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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途(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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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算起來,我比太平洋屋脊步道年長了恰好15天的時間。我出生於1968年9月17日,而步道是在同年的10月2日由國會的一項法案正式命名的。這條步道其實早就存在,只是路線遲遲沒有敲定。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一群徒步旅行者和戶外運動愛好者就開始著手打造一條連線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步道。從那時起,人們便開始為這條步道拼接和開拓路線。1968年,太平洋屋脊步道被正式命名,直到1993年,步道才最終完成。而差不多整整兩年後的一天清晨,我在將我劃傷的約書亞樹的簇擁下迎來了旅程中的第一個清晨。在我看來,這條步道並不像只有2歲大的樣子,也不像我的「同齡人」,而是有一種古樸感,包含著一種無所不知的大智慧。我的一切喜悲,在這條步道看來,都是無關緊要的浮雲。

我在拂曉時分就睜開了眼睛,但卻一直賴在睡袋裡閱讀旅行手冊。雖然已經補充了12小時的睡眠——至少我躺下的時間有這麼長——但我仍然感到昏昏沉沉,直到一個小時後才勉強地坐起身來。昨夜的風一陣陣地且狂暴地敲打著帳篷,偶爾颳得靠頭一邊的帳篷篷壁迎風狂舞,害得我一整夜不知醒了多少次。黎明前的幾個小時,風才逐漸停歇下來。但取而代之的寂靜,卻如將我的形單影隻昭告天下的大喇叭一般,擾得我輾轉反側。

我鑽出帳篷,緩緩地直起身來,肌肉還因昨日的徒步旅行而隱隱作痛,踩在沙石上的赤腳顯得那樣嬌嫩。我仍然沒有飢餓感,但還是逼著自己吃了些早餐。我把兩勺名叫「升級牛奶(betterthanmilk)」的豆奶粉舀到一個水瓶裡,加水攪拌後倒入即食燕麥片。它的味道並沒有好過牛奶,甚至更糟,簡直淡而無味,和啃草葉沒什麼區別。我的味蕾彷彿集體大罷工了似的,而我仍然一口一口地逼著自己往下嚥,因為我必須得為一天的旅行補充足夠的能量。我把水瓶裡剩下的水喝光,然後笨手笨腳地用在我手中「咚咚」翻動的儲水袋把水瓶再次灌滿。根據《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輯:加利福尼亞州》上的資訊,我現在距離最近的水源金橡泉還有大約13英里遠。雖然昨日表現欠佳,但我仍打算在今天趕到水源處。

我強擠硬塞地把背包裝得不剩一絲餘地,用高空彈跳彈力繩把剩下的物品綁在背包的外側,接著,又用我在旅館裡發明的那一套程式把背包背在身上。從準備到出發,我花了足足一個小時的時間。剛一上路,我就在離我紮營處不遠的地方發現了一小攤糞便,顏色黑黑的,像是焦油一般。這是鬣狗留下來的——至少我希望是——還是美洲獅的呢?我在沙地上尋找腳印,但卻一無所獲。我環顧了一下四周,鼓起了勇氣,準備面對從鼠尾草叢和石塊中探出的大型貓科動物的臉。

我繼續上路。雖然被那攤糞便嚇了一跳,但我卻越走越輕鬆;雖有背包的重負,而我的步伐卻越來越矯健。我有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應付自如的瀟灑,而這感覺不到15分鐘便土崩瓦解了。我向高處爬啊爬啊,穿行在石塊遍佈的山間,沿著步道緩行而上。每邁出一步,背包的支架便會因為重壓而在我身後嘎吱作響。背部和雙肩的肌肉已絞扭成了緊繃的硬結,火辣辣的。每走一段路,我都得停下來用雙手支撐在膝蓋上,暫時減緩雙肩上的負重,然後再蹣跚地繼續前行。

