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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兩個方向上的公牛(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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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肯尼迪草原往北再走一點兒就是積雪地帶了,之後幾百英里的步道都被雪埋住了。」他站起身來,輕輕鬆鬆地背上背包,他那滿是汗毛的雙腿就像明尼蘇達州一片湖泊碼頭上的木樁,「今年來這裡徒步旅行,真是失算啊。」

「是啊。」我一邊說一邊試著把背包提起來,我故作輕鬆地照格雷格剛才的樣子把雙臂穿過背包的揹帶,也許是因為我不想丟臉吧,我的肌肉彷彿頓時強壯起來。但背包實在太重了,倔強地在地上寸步不移。

格雷格走過來幫我提包,他吃力地幫我把包背到背上:「你的包可真沉啊!比我的要沉多了。」

背上背包後,我對格雷格說:「很高興認識你。」我做出一副故意往前傾的樣子,不想讓格雷格看出我這佝僂的姿勢是由於背包的重壓造成的,「到目前為止,我還沒在步道上見過一個人呢。這兒的旅行者比我想象中的要少啊。」

「喜歡挑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者並不算多,何況今年還有前所未有的積雪呢。不少人都因為積雪而把徒步計劃推遲到明年了。」

「我在想,我們是不是也該把計劃推遲一年啊?」我希望他能附和我說:這主意不錯,明年再來吧。

「你是我迄今為止見過的第一個隻身上路的女性,也是登記簿上唯一一個隻身上路的女性。遇到你真是機緣巧合啊。」

我笑了一下,算是回答。

「你準備好出發了嗎?」他問道。

「準備好了!」我強打精神地回答。我跟在格雷格的身後上了路,儘量跟上他的速度,努力讓自己的腳步和他登山杖點地的聲音合上拍。15分鐘後,我們到了一處之字形上坡路的路口,我停下腳步補充水分。

格雷格繼續向上爬,我叫住了他:「格雷格,很高興認識你。」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著我:「我們離肯尼迪草原大概只有30英里了。」

我朝他微微點了點頭:「我知道。」這點兒路他到明天早上估計就能走完了,但我估計要用上整整三天的時間。

格雷格說:「越往山上爬氣溫越低,山上的海拔要比這裡高出上千英尺呢。」

我疲倦地「嗯」了一聲。

格雷格對我說:「你做得不錯,謝莉爾。別想太多了,你雖然是個新手,但很能吃苦。吃苦要算這種旅行中最重要的品質了,你做的事情是常人做不到的。」

「謝謝你。」他的話給了我莫大的鼓勵,我的喉嚨因心頭的激動而收緊了一下。

「肯尼迪草原見。」說完,他轉身繼續上路了。

「肯尼迪草原見。」我在他身後喊道,心裡彷彿明朗了些許。

「我們一起計劃一下怎麼對付這雪。」話音落下,格雷格就從我的視線中消失了。

格雷格走後,我帶著嶄新的抱負,在熱浪滾滾中重新上路。有了格雷格的信任,我再也沒有考慮過半途而廢。我一邊前進,一邊仔細回憶著現在正躺在裝備補給箱裡的冰鎬。這把理應屬於我的冰鎬有兩英尺長,一頭是鎬尖,一頭安有一把可順時針旋轉的短小鋒利的鏟頭;黑色的鎬柄,銀色的鎬身,看起來兇光閃閃。我把這把冰鎬從店裡買下來,帶回家,裝進一隻標有「肯尼迪草原」的箱子裡,一廂情願地以為等到了肯尼迪草原,我鐵定已經鬼使神差地修煉成了一名登山高手,因此使用這把冰鎬也就不在話下了。

