著甜蜜的復仇。
何豬一邊努力吃第三塊餅(卡文正如大家的預測,連第一塊餅都還沒解決),並且開始幻想著一些可怕的事情,故意折磨自己。他吃的根本不是餅,而是牛糞,他吃的是一大團油漬漬的地鼠膽,是剁成碎塊的土撥鼠腸子,上面覆蓋了藍莓果醬——腐臭的藍莓果醬。
他吃完了第三塊餅,叫著要第四塊,領先了傳奇的比利整整一塊大餅,善變的群眾發現出現了一匹黑馬,於是開始拼命替何豬加油。
不過何豬倒不想贏,即使這項比賽的獎品是他母親的性命,他也無法以這種速度繼續吃下去,何況對他而言,贏即是輸,他要的只是報復罷了。他滿是蓖麻油的肚子呻吟著,喉嚨難過地一開一關,他又吃完第四塊餅,準備吃第五塊大餅,終極的大餅——藍莓已化身為復仇之神。他一頭搗進碟子裡,戳破了外皮,藍莓餡一直掩上他的鼻子,又落進他的襯衫,他胃中的東西彷彿一下子重了起來,他咀嚼著餅皮然後嚥下去,狠狠地用鼻子吸藍莓的氣味。
驀然間復仇的時刻來臨,他那超載的胃已無法忍受,開始大造其反了,彷彿一隻戴著橡皮手套的大手拼命握緊似的,他的喉嚨張開了。
何豬抬起頭。
他咧開嘴,露出一口藍牙,對比利笑著。
嘔吐物像噴泉一般自他的喉嚨朝外猛衝,彷彿六噸重的卡車衝出隧道。
藍色與黃色摻雜的黏汁溫熱而暢快地自他口中噴出,噴得比利滿身都是,後者張開嘴,連一句話也來不及講,只發出「咯!」的一聲。女性觀眾尖叫著。卡文注視著這突如其來的事件,滿臉驚訝,目瞪口呆,然後傾身倚著桌面,好像在向大驚失色的觀眾解釋發生了什麼事情,卻對著市長太太瑪格大吐特吐。瑪格失聲尖叫著往後退,兩手不停地揮打著頭髮,如今她的頭髮上滿是碾碎的藍莓、豌豆與消化到一半的香腸(後兩者是卡文的晚餐),她轉向身邊的好朋友瑪麗,朝她的麂皮夾克上猛吐起來。
大家就像剛才放的連珠炮般,接二連三地嘔吐起來。
比利有如火箭發射般,把嘔吐物噴向前面兩排觀眾,他那張驚愕莫名的臉上清清楚楚寫著:老天!我真不敢相信我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戴先生接受了比利為數不少的意外贈禮,也開始對他的名牌休閒鞋猛吐著,之後他眨眨眼,知道如此一來,這雙鞋大概怎麼都不像麂皮鞋了。
格那鎮小學的韋校長張開他那沾滿藍莓的嘴,責備地說道:「這真是……呃!」由於他特殊的地位與教養,所以遭殃的是他自己的碟子。
市長髮現他原本主持的吃餅大賽,已成了醫院中的流行性嘔吐病房,於是他張開嘴想結束比賽,結果全吐在麥克風上。
「耶穌,救救我們吧!」施薇亞呻吟道,緊跟著她的晚餐——炸蛤、涼拌生菜、奶油甜玉米、一大塊巧克力蛋糕——由緊急出口噴出,降落在市長的名牌西裝後襬上。
此刻的何豬正值他年輕生命的巔峰,樂不可支地對觀眾綻開笑容。到處都是嘔吐的穢物,大家都喝醉了一般步履蹣跚,一手捂著喉嚨,無力地呻吟著。不知是誰的北京狗跑過舞臺,瘋狂地吠著,一個身穿牛仔褲與牛仔衫的男人吐在它身上,幾乎把它淹死。牧師太太大聲地打了個嗝,隨之而出的是一道混合著烤牛肉、馬鈴薯泥與蘋果碎塊的噴柱;由蘋果碎塊的樣子看來,當初剛掉下來的新鮮蘋果應該挺不錯的。傑利原本是專程前來觀賞他最喜歡的技工衛冕,此時決定趕快離開這個瘋人院,他走了不到十五碼,就被一輛紅色玩具車絆倒,跌在一攤暖呼呼的膽汁上,這時他嘔吐了一些餅乾在自己的大腿上。後來他告訴朋友,幸好那天穿的是連身工作服。在格那高中教拉丁文與英文的諾曼小姐為了顧及禮節,嘔吐在自己的皮包裡。
何豬把這些全看在眼裡,一張大臉笑得很開懷,他的胃突然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舒服、甜蜜與欣慰——一種徹底完全的滿足。他站起身,從查市長顫抖的手中接過微微發黏的麥克風說道……
17
「‘我宣佈這個比賽不分勝負。’然後他放下麥克風,從舞臺後面下臺直接走回家。他的母親待在家裡,因為找不到人照顧何豬兩歲的妹妹;她一看到何豬走進來,脖子上還繫著滿是嘔吐物與藍莓醬的圍兜,便問:‘大衛,你贏了嗎?’何豬不發一語,只到樓上的房間,鎖上門,躺在床上。」
我嚥下最後一口可樂,隨即把瓶子拋入樹林。
「啊,真過癮!然後呢?」泰迪熱心地問道。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什麼意思?」泰迪問。
「我的意思是故事已經結束;沒有人知道以後的情節如何,這就是結局。」
「什麼?」魏恩喊道,臉上的表情是沮喪兼懷疑,好像覺得自己受騙了似的。「誰說這故事好玩來著?到底後來怎麼了?」
「你必須運用你的想象力。」柯里耐心地說道。
「我不要!」魏恩生氣地說,「應該運用想象力的人是他!整個他媽的故事都是他編的!」
「對啊,後來何豬怎麼了?」泰迪依然追問不休,「快點兒!戈登,告訴我們。」
「我想他老爸也在觀眾中間,等他回家後,就把何豬打了個稀爛。」
「對,沒錯,」柯里說道,「我敢說一定就是這樣。」
「然後,」我說道,「小孩子還是叫他何豬,不過有些孩子也開始叫他——嘔吐大王。」
「這結局真差勁。」泰迪悲哀地說。
「所以我才不想說。」
「你可以說他把老爸殺了,然後逃到德州去加入騎警隊。」泰迪說,「這樣如何?」
柯里和我互望一眼,柯里微微聳聳肩。
「我想可以吧。」我說。
「嗨,有沒有新的樂迪歐故事,戈登?」
「現在沒有,也許我會想到一些故事。」
我實在不想傷泰迪的感情,但我對於樂迪歐發生了什麼事,實在沒什麼興趣,「很抱歉你不喜歡這個故事。」
「別這麼說,這故事挺好聽的,」泰迪說,「從頭到尾都很精彩,嘔吐尤其過癮。」
「是啊,真過癮,真棒!」魏恩贊同道,「不過泰迪說得對,結局有點騙人。」
「是啊。」我說著嘆了口氣。
柯里站起身。「我們走點路吧。」他說道。天色仍然很亮,天空仍然是一片炙熱的澄藍,但我們的影子卻開始拉長。我從小就記得九月的白天很短,時常一不留心就夜幕低垂——而我心中總希望每天都是六月,天色一直到晚上九點半都還是亮的。「戈登,幾點了?」
我瞥了一眼手錶,方才驚覺已經五點多了。
「我們走吧,」泰迪說,「不過我們最好在天黑前紮營,才能撿柴生火,而且我也餓了。」
「六點半紮營,」柯里向大家保證,「有沒有意見?」
沒有人反對,於是我們開始走,沒多久,城堡河就被我們遠遠甩在後面,連水聲都聽不見了。蚊子嗡嗡叫著,我在後頸上啪的一下打死了一隻。魏恩與泰迪兩人走在前面,好像在討論什麼複雜的漫畫書交換計劃。柯里走在我旁邊,兩手插在褲袋裡,襯衫垂在膝蓋與大腿上,好像圍了圍裙一樣。
「我有幾根菸,」他說,「從我老爸的櫃子里弄來的,一人一根,吃過晚飯以後再抽。」
「真的?太棒了。」
「晚飯後的一根菸,抽起來最舒服。」柯里說道。
「對。」
我們一言不發地走了片刻。
「你的故事真好聽,」柯里突然說道,「他們兩個太笨了,根本聽不懂。」
「不,故事沒那麼好,胡言亂語罷了。」
「你每次都這麼說,別盡說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話了。要不要把故事寫下來?」
「也許。不過暫時不會,我得等故事說完一段時間再動筆寫,現在先擱一擱。」
「剛才魏恩說什麼?說你的結局騙人?」
「怎麼樣?」
柯里笑道:「生命本來就是一場騙局,知道嗎?我是說,你看看我們。」
「誰說的?我們玩得很愉快。」
「當然,」柯里說,「真是他媽的過癮。」
我笑了,柯里也是。
「就像汽水冒泡泡似的從你嘴裡吐出來。」過了一會兒,他說道。
「什麼?」不過我想我知道他話中的意思。
「我是說你的故事。我真的覺得很奇怪,你好像可以講成千上百個故事,不過,每次你講的都是最好的,戈登,有一天你會成為偉大的作家。」
「不,我不這麼想。」
「沒錯,你一定會,也許有一天你缺乏寫作題材的時候,會把我們寫進去也不一定。」
「除非我真的想不出東西寫了。」我用手肘頂他一下。
接著又是一陣緘默,後來他突然問:「你為開學做好準備了嗎?」
我聳聳肩。有誰會做好心理準備了呢?也許想到要回學校見見朋友會有點興奮,而且會很好奇新老師是什麼尊容——如果是剛從學校出來的新手,就可以欺負一番。滑稽的是,你甚至可能為了要回去整天上課而雀躍萬分,因為等到暑假快結束時,你有時可能因為實在太無聊了,竟然相信自己可以學點東西。但是比起上課的沉悶,暑假的無聊又不算什麼了,通常到了開學的第二個星期,大家就開始覺得上課很沉悶,第三個星期還沒開始,你的心思已經轉到其他地方了:當老師在黑板上抄寫著南美洲的主要出口專案時,怎麼樣才能把橡皮筋彈到費斯克的後腦勺?如果把滿是汗水的手在上了漆的桌面上磨來磨去,會發出多大響聲?還有,換體育服裝的時候,誰能在更衣室放個超級大響屁?學點東西,哈!
「上初中,」柯里說道,「戈登,知道嗎?到了明年六月,我們就會失學了。」
「你在說什麼?為什麼會失學?」
「因為初中不像小學,你會上升學班,我、泰迪與魏恩上技藝班,跟其他低能兒一塊打撞球,做做菸灰缸、鳥窩,泰迪甚至得參加補救教學。你會認識許多新同學,許多聰明的傢伙,事實就是如此,戈登,這就是現在的制度。」
「你是說我可以認識許多娘娘腔?」我說道。
他抓住我的手臂。「別這麼說,連想都不要這樣想,他們聽得懂你的故事,不像泰迪跟魏恩。」
「去他的故事!我才不要跟一群娘娘腔一起上學,謝了。」
「如果你不去,那你就是蠢驢。」
「我想跟你們在一起,難道就是蠢驢?」
他若有所思地注視著我,彷彿在想要不要告訴我什麼事情。我們的腳步放慢下來,魏恩與泰迪離我們足足有半英里遠。太陽已稍稍下沉,陽光透過枝葉間的空隙灑下來,把周遭的一切都變為金黃色——不過是一種很俗麗的金黃色。鐵軌向遠方延伸而去,在漸暗的天色中似乎一閃一閃的,星形的光芒四處閃爍著,彷彿是某某富商假扮成工人沿著鐵軌每隔六十碼掩埋一顆鑽石一樣。天氣仍然十分灼熱,我們全身冒汗,汗珠順著身體流下。
「如果你讓朋友拖你下水,你就是笨驢。」柯里終於說道,「我瞭解你,也瞭解你的父母,他們一點也不關心你,他們在乎的只是你哥哥。法蘭被關在樸次茅斯監獄時,我爸也是一樣,從那以後,他就一直對其他小孩很兇,動不動就毒打我們一頓。你爸雖然沒有打你,不過這樣也許更糟,他根本不把你當回事;如果有一天你告訴他你進了技藝班,你知道他會怎麼說?他會把報紙翻到另一版,然後說:‘那好啊!戈登,去問問你媽晚飯吃什麼?’你別想否認,我見過他。」
我並不想否認,想想看,有人——即使是你的朋友——這麼清楚地瞭解你的一切,實在有點嚇人哩。
「你只是個小孩,戈登——」
「多謝了,老爸。」
「我還真他媽的希望我是你爸爸!」他生氣地說道,「如果我是你老爸,我才不會讓你說出要進技藝班這種話來!上帝賦予你某種天賦,可以編故事的天賦,然後它說:孩子,這就是我們給你的東西,請儘量不要把它弄丟了。可是如果沒有人從旁提醒,小孩子一定會把什麼都丟了。如果你的家人沒辦法提醒你,那麼也許我就該這麼做。」
他臉上的表情是一派堅決,並且帶著不悅,彷彿他料到我會朝他揮拳似的。他這段話已經觸犯了當時孩子群的大忌;你可以任意侮辱別的孩子,隨便你怎麼欺負他都可以,可是絕對不能說他父母親一句壞話;這就好像除非你先確定晚餐桌上沒有葷菜,否則絕不要邀請信天主教的朋友在星期五晚上回家吃晚餐一樣。若是有人破了戒,說你爸媽的壞話,你就可以飽以老拳。
「你說的那些故事只有對你自己才最有意義。如果你為了不想拆散這群朋友而繼續跟我們在一起,最後你只會和我們一樣,考試拿個六十分,不留級就好。上高中以後,還是上那個鬼技藝班,跟那些笨驢混在一起丟鉛筆、拋橡皮擦,經常被留校處罰,甚至遭停學處分。過了一段時間以後,你滿腦子想的就是怎麼樣弄一輛車,好帶女孩子去跳舞或泡酒館胡鬧一陣,不久你就跟她結婚,然後在什麼破工廠或鞋店裡消磨掉下半輩子,或甚至在養雞場拔雞毛。於是你那大餅的故事永遠也沒寫出來,什麼也寫不出來了,因為像你這種滿腦子漿糊的聰明人到處都是。」
柯里對我說這些話時才不過十二歲,然而他說話時臉上皺成一團,顯得超齡老成。他的聲調平板,不帶任何抑揚頓挫,但聽在我耳裡,一股恐懼感卻油然而生;他說話的口氣,彷彿他已經活了一輩子了。
他抓住我的手臂,手指緊緊陷進我的肉裡摩擦我的骨頭;他的眼睛死氣沉沉,真像是剛從墳墓裡出來的。
「我知道鎮上的人都怎麼看我們家,也知道他們怎麼看我,或是他們料想我將來會是什麼貨色;從來沒人問我上回有沒有拿牛奶錢,我就這麼放了三天假。」
「到底是不是你拿的?」我問道。我從來沒有問過他,如果你覺得我應該問,那我一定會說你瘋了。
「是啊,」他說,「沒錯,是我拿的。」他沉默了片刻,望著前面的魏恩與泰迪。「你知道,泰迪知道,大家都知道,我猜連魏恩都知道。」
我張嘴欲否認,隨即又閉上。他說得對,儘管我對爸媽說,所有的嫌疑犯在證明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但我一直都知道。
「後來也許我覺得很難過,就想交回那筆錢。」柯里說。
我瞪著他,眼睛睜得大大的。「你想交回那筆錢?」