正午時分,我已經爬到了6000多英尺高的山腰上,氣溫漸漸變涼,太陽也驟然躲到雲層後不見了蹤影。昨天我還在沙漠中揮汗如雨,而現在我卻一邊吃著蛋白質能量棒和杏幹組成的午餐,一邊瑟瑟發抖。被汗浸溼的t恤貼在背上,冷颼颼的。我把羊毛衫從衣袋裡找出來穿在身上,然後便躺在防水布上小憩幾分鐘。誰料,我竟不知不覺地睡著了。

落在臉上的雨點將我喚醒,我看了看錶,發現自己已經睡了將近兩個小時。我沒有做夢,也全然不知自己是怎麼入睡的,彷彿有人從身後用石頭把我砸暈了似的。坐起身後,我發現自己被包圍在層層霧氣之中,能見度只有幾英里。我抓緊背包帶,在細雨中繼續前進。而每走一步,我的整個身體都好似在深水中跋涉一般沉重。我把t恤和短褲捲起來,本想墊住臀部、背部和肩膀上被背包磨得生疼的地方,誰知卻適得其反。

夜幕降臨,我繼續向山上爬著。除了眼前,我什麼也看不清楚。對蛇的懼怕並沒有像昨天那樣糾纏著我,我腦子裡空空如也,並沒有想什麼「我可是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呀」,也沒有琢磨「我這是把自己逼到什麼道兒上啦」,只是一門心思地前進。我的大腦猶如一個水晶般明澈的花瓶,其中只裝著「前進」這一個想法,但我的身體卻恰恰相反,像極了一包崩碎的玻璃,每一個動作都會牽動我的痛處。我數著腳步,以求分散自己對疼痛的知覺,每數到100,就在心中清零,然後默默地接著從1開始數下去。如此以100為單位的計步法,果真讓我的旅途變得不那麼難熬了,似乎我只用完成眼前的這100步便可以安心了。

在爬山的過程中,我逐漸悟到我對山的認識是多麼淺薄,我甚至分辨不出我是走在一座山嶺上,還是走在由一系列山坡連成的山脈上。我成長的地方山並不多,雖然我也攀爬過幾座山,但只是在白天沿著遊人如織的山路遊玩罷了。山於我而言,只是碩大的土坡而已。但這認識太過片面了,我現在才意識到,山坡其實有其層次、充滿變化,是難以名狀而無以比擬的實體。每當我認為自己已經到了一座山嶺或一條山脈的頂點時,我總會發現自己的判斷為時過早了。即使眼前首先出現的是一小段斜坡,而山勢也會逗人似的往下延伸一段,但往上的路卻看似沒有盡頭。於是我繼續向上爬,直到爬上真正的山頂。之所以確定這是山頂,是因為這裡有雪。這雪並不是地上的積雪,而是從天而降的薄薄的雪片,狂風捲著這雪片,在空中紛飛狂舞著。

我從沒料到會在沙漠中看到下雨,更不用提下雪了。在我成長的地方,山上是沒有沙漠地帶的,雖然我有過幾次白天在沙漠中徒步旅行的經歷,但我對沙漠的認識還很膚淺。我認為,沙漠就是乾燥炎熱而多沙的地方,是蛇蠍和仙人掌的地盤。但是我錯了。沙漠遠遠不是我想象的那樣簡單,它和山川一樣,也是層次清晰、繁複多變的。在踏上旅程的第二天,我意識到,我這次嶄新的體驗,的確是無可比擬的。

我踏入了全然陌生的新疆界。

讓我始料不及的,不只是我對山川和沙漠的新的認知。尾骨、臀部和雙肩前的皮肉被磨出了血,這是我始料未及的。通過內容詳盡的旅行手冊上的資訊,扣去路上多次停下休息的時間,我今天的平均時速還不到每小時1英里,這是我始料未及的。為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做計劃時,我本打算在整個旅途中每天堅持走14英里的路程。但實際算下來,在大多數時間裡,我每天行進的路程需要多於14英里,因為在旅途中我打算每過一兩週都要用一天的時間停下來做休整。但在踏上步道之前,我從沒把我的身體素質和步道嚴酷的環境納入考慮範圍。

我有些慌了神,匆匆往山下走去。漸漸地,白雪變成了水霧,水霧漸漸散去,變成了遠近群山上溫和的綠樹和棕土,那錯落有致的坡度和稜角分明的輪廓,在蒼天的映襯下格外惹眼。在行進的過程中,入耳的唯有皮靴在沙礫地面上咔嚓作響的聲音,以及那快要把我逼瘋的背包支架發出的嘎吱聲。我停下腳步,摘下背包,找到支架上可能發出摩擦聲的源頭,用潤唇膏一陣塗抹,然後繼續上路。孰料,剛才的努力都是白費功夫。我大聲說了幾個詞,好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距離和那個送我來步道的男人道別,僅僅過了48個小時多一點兒,但在我看來,那一刻彷彿離我有一週那麼遙遠。我的聲音突兀地迴響在空中,顯得有些奇怪。我總覺得馬上就能遇到別的徒步旅行者了,卻遲遲不見人影。但一個小時之後,我便體會到了獨自一人的方便,因為我突然有了內急之感。雖然我腦中浮現出「上廁所」幾個字,但在步道上,所謂的「上廁所」其實就是指在沒有坐便器的支撐下蹲下去,在自己挖的洞裡解決問題。那把寫著「挖!我喜歡!」、被我綁在背包腰部固定帶上的不鏽鋼泥刀,終於盼到了大顯神威的時刻。

我並不喜歡這樣上廁所,但這是徒步旅行者解決內急的方法,所以我只得遵守行規。我繼續往前走,找到了一個看上去比較安全的地方,從那兒往偏離步道的方向走了幾步。我取下背包,把泥刀從刀鞘中抽出來,衝到一叢鼠尾草後面開始挖洞。地面的石塊挺多,泥土泛著米褐色,看上去硬邦邦的。在這樣的地面挖洞,簡直就像在試圖開鑿大理石灶臺一般,砂石四濺。

這分明是一個大男人扛著鑽機才能勝任的活兒!我一邊瞎想,一邊用泥刀的刀尖狂暴地往地上戳,手腕都快被累斷了。我徒勞地鑿呀鑿呀,緊繃的身上滲出了星星點點的冷汗。直到快要拉褲子的關頭,我才不得不站起身來。我別無選擇,只得把褲子脫了下來。因為穿內褲只會徒增對臀部的摩擦,當時我早已經把內褲脫下來扔掉了,所以一脫下外褲,我便馬上蹲下來,就地如廁。方便之後,我如釋重負,但因為太過疲憊,我差一點兒一屁股栽到還冒著熱氣的大便上。

完事之後,我跛著腳四處找來些石頭塊兒,堆在了我的大便上。掩蓋完畢後,我繼續上路。

我覺得自己應該是在往金橡泉的方向走,但到了7點鐘,這口泉卻仍不見蹤影。我無暇多想,由於太累而感覺不到飢餓,於是又省了一頓晚餐,也正好省了做晚餐的用水。我找到一處還算平坦的不大的空地,便在空地上把帳篷紮好,背包一側掛著的溫度計顯示,當時的氣溫只有42華氏度sup(1)/sup。我把被汗水浸溼的衣物脫下來,晾在一棵灌木上,然後便爬進了帳篷。