「我是說也許,只是也許而已。也許我拿了錢到史老師面前認罪,也許那些錢一文也沒少,不過我還是放了三天假,因為那筆錢一直沒有出現。也許第二個星期史老太婆來上課的時候,身上穿的是一條全新的裙子。」
我凝視著柯里,害怕得一句話也說不出口。他對我微笑著,但只有唇角的肌肉扭動一下,他的眼睛則毫無笑意。
「這些都只是也許而已。」他說道。但我記得那條新裙子——棕色的花毛料,我還記得因為那條裙子,史老師看起來年輕、漂亮多了。
「柯里,那筆牛奶錢總共有多少?」
「七塊錢左右。」
「老天。」我喃喃道。
「所以應該說,我偷了牛奶錢,而史老太婆又把那筆錢從我身上偷了去。你想如果我把這事情說出去,我——法蘭與凸眼蛇的小弟弟,你覺得會有人相信嗎?」
「沒有人會相信,」我悄聲說道,「老天!」
他依然冷冷地微笑著。「如果牛奶錢是那些有錢人家的乖小孩拿的,你想那老太婆敢這麼做嗎?」
「不敢。」我說道。
「對啊!如果是他們拿的,史老太婆就會說:‘好吧,好吧,這次就算了,不過我得打你幾下手板,假如你下次再犯,我就得把你兩隻手都打腫。’可是拿錢的人是我……唉,也許她想那條裙子已經想得太久了,反正她的機會來了,而她並沒有放過這次機會。只怪我居然笨得想去交還那筆錢,可是我絕對想不到……想不到一個老師也……唉,誰在乎呢?我提這件事幹什麼?」
他憤怒地抬起手臂擦眼睛,我才發覺他幾乎哭出來。
「柯里,」我問道,「你為什麼不上升學班呢?你夠聰明了。」
「這種事由不得我,都是由那些老師關在會議室裡決定的,他們坐在大大的會議桌後面,嘴巴里只會說是、是、對、對。他們只重視你在小學的表現,還有鎮上人對你家的印象好壞,他們只關心你會不會帶壞那些升學班的書呆子。不過我也許會自己想辦法用功,我不知道自己做不做得到,但也許會試試看,因為我要離開城堡巖去上大學,再也不要看到我老頭和我哥哥,我要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在那裡我沒有任何汙點,可以重新開始。但不曉得我辦不辦得到?」
「為什麼辦不到?」
「人的因素,有人會拖你下水。」
「誰?」我問道,心想他指的一定是老師,或者是像史老太婆那種壞人,居然用那種手段賺了一條新裙子;也可能是指他那常跟馬瑞爾、比利混在一起的哥哥凸眼蛇,或者是說他爸媽。
而他卻說:「戈登,拖你下水的就是你的朋友,難道你不知道嗎?」他用手指魏恩與泰迪,他們倆已停下腳步,等我們趕上去,不知正為什麼事而笑著,其實應該說魏恩笑得肚子都快破了。「你的朋友會拖你下水,他們就像是快要淹死的人,緊緊抓住你的腿,你救不了他們,只能跟他們一起沉淪下去。」
「快啦!你們真是慢吞吞的!」魏恩喊道,仍然笑得厲害。
「來囉!」柯里喊道,我還來不及說話,他就跑了起來,我也開始跑,但在我追上他以前,他已經先我一步追上他們了。
18
我們又走了一英里路,隨即決定落腳紮營。還有一點落日餘暉,但我們都不想再走下去,因為經歷了垃圾場與鐵軌的嚇破膽經驗後,我們已經筋疲力盡,不希望再冒什麼險,不過原因不止於此。如今我們已到了赫婁的森林,再往前去不知什麼地方會躺著一個小孩的屍體,也許屍體上還爬滿蒼蠅與蛆,沒有人願意在天黑後離他太近。我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讀過一個故事,說有個傢伙的屍體暴露在荒郊野外,他的鬼魂就一直守著他的屍體,一直到屍體經過基督教式的體面葬禮、入土為安之後,鬼魂才不會再出現。我可不希望半夜一醒來,就和飄蕩在沙沙作響的黝暗松林間、嘴裡還不住呻吟的布勞爾鬼魂打照面。我們估計過,如果在這裡過夜,大概至少離屍體還有十英里,當然我們四個都不相信世上有鬼,但是萬一我們搞錯了,十英里的距離大概還算是安全距離。
魏恩、柯里與泰迪撿了一些木柴,在煤渣堆上升起小小的營火,柯里在營火周圍清出一小塊空地——木柴幹得像粉末一樣,他不願冒任何風險。在他們生火的同時,我把樹枝削得尖尖的,我哥過去稱這種東西為「開路先鋒的鼓棒」,用來作為叉肉架。他們三人一邊笑,一邊為森林常識而拌嘴(他們幾乎毫無森林常識。城堡巖有個童子軍團,但我們這一夥小孩都覺得只有娘娘腔的乖小孩才參加那玩意兒),爭辯著該在火焰上還是木炭上烤肉比較好(這點值得爭論,因為我們已經餓得等不及木炭變紅了)、乾薹蘚能不能當火種,如果火柴在火生起來以前就用完了,那該怎麼辦?泰迪宣稱他可以藉由摩擦兩根木柴來生火,柯里說他胡說,不過他們也不必試,魏恩抱了一堆小樹枝與乾薹蘚,只劃了兩根火柴就把火生起來了。那天沒有風,不會威脅到我們的營火。我們輪流在火裡添柴,一直到樹枝中躥起熊熊火舌為止。
火焰稍息時,我把叉了牛肉的「鼓棒」架在火焰上,我們坐在營火四周,注視著烤肉在火光中閃爍、滴油,直到最後終於烤成棕色,大夥的肚皮都嘰嘰咕咕地叫著。
我們等不及肉烤熟,便一人拿了一根肉串塞在麵包裡,把串在中間的釺子拔下。牛肉的外層焦黑,裡頭卻還是半生不熟,簡直是好吃極了;我們三口做兩口吞下,抬起膀子抹掉嘴上的油漬。柯里開啟包包,拿出一隻錫煙盒。(手槍就在他包包的最底層,因為他沒把這事告訴魏恩與泰迪,我猜這應該算是我們倆之間的秘密。)他開啟煙盒,給我們一人一根菸;我們用著火的小樹枝點了煙,然後往後一靠,注視著香菸的煙融入薄暮中。我們都不敢把煙吸進去,因為惟恐會咳嗽,這樣一來可要被大家恥笑好幾天,而且光是含在嘴裡再吐出來就已經夠過癮了。我們覺得舒服極了,一直吸到濾嘴才把菸屁股甩掉。
「飯後一根菸,快活似神仙。」泰迪說道。
「對極了。」魏恩贊同道。
蟋蟀開始鳴叫,我仰望天空,發現天色已由藍變紫。每次看見夜幕將垂時,我都有一種夾雜著悲哀與平靜的感覺,夕陽無限好,卻又不盡然美好,孤寂感油然而生,卻又怡然自得。
我們走到堤岸邊的矮樹叢裡,清出一塊平地,然後開啟鋪蓋卷。以後的一小時,我們一邊新增柴火,一邊聊天;當你過了十五歲,開始對女孩子感興趣之後,就再也記不得這種談話的內容是什麼了。我們談到波士頓紅襪隊今年有沒有可能不再敬陪末座,也談到快過完的暑假。泰迪說他有一次在懷特灘玩的時候,有個小孩跳到水裡撞到頭,差點淹死。我們也花不少時間討論我們對各個老師的評價。大家都同意,布老師是城堡巖小學最娘娘腔的老師,如果你頂撞他,他差不多就快哭出來了。另一方面,柯老師可說是最卑鄙、最可惡的老師。魏恩說,他聽說兩年前,柯老師有一次打學生打得太用力,那個小孩的眼睛幾乎被她打瞎了。我看看柯里,很好奇他會不會說說他對史老師的觀感,但是他什麼也沒說,也沒注意到我在看他,只望著魏恩,嚴肅地點頭同意魏恩的話。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我們沒有談布勞爾的事,不過我一直在想他。在森林中體驗夜幕低垂,是既可怕又引人入勝的事,森林中不會逐漸亮起車燈、街燈、房舍的燈火與霓虹燈,也沒有母親呼喚孩子回家的聲音作為前導。如果你習慣了城市生活,那麼與其說森林中黑暗降臨是自然現象,倒不如說就好像城堡河在春季漲大水一樣,是一種天災吧?
我以這種心情想著布勞爾的屍體——我並不是害怕他會綠著一張臉出現在我們面前,嘴裡嘰哩呱啦、唸唸有詞,在我們打擾了他的寧靜前,逼我們順著原路回去,而是突如其來意外湧現的憐憫之心,因為他一個人那麼寂寞、又那麼無助地躺在暗夜中,如果有什麼東西想吃他的屍體,一定可以得逞,因為他母親不在這裡保護他,他父親、甚至連耶穌基督加上週圍環伺的聖徒,也都無能為力。他孤零零地死了,被火車撞下山溝,我發現如果我繼續想下去,非哭出來不可。
於是我說了一個樂迪歐的故事,因為是臨場瞎編的,所以編得不太好,結尾也像大多數的樂迪歐故事一樣,一個美國大兵在臨死前一面咳著,一面對著班長悲傷而充滿智慧的臉孔,訴說著他對國家的愛和對家鄉愛人的感情。但是當我說故事時,我腦海中浮現的不是臉色慘白、充滿恐懼的一等兵,而是年輕許多的男孩,他已經死了,眼睛緊閉,面容顯得十分不安,鮮血從左邊嘴角一直滴下來,流過下巴。在他身後,不是樂迪歐故事中飽受戰火摧殘的商店和教堂,我只看到星空下一片陰鬱的森林和隆起的鐵道路基,彷彿史前埋葬死人的古冢一般。
19
我在半夜驚醒,腦子還昏沉沉的,正在奇怪我的臥室怎麼這麼冷、是誰把窗戶開啟的,也許是丹尼,我夢到丹尼,好像是在哈里遜州立公園玩水,不過那是四年前的事了。
這不是我的房間,我是在別的地方;有人正緊緊抱住我,另一個人則抵著我的背,還有一個黑影蹲在我身邊,頭歪向一邊好像在聽什麼。
「搞什麼鬼?」我問道,真的困惑不已。
回答我的是長長的一聲呻吟,聽來像魏恩的聲音。
我這才漸漸弄清楚,想起來自己在什麼地方……可是大半夜的,大家都不睡覺,起來幹嘛?還是我只睡了幾秒鐘?不,不可能,因為銀白色的月亮已移至墨黑的夜空中央。
「別讓它來抓我!」魏恩嘰裡呱啦地說道,「我發誓我會做個乖小孩,不會做壞事,我尿尿以前會把馬桶蓋掀起來,我會——」我這才驚覺魏恩是在禱告——至少魏恩式的禱告就是如此。
我陡地坐起身子,嚇得一身冷汗。「柯里?」
「閉嘴,魏恩,」柯里說道,他就是蹲在我身邊側耳傾聽的身影,「沒什麼事情。」
「不對,有什麼不對勁,」泰迪預言似地說道,「有怪事。」
「什麼事?」我問道,我還是昏昏欲睡、一片茫然,仍然無法把自己跟這個時空聯想在一塊,但想到自己或許太晚醒來,以至於遲遲未能進入狀態、無法好好保護自己時,我真是嚇壞了。
這時,彷彿在回答我的問題似的,樹林中響起空洞的長聲尖叫,就像垂死的女人處於極度痛苦與恐懼時發出的哀號一樣。
「噢,親愛的耶穌!」魏恩抽抽噎噎地哭著,他的聲音很尖,還透著哭聲,接著又以剛才弄醒我的姿勢,緊緊攔腰抱著我,讓我幾乎透不過氣來,也更加深了我的恐懼。我好不容易才把他甩開,但他又將身子捱過來,活像一隻喪家犬,不知道要往哪裡去。
「是那個叫布勞爾的小孩,」泰迪聲音沙啞地說道,「他的鬼魂在森林裡漫步。」
「噢,上帝!」魏恩喊著,顯然一點也不喜歡這種說法,「我保證以後絕不在書店裡偷色情書刊!我保證再也不餵狗吃胡蘿蔔!我……我……」他說不下去了,他使出渾身解數想賄賂上帝,但在極度懼怕下,根本想不出什麼真正的好東西來說。「我再也不吸沒有濾嘴的香菸!我不說髒話!不在奉獻箱裡放玩具錢!我不再——」
「閉嘴,魏恩。」柯里說道,然而我卻在他充滿權威的強硬語調裡聽出其中的恐懼,不知道他手臂、背上和肚子的肌肉是不是也跟我一樣僵硬,盡是雞皮疙瘩;還有他後頸的汗毛,是不是也跟我一樣急著想豎起來。
魏恩的聲音轉為低語,仍然繼續發誓改過,只求上帝讓他活過今晚。
「是鳥叫,對不對?」我問柯里。
「不,至少我覺得不是。我想大概是野貓,我爸說野貓準備交配的時候,總是叫得這麼悽慘。聽聲音真像女人,是不是?」
「是—啊—」我說話時禁不住顫抖。
「可是女人不可能叫得那麼大聲,」柯里說道……然後又無助地說,「戈登,對不對?」
「是他的鬼魂。」泰迪又小聲地說,他的眼鏡映著微弱的月光,有幾分夢幻迷濛的感覺。「我要去找找看。」
我不覺得他是說真的,但我們不敢冒險,他準備起身的時候,我跟柯里用力把他扳倒,也許我們出手太重,但由於害怕,我們的肌肉都變得跟鋼索一樣僵硬。
「讓我起來,渾球!」泰迪一邊掙扎,一邊罵著,「我說要去就是要去!我要看!我要看鬼魂,我想看看是不是——」
淒厲的哭號聲又出現了,有如利刃般劃破夜空,我們放在泰迪身上的手瞬間僵住——如果泰迪是一面旗子,當時的情景一定很像二次大戰美國海軍在琉璜島浴血戰中宣告勝利的經典畫面。哭號聲一路爬升,輕易地衝高八度,又再升高八度,終於高到一個凝結而令人心顫的邊緣,之後便在那兒懸了片刻,才又急轉直下,陡降為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低音,活像巨型蜜蜂的嗡嗡聲,隨之而至的是一陣彷彿瘋狂爆笑的聲音……不久一切又恢復沉靜。
「耶穌基督啊!」泰迪低聲說著,也不再說什麼要到森林裡看鬼的話了。我們四個人全都擠成一團,我真想逃,而且有此想法的人大概不止我一個。如果我們是在魏恩家後面露營的話——也許我們真會逃跑,但現在離城堡巖太遠了,一想到要在黑暗中跑過那座橋,我就手腳發軟,但是往森林裡逃,離布勞爾屍體越來越近,也是同樣令人心驚膽顫;我們進退兩難,給困在這裡了。如果森林裡真有我爸稱之為「咕沙冷姆」的怪獸要吃我們的話,它可能會成功。
柯里建議我們輪流守夜,大家毫無異議。我們丟銅板決定順序,魏恩第一,我守最後。魏恩交叉了雙腿坐在營火旁邊,我們則又躺下,像羊群一樣擠在一堆。
我以為自己一定睡不著,不過我還是睡著了——一種不安的淺睡,介於有知覺與無知覺的邊緣,就像潛水艇雖然潛到水底,潛望鏡仍伸出水面一樣。在我似夢又似真的夢境中,夾雜著兇猛的號叫,或許真有其聲,也或許出自幻想。我看見——或者說我想我看見了——一個白白的、不成形的東西潛行樹間,像極了一張站起來走路的床單,詭異至極。
我終於還是墜入夢境。我夢到柯里和我在懷特灘游泳,那裡原本是個沙坑,後來挖沙工人引水注入後,變成小湖。泰迪以前就是在這裡看到那個孩子撞到頭後,差點淹死。我們都把頭伸出水面,懶懶地遊著,頭頂上是七月的炙陽。從我們後方的浮臺上,傳來小孩子跳下水或被推下水的笑聲與叫喊聲;我還聽見使浮臺浮起來的空油桶在水面互相推擠撞擊著,彷彿教堂鐘聲般肅穆、空洞而深奧。在沙灘上,一個個塗油的身體趴在墊著的毛巾上,小孩子拿著水桶蹲在水邊玩,或者開心地用塑膠鏟子剷起地上汙泥,甩到別人頭髮上。十幾歲的男孩一堆堆站在那兒,笑著打量三五成群走來走去的女孩,她們從不落單,而身上的隱秘處全都裹在浴衣裡。人們用腳跟走在燙呼呼的沙上,一縮一縮地走到餐廳去,帶回洋芋片、熱狗與冰棒。
躺在橡皮筏上的高太太超越了我們,身上穿的正是她每年從九月穿到六月的固定制服:灰色的兩件式套裝,裡頭是一件厚厚的毛衣,平坦的胸口上插了一朵花,腿上裹著薄荷色的厚襪子,腳上那雙黑色的老太婆式高跟鞋劃過水面,形成小小的v形。她像我媽一樣,也燙了一頭死板的鬈髮,聞起來有股濃濃的藥水味;她的眼鏡在陽光下閃著討厭的光芒。
「當心哦,孩子,」她說道,「你們小心,否則我會把你們的眼睛打瞎,我辦得到哦!校董已經授權我這樣做了。柯里,請你背《修牆》這首詩。」
「我把牛奶錢交回去了,」柯里說道,「史老太婆告訴我沒關係,可是她又把錢拿走了!你聽見了嗎?她把錢拿走了!現在你會怎麼做?會不會把她的眼睛打瞎?」
「柯里,請你背《修牆》。」
柯里失望地瞥我一眼,好像在說:我沒說錯吧?隨即又開始打著水,他一邊開口揹著:「有個什麼東西大概不喜歡牆,讓牆腳下的凍地隆起——」一邊往下沉,正在背書的嘴巴也滿是水。
他又抬起頭來喊道:「救我,戈登!救我!」
之後他又被拖下水,我低頭望著清澈的湖水,看見兩個全裸而膨脹的屍體正抓著他的腳踝,其中一個是魏恩,另一個是泰迪,他們張開的眼睛一片慘白,好像希臘雕像的眼睛般沒有瞳孔;還未發育成熟的陽物無力地浮於腫脹的肚皮上,有如白色的變種海草。柯里的頭又躥出水面,無力地向我伸出一隻手,發出女人似的哭叫聲,而且聲調越升越高,在炎熱的夏空中哭號著。我慌亂地朝岸上望去,但沒有人聽見他的求救;皮膚黝黑、一身運動家體格的救生員坐在雪白的高塔上,正低頭向一位身穿大紅色泳衣的女孩微笑著。此時柯里的哭號彷彿嘴裡灌了水、起了泡泡似的,原來水底下的屍體又把他向下拖,我看見他扭曲的眼睛懇求似地痛苦地望著我,雙手張開如海星般無助地伸向太陽曬得熱滾滾的水面,而我不但沒有潛下去救他,反而瘋也似地朝岸邊游去,至少是游到水深至頸、可以露出腦袋的地方。可是我還沒游到那兒——連線近都談不上——就覺得有隻柔軟、腐爛而無情的手抓住我的小腿,開始拖我下水,我胸中升起一股想尖叫的慾望……但還來不及尖叫出聲,夢境即已悄然消逝,現實逐漸清晰,擱在我腿上的是泰迪的手,正想把我搖醒呢!該我守夜了。
我依然半睡半醒,彷彿在說夢話似地濁聲問他:「泰迪,你還活著?」
「你錯了。我是個死人,你是個黑鬼。」他沒好氣地說道,我徹底清醒過來,在營火旁坐著,泰迪躺下睡他的。
20
下半夜他們都睡得很沉;我時而打盹,時而醒來,然後又打著盹,就這麼時睡時醒。夜晚一點也不寧靜,我聽見貓頭鷹獵食成功時得意的尖叫聲,不知什麼小動物或許因即將被吞入腹中而小聲哀鳴,草叢中一隻較大的動物兇狠地胡走亂撞。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規律的聲音,那是蟋蟀的鳴聲,不過那種淒厲的哀號倒沒有再出現過。我醒醒睡睡、睡睡醒醒,要是在樂迪歐故事裡,像我這麼懶散的守衛,一定會被抓去軍法審判,然後挨兩顆子彈上陰間報到去。
我打了個盹突然清醒過來,發現好像有什麼不一樣了,我過了好一會兒才弄清楚:雖然月亮已不見蹤影,但我仍然可以看見擱在褲子上的一雙手,我的表指著四點四十五分;天亮了。
我站了起來,脊椎骨一陣啪啦作響,隨即走到距離我朋友二十幾英尺之遠的漆樹叢方便。我漸漸擺脫了昨晚那種毛骨悚然的感覺,我能感覺到恐懼感漸漸消退,這真是美妙的感覺。
我攀上鐵道,坐在鐵軌上,懶懶地抓起兩腳中間的煤渣甩著,一點也不想去叫醒他們三人。這是嶄新的一天裡最美好的時辰,美好得寧可一個人獨享。
清晨逐步地悄然來到;蟋蟀的鳴聲開始變小,樹叢下的陰影也已消失,正如雨後的水窪漸漸蒸發殆盡一樣。空氣淡淡的、沒有任何特殊氣味,預告著這將是炎夏最後一個大熱天。昨晚也許跟我們一樣像縮頭烏龜般躲起來的鳥兒,如今又洋洋自得地婉轉清唱起來。一隻鷦鷯停在我們撿來的枯枝堆上,用嘴理一理羽毛,隨後又飛走。
我不知道在鐵軌上坐了多久,望著染在天際那抹紫色悄然褪去,與昨夜同樣無聲無息。我已坐得屁股開始抱怨,正想站起來時,我的眼睛溜向右邊,瞧見一隻馴鹿站在離我不到十碼的鐵軌上。
我的心陡地跳上了喉嚨口,我想如果我把手伸進嘴裡,大概可以摸到它。我從胃裡湧起一股乾熱的興奮。我動也不動,即使想動也動不了。它的眼睛不是棕色,而是一種灰濛濛的黑色——就是陳列珠寶時作為背景陪襯的那種天鵝絨顏色;一對毛茸茸的小耳朵像兩塊柔軟的毛皮。它平靜地望著我,頭部稍微低垂,我想是由於好奇,因為看到一個睡得滿頭亂髮的小孩,身穿折了褲腳的牛仔褲與棕色卡其襯衫,肘部還打了補丁,領口翻起成當時時興的兜帽狀。在我眼前出現的是得天獨厚的上天恩賜,看似不經意,卻令人驚歎不已。
我們對望了好長一段時間……我覺得很長,然後它轉身走到鐵軌的另一邊,白色的短尾巴漫不經心地擺動著。它找到了草,於是開始嚼起來;我簡直不敢相信,它竟吃了起來。它沒有回頭看我,也不必這麼做,因為我根本整個人呆住了。
這時我屁股下面的鐵軌開始震動,不到幾秒鐘,它的頭便抬了起來,歪向城堡巖的方向。它站在那兒,黑溼的鼻子嗅著空氣中的氣息,過了一會兒,它伸長腿一連三躍,無聲無息地消失在樹林中,只傳來爛樹枝斷裂的聲音,好像田徑賽中的起跑槍聲。
我仍然坐在原地,望著它剛才吃草的地方發怔,一直到確實聽見火車駛來的聲音為止,然後才溜回他們睡覺的平地。
這列貨車走得緩慢,駛過鐵軌的聲音吵醒了他們,有的打呵欠,有的搔癢,大家緊張又滑稽地談著柯里所謂的「哭號幽靈懸案」,不過談的並不如你想象中那麼多。這種事情在大白天講起來其實是愚蠢多過有趣——幾乎是難為情,還是忘掉的好。
我本來想告訴他們那隻鹿的事情,但話到舌尖又作罷,這件事我一直放在心裡沒有說出來,直到今天才把它寫下來。我必須告訴你,許多事情一旦寫出來,好像就變得不那麼偉大,甚至變得無足輕重;然而對我而言,這件事是那趟跋涉中最美好的部分,也是最純淨的部分。每當我在生活中遇到挫折、走投無路的時候,我發現自己都會回想起那個時刻——例如我第一天在越南叢林中作戰時,有個傢伙走進我們停留的空地,他一手覆在鼻子上,等他把手放下時,卻見不著鼻子,原來他的鼻子被槍射掉了;又如有一回,醫生說我們的小兒子可能患有腦水腫症(幸好我的小兒子只不過是頭大了些罷了,感謝上帝);以及我母親去世前令人發狂、漫長的幾個星期。這些時候,我的思緒都會回溯至那天清晨,它那對柔軟的耳朵和白色的短尾巴。但地球另一端的八億中國人對這些卻毫不在意,對不對?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以啟齒,因為言語會縮小其重要性;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容易。
21
鐵軌彎向西南方,穿過茂密的二年生樅樹林與重重疊疊的矮樹叢。我們摘了些野果子充做早餐,但這種東西永遠也無法飽腹,頂多幫你撐個半小時,然後肚子又開始唱空城計。我們再回到鐵軌上——這時差不多八點鐘了。我們的嘴都成了深紫色,裸露的上身也被野果子的荊棘颳得道道傷痕。魏恩悶悶不樂地說道,假如早餐是兩個炒蛋加上培根,該有多好。
這天是那年夏季最後一個熱天,我想也是最炎熱的一天。九點鐘過後,天空中的飛雲已不見蹤影,呈現一片青灰色,看了更覺炎熱。汗珠順著胸口與背後滾落,在我們汙黑的身上留下一道道白紋。蚊子與小黑蟲像一塊塊黑雲圍繞著我們的頭頂,還有那麼多路得走,大家並不覺得好過,不過對小孩屍體的種種想象,卻使我們頂著大太陽越走越快。我們都好想看看那小孩的屍體——我這麼說,已經算最簡單、最誠實了,無論這麼做的結果是隻不過沒有什麼壞處還是足以讓我們做一輩子噩夢,我們反正都要看。我想我們已經越來越覺得看到屍體是我們應得的報酬。
約九點半時,泰迪與柯里發現前面有水——他們向魏恩與我大聲喊著;我們立刻跑到他們站的地方去。柯里在笑,顯得好開心。「看那邊!是水獺蓋的!」他指著。
不錯,的確是水獺的建築工事。前方不遠的鐵路堤防下有個大大的排水孔,水獺以其建造的精巧小水壩堵住了右端出口;水壩的材料包括樹幹、枝椏、小樹枝、樹葉,再以幹泥攪拌而成,水獺真是忙碌的小東西。小水壩的後面有一個清澄剔透的水池,映照著亮麗陽光。水獺窩有許多門戶可出入水中——看來有點像木製的愛斯基摩小圓頂屋。一彎細細的支流緩緩流向水池另一端,與水池比鄰的樹木三英尺高以下的樹幹都被水獺啃得白花花的。
「鐵路公司的人很快就會把這些清理掉。」柯里說。
「為什麼?」魏恩問。
「這裡不能有水池,」柯里說道,「否則會把寶貴的鐵路線從下面削空,所以他們才會把排水溝安在那裡。他們會先殺幾隻水獺,好把其他水獺嚇跑,再搗壞它們的水壩,讓這地方恢復為原來的沼澤地。」
「這樣太殘忍了。」泰迪說。
柯里聳聳肩。「誰會在乎水獺呢?反正偉大的鐵路公司絕對不在乎。」
「如果要游泳的話,你想水夠不夠深?」魏恩問道,兩眼渴望地瞪著池水。
「有個辦法可以知道。」泰迪說。
「誰先?」我問。
「我!」柯里說道。他跑下堤防,踢掉球鞋,迅速解下系在腰間的襯衫,手指用勁一扯,便脫下長褲與內褲;他站穩,抬起一腳脫一隻襪子,再抬起另一腳脫掉另一隻襪子,之後就躍進水中,再抬起頭甩開覆在眼睛上的頭髮。「太棒了!」他喊道。
「有多深?」泰迪喊道,他一直沒學會游泳。
柯里從水中站起來,肩膀觸著水面。我看見他肩膀上有個東西——一個灰灰黑黑的東西,我想大概是泥巴,就不再管那麼多;要是我看清楚一點的話,後來就不必受那麼多罪了。「快下來啊!你們這些膽小鬼!」
他轉過身,以笨拙的蛙式來回遊著;這時我們都已剝了衣服,魏恩先下,接著便是我。
拍擊水面真是美妙極了——既清新又涼爽,我游到柯里身邊,真喜歡直接接觸到水的那種滑溜溜的感覺。我站起身與他相互笑望著。
「太棒了!」我們異口同聲地說道。
「真爽!」他說著灑了我一臉的水,隨即遊開。
我們在水裡鬧了幾乎半個鐘頭,才發現池裡都是吸血蟲。我們跳水、在水底下游著、打水仗,絲毫未察覺有什麼異樣。後來魏恩游到最淺的部分,頭伸進水裡,以雙手倒立,等到他的雙腿伸出水中顫抖著形成v字形時,我看見他腿上爬滿一團團灰灰黑黑的東西,跟剛才我在柯里肩膀上看見的一樣;那是水蛭,很大的水蛭。
柯里的嘴倏地張開,我只覺得渾身的血液瞬間凝結;泰迪尖聲大叫,臉上慘白一片;然後我們三個都沒命地往堤防游去。現在我對水蛭的瞭解比當時豐富,儘管我知道它們對人無害,仍然絲毫不能減輕兒時水獺池事件以來,我們對這種東西近似病態的恐懼。它們的唾液中含有麻醉劑與抗凝劑,因此附在宿主身上時,宿主根本沒有任何感覺。如果你正好沒瞧見它們爬上身的話,它們就會在你身上猛吸,直到飽足後醜陋的身體掉下來或根本脹破了。
我們攀上堤防後,泰迪低頭一看自己,便歇斯底里地叫起來,一邊用手把水蛭從裸露的身上拔出來。
魏恩從水中抬起頭來困惑地望著我們。「你們在搞什麼鬼——」
「水蛭!」泰迪叫道,又從他顫抖的大腿上拉下兩隻,把它們甩得老遠。「他媽的吸血蟲!」他說「吸血蟲」三字時,聲音變得異常尖銳。
「唉喲!我的媽呀!」魏恩大聲喊道,旋即迅速地游過來,踉踉蹌蹌地上了堤防。
我感到寒意逼人,那天的暑氣頓消。我不斷地告訴自己要鎮定、不要驚叫,不要膽小得像個孬種。我從手臂上摘了六七隻,又從胸前拉下好幾只。
柯里背對著我說道:「戈登,我背上還有沒有?幫我拔下來,拜託,戈登!」他背上還黏了五六隻,像幾個怪模怪樣的黑釦子似的排在背上,我把這些沒有骨頭的軟東西拔下來。
我把腿上的幾隻拍掉,然後叫柯里幫我拔掉背後的。
我開始略微放鬆——就在這時候,我低頭看自己,才發現有一隻巨無霸吸血蟲正黏住我的下體,它的身體已腫脹成正常尺寸的四倍,原本灰黑色的皮膚已轉成瘀血般的紫紅色。這時我才真正失去控制,不是外在的失態,至少從外表看來還不太離譜,而是內在的失控,那才真的嚴重。
我用手背刷過它那滑溜溜的身體,它還黏著;我想再試一次,我的手卻怎麼也沒辦法真正去碰它,我轉向柯里,想開口說話,竟一句話也說不出口,結果我以手代口,指了指我的下部,他的臉本來已呈死灰,這下更是蒼白。
「我弄不掉,」我僵著一張嘴說道,「你……能不能……」
可是他一邊往後退,一邊搖著頭,他的嘴扭曲著。「我不行,戈登。」他說道,卻無法調開目光,「對不起,可是我不行。不,噢,不!」他別開頭,彎下腰,一手緊緊壓在胃上,好像音樂喜劇中的管家,然後朝一堆杜松樹叢嘔吐起來。
我想著:你得靠自己了。我看著那隻水蛭仍然緊緊黏著我,身體繼續越脹越大。你得靠自己把它拔下來,勇敢一點,這是最後一隻了,最後一隻!