到了早晨,衣服已經在一夜之間凍得僵硬板結,我只得生拉硬扯地把衣服穿在了身上。

旅途的第三天,上路幾個小時後,我到達了金橡泉。一個四四方方的混凝土砌成的水池躍入眼簾,我的心氣頓時高漲了許多——不僅是因為我發現了水源,更是因為這眼「泉水」明顯是人工砌成的。我把手伸進水中,驚動了聚集在水面上的幾隻小蟲。我取出飲水過濾器,把導管插進水中,用我在家裡廚房洗手池中練習過的方法往上抽水。抽水的過程比我記憶中的要困難些,可能是因為在練習時我每次只抽幾下水,而真到實地抽水時,卻發現自己對肌肉力量的練習並不到家。我終於攢足了勁兒開始抽水,誰知導管卻浮在水面上,因而抽出來的只有空氣。我抽啊抽啊,直到精疲力竭,不得不停下來休息。休息之後又繼續,總算把兩隻水瓶和儲水袋重新灌滿了。前後足足花了我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但這是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務,因為下一個取水點離我足有19英里遠,想想就讓人害怕。

我本是鉚足了勁兒,準備行進一整天的,但卻靠著泉邊在我的野營椅上坐下了。氣溫終於升了起來,陽光灑在我裸露的雙臂和雙腿上。我脫去襯衫,把短褲拉到腳踝處,閉上雙眼躺在椅子上,希望陽光能夠治癒我軀幹上被背包磨破的皮膚。當我睜開雙眼,發現近旁的一塊石頭上有一隻小蜥蜴,好像在做俯臥撐。

「你好呀,蜥蜴!」我對它打招呼。而它卻停止了俯臥撐,全身僵住,一動也不動,而後閃電一般地跑掉了。

我必須抓緊時間了。我已經比自己所謂的「進度」落後了許多,但那一天,我卻無法強迫自己離開金橡泉周圍那些青翠欲滴的野生橡樹。除了皮膚被擦破之外,我的肌肉和筋骨也因長途跋涉而陣陣作痛,雙腳上也磨出了星星點點的水皰。我坐在沙土地上凝視著自己的雙腳,眼見水皰越發嚴重,卻無可奈何。我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撫過雙腳,滑至腳踝上一處足有1美元硬幣大小的瘀傷。這並不是我在這次旅途中掛的彩,而是來自旅途開始之前我做的一件蠢事。

多虧了這塊瘀傷,我才在莫哈維的旅館裡按捺住了給保羅打電話的衝動。我知道,他會從我的聲音中捕捉到我試圖隱藏的故事,而這塊瘀傷,會將我話中的弦外之音全部引出來。在波特蘭等著搭飛機去洛杉磯的兩天裡,我本打算離喬遠遠的,但我並沒有遵守這個諾言。從六個月前他來到明尼阿波利斯看我的時候起,我就再也沒有碰過海洛因。但即使如此,這一次,我還是和他一起淪陷了。

「該我了。」看他注射完畢之後,我迫不及待地要求道。那時距離我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時間僅有短短的48個小時了,但霎時間,這一切彷彿離我很遠很遠。

喬在我的胳膊上找不出一條適合注射的血管,於是對我說:「把腳踝給我。」

我手握著指南針,在金橡泉邊讀完了《永不迷失》。我辨出了東西南北,卸下了背包的重負,歡天喜地地沿著一條連線金橡泉的越野車道去尋找美景。我的雙腳仍然酸楚,肌肉仍然生疼,但少了背包的負擔,頓覺身輕如燕。我不但挺直了腰桿,而且簡直要一飛沖天了。雙肩就如附了兩根從天上降下的彈力繩一般,每一步都似一次飛躍,身體如空氣一般輕盈。

我來到一處高地,停下腳步放眼遠眺。映入眼簾的是更多的山嶺和沙漠山地,壯美而攝人心魂;遠處,則是一排排輪廓分明的風力渦輪發電機。我回到帳篷邊,架好爐子,準備為自己烹製旅途中的第一頓熱乎飯。我使出渾身解數,卻怎麼也無法讓火燃燒足夠長的時間。我把使用指南找出來,讀了「常見問題」一欄,原來是我裝在爐子氣罐裡的天然氣出了問題。爐子使用的應該是一種白色的特殊天然氣,但我卻灌入了加鉛天然氣。因為我的弄巧成拙,爐子的點火器已經被堵住,爐灶被菸灰燻得黑黑的。