我再次伸出手把它拔了下來,它在我的指間脹破,一股溫熱的血流過了我的手掌與手腕內側。我開始痛哭起來。
我邊哭邊走回放衣服的地方,然後邊哭邊穿上衣服;我想止住哭泣,但就是擋不住泉湧而出的淚水,隨後全身開始顫抖,哭得更厲害了。魏恩跑到我身邊來,仍然是全身精光。
「還有沒有,戈登?我身上還有沒有?有沒有?」
他在我面前轉來轉去,活像嘉年華會上的瘋狂舞者。
「都拔掉了沒?呃?呃?戈登,我身上還有沒有?」
他的兩隻眼睛一直在我面前打轉,就像旋轉木馬的眼睛一樣又大又白。
我點頭表示都拔光了,又繼續哭著,看來哭泣簡直就要成了我的新絕活。我將襯衫塞進褲子裡,把釦子一直扣到頸子,再穿上球鞋與襪子;漸漸的,我的眼淚開始減少,最後只剩下吸鼻子與幾聲呻吟,後來連這些也沒有了。
柯里朝我走過來,用手上的榆樹葉擦了擦嘴,他的眼睛張大,眼神中默默流露著歉意。
等我們都穿好衣服之後,就站著互望了片刻,然後才攀上鐵路堤防。我回頭望著我們剛剛又叫又跳的地方和那隻脹破肚子的吸血蟲,它看來縮小了許多,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十四年後我賣出第一本小說,並展開生平第一次紐約之旅。「我們會有三天慶祝活動。」我的新編輯在電話中這麼說:「誰敢胡說八道,就給他好看。」結果這三天,當然我純粹都在胡說八道。
在紐約時,我也想效法其他遊客——到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一齣舞臺劇,登上帝國大廈頂樓(去他的世貿中心!對我而言,一九三三年金剛爬上的大樓才是世上最高的建築物),晚上則到時代廣場走一遭。我的編輯凱斯,似乎很樂於炫耀他的城市。我們最後一個觀光行程是搭渡船至斯他騰島;我倚在欄杆上,一低頭恰好看到好些用過的保險套略微腫脹地浮在水面,片刻之間,我好像回到了過去,還是我真的經歷了一場時光之旅,我回到站在堤防上回頭望水蛭的一刻:死了,縮小了……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凱斯一定是從我臉上看出什麼,因為他說道:「不太雅觀,是不是?」
我只搖搖頭,想告訴他不必覺得抱歉,想告訴他如果要看丟棄的橡皮套,實在不必大老遠跑到紐約,又坐渡船來看,想說:每個人寫作的唯一理由都是藉以瞭解過去,為將來面對死亡預作準備,這是為什麼小說中的動詞都是過去式。凱斯,我的好好先生,連暢銷作家都不免如此。世上只有兩種有益的藝術形式,一是宗教,一是小說。
你大概已經猜到了,那天晚上我喝得爛醉。
不過我只這樣告訴他:「我只是想到別的事。」最重要的事往往也最難啟齒。
22
我們順著鐵軌一直往下走——我不知道走了多遠——我開始想:好吧,我撐得過去,反正事情已經過去,只是幾隻水蛭罷了,有什麼大不了的。我還在想著的時候,眼前開始一陣陣泛白,隨即不支倒地。
我一定摔得很重,但摔在枕木上的感覺,就好像摔在溫暖蓬鬆的羽毛床上似的。不知是什麼人把我身子翻過來,但我幾乎感覺不到手的觸控,他們的臉好似沒有形體的氣球,從幾英里之外低頭望著我,拳擊裁判盯著被擊倒在地的拳擊手倒數十秒時,臉上一定就是這個表情。他們的話一波波傳來,時而隱去。
「……他?」
「……是不是……?」
「……會不會是太陽……」
「戈登,你……」
這時我一定說了什麼昏話,因為他們的表情看起來真的很擔心。
「嘿,我們最好送他回去。」泰迪說道,之後我的眼前又是一片白。
清醒之後,我好像覺得好多了。柯里蹲在我身邊,說道:「戈登,你聽見我的聲音沒有?你醒了沒?」
「醒了。」我說著坐了起來,眼前湧起重重黑點,隨即又消失了。我等了一會兒,看看黑點會不會再度出現,沒有,我才站起來。
「戈登,你差點把我嚇死了!」他說,「要不要喝口水?」
「好啊!」
他把水壺給我,還剩下滿滿半壺,我喝了三口,讓溫熱的水流下我的喉嚨。
「戈登,你怎麼會昏倒呢?」魏恩憂慮地問道。
「因為我看到你那張臉。」我說。
「咿——咿——咿!」泰迪笑道,「該死的戈登!你這傢伙!」
「你真的沒事?」魏恩依然毫不放鬆。
「當然沒事。剛……剛才很難過,因為我想到那些吸血蟲。」
他們都面容嚴肅地點點頭。我們在樹陰下互相擊掌,然後繼續走著。我和魏恩走在鐵軌的一邊,柯里與泰迪走另一邊,我們都覺得大概離目的地不遠了。
23
事實證明我們當時並不如想象中那麼接近目的地,如果我們夠聰明的話,就該花兩分鐘瞧瞧地圖,便知道其中的原因了。我們知道布勞爾的屍體一定就在赫婁路附近,這條路是條死路,一直通到帝王河的河岸,河上有一座橋,供鐵軌通過。我們是這麼想的:只要接近帝王河,就表示離赫婁路不遠,也就是比利與查理停車發現屍體的地方,既然帝王河離城堡河只有十英里,於是我們估計可以很快走到。
但十英里乃是直線距離,可是城堡河與帝王河之間的鐵道並非直線,反而是以很小的彎度迂迴前進,避開崎嶇陡峭的路段。無論如何,若是我們有了地圖就可一目瞭然,原來我們得走十六英里,而非十英里。
中午過後仍然看不到帝王河,柯里才開始覺得苗頭不對,於是我們停下腳步,柯里爬到一棵高高的松樹上鳥瞰一番。他下來之後,簡簡單單告訴我們:我們起碼下午四點才能走到帝王河,而且必須努力走才能如時趕到。
「他媽的!」泰迪喊道,「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面面相覷,大家都滿頭是汗,一臉疲倦,加上飢腸轆轆,每個人都滿肚子氣,偉大的歷險如今變為拖泥帶水的長途跋涉——不但搞得灰頭土臉,偶爾還嚇破膽。這時家裡大概已經在納悶我們上哪兒去了,即使麥洛沒有向警察告發,昨天駕駛火車過橋的司機也會這麼做。我們本來計劃回程搭便車,但四點鐘離天黑只有三個小時,沒有人會在天黑後讓四個小鬼搭便車的。
我試圖回想那隻鹿在晨曦中齧著青草的祥和景象,但這招也不管用了,這和看到獵人掛在小屋當紀念品的鹿頭標本,眼睛因為噴了水而閃閃發亮、栩栩如生,沒什麼兩樣。
最後柯里說道:「向前走還是比較省事,我們走吧!」
他轉過身,低著頭開始沿著鐵軌走,落在地上的影子僅是腳旁的一個小點;過了一分鐘左右,我們也都成一路縱隊,尾隨而行。
24
從事情發生一直到寫下這段遭遇以前,我幾乎沒怎麼想到九月裡的這兩天,至少不曾有意識地回想;這種回憶所引發的聯想就像泡在水裡一星期才因炮轟而浮出水面的屍體,非常令人不快,因此我從來不曾認真質疑當初沿著鐵軌長途跋涉的決定,換句話說,我偶爾會奇怪我們當時居然決定做這件事,但卻從不曾質疑做這件事的方式。
但是這會兒,我心中浮現一個簡單許多的畫面。我敢說如果當時有人提出這個主意,也一定會被推翻——順著鐵道走好像比較過癮、夠氣魄,但如果有人提出這個主意,而沒有遭到猛烈攻擊而胎死腹中的話,或許後來的一些事都不會發生,或許柯里、泰迪與魏恩都還活著。不,他們並非死在森林裡或鐵軌上,在這個故事裡,除了布勞爾與幾隻吸血蟲外,並沒有任何生命死去,而且平心而論,布勞爾早在故事開始之前就已經死了。但有一件事是千真萬確的,那天丟銅板決定誰去佛羅里達市場採買食物的四人之中,只有我這跑腿的人還活著,如今三十四歲的老水手說著故事,而各位讀者,你們扮演的就是婚禮賓客的角色。[38](這時候,你們不是應該翻開書皮,看看照片上的我是不是用帶著魔力的目光盯著你們?)如果你覺得我的語氣有點輕佻,你說得沒錯——但也許我有我的理由。在正值壯年,甚至年輕得還不夠資格當總統的年紀,我們四個人之中卻已經有三個不在人世。如果一些細微小事的意義經過長時間咀嚼後會放大許多,那麼沒錯,我們當初的確應該採取比較簡單的做法,就是搭便車到赫婁去,那麼也許今天他們還活著。我們或許可以搭便車沿著7號公路抵達西羅教堂,那座教堂就在公路和赫婁路的交叉口上。運氣好的話,我們在當天傍晚前就已經看見屍體。
但是沒有人會贊同這個主意,大家不是以有力的論點、犀利的言辭交鋒來駁斥,而只會埋怨、皺眉頭、說髒話或是做粗鄙的手勢;所謂的討論只是一些尖刻的評語,像「他媽的,千萬不要」、「真是餿主意」、「滾你媽的蛋」等等。
當時未曾說出口、也許根本不必表明的是——這是一件大事,不是玩鞭炮或偷窺女更衣室風光這類的胡鬧。這次經驗的重要性不下於第一次性經驗、從軍或第一次合法購買烈酒——也就是大剌剌地走進店裡,細細選購一瓶上好的蘇格蘭威士忌,把身份證掏出來給店員看,然後捧著棕色紙袋咧著嘴走出來,人生從此比在樹屋鬼混時多了一點特權。
人生所有重要大事都有一套崇高的儀式、必經的過程,發生人生種種改變的神奇走道,例如買保險套、站在牧師面前舉手宣誓,或是沿著鐵軌走到半路和一個跟你年齡相仿的男孩碰面等等皆是。就好像如果柯里要來我家,我會先沿著潘思街走到半路去等他,或是如果我要去泰迪家,他會先沿著蓋茲街走到半路來等我。我們這麼做似乎滿對的,代表人生經歷的重要儀式即是一條神奇走道,所以重要大事發生時往往會有個走道——就是你在結婚典禮上走過的通道,也是你入土安葬時別人抬著你走過的路。而我們的走道就是那兩條鐵軌,我們踩在軌間枕木上,一步一步走向目的地,無論這樣長途跋涉究竟有何意義。或許你不會靠搭便車來完成這樣一件大事,或許我們也認為這一段路程原本就應該比想象中艱難,而這一趟旅程中發生的諸多事件,也印證了大家心中一直懷疑的事實:這其實是一次嚴肅的歷險。
但我們不知道的是:比利、查理、莫傑、迷糊蛋伯考維、溫斯、柯里的哥哥凸眼蛇與馬瑞爾也已上路,想看看屍體——布勞爾竟成了大紅人,我們的秘密成了一場街頭表演,確實是不可思議。我們決定繼續順著鐵軌走下去的同時,另一批人也正擠進馬瑞爾的破福特車與溫斯的粉紅車上。
比利和查理好不容易守了三十六小時的秘密,後來查理打彈子時,對馬瑞爾洩漏了一切,比利不久也對莫傑和盤托出;馬瑞爾與莫傑兩人都正經八百地發誓,願以母親的名聲擔保,絕不洩露秘密,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那夥人都在中午以前得知了一切。我想你大概看得出來這些傢伙有多麼在乎母親的名聲。
於是大家群集於彈子房,伯考維說了一套理論,他說只要「發現」屍體,大家都會變成英雄——立刻成了收音機與電視裡的新聞人物。伯考維繼續說著,只要他們弄兩輛車,載一些釣魚工具,一旦發現屍體,就可以自圓其說。警察先生,我們只想到帝王河釣幾條小魚而已,結果……呵呵呵,瞧我們發現了什麼。
於是他們朝赫婁飛快駛去,那時我們才剛開始接近目的地。
25
下午兩點左右,天空中的雲層越積越厚,但起初沒有人把它當回事。自從七月初以來就沒有下過雨,現在又怎麼會例外呢?但如淤青般的紫色積雲越積越厚,自南方漸漸朝我們的方向移來。我仔細審視越聚越厚的雨雲,從其下的薄霧看來,二十英里或五十英里外已開始下雨。但雨還沒有在這裡落下,雲層仍然繼續堆積著。
魏恩的腳跟起了水泡,我們停下來休息片刻,他用老橡樹樹幹上剝下的苔蘚抹在左腳的球鞋後面。
「戈登,會不會下雨?」泰迪問。
「我覺得會。」
「討厭!」他說著嘆口氣,「倒霉日子倒霉天!」
我笑了,他向我眨眨眼。
我們又開始走著,因為顧慮到魏恩的腳痛,這回走得慢些。兩點到三點之間,天色開始起變化,我們才確定勢必要下雨了。天氣仍然很熱,甚至更窒悶,但我們知道,鳥兒也知道。它們彷彿憑空冒出來似地一批批飛過天空,聒噪地相互尖叫著;原來炫目亮麗的天光,轉而為迷濛、珍珠般的銀灰色;我們越拖越長的身影也變得模糊一片,不成個形狀。太陽在厚厚的雲層中時而隱去,時而露出,南方的天空已是一片古銅色。我們注視著越移越近的烏雲,為其龐大的面積與無聲的威脅震懾住了,厚厚的雲層中不時出現巨大的閃電,將原來藍紫色的天空暫時變為淡灰。我看見距離我們最近的烏雲閃起一道鋸齒狀的閃電,亮得足以在我的視網膜上刺青;隨後而至的,是一長聲震撼天地的雷擊。
我們說了些大家都得淋成落湯雞的牢騷,不過因為這種結果是意料中事——我們當然都很高興有免費淋浴的機會,不但能消暑、提神……同時雨水中也沒有水蛭。
三點半左右,我們從樹叢的縫隙看見奔流的河水。
「到了!」柯里樂不可支地喊道,「那就是帝王河!」
我們開始快馬加鞭,重振士氣。暴雨越來越接近,也颳起風來,氣溫在片刻間好像驟降了十度。我低頭一看,影子也已完全消失。
我們又開始兩兩成行,各走在鐵軌的一邊;我的喉嚨乾澀,心口也因極度緊張而悸動,此時太陽又躲進雲層後面,這回它再也不露臉了,頃刻間,雲層邊緣滾起一道金光,恰似《聖經·舊約》圖畫中的一朵雲。未幾,暗紫紅色的烏雲緩緩挪前,密不透風地擋住了整個太陽,天空霎時陰鬱一片——濃密的雲層迅速吞噬了每一寸藍天。我們可以清清楚楚嗅出河流的氣息,簡直跟馬的鼻子一樣靈——或許我們聞到的是懸浮在空氣中的雨味也不一定。我們頭上懸浮著一片汪洋大海,僅僅由一個薄布囊裹住,滔滔洪水隨時都可能漲破布囊,傾洩而下。
我不斷叫自己眼睛看著前方的樹叢,卻總按捺不住,頻頻抬頭望著風起雲湧的天空。眼看著如此灰暗的顏色,你可以想象出各種末日的可能:水災、火災、風災、下冰雹。涼颼颼的風越刮越強,吹得樹叢沙沙作響。驀地一道閃電從天而降,彷彿就在頭頂上,我大呼一聲,兩手蒙著眼睛;上帝替我照了相,一個把襯衫紮在腰桿上的小孩,胸膛上裸露出一根根排骨,髒兮兮的臉上滿是灰塵。不到六碼遠的地方有大樹倒地的聲音,接踵而至的雷鳴聲令我心中一緊,我想回家找個安全地方看本好書……比方說躲到地窖裡。
「哎喲!」魏恩尖聲喊道,「我的耶穌基督啊!你們看那邊!」
我們朝魏恩手指的方向一看,瞧見一個藍白色的火球正順著左邊這條鐵軌一路竄前,畢畢剝剝地像只燙傷的貓兒。它迅速竄過我們眼前,我們也轉過頭,目送它繼續前奔,個個瞠目結舌,說不出話來,生平第一遭發現天下竟有這等事。它又朝前直撲二十英尺,突然「砰」的一聲即消失不見,留下一股臭味。
「我到底來這兒幹嘛?」泰迪喃喃道。
「真過癮!令人難以置信!」柯里快樂地呼道,他的臉揚得老高。不過我倒與泰迪有同感;仰望天空,我有一種昏暈感,就好像望著神秘的大理石峽谷。這時又是一道閃電,我們都輕跳一下,這一次臭味更濃、更急迫了,震耳欲聾的雷聲接踵而至。
我的耳朵仍然隆隆響著,魏恩卻得意洋洋地尖叫道:「在那邊!他在那邊!我看見他了!」
此刻我依稀還可以看見魏恩——我只消閉上眼睛,靠在椅背,就可以看見他站在左邊鐵軌上,一手為擋住閃電的強光而護住眼睛,另一手則向前指著,像極了船首的瞭望員。
我們都跑到他旁邊去看。我心裡想:這不過是魏恩的想象罷了,吸血蟲、炙熱的天氣,再加上現在這個暴風雨……他的眼睛八成花了。不過事實並非如此,儘管我在片刻之間確實希望如此,也是在那片刻間,我才知道自己根本不希望看到屍體,連被碾死的土撥鼠也不想看。
我們站立的地方已有部分堤防被早春的雨水沖刷掉,僅留下四英尺高佈滿砂石的陡坡,若非是鐵路維護工還來不及處理,就是這情形發生未久,還來不及報告上去。在陡坡底部有一片泥濘而骯髒的矮樹叢,發出一股難聞的臭味,一堆糾纏的野莓枝椏間,伸出一隻蒼白的手。
這時候有人呼吸嗎?我可是屏氣凝神,不敢呼吸。
微風已轉為強風——強勁而狠急,從四面八方吹向我們,忽卷忽掃,拍擊著我們汗涔涔的皮膚與張開的毛細孔,而我幾乎不曾注意,我想我下意識裡是在等泰迪那一句:「跳傘囉!」如果他真這麼叫,我想我一定會瘋掉。如果一眼就看見全屍也許還好,但看到的只是那隻無力的手,顏色白得恐怖,五根手指頭分得開開的,好像溺斃的小孩一樣。這隻手說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也解釋了世上為何有墳場。每當我聽見或讀到任何暴行,那隻手的形象總會竄入腦中,原本與那隻手連結的布勞爾身體其他部分正在樹叢中的某個地方。
一束束閃電劃過天空,雷鳴隨之即至,彷彿在我們頭頂上賽車似的。
「屎咿—咿——」柯里發出長長一聲不太像咒罵「狗屎」的聲音,倒像是個沒有意義的音節,恰好通過聲帶的一場嘆息。
魏恩情不自禁猛舔嘴唇,活像他剛才嚐了什麼不知名的珍奇美味,覺得又興奮又噁心。
泰迪只站著看,強風吹起他油油、糾結的亂髮,露出一對耳朵,隨後頭髮又蓋住耳朵。他的臉一片空白,我可以告訴你我在他臉上看出了點什麼,也許我真看見了,但不是當時……而是以後。
許多黑螞蟻在那隻手上來回爬行。
鐵軌兩側的森林中響起龐大的低語聲,有點像森林這會兒才發覺我們的存在,正在大發議論呢!開始下雨了。
豆大的雨點落在我的頭上與手臂上,打在堤防上,使得堤防黯淡了片刻——不久又恢復原來的顏色,因為乾涸的大地早已貪婪地把溼氣吸收掉了。
大雨點下了大概五秒鐘就停下來。我望了柯里一眼,他朝我眨眨眼。
暴雨頃刻即至,彷彿洩洪似的傾巢而出,原先的輕聲耳語一變而為大嗓門的爭論,好像為了我們的發現在斥責我們,真是嚇人。進大學前,我們從來不曾聽說過「情感的謬誤」[39]這種說法……但即使在當時,我注意到大家都相信我們已惹得老天發怒,只有笨蛋才深信那真是一種「謬誤」。
柯里躍下陡坡,他的頭髮已淋得溼透而貼在腦袋上。我跟隨其後,魏恩與泰迪也緊緊跟在後面,不過柯里和我最先到屍體旁邊。布勞爾的臉朝下,柯里望著我的眼睛,表情堅決而嚴肅——儼然一張成人的臉。我微微頷首,回答他無聲的詢問。
布勞爾並不是血肉模糊地躺在鐵軌間,而是落在陡坡下,屍體尚算完整,因為火車撞到他時,他並不是走在鐵軌中間,而是想讓開避到旁邊;他被撞到半空中時,他的頭指向鐵軌,雙臂越過頭頂,彷彿即將縱身一跳的跳水者一樣,然後落在這片沼澤地上。他的頭髮是暗紅色,空氣中的溼氣使他的髮梢略卷;其中有些許血跡,血流得並不多,螞蟻倒是不少。他身穿深綠t恤與牛仔褲,光著腳,在他身後不遠處,我看見高高的黑莓枝葉上勾著一雙骯髒的球鞋。我困惑了片刻——為什麼他在這兒,他的球鞋卻在那兒?然後我才恍然大悟,而這份認知令我有如肚子捱了一記悶棍般難過。我的太太、孩子與朋友——他們都覺得有我這種想象力實在不錯,除了可以賺進大把鈔票之外,每逢感覺無聊的時候,就可以開始放映小小的心靈電影,放任想象力馳騁。他們大部分是對的,但異常豐富的想象力偶爾也會回過頭來咬你一口,如食人獸的長長尖牙般咬得你全身處處牙痕,你會看到一些寧可沒見到的東西,會使你一夜無法成眠的東西。現在我就瞧見這東西了,而且看得清晰無比。他的鞋子是在火車一撞之下飛出腳踝的,正如生命在撞擊中飛出他的軀殼一樣。
這麼一來我完全確定了,布勞爾死了,他沒有生病,也不是在睡覺,他再也不會起來上學,不會因為昨晚吃了太多蘋果而一大早起來跑廁所,也不會在數學考試中用光了筆頭的橡皮擦。這孩子死了,再也不能在冬雪融去的春天裡和朋友撿拾露出地面的空瓶換東西;今年的十一月一日凌晨兩點,他再也不能醒來衝進浴室,把前一晚吃的滿肚子萬聖節廉價糖果全吐出來;他再也不能拽女孩子的辮子,再也不能打得別人直流鼻血,或被打得流鼻血了,不能、不會、不再、永不……他好像電池標示「負極」的那一端,或燒斷了的保險絲;他是老師桌旁的字紙簍,總是有鉛筆屑與腐爛的橘子皮味;他是鎮郊的鬼屋,玻璃窗碎裂滿地,「請勿擅闖私地」的標示牌掉落地面,閣樓吊滿蝙蝠,地下室滿是老鼠。各位先生、女士、小朋友,這孩子死了,我量上一天也量不出他的光腳丫與掛在樹叢上的一雙鞋距離多少,實質上的距離是三十幾英寸,但又無異於無限光年,因為這孩子與他的球鞋是永遠連不到一塊兒了;他已經死了。
我們把他的臉朝上翻過身來,迎接滂沱大雨、閃電與不斷的雷鳴。
他的臉與脖子上爬滿了螞蟻與臭蟲,小蟲子腳步飛快地在他的t恤領口爬進爬出。他的眼睛張開,由於眼珠的位置不一致,看來頗嚇人——一隻眼珠凹陷進去,另一隻則直勾勾地望著這陣大風雨。他的下巴與嘴上有些凝固的血塊——我想是從鼻孔裡流出來的——右側臉頰被劃破,成一片瘀紫;儘管如此,我覺得他看來並不難看。有一次我要進門的時候,丹尼正好把門推開,我被撞得鼻青眼腫還流鼻血,比布勞爾的樣子還難看,但是那天撞傷後,我還是吃了雙份的晚餐。
泰迪與魏恩站在我們身後。如果那隻直勾勾的眼睛還有視覺的話,我想在布勞爾眼中,我們一定像是恐怖電影裡扶棺護柩的人。
一隻甲蟲從他嘴裡鑽出,悠然爬過他光滑的臉頰,然後踩在一株蕁麻上,不久就不見了。
「你們看到了沒?」泰迪以一種奇異的高音問道,「我敢說他肚子裡一定都是他媽的笨甲蟲!我敢打賭他腦子裡——」
「閉嘴,泰迪。」柯里說道,泰迪也很聽話,而且一副鬆了口氣的模樣。
一道閃光在空中形成藍色的叉子,使布勞爾的單眼發光起來,你幾乎可以相信他很高興有人找到他了,而且發現他的男孩跟他年紀差不多。他的身體已開始微微發脹,發出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有點像陳年老屁。
我轉身走開,真想吐個痛快,但我的胃乾乾硬硬的,毫無動靜。我突然把兩隻手指伸進喉嚨,想讓自己嘔出來,我需要這麼做,如果我能吐出來就會覺得好過得多,但我的胃只翻騰了一下,隨即恢復常態。
譁然的雨聲與伴隨的雷鳴,完全掩蓋了距離沼澤地僅僅數碼之遙的赫婁路上逐漸趨近的汽車聲,也同樣掩住了他們停車後踩過樹枝步行而來的聲音。
我們最先聽到的,是馬瑞爾蓋過雷雨聲的咆哮:「你們這些小鬼是怎麼知道的?」
26
我們都好像給捅了屁股似地驚跳起來,魏恩則驚叫出聲——後來他承認,他以為說話的是布勞爾的屍體。
在這塊泥濘地的另一頭又是一大片森林,恰好擋住路的盡頭,馬瑞爾與凸眼蛇站在一起,由於隔著灰色的雨幕,看起來有幾分模糊。他們兩人上身都穿著學校的紅色尼龍夾克,一頭火爆浪子的髮型聽話地貼在後腦勺,雨水混含著髮油順著臉頰滾下,像極了道具眼淚。
「他媽的!」凸眼蛇說道,「那是我弟弟!」
柯里張嘴望著凸眼蛇,溼淋淋的襯衫仍然紮在他細瘦的腰桿上,背包被雨淋得更形深綠,此刻也仍背在他裸露的肩胛骨上。
「你走開,」他顫聲說道,「是我們發現的,我們有優先權。」
「去你的優先權,我們要去報警。」
「你們甭想。」我說著,突然對他們感到極度憤恨,竟然在最後一刻就這樣冒出來了;如果我們曾經思考過,應該想到可能會發生這種事……但這一次我們不會讓年長力強的大孩子搶去我們辛苦的成果——不讓他們理所當然地巧取豪奪,彷彿抄捷徑是正確的方法、也是唯一的方法。他們是開車來的——我想這才是令我們最憤怒的地方,他們竟然開著車來。「凸眼蛇,我們有四個人,你給我試試看!」
「喔,我們當然會試試看,別擔心。」凸眼蛇說著,他與馬瑞爾身後的樹枝隨即抖動了一下。查理與魏恩的哥哥比利也站了出來,一邊抹掉臉上的雨水,一邊罵著髒話,驀地我覺得心中一沉,等我看見莫傑、迷糊蛋伯考維與溫斯接連出現時,我的心更沉了。
「我們都到了,」馬瑞爾咧嘴笑道,「我看你們還是——」
「魏恩!」比利大聲咆哮著,帶著責備的口吻,兩隻拳頭握得緊緊的,還不斷滴水。「你這小渾球!原來你躺在門廊下面!你這偷聽別人說話的小鬼!」
魏恩畏縮在一旁。
查理更是嘴巴不饒人。「你這小偷窺狂!看我不打得你屁滾尿流才怪!」
「是嗎?好,你試試看!」泰迪突然大發威風,他的眼睛在淋溼的鏡片後閃著瘋狂的光芒。「來啊!這一架我替他打!來啊!快啊!大個子!」
比利與查理並不需要一再邀請,他們一道走過來,魏恩又畏縮了一下——顯然是在想象自己即將捱揍的景象與過去捱揍的情形,儘管他畏畏縮縮,但表面上依然硬撐,因為他是跟朋友在一塊兒,我們一起度過了許多艱險,而不是輕鬆開汽車來的。
但是馬瑞爾卻拍拍他們的肩膀,不讓比利與查理上前。
「你們現在聽著,」馬瑞爾說道,他耐著性子說著,好像我們不是站在滂沱大雨中似的。「我們的人數比你們多,塊頭也比你們大,現在我給你們一個滾開的機會,我不管你們到什麼地方去,只管給我乖乖走開。」
柯里的哥哥哈哈笑著,伯考維拍拍馬瑞爾的背,表示欣賞他的聰明才智。
「因為我們要把他帶走,」馬瑞爾溫和地笑道(你可以想象,如果他在撞球檯邊正準備瞄準射球時,偏偏有個痞子在旁邊胡言亂語,馬瑞爾把球杆朝他的頭敲下去之前,臉上就掛著同樣微笑),「如果你們離開,我們會把他帶走,如果你們不走,就把你們打得稀爛,然後照樣把他帶走;何況,」他又說道,想替他們巧取豪奪的行徑加添一點冠冕堂皇的理由,「發現他的是查理與比利,所以他們有優先權。」
「他們是孬種!」泰迪反唇相譏,「魏恩都告訴我們了!他們根本孬到家了!」他扭曲著臉,模仿嚇得痛哭流涕的查理。「真希望我們沒偷那輛車!真希望我們沒到赫婁路!噢,比利,我們該怎麼辦?噢,比利,好可怕!噢!比利——」
「夠了!」查理說著開始走上前,臉上交雜著憤怒與難堪。「小鬼,不管你叫什麼名字,小心我打扁你的鼻子。」
我狂亂地低頭望著布勞爾,他正以獨眼平靜地望著從天而降的雨水。雷鳴聲依然隆隆不斷,但雨勢已開始減緩。
「戈登,你呢?」馬瑞爾問道;他輕扯著查理的胳臂,跟經驗老到的馴狗人管著兇狠的惡犬一樣。「你起碼有點像你聰明的哥哥,你叫他們放棄,我讓查理稍稍修理一下那個四眼田雞,然後我們各幹各的。你看如何?」
他不該提丹尼的。我本來想跟他講理,讓馬瑞爾知道魏恩親耳聽見比利與查理甘願放棄,因此真正有優先權的人是我們;我要告訴他,魏恩和我為了找這具屍體,幾乎在橋上被火車壓扁,告訴他麥洛與他那隻天不怕地不怕——或者該說愚蠢至極——的狗朋友大波,還有那些吸血蟲。我想我真正想告訴他的是:算了吧,馬瑞爾,做人要公平一點。但他卻把丹尼扯進來,於是我聽見從我嘴裡吐出來的,不是溫和的說理,而是我的死刑宣判:「去你的!你們這些下流的太保!」
馬瑞爾詫異不已,嘴巴張成了大圓形——我的話的確太出乎人意料之外,若在其他場合,保準立刻廝殺起來,然而此時所有的人——兩方的人——都瞪眼看著我,說不出話來。
之後泰迪欣喜若狂地喊道:「戈登!說得好!讓他們嘗一點厲害!過癮!」
我僵立原地,簡直無法置信,這就好像關鍵時刻臨時上臺的替角演員,竟說出一句劇本上找不著的臺詞一樣。我順著眼角瞧見柯里已將背上的袋子拿下,一手在裡面急急摸索著,但我不懂他在幹什麼——至少當時不懂。
「好吧,」馬瑞爾聲音柔和地說道,「去揍他們,把那叫戈登的小鬼留給我,我要把他兩隻手臂折斷!」
我全身發冷,我並沒有像剛才在鐵軌上那樣嚇得尿了一身,不過那一定是因為此刻沒東西好尿。你知道,他說的話可都是當真的;多年來,我對許多事都已改變看法,但這件事是例外。當馬瑞爾說要折斷我兩隻胳臂時,這話絕對當真。
他們冒著漸漸減緩的雨勢朝我們走來。莫傑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彈簧刀並敲著刀柄,六英寸長的刀子隨即彈出,在陰暗的下午光線下閃著灰漾漾的光。魏恩與泰迪突然一左一右閃到我身邊,同時擺起備戰姿態——屈起雙膝,緊握雙拳;泰迪充滿了狂熱,魏恩則是一臉絕望與擔憂。
大男孩成橫列前進,他們的腳踏過泥沼,濺起水花(由於下大雨,那裡已變成泥水坑)。布勞爾的屍體躺在我們腳旁,像是汲足了水的水桶。我已準備好隨時應戰……就在這時候,柯里發射了從他老頭櫃子里弄來的手槍。
(砰!)