反正我也不餓。感知飢餓的神經彷彿一根失去知覺的手指,幾乎動也動彈不得。我吃了一把幹金槍魚片,六點一刻還不到便進入了夢鄉。

踏上第四天的旅途之前,我把傷口處理了一下。一位rei的工作人員曾經建議我買一盒第二代疤痕修復貼,這種用來處理燙傷的藥貼對於水皰的處理效果也頗佳。我把貼片貼在腳趾尖、腳後跟、尾骨、雙肩的正面以及後腰部,把身上所有起水皰、蹭破皮以及起紅疹的地方都貼了個遍。完工後,我把襪子蹬掉,把它們揉得稍微柔軟一些後又穿回了腳上。我帶了兩雙襪子,每隔幾個小時替換一次,好把換下的襪子掛在背包上纏著的高空彈跳彈力繩上風乾。但即便如此,這兩雙襪子都因為泥土和汗漬而變得又黏又硬,好似不是用布料做的,而是用硬紙板糊的一樣。

那天清晨,我離開金橡泉繼續上路。又一次背上了24.5磅重的水,我發覺自己從中尋到了一種不可名狀、帶有懷舊情愫的樂趣。雖然旅途勞頓,艱險不斷,但我開始漸漸注意到身旁點點滴滴的美好事物,也感受到大大小小的景緻帶給我的驚喜,比如在步道上與我擦身而過的沙漠之花的色彩,還有夕陽落山時那一抹蒼穹的壯麗。我正陶醉於周圍的美景之中,卻突然絆在了一塊鵝卵石上,向前撲倒在地。我摔倒的勢頭如此之猛,讓我猝不及防。整整一分鐘過去了,我趴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腿上的傷灼痛難耐,背上的千斤重壓將我死死地抵在地面上。我從背包下鑽出來,檢查了一下傷勢,發現身上劃出的一個大口子血流如注,傷口處腫起一個拳頭大小的鼓包。我把珍貴的水在傷口上滴了幾滴,儘量把傷口上的碎石和泥土拍打幹淨,然後用紗布在傷口處按了一會兒。傷口凝血之後,我才又一跛一跛地上路。

在那天下午剩餘的途中,我聚精會神地盯著腳下的路,生怕一步沒踩穩再摔個馬趴,沒想到卻誤打誤撞地發現了我已經尋找幾天的東西:美洲獅的腳印。這頭獅子的爪印在沙土地上排列了大約四分之一英里遠,印跡清晰可辨,顯然它在不久前沿著與我相同的方向從這裡走過。每隔幾分鐘,我都會停下來四處張望一下。除了星星點點的綠色之外,映入眼簾的幾乎全是一片金棕色,和美洲獅身上的毛色別無二致。我繼續前進,腦海中浮現出最近讀到的一篇報道:三個加州女性在前一年於不同時間和地點分別被美洲獅咬死了。我又憶起童年時看過的自然紀錄片節目,節目中說,獵食者會把一群獵物中看上去最孱弱的個體挑出來,作為襲擊的物件。毫無疑問,這「最孱弱的個體」非我莫屬,而那最有可能被野獸分屍的捨我其誰。我哼唱著腦海中浮現的《小星星》和《鄉村路帶我回家》兩首小曲,一面希望用這顫抖的聲音把獅子嚇跑,一面又擔心此舉會不會讓獅子注意到我的存在,好像我腿上的血痂和幾天沒洗澡的身體發出的臭氣還不足以把它招來似的。