天啊!這聲音多美妙啊!查理蹦得老高,兩眼直勾勾盯著我的馬瑞爾也倏地轉頭看柯里,一張嘴張大成圓形;凸眼蛇根本是一臉驚愕莫名。
「嘿!柯里,那是爸爸的槍嘛!」他說道,「你想找死啊——」
「沒你什麼事。」柯里說道,他的臉色蒼白得可怕,雙目炯炯有神,彷彿全副生命都已投注在眼睛上。
「戈登說得對,你們只是一夥下流的太保!查理跟比利根本不想要他們的優先權,這點你們都知道,否則我們也不會走那麼遠的路到這地方來。而他們只不過在別的地方洩漏了他們的大秘密,讓馬瑞爾替他們想辦法。」他的聲音轉為聲嘶力竭的高喊,「可是你們別想碰他,聽見沒?」
「聽著,」馬瑞爾說道,「你最好在拔腿開溜之前先把那東西放下,我看你連射一隻土撥鼠的膽子也沒有!」他又開始向前走,臉上仍掛著溫柔的微笑。「你們只是一夥裝腔作勢的小渾球,我會叫你把那支他媽的槍吃掉!」
「馬瑞爾,你再不站住,我發誓就要開槍了。」
「你會坐牢。」馬瑞爾低聲說道,腳下絲毫不猶疑,臉上仍然掛著微笑。其他人都以既害怕又神往的表情注視他……與泰迪、魏恩和我注視柯里的表情一樣。馬瑞爾是鎮上方圓幾十英里之內最難纏的角色,我想柯里大概唬不了他。馬瑞爾不認為一個十二歲的小鬼會真的開槍打他,我覺得他錯了,我想柯里會在他奪去手槍之前開槍。在那數秒之間,我十分肯定這下麻煩可大了,是我所碰過最大的麻煩,或許會出人命也不一定,而一切都是為了誰對那具屍體有優先處理權。
柯里帶著極懊惱的口吻柔聲說道:「馬瑞爾,你想在什麼部位吃一槍?手臂還是大腿?我不會挑,你替我挑挑看。」
馬瑞爾停下腳步。
27
微笑消失了,我看見他的臉上突然露出恐懼的神情,我想使他害怕的倒不是柯里的話,而是說話的口氣。我心想,這下漏子越捅越大了,如果這真是唬人的把戲,可算是我生平所見最棒的把戲。其他的大男孩也都信以為真,臉孔皺成一團,彷彿有人以火柴點燃了炸藥引信似的。
馬瑞爾漸漸恢復鎮定,臉上的肌肉又緊繃起來,他的嘴抿得緊緊的,而他看柯里的神情,就好像柯里剛剛認真提了個提案——要購併他的公司或處理他的貸款,或射斷他的命根子,是一種等待而近乎好奇的神情,令人覺得他若非已了無畏懼,就是掩藏得很好。馬瑞爾重新估計了他被槍擊的或然率,發現並不如原先想象的那麼對他有利,但他還是頗具危險性——或許比過去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後來我發覺這是我生平所見最生澀的一次心靈角力,他們倆都不是在唬人,而是玩真的。
「好吧,」馬瑞爾柔聲對柯里說道,「可是我知道你會有什麼下場,你這渾蛋。」
「錯了,你不會知道的。」
「你這小癟三!」凸眼蛇只這麼說道,「你會被修理得很悽慘的!」
「我們走著瞧!」柯里告訴他。
凸眼蛇憤怒地發出一個模糊的聲音,同時開始向前走來,柯里開槍射擊他前方十英尺的水中,水波飛濺。凸眼蛇急忙跳開,嘴裡不停地詛咒。
「好了,現在怎麼樣?」馬瑞爾問。
「現在你們坐進車裡,給我乖乖地回城堡巖,以後你們要做什麼,我不管,可是別想碰他。」他抬起一隻淋溼的球鞋輕觸著布勞爾,幾乎帶著尊敬的意味。「懂嗎?」
「不過我們會找你算賬。」馬瑞爾說道,他又開始露出微笑,「你不會不知道吧?」
「你們或許辦得到,或許辦不到。」
「我們會狠狠修理你,」馬瑞爾微笑道,「打得你全身是傷,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這點。我們會讓你們全上醫院療傷,我可是說真的。」
「喔,你幹嘛不回去跟你媽多親熱親熱?我聽說她挺喜歡的。」
馬瑞爾的笑容倏然凍結。「我會因為這句話宰了你,沒有人敢損我媽。」
「我聽說你媽的錢是睡覺睡來的。」柯里向他說道,馬瑞爾的臉開始一陣青一陣白,幾乎快與柯里的臉一樣慘白。柯里又說道:「其實我還聽說她——」
這時風雨又開始轉劇,來勢又急又猛,不過這一回下的是冰雹,而不是雨。森林的輕聲細語變成矯揉造作的二流電影中的叢林鼓聲——大塊大塊的冰雹敲著樹幹叮咚作響,會刺痛人的冰雹開始落在我的肩膀上——好像有某種邪惡力量在投擲這些冰雹似的。最糟的是,冰雹也開始打在布勞爾上仰的臉上,發出可怕的啪啦聲,又提醒我們他的存在,想到他無止境的驚人耐心。
魏恩哀號一聲,第一個投降,他急急大跨幾步,一溜煙竄上堤防。泰迪逗留了一分鐘,也跟在魏恩後面抱頭鼠竄。至於他們那一邊,溫斯蹣跚後退到附近的樹叢下,伯考維也跟著躲了起來,不過其他人仍站在原地,馬瑞爾又咧嘴笑了。
「戈登,不要走開,」柯里顫聲低語,「別走。」
「我在這兒。」
「現在就給我走。」柯里對馬瑞爾說道,他竟然能不露出半點顫聲,實在神奇,他的口氣就好像在教導一個愚笨的嬰兒。
「我們會逮到你的,」馬瑞爾說道,「如果你以為我們會忘掉的話,最好還是死了這條心。」
「很好,你們現在給我走,要幹什麼,改天再說。」
「我們會偷襲你,我們會——」
「快滾!」柯里高聲喊著,一邊舉起手槍。馬瑞爾朝後退。
他又注視柯里片刻,點點頭,然後轉身。「走吧。」他對其他人說道,然後,又轉頭看了柯里和我一眼。「後會有期。」
他們再度走進沼澤地和馬路之間的重重樹林中;柯里與我仍然紋絲不動地佇立原地,也不管不斷打在身上的冰雹,任它打紅我們的皮膚,任它像夏雪一般堆積在我們周圍。我們凝神傾聽著,不久,在冰雹撞擊樹幹的狂亂聲響掩蓋之下,聽見了兩輛汽車的發動聲。
「留在這兒別動。」柯里對我說著,便開始朝泥沼地跨去。
「柯里!」我驚惶地說道。
「我非去不可!你留下。」
他好像去了好長一段時間,我都開始認定他被躲在林子裡的馬瑞爾或凸眼蛇抓住了。我站在原地,只有布勞爾的屍體陪伴我等待有人——任何人——回來。過了一會兒,柯里回來了。
「我們成功了,」他說道,「他們走了。」
「真的?」
「對,兩輛車都走了。」他兩手交叉高舉至頭上,兩手中間夾著手槍,彷彿冠軍揮著手的姿態;然後他放下手,對我微微一笑,我想那是我見過最悲涼、最驚恐的微笑。
我們滿心溫暖地互望了一秒鐘,也許從對方的眼光裡看到了什麼,又一起尷尬地低下頭。突然間一陣恐懼襲來,我從柯里移動雙腳激起的啪啦啪啦水聲得知他也看到了,布勞爾的眼睛已成慘白一片,沒有瞳孔的眼睛瞪著前方,就像希臘雕像在瞧你們似的。我們很快便了解是怎麼回事,不過了解並不能減輕恐懼感。他的眼睛裡滿是圓圓的白色冰雹,此刻已經溶化,正順著他的臉頰流下來,彷彿在為自己離奇的遭遇流淚——他竟然成了兩批蠢孩子爭奪的戰利品。他的衣服上也都是白色冰雹,宛若躺在自己的壽衣中。
「噢,戈登,」柯里顫聲說道,「剛剛這一切對他來說,真是太可怕了。」
「我想他不會知道的——」
「也許我們聽見的是他的鬼魂,也許他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這樣你爭我奪,對他來說,真是太可怕了,我是說真的。」
我們身後的枝葉開始沙沙作響,我猛地一轉身,難道他們真的包抄過來了,但是柯里只是蠻不在意地瞄了一眼,又繼續專心想著布勞爾的屍體。來人是魏恩與泰迪,他們的牛仔褲已浸得溼溼的,緊緊黏在大腿上,兩人都曖昧地笑著。
「我們該怎麼辦呢?」柯里問道。我覺得心中一陣戰慄,或許他是在對我說話,或許是對……但他仍然低頭望著屍體。
「我們要把他帶回去,對不對?」泰迪困惑不解地問,「我們會變成英雄,是不是?」他先望著柯里,又望著我,然後目光又回到柯里身上。
柯里如大夢初醒般抬起頭,嘴唇扭曲著,他朝泰迪大踏步走去,兩手按在泰迪胸前,粗暴地把他向後一推。泰迪踉蹌後退,兩手像風火輪似地猛打著圈想穩住身子,最後坐在一攤泥漿中,兩眼上仰對柯里眨眼,好似一隻驚訝的麝香鼠。魏恩留心地注視柯里,似乎怕他做出什麼瘋狂的舉動,不過或許跟事實相差無幾。
「你給我閉嘴!」柯里對泰迪說道,「剛才你跑得挺快的,真是差勁的孬種!」
「我是怕冰雹!」泰迪既羞又怒地喊著,「不是怕那些傢伙!柯里,我怕雷雨!我沒辦法!我發誓,我敢跟他們任何一個人打架,可就怕雷雨!這我也沒法子。」他又開始哭,身子還坐在水裡。
「那你呢?」柯里轉身問魏恩,「你也怕雷雨?」
魏恩茫然地搖搖頭,仍然震懾於柯里的怒氣。「我以為大家都要跑。」
「那你一定可以未卜先知了,因為你是第一個跑的。」
魏恩嚥了兩次口水,再也不吭聲了。
柯里瞪著他,眼神慍怒而狂亂,然後他轉向我。「戈登,我們幫他弄個擔架。」
「柯里,就照你的意思做。」
「當然!跟童子軍一樣,」他的聲音變得高亢而奇特,「就跟他媽的童子軍一樣。用襯衫和竿子做個擔架,就像手冊裡說的那樣,戈登,對不對?」
「對,如果你要的話。可是如果那些傢伙——」
「去他的那些傢伙!」他喊道,「你們都是一群膽小鬼!全部給我滾開,討厭鬼!」
「柯里,他們可能會報警,再回來抓我們。」
「他是我們的,我們要把他帶走!」
「他們為了報復,會說任何不利於我們的話。」我告訴他。我的話聽來軟弱無力、而且愚蠢。「他們不惜說任何謊話,你是知道的,他們可以說出任何下三濫的話,到時我們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就像那個牛奶——」
「我不管!」他尖叫著,同時掄起拳頭向我迫近,但他一隻腳正好踢到布勞爾的胸膛,屍體因而抖動一下,他一個踉蹌,整個人跌在地上,我等他站起來打我一拳,然而他卻伏倒原地,頭對著堤防,兩手越過頭部,做出跳水家預備跳水的姿態,正與布勞爾被我們發現時的姿勢一樣。我狂亂地望著柯里的腳,好確定他的球鞋還穿在腳上。之後他開始嚎啕痛哭,他的身體在泥漿裡抖動著,雙拳不斷地捶打著泥漿,腦袋扭來扭去。泰迪與魏恩盯著柯里,臉上帶著興奮的神情,因為沒有人看見柯里哭過。過了一會兒,我走回堤防,攀上去,坐在其中一條鐵軌上;泰迪與魏恩也隨後跟來,我們一言不發地坐在雨中,像極了禮品店裡賣的三隻美德猴[40],總是一副走投無路、瀕臨破產邊緣的樣子。
28
二十分鐘之後,柯里爬上堤防坐在我們旁邊。雲層已開始散開,幾線陽光從雲層縫隙中射出,在短短的四十五分鐘之內,樹叢的深綠色已變了三次。柯里全身從頭到腳都是汙泥,只有眼白部分是乾淨的。
「戈登,你說得對,」他說道,「沒有人得到最後的權利,小人到處都是,呃?」
我點頭。又過了五分鐘,沒有人講話,我突然想到——我們總得防患於未然,免得他們真的報了警。我又跳下堤防,到柯里原先站著的地方,然後跪下來,用手指在水草與泥漿中撈著。
「你在找什麼?」泰迪問,他也下來了。
「我想在你左邊。」柯里說著用手指了指。
我往左移,過了一兩分鐘,兩枚彈殼都找到了,在剛冒出來的陽光下閃著光。我把彈殼給了柯里,他點點頭,把東西塞進他的褲袋裡。
「我們回去吧。」柯里說道。
「嘿!幹嘛?」泰迪喊著,真急了,「我要帶他走!」
「聽著,傻蛋,」柯里說道,「如果我們帶他回去,大家都會被關進感化院,就像戈登說的那樣,那些傢伙可以隨心所欲編造任何謊言,如果他們說是我們殺了他怎麼辦?呃?你喜歡事情變成那樣嗎?」
「我才不在乎呢!」泰迪怏怏不樂地說,然後又滿懷希望地看著我們,「何況他們可能只會把我們關上一兩個月,我的意思是再怎麼說我們才十二歲,他們總不會把我們關進肖申克監獄吧?」
柯里柔聲說道:「泰迪,如果你有不良紀錄的話,就不能從軍。」
我相信柯里不過在說謊——但這種時候還是不挑明的好。泰迪望著柯里良久,他的嘴唇顫抖著,最後他終於說出話來。「不是胡說?」
「你去問戈登。」
他滿懷希望地看著我。
「他說得對,」我說道,覺得自己簡直是狗屎,「泰迪,他說得對,志願入伍的時候,他們會先調查你過去的紀錄。」
「天哪!」
「我們先過橋,」柯里說道,「以後的路不走鐵軌,我們從另一個方向回城堡巖。如果有人問我們到什麼地方了,就說我們在佈列山露營,結果迷路了。」
「可是麥洛知道,」我說,「佛羅里達市場那個渾球也知道。」
「嗯,我們就說是麥洛把我們嚇得半死,大家才決定去佈列山露營。」
我點頭,這樣大概還可以,只要魏恩與泰迪不穿幫就好。
「如果我們的家人碰到一起,拆穿了我們的話呢?」魏恩問。
「這一點你自己去操心吧,」柯里說,「我爸爸反正還是醉得厲害。」
「那走吧。」魏恩說著朝我們與赫婁路之間的森林望了一眼,好像懷疑警察隨時可能帶著一群惡犬,從樹叢中冒出來。「早走早好。」
這時我們都已經站起來準備動身了。鳥兒瘋也似地叫著,我想它們大概對雨、對陽光、對蟲子以及萬事萬物都感到愉快吧!然後我們像被人操縱的傀儡一樣,不約而同地回頭望著布勞爾。
他躺在那兒,再度孤零零的。他的手臂張開,因為剛才我們曾幫他翻身朝上,因此這時他呈大字形平躺著,似乎在歡迎陽光出現。頃刻之間,一切彷彿都很好,比殯儀館安排的瞻仰室更自然,然而不久之後,你就看到了他臉上的瘀傷、下巴與嘴上的血塊,以及漸趨腫脹的軀體,也看到了和太陽一起出現的綠頭蒼蠅正繞著屍體打轉,發出擾人的嗡嗡聲,於是你記起那股難聞的腐臭味,就像緊閉的密室中有人放屁的味道一樣。他的年紀與我們相仿,而他卻死了,我不願相信這一切是出於自然,我恐懼莫名地排斥這種想法。
「好了,」柯里說道,本來他想以輕快的語氣說話,然而喉嚨發出的聲音卻又幹又衝,「我們走快點。」
回程我們幾乎是跑的,沒有人說話。我不知道別人的情形如何,但我卻忙著想事情,根本無暇說話;關於布勞爾的屍體,有一些事情令我感到不安——從當時一直到現在仍是如此。
右臉頰嚴重的瘀傷、頭部有劃破的痕跡、鼻子流血,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傷痕——至少看不到其他傷痕;但是許多人在酒吧裡鬧事,渾身傷得比他厲害十倍,到頭來還不是照樣大口喝酒。不過火車一定撞到他了,否則他的球鞋怎麼會離腳那麼遠?為什麼火車駕駛沒看見他?會不會火車的撞擊力把他甩得老高,但卻還沒有要了他的命?我想象在適當情況下,不無可能發生這樣的情形:是不是他想避開火車時,被火車撞到側面,然後一個滾翻,落在那塊低凹的沼澤地上?他會不會神智清醒地躺在那兒顫抖了好幾個鐘頭,然後才死的?死時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和整個世界切斷了聯絡。也許他是死於恐懼。從前有隻尾翼折斷的小鳥,就那樣死在我手裡,它的身體輕顫微跳著,嘴巴一開一合,黑亮的眼睛仰瞪著我,不久它的身體不跳了,嘴巴半開著,黑眼睛中光芒不見了,變得毫不在乎,布勞爾的情形也可能如此,他很可能因為覺得這樣活下去太可怕了而死去。
不過還有一件可疑的事,我想最令我不安的就是這件事。他是動身來採果子的,我好像記得新聞報道上說他還提了個罐子來裝果子。我回家之後曾到圖書館查過報紙,結果證實我沒錯,他的確是出門採果子,手裡還提了個瓶子或罐子之類的東西,但是我們沒有發現這東西。我們發現了他與他的球鞋,看來他一定是在伯倫鎮與他橫死的沼澤地中途把罐子丟了。或許剛開始迷路的時候,他還緊緊抓住那罐子,因為那代表了他與家庭、安全的聯絡,然而後來他越來越害怕,再加上一種完全的孤獨感,他發覺除了靠自己之外,沒有人能救他,這時他從心底湧現一股充滿寒意的真實恐懼,也許就這麼不知不覺地把罐子丟到鐵軌邊的林子裡,連他自己都不曉得是什麼時候丟的。
我曾想再回去找找看——你會不會覺得我很變態?我曾想過在亮麗的夏天早晨,駕著我的新福特車到赫婁路的盡頭,然後下車走入林子。就我一個人,我的妻子跟小孩則在遠方的另一個世界裡,只要按下電燈開關便能驅走黑暗、迎向光明的世界。我想過情形將是如何。我會拿出背包,把背包擱在車後的保險桿上,同時小心地脫下襯衫紮在腰際,在胸膛與肩膀上塗滿防蟲油,然後穿過森林到那塊低窪的沼澤地,也就是我們發現他的地方。他躺的地方會不會順著身體的形狀長出黃草?當然不會,當然是了無痕跡,不過你還是想知道,這時你就會發覺在理性成年男人的外衣之下——身穿楞條花布西裝、手肘處打著皮補丁的作家內心——仍然懷念著兒時各種古靈精怪的幻想。然後我再攀上如今已長滿雜草的堤防,慢慢地在通往錢伯倫鎮的腐朽鐵軌旁踱步。
愚蠢的幻想!竟然想為了一個二十年前裝野果的罐子而深入森林探險,說不定這罐子早已被丟至森林深處,或是在蓋房子整地時被壓路機碾平了,或是茂密的雜草把它蓋住,根本看不見了。但我敢說罐子一定還在原處未動,就在那條舊鐵軌沿線的某個地方。有時候那股回去找找看的衝動幾乎有點瘋狂,通常這股衝動湧現的時候都是早上,我太太在淋浴,小孩則在看波士頓三十八頻道的《蝙蝠俠》,這時我特別會覺得少年時期的戈登在我心裡蠢蠢欲動,那個也曾在這世界上昂首闊步,一會兒走路、一會兒說話、一會兒像只爬蟲似的趴在地上爬行的戈登。我想著:那孩子就是我,然而隨之而至的念頭卻令我有如被潑了冷水般全身發寒,那就是:你是指哪個孩子?
啜著手中的熱茶,注視著廚房窗戶斜射入屋的陽光,聽著分別由屋子兩側傳來電視聲音與淋浴聲,我感覺到眼睛的顫動,看來昨晚啤酒喝多了,這時候,我就會覺得回去一定可以找得著那個罐子。我可以看見那個罐子雖已鏽爛,但仍透著金屬的光芒,把夏日陽光反射到我的眼中。我會走到堤防下面,撥開緊緊纏住罐子耳朵的雜草,然後我要……幹嘛?我就是要把它從逝去的時光中拖出來,不斷地在手中把玩著,一邊摸著罐子,一邊想著它的一切,慨嘆著最後一個握住罐子的人,如今已作古多年。裡面會不會有張紙條?寫著:「救救我,我迷路了。」當然不會——小孩子才不會帶著鉛筆和紙去採野果——這不過是假設。我想象自己握著罐子時會是多麼驚駭敬畏,不過我猜我只會這麼想:雙手捧著那罐子,象徵了我的生與他的死,也證明我確實知道死掉的孩子是誰——是我們五個孩子中的哪一個孩子。握著罐子,從鏽跡斑斑與不再光亮的外殼上,讀出它所經歷的歲歲年年;撫摸著它,試圖瞭解曾經照耀其上的陽光、打落其上的雨水與覆蓋其上的冰雪,也回想著這罐子孤零零地經歷風霜雨雪的同時,我又遭遇了什麼?我在哪裡?在做什麼?在愛誰?過得如何?在什麼地方?我會捧著它、讀它、摸它……望著罐子上反映出的自己的臉孔,你明白嗎?
29
我們在星期天清晨五點多回到城堡巖,那天是勞動節前一天。我們走了一整夜,雖然大家的腳都磨出水泡,肚子又餓得嘰呱亂叫,但沒有人抱怨。我的頭痛得厲害,雙腳因為操勞過度而扭傷發熱。我們曾經兩次為了避開火車而躲到堤防下面,其中一輛火車和我們走同一個方向,但車速快得我們來不及跳上去。我們再度來到橫越城堡河的橋上時,天色已矇矇亮,柯里望了望鐵軌,望了望河水,再回頭望了望我們。
「去他的!我要走過去,如果被火車撞了也好,不必再擔心馬瑞爾那個傢伙了。」
我們都走了過去——或者應該說拖著疲倦的腳步蹣跚而行,沒有火車來。走到垃圾場時,我們翻過柵欄(沒見到麥洛,也沒見到大波,他們不會那麼早,更何況是星期天),直接走向水泵。魏恩打水,我們輪流把腦袋伸向冰涼的水流,並且用手把水拍打全身,一直喝水喝到肚子裝不下為止,然後把上衣穿上,因為早上好像有點涼颼颼的。我們一拐一拐走回鎮上,還在空地前的人行道上逗留片刻,我們望著樹屋,這樣大家才不必互望。
「好了,」泰迪終於說道,「星期三學校見,我想我會一直睡到那時候。」
「我也是,」魏恩說,「我快困死了。」
柯里吹著不成調的口哨,一句話也沒說。
「嘿!」泰迪笨拙地說道,「大家都是哥兒們,不要傷感情,好嗎?」
「不好,」柯里說著,驀地他一臉的疲倦鬱悶都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甜蜜而和煦的笑容,「我們做到了,是不是?我們趕走了那批渾球。」
「是啊!」魏恩說道,「比利可不會饒我。」
「那又怎麼樣?」柯里說道,「我哥哥會修理我,馬瑞爾也許會修理戈登,另外有人會修理泰迪,可是我們還是成功了。」
「你說得對。」魏恩應道,可是他的聲音聽來還是不太高興。
柯里看著我。「我們做到了,對不對?」他輕聲問道,「很值得,是不是?」
「當然值得。」我說。
「他媽的,」泰迪一派不再感興趣的口吻,「你們講話的口氣嚴肅得好像在上政論課似的,饒了我吧。我要回家了,不知道我媽是不是把我列在十大通緝要犯名單上了。」
我們都大笑出聲,泰迪又是一臉「我又說什麼啦」的神情,我們和他擊掌,然後他與魏恩兩人便朝家的方向走去,我也應該回家才是……但我猶豫了片刻。
「我跟你一塊走。」柯里提議道。
「好啊!」
我們走過一條街,沒有人開口。城堡巖的清晨安靜得可怕,我突然有種近乎神聖的感覺,覺得全身的疲憊皆離我而去。整個世界都在沉睡中,惟獨我們清醒著,我幾乎覺得一轉個彎就會看見我的鹿站在卡賓街角,也是鐵軌穿過工廠卸貨場的地方。
柯里終於說道:「他們會說出去。」
「當然會,不過不是今天或明天,這你不用擔心,我想起碼會過好久才敢講,也許好幾年。」他詫異地看著我。
「他們嚇壞了,柯里,尤其是泰迪,他害怕沒辦法從軍,不過魏恩也很害怕,他們兩個都會好幾天睡不著覺。我想今年秋天,他們有好幾次差一點脫口而出,但我猜他們不會講,因為……你知道嗎?這話聽起來有點瘋狂,可是……我想他們根本會把整件事情忘掉,好像不曾發生過一樣。」
他緩緩地點頭。「我沒想到這些。戈登,你有看透人心的本領。」
「希望如此。」
「你有。」
我們又一言不發地走過另一條街。
「我永遠也無法離開這個鎮,」柯里說著嘆了口氣,「等你上大學放暑假回來,就可以在七點到三點的日班結束後,到酒館來看魏恩、泰迪和我,如果你想的話;不過也許你根本不想。」他的笑令人脊背發涼。
「你少亂講了。」我說著,想把話說得強硬一些——我想到柯里在森林裡對我說的話:「也許我拿了錢到史老師面前認罪,也許那些錢一文也沒少,不過我還是放了三天假,因為那筆錢一直沒有出現。也許第二個星期史老太婆來上課的時候,身上穿的是一件全新的裙子……」還有當時他眼中的神情。
「好,我不亂講,」柯里說。
我用食指摩擦拇指。「這是全世界最小的小提琴,演奏的歌曲是‘我的心為你排出紫色的尿’。」
「他是我們的。」柯里說,漆黑的眼睛反映著晨光。
我們走到了我家那條街的街角,於是兩人停下腳步。時間是六點十五分,我們可看見鎮中心的送報車在泰迪叔叔的文具店前停下,一個身穿牛仔褲與t恤衫的男人丟下一捆報紙,報紙翻了個身摔在地上,露出漫畫版(通常首頁都是白朗黛和狄克崔西漫畫)。不久車子開走,它還有好幾站得跑。我還想對柯里說些話,但不知該如何開口。
「那再見了。」他說著,聲音中透著疲倦。
「柯里——」
「伸出手來?」
我和他擊掌。「回頭見。」
他又笑了——還是那甜蜜、和煦的笑容。「我會先見到你的,渾球。」
他走開了,臉上仍掛著笑,走得輕鬆而優雅,彷彿他並不像我這樣腳丫滿是水泡,而他的身上也沒有被蚊子及小黑蟲咬得處處紅腫,彷彿他在這個世上了無牽掛,好似他要到一個很棒的地方,而不是待在一個只有三個房間的屋子(說是陋室還更確切些),屋裡不但沒有水龍頭,窗戶也破破爛爛,臨時用塑膠板擋著,還有個哥哥可能正在前院等他回來,準備好好修理他。即使我剛才知道該說什麼,或許也說不出口,我認為過多的言語只會破壞了愛的機能——我猜從一個作家嘴裡說出這種話大概極不可思議,但我相信這是真的。假使你告訴一隻鹿說你對它毫無惡意,它只會擺擺尾巴,一溜煙即不見了。多說無益,愛並非像有些混賬詩人所描述的那樣;愛有牙齒、會咬人,而這種傷口永遠也無法癒合,沒有任何言語可以使愛的傷口癒合,可笑的是,恰好相反,若是傷口乾了,言語文字也隨之枯死。相信我,我是靠文字討生活的,我知道事實的確如此。
30
後門上了鎖,於是我從門墊下面摸出一把鑰匙,開啟門進去。廚房裡沒有人,一片安靜,乾淨得令人不快;我開啟電燈開關時,聽見洗手檯上的燈管發出哼聲。我大概有幾百年不曾比我媽早起了,連上一次是什麼時候都不記得。
我脫下襯衫,把它丟在洗衣機後面的塑膠籃裡,然後從洗手檯下拿了一塊乾淨的布往身上擦抹——臉、頸子、腋窩、肚子,然後我拉下褲子的拉鏈,使勁擦我的私處——一直擦到皮膚腫痛為止。儘管吸血蟲留下的紅色痕跡迅即消失,但我總覺得好像永遠擦不乾淨似的,直到現在,那地方還有小小的新月形疤痕,有一回我太太問起,我竟毫不思索地就隨便撒了個謊。
擦完之後,我把破布丟開,上頭真髒。
我拿出一打雞蛋,炒了六個蛋,等平底鍋裡的蛋成半凝固狀時,我又加了一盤碎鳳梨與半夸脫牛奶。正要坐下來吃的時候,我媽走進廚房,她的灰髮在腦後挽成髮髻,身穿一件褪色的粉紅色浴袍,嘴裡叼著駱駝牌香菸。
「戈登,到哪兒去了?」
「露營,」我說著開始吃了起來,「本來是在魏恩家後面,後來又跑到佈列山;魏恩的媽媽說會打電話過來,她沒打嗎?」
「也許是你爸爸接的。」她說著,悄悄走過我身邊到洗手檯前,像個粉紅色幽靈。日光燈對她並不仁慈,在燈光照射下,她的臉色變得蠟黃。她嘆口氣……幾乎是啜泣。「每天早晨,我總是特別想念丹尼,」她說道,「我都會走進他的房間看一眼,裡面總是空蕩蕩的,戈登,空蕩蕩的。」
「是啊,真他媽的!」
「他睡覺時總是把窗戶開得大大的,毛毯也……戈登,你剛才是不是說了什麼?」
「沒什麼,媽。」
「……毛毯也一直拉到下巴。」她說完後背向我怔怔地望著窗外。我繼續吃我的,全身顫抖。
31
我們的秘密一直沒有洩漏出去。
喔,我的意思並不是布勞爾的屍體一直沒被找到,確實有人找到了。不過我們雙方人馬都沒落著什麼好處,我想馬瑞爾後來一定覺得匿名電話是最安全的辦法,因為新聞上是這麼報道的。我的意思是,沒有任何人的父母發覺我們那兩天究竟上哪兒露營去了。
柯里的爸爸仍然在喝酒,跟柯里的預測沒有兩樣。他媽媽跑到路易斯登的姐姐家裡,每回柯里的爸爸喝酒狂歡時,她總是跑到那兒避難,然後讓凸眼蛇負責照顧年紀較小的弟妹。凸眼蛇不辱媽媽的託付,每天跟馬瑞爾與一群太保朋友四處閒混,留下九歲的南登、五歲的榮莉與兩歲的黛拉自生自滅。
泰迪的媽媽到了第二天晚上開始擔心,於是打電話給魏恩的媽媽,魏恩的媽媽說我們都還待在魏恩的帳篷裡,因為前一天晚上她還看見裡面有光;泰迪的媽又說希望沒有人在帳篷裡抽菸,魏恩的媽說她覺得是手電筒的光,何況她知道魏恩與比利的朋友都不會抽菸。
我爸問了我一些含糊的問題,都讓我含糊地擋了回去,他看來好像有點困惑不安,然後說改天一塊釣魚去,僅此而已。如果他們有一天聚在一塊兒的話,一切就穿幫了……不過這情形一直都未出現。
麥洛也沒有把事情說出去,我猜他左思右想,大概覺得對自己頗為不利,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會發誓他叫狗咬我是真有其事。
因此秘密一直未曾洩漏出去——不過事情並非就此結束。
32
在那個月的月底,有一天我從學校走路回家的時候,一輛黑色的一九五二年福特車停在我面前,就是這輛車,不會錯。車身是幫派分子喜歡的白色,還有流線型車頭和高高隆起的保險槓。後車蓋上畫了兩點和十一點的撲克牌圖案。
車門一一甩開,馬瑞爾與伯考維跨步走了下來。
「下流的太保,是嗎?」馬瑞爾說道,臉上仍是溫溫的笑,「我媽挺喜歡我的技巧,對嗎?」
「我們是來找你算賬的,小鬼。」伯考維說道。
我把書包朝人行道上一丟,拔腿就跑,但還沒跑到這條街的盡頭就被他們逮著。馬瑞爾飛身把我一抓,我即刻趴在地上,下巴結實地搗著水泥地,不僅是眼冒金星,簡直看到了整個星系、整個星雲。他們把我拉起來的時候,我已經哭了起來,倒不是因為我的手肘與膝蓋都破皮流血,或因為害怕而哭泣——而是一股感到無能為力的強烈憤怒;柯里說得對,他原本是我們的。
我又扭又轉,幾乎擺脫了他們,這時伯考維抬起膝蓋,朝我的下部猛力一頂,我感到一陣令人難以置信、無與倫比的強烈疼痛。這種驚人的痛讓人眼界大開,彷彿見識到電影除了普通的寬銀幕,還有全景寬銀幕。我開始尖聲哭叫,看來尖叫是我唯一的機會。
馬瑞爾在我臉上重重打了兩拳,一拳打在我的左眼,這一來,那隻眼睛得過四天後才能看清楚,另一拳打破了鼻子,聽來有點像咀嚼脆米花的聲音。這時年老的喬太太從門裡出來,一手拄著柺杖,嘴裡叼著煙,開始對他們大吼:
「嘿!你們在幹嘛?不準再打了!警察!警察!」
「小鬼,下次別再讓我看到!」馬瑞爾微笑道,然後他們放下我走了。我坐起來,身子前傾著,兩手捧著傷得不輕的命根子,心想這下八成活不成了。我仍然哭著,但伯考維開始繞過我時,一看到他那雙緊裹著牛仔褲的腿與他的長靴,我又滿心憤怒,於是我一把抓住他,朝著他的小腿,用盡吃奶的力氣狠狠咬下去。伯考維也開始尖叫,而且用單腳猛跳,竟還氣急敗壞地罵我卑鄙。我正望著他蹦來跳去,馬瑞爾一腳踩住我的左手一用力,兩根指頭斷了,我清楚聽見指頭斷裂的聲音,這回不像脆脆的米花,而像脆餅。之後馬瑞爾與伯考維走回車上,馬瑞爾把手插在後褲袋中慢慢走著,伯考維還不忘轉過頭來罵我一大串髒話。我蜷縮起身子哭著,喬太太走下來,還不住生氣地揮舞著手裡的柺杖。她問我要不要去看醫生,我坐起來,勉強止住哭,抽抽搭搭地告訴她不需要。
「胡說!」她咆哮道——喬太太已經半聾,因此說話都用吼的,「我看見那壞東西打在你什麼地方,哼,我看你的寶貝不腫得跟醃果醬的罐子一樣大才怪!」
她帶我進屋子,給我一塊溼布擦鼻子——這時鼻子已扁成一團——又讓我喝下一杯有藥味的咖啡,好像使我好過多了。她一直對我吼,說要找醫生來,我一概說不用,最後她只好放棄,於是我走回家,走得非常慢。我的寶貝還沒有腫得像罐子那麼大,不過也差不多了。