我環視了一下週邊變化了的地貌,發覺自己已經走出了不短的距離。周圍的景緻依舊乾燥,仍是灌木叢和鼠尾草的天下,但莫哈維沙漠標誌性的約書亞樹卻已漸漸稀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越來越多的刺柏、矮松和胭脂櫟。我偶爾會穿過野草肥沃的草原,茂密的野草和枝葉蓊鬱的大樹於我而言都是一顆顆的定心丸,因為它們喻示著生命和水源,也向我暗示:我也能如此茁壯地生存下去。

一棵倒下的樹切斷了我的道路,也切斷了我對生命堅定不移的信心。這棵樹橫倒在步道上,粗壯的樹幹架在半空中。我既不能從下面鑽過去,也無法從上方越過去,而我背上沉重的背包更是讓我難上加難。繞過樹走同樣行不通,因為步道一邊的坡度太陡,而另一邊的灌木又太過濃密。我站立了許久,試圖想出一個辦法。無論有多麼困難,我都非得過去不可。要麼前進,要麼折回莫哈維的旅館,只有這兩條路可走。我想起了我那18美元一晚的旅館房間,心中的嚮往簡直衝昏了頭腦,讓我全身都滿溢著返回去的慾望。我退回樹旁,解開背包的揹帶,將包推過粗糙的樹幹,儘量讓背包輕輕落地,生怕裡面的儲水袋會因為與地面的衝撞而破裂。然後,我也扒著樹幹爬到了另一邊。由於跌跤而摔得傷痕累累的手,無奈又一次被蹭破了皮。在接下來的1英里路途中,我又遇到了三棵被風颳倒的樹。越過這三座障礙之後,我小腿上的結痂重新綻裂開來,鮮血直流。

上路第五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一段陡峭的窄路上行走時,突然抬眼看到了一隻碩大長角、皮毛棕黃的動物向我直衝而來。

「麋鹿!」我驚呼一聲。其實,我清楚地知道,這動物並不是麋鹿。但驚嚇之中,我哪還顧得上辨認這是什麼動物,麋鹿是我腦海中能夠想到的與這頭野獸最接近的動物了。那動物向我步步逼近,我不禁又一次喊道:「麋鹿!」然後便連滾帶爬地鑽進一簇沿著步道生長的石蘭和胭脂櫟叢中。我扛著礙手礙腳的背包,使出吃奶的勁兒,鑽進了枝葉尖利的灌木叢中。

就在往灌木叢裡爬的節骨眼兒上,我突然想起了這頭野獸的名字。原來,馬上就要與我「火星撞地球」的是一頭得克薩斯長角公牛。

「麋——鹿!」我一面抓住綁在背包支架上的連著世界上最響亮口哨的黃繩,一面大聲喊著。我摸到口哨,把口哨送到嘴邊,閉上雙眼,拼命猛吹,直到不得不停下來呼吸為止。

待我睜開雙眼,公牛已經消失不見了。

而在慌亂之中,我右手的食指蹭到了石蘭灌木那鋸齒狀的枝上,指尖上的皮膚和公牛一樣,也消失不見了。

我發現,那年夏天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途中,有一件事情讓我感悟良多。而同時,這件事情也與世間萬物一樣,不費什麼力氣就能一語道破,那就是:我並沒有選擇的餘地,時常要硬著頭皮去做自己最不願意做的事情,沒有退路可逃,也沒有放棄的權利。無論灌下多少馬提尼酒,無論抽掉多少香菸,我都沒法掩蓋這個事實。我緊緊抱住灌木枝,試著把流血的手指包紮起來。我儘量不發出聲響,生怕把公牛再招引回來。我考慮了一下眼下的出路,但卻沒有想出什麼新招兒。出路還是那兩條,我可以沿著原路返回,也可以朝著既定的方向堅持走下去。由於我在吹口哨時沒有睜開眼睛,因而並沒有看到那頭公牛剛剛是往哪個方向跑的,而它朝哪個方向跑的可能都有。形勢並不很樂觀,面對這頭公牛,我可以選擇被嚇得後退,或是被激勵著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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