爸媽看了我一眼,便一路罵了出來——說實在,我還真有點訝異他們竟然注意到了。「那些小孩是誰?認不認得出來?」我爸問道,他從不錯過那些警匪影集。我說大概無法從一排人中指認出嫌疑犯,又說我累了,其實我想我是過度驚嚇,而且因為喝了喬太太的咖啡——裡面至少摻了百分之六十的vsop白蘭地——有點酒醉,我說他們大概不是鎮上的小孩,可能是從路易斯登來的。
他們帶我去看克拉森醫生,如今他依然健在,不過當時我就覺得他已經老得可以跟上帝一起促膝談心了。他接好我的手指與鼻樑,又給了我媽止痛藥的處方,之後他藉故要我爸媽走出診療室,然後慢吞吞地走到我面前,好像電影《科學怪人》中的怪物走近伊戈爾一樣。
「戈登,是誰幹的?」
「我不知道,克拉森醫——」
「你在撒謊。」
「沒有,大夫,真的。」
他蒼白的臉頰開始微微泛紅。「你何必護著那些白痴?你以為他們會因此尊敬你嗎?他們只會說你是笨蛋,然後大笑三聲;他們會說:‘啊,那個被我們打得慘兮兮的笨蛋來了,哈哈哈!’」
「我不認得他們,真的。」
我看得出來他好想扳住我的身子把我搖醒,不過他當然沒有這麼做,於是他讓我出了診療室,一邊搖著滿頭白髮,一邊嘴裡還喃喃說什麼不良少年。我想他晚上抽著雪茄、喝著雪利酒的時候,一定會對他的老朋友上帝談起這件事。
我毫不在意馬瑞爾他們究竟是尊敬我或視我為傻瓜,還是根本沒把我放在心上,但我必須為柯里著想。他的哥哥凸眼蛇打得他手臂折斷兩處,臉上又紅又紫,斷裂的手肘必須打鋼釘才接得起來。米太太走在路上時,瞧見柯里懸著無力的胳膊蹣跚而行,兩隻耳朵裡也都流著血,眼睛卻還在看漫畫書,於是她立刻帶他上醫院急診室,柯里告訴醫生,他是在黑暗中跌下地窖樓梯摔傷的。
「是啊。」醫生說道,他對柯里的不滿如克拉森醫生對我的感覺一樣,隨後他掛電話給班警官。
他在辦公室打電話的同時,柯里緩緩地穿過大廳,將吊腕帶按在胸前,免得它亂晃,這樣斷裂的骨頭才不會互相摩擦;他打電話給米太太。他後來告訴我,這是他生平第一次打對方付費的電話,他生怕米太太不肯接電話,還好她接了。
「柯里,你還好吧?」她問。
「很好,謝謝。」柯里說。
「柯里,對不起,我不能留下來照顧你,因為我正在烘餅——」
「沒有關係,米太太,」柯里說道,「你看一下我家門口有沒有一輛別克?」那輛別克是柯里媽媽開的,已經開了十年,引擎燒熱的時候,聞起來會有一股焦味。
「有。」她審慎地說道,最好不要跟柯里家有任何瓜葛,一窮二白的愛爾蘭後裔。
「能不能麻煩你走一趟,叫我媽到樓下把地窖燈泡的插頭拔下來,好嗎?」
「柯里,真的,我的餅——」
「請她立刻去拔插頭,」柯里執拗地說道,「否則我哥哥就得坐牢。」
米太太好久好久都不發一語,最後才答應,她沒有多問,柯里也沒有說謊。班警官確實去了他家一趟,不過凸眼蛇並沒有坐牢。
魏恩與泰迪也掛了彩,不過沒柯里和我這麼嚴重。比利在魏恩回家的路上修理他,才揮了四五拳,魏恩就失去知覺。魏恩只不過是昏倒了,比利卻生怕他已經死在自己的拳下,不敢再出手。泰迪有一回從樹屋回家的路上,被他們中間的三個逮著,他們把他一拳打飛了出去,砸了他的眼鏡;他要跟他們對打,可是等他們知道他根本是在瞎子摸黑時,就不願意打下去了。
我們四個人傷痕累累地上學,活像韓戰突擊隊的殘兵敗將,沒有人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不過大家都瞭解我們跟那些大孩子結了樑子,但每個人都表現得像個男子漢,於是一些謠傳出現了,每種說法都荒誕得離譜。
等到疤掉了、瘀痕也褪去的時候,魏恩與泰迪離我們越來越遠,他們又找到一群新夥伴,可以讓他們作威作福,其中大部分都是徹頭徹尾的渾球——五年級的小笨驢——但泰迪與魏恩一再把他們帶上樹屋,指揮來指揮去,活像納粹頭子一樣跋扈。
柯里和我漸漸減少上樹屋的次數,過了不久,那地方就變成他們所有了。我記得一九六一年春天,有一次我上了樹屋,注意到裡面充滿一種炮轟過的乾草堆味道,以後我再也沒上去過。漸漸地,泰迪與魏恩變得只是偶爾會在學校碰到的另外兩張面孔,我們見面僅點點頭、說聲嘿而已。這種事隨處可見,有沒有注意到,朋友在你生命中進進出出,好像餐廳中的侍者來來去去一樣。可是每當我想起那場夢、想到那兩具屍體正用力拖我下水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樣也好。有的人會沉淪,如此而已,並不公平,但世事就是這樣,有的人會沉淪下去。
33
一九六六年,魏恩葬身於路易斯登的公寓大火中——我相信布魯克林與布朗克斯的人會稱這種公寓為貧民窟。消防隊稱火勢起於凌晨兩點,天亮時,整棟建築物只剩下一堆灰礫。那裡原本在舉行一場大型的喝酒晚會,魏恩亦是座上客,有人在其中一間臥房裡睡著了,卻忘了捻熄香菸,或許是魏恩自己,正在夢想他那一罐子錢幣。他們從牙齒辨認出魏恩與另外四具屍體的身份。
泰迪則在車禍中喪生,我想是一九七一年,也可能是一九七二年初。我長大那段時間流行一種說法:「如果你一個人出去闖蕩,是英雄;帶了人跟你一起,就是狗熊。」泰迪自從懂事以來,唯一的願望就是從軍,結果空軍不接納他,徵兵部門將他的體格列為d等。其實任何人只要見了他那對厚鏡片與助聽器,就知道會有這種結果,惟獨泰迪自己不知道。他在高中二年級時,由於辱罵輔導老師為狗屎而禁止上學三天;學校就業輔導室的老師已經觀察他許久——他幾乎天天上辦公室檢視徵兵資料,這位老師知道他不是當兵的料,就勸他考慮一下其他職業,於是泰迪就狂怒起來。
由於經常曠課、遲到與多項成績不及格,泰迪留級一年……不過還是畢業了。他有一輛老舊的雪佛蘭,時常開著到過去馬瑞爾、伯考維時常去的地方鬼混,像彈子房、舞廳、酒館等,最後終於在城堡巖工務局找到一份修補路面的工作。
發生車禍的地點是赫婁。泰迪的雪佛蘭車上載滿了朋友(其中兩個是泰迪、魏恩從一九六〇年就一起混的朋友),每個人都喝了不少酒。車子撞上電線杆,把電線杆撞成兩半,然後連翻六個筋斗。其中有個女孩還活著,她在醫院的植物區——緬因州綜合醫院的植物人病房——躺了半年,直到後來不知哪個慈悲的幽靈拔掉了她的呼吸器。泰迪死後獲頒年度狗熊獎。
柯里升上初中二年級時選了升學班的課——他和我都知道再等下去就來不及了,因為他永遠也無法趕上。每個人都為他這個決定而大感意外。父母認為他在裝腔作勢,朋友認為他成了好學生,再也不與他為伍,輔導老師認為他的功課一定趕不上。而大部分的老師都對這位留著鴨尾巴長髮、穿皮夾克與靴子的學生很不以為然,因為他毫無準備地出現在他們班上,他們認為穿那種靴子與滿是拉鏈皮夾克的人,竟然出現在高尚的幾何、拉丁文與地球科學等高深科目的課堂上,簡直是大不敬,這身打扮只該出現在技藝班才是。柯里坐在那些來自望城山與佈列山中產階級家庭、衣著考究、活潑開朗的乖小孩中間,就好像格蘭戴爾[41]一樣,隨時可能對他們發出可怕的吼聲,把他們連同漂亮襯衫、鞋子和所有的一切,全都吞下肚子。
那年他有十幾次想要放棄,他的父親尤其拼命打擊他,指責柯里自覺比老爸強,指責柯里想上大學好花光他老子的血汗錢。有一回他用瓶子敲柯里的後腦勺,結果柯里又上了醫院的急診室,縫了四針才把腦殼合起來。他的老朋友們——現在多半整天抽菸鬼混——看到他都極盡訕笑之能事。輔導老師勸他多少修一點技藝課程,才不會全部不及格。當然最糟的是:他荒廢了前七年的教育,如今重拾課業,開始大吃苦頭了。
我們幾乎每天晚上都一起唸書,有時候一口氣就足足念六個鐘頭,每次唸完,我都精疲力竭,有時候也很害怕——因為他會為過去的荒唐竟然需要付出如此高的代價而大發雷霆。在他學「初級幾何學」之前,得先複習五年級的分數部分,因為當時他正與魏恩、泰迪玩得不亦樂乎呢!看到一個拉丁句子,他還得問清楚主詞、介詞與受詞分別是什麼;在他的英文文法課本里,工工整整寫著「他媽的動名詞」。他在作文方面的構思與組織都不錯,但文法很差,他不打標點符號的方式彷彿拿散彈槍亂射一般;他把那本《瓦瑞納英文與作文》翻爛了以後,又在波特蘭買了一本新的,那是他買的第一本精裝書,日後被他奉為《聖經》一樣神聖與珍貴。
但他終於在高三時為大家所接納。我們兩人都不曾名列前茅,不過我得第七,他也得了個十九。我們都得到緬因大學的入學許可,不過我上的是奧朗諾校區,他則去波特蘭校區念法律。你信不信?得念更多的拉丁文。
我們倆在高中時都交過女朋友,但沒有一個女孩能介入我們之中,你會不會覺得我們有點曖昧?我們的老朋友都這麼想,魏恩與泰迪也包括在內,但這只是我們求生的途徑。我們在深水中緊緊攀附著對方;我想柯里那方我已經解釋過了,而我攀附他的理由則比較不是那麼清楚。我想,柯里亟欲逃離城堡巖與逃離工廠陰影,就是我最好的理由,我不能丟下他一個人逆流而上,如果他沉淪了,我想一部分的我也會隨之沉淪下去。
一九七一年底,柯里到波特蘭一家小吃店吃飯,就在他的面前,有兩個人正在為誰先排在前面而爭執不休,其中一個抽出刀子。柯里是我們之中最善於打圓場的,這時他介入他們中間調停,刀子正好就插進他的喉嚨。拿刀的這個人曾經在四個不同的監獄裡服刑,事發之前一個星期才從肖申克州立監獄出來。柯里當場斃命。
我是在報紙上看到這個訊息的——柯里當時即將結束研究生二年級的學業,而我也已經結婚一年半,正在一所高中教英文,我太太有了身孕,我也正在籌劃寫一本書。當我看到報紙的大標題時——研究生於波特蘭餐廳被刺殞命——就告訴太太我要出去喝點東西。我駕車到郊外,停了車,為他哭泣;我猜我大概哭了將近半個小時,雖然我們夫妻感情甚篤,但我無法在太太面前哭泣,否則就顯得太軟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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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呢?
正如我說的,現在我是個作家,許多書評人說我寫的東西都是狗屎,我也時常覺得他們說得沒錯……但每回在銀行或醫生辦公室裡填表格填到職業欄,我填上「作家」二字時,都仍然覺得心慌。我的故事太像童話故事了,顯得荒誕不經。
我賣掉了那本小說,片商將它拍成電影,影評人的口碑甚佳,小說本身也大大熱門,這一切都發生於我二十六歲那年。第二本書也拍成電影,第三本亦不例外。我告訴過你——簡直是他媽的荒誕不經,況且我太太好像也並不介意我待在家裡,現在我們已有三個孩子了。在我看來,他們都很完美,大半的時間我都覺得很快樂。
但我曾經說過,寫作不像過去那麼輕鬆、那麼有趣。電話總是不停地響,偶爾我會頭痛欲裂,於是就必須到幽暗的房間裡躺下,直到不再頭痛為止。大夫說我得的並不是真正的偏頭痛,他稱之為「緊張痛」,叫我心情放輕鬆即可痊癒。我偶爾會擔心自己,這種毛病多麼愚蠢啊……可是我卻無法停止頭痛。我想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義?一個人能以寫作杜撰的小說致富,這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不過我與馬瑞爾重逢的經過倒是挺滑稽的。我的朋友都死了,而馬瑞爾還活著,我看見他在三點鐘的下班哨聲之後,從工廠停車場駕著車出來,那是我上一次帶著孩子回家看爸爸的時候。
一九五二年的福特車已變為一九七七年的旅行車,車身上還貼著褪色的「里根/布什/一九八〇」字樣。他的頭髮推成了小平頭,人也發福不少,原本伶俐、英俊的五官,如今都已陷進滿臉贅肉裡。我把孩子留在爸爸那兒,好進城買份報紙。我正好站在卡賓街的角落等著過街時,他朝我一瞥,這個過去曾打歪我鼻樑的三十二歲男人完全沒有認出我。
我注視著他把車子彎進酒館旁邊的骯髒停車場,然後他下車,兩手插在褲袋裡走了進去,我可以想象他開門時裡面飄出的煙味和西部鄉村歌曲的聲音,以及其他常客的歡迎聲,他將那偌大的臀部往凳子上一擱,或許自從他二十一歲以後,除了星期天之外,每天都在這裡消磨三個鐘頭。
我想:原來馬瑞爾現在變成這樣。
我往左邊一望,越過工廠,我可以看見城堡河的河水仍然在赫婁與城堡巖之間的橋下奔流著,雖然不及過去那麼寬闊,但卻乾淨得多。上流的橋已不復存在,但河水仍繼續奔流著。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