但現在,步道讓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讓我多少有了些自知之明。我沒有受過冰鎬使用訓練,說不定不但沒法用它來防止自己從山坡上滑下來,還可能會傷到自己。那天,我趁著在路旁休息的時間翻閱了一下旅行手冊,想找找有沒有冰鎬的使用方法,但卻一無所獲。然而,有關在積雪的地面上徒步旅行的章節裡提到,靴底冰爪和冰鎬都是不可或缺的裝備,對指南針的熟練運用、對雪崩威力的瞭解以及良好的登山知識和判斷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用力把書合上,在這蒸籠之中走進了多姆荒野,希望能在肯尼迪草原讓格雷格給我補補冰鎬方面的課。雖然我跟他只有一面之緣,但他已經成了我的一座燈塔,是為我指明前進方向的明星。我不服氣地想:他能做的事情,我也能做。雖然連自己都抱有懷疑,但我還是告訴自己:他並不比我強,沒有人比我強。這成了我這些天一直唸叨的一句經文,每當我在之字形上坡路前徘徊時,每當我因為在陡坡上滑倒而摔傷膝蓋時,每當我脫襪子連帶把腳上的皮膚一起剝開時,每當我在夜幕降臨孤身一人躺在帳篷裡時,我常常會大聲問自己:「有誰能比我強?」

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雖然我知道自己是在撒彌天大謊,但還是告訴自己:沒人比我強。

我繼續前進,周圍的地貌由沙漠變成了森林,樹木漸漸變得高大、蓊鬱起來,河床上開始出現了點點河水,草地上的野花也漸漸繁盛起來。沙漠裡雖然也有花朵,但那些花兒並沒有這麼茂盛,多是些奇花異草,珍奇少見而絢麗奪目。而現在我看到的花兒多是普普通通的野花,或一簇一簇如毛毯般覆蓋在地上,或在沿著步道的樹蔭處怒放著。這些花中有許多我熟悉的品種,與明尼蘇達州夏日漫山遍野的花朵頗為相似。走過這片野花叢,我強烈地感到了母親的存在,彷彿她就在我的左右。有一次,我甚至忍不住停下來四處找尋她的蹤跡,然後才繼續上路。

在遇到格雷格那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和熊有了「第一次親密接觸」。我先是確定無疑地聽到了重重的鼻息聲,於是抬頭一看,果不其然,在離我20英尺遠的步道上,停著一隻大如冰箱、四肢觸地的動物。我倆四目相對,雙雙大驚失色。

「熊啊!」我大呼一聲。伸手去摸口哨的時候,熊卻轉身逃跑了。我把哨子吹得穿雲裂石,在陽光的照射下,只見熊那厚實的屁股隨著身體的晃動而搖搖顫顫。

幾分鐘後,我終於鼓起勇氣繼續趕路。我不得不順著熊逃跑的方向前進,一想到剛才的熊可能不是黑熊,我的腦袋就嗡嗡直響。明尼蘇達州北部的樹林裡常有黑熊出沒,我對它們已是司空見慣了。在家鄉熟悉的碎石路上散心或跑步時,如果遇到黑熊,我便會用和剛才一模一樣的方法把熊嚇跑。但那些黑熊與我剛剛看到的那隻不大一樣,我家鄉的黑熊是黑色的,像焦油一般的黑色,是在園林商店買回家的大袋栽培土壤那樣的黑色。而剛剛那隻熊的皮毛卻不是那種,而是肉桂一般的棕色,有些地方几乎泛著金黃色。

我開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著,努力勸自己相信剛才的熊一定不是黑熊那掠食成性的近親。它怎麼會是灰熊或棕熊?簡直是無稽之談。現在加州已經找不到灰熊和棕熊了,它們好幾年前就被趕盡殺絕了。不過如果是這樣,我剛才看到的那頭熊的的確確……不是黑色的呀?

我把口哨在手中握了足足一個小時,隨時做好吹哨的準備。我生怕萬一再遇到那隻冰箱大小、品種不明的熊時會驚擾它,於是哼起了歌曲。我把一週前因擔心美洲獅跟蹤時唱的老調全都搬了出來,自作鎮定地唱起了《小星星》和《鄉村路帶我回家》。後來,我腦中的串燒歌曲電臺控制了我的嘴唇,於是我便乾脆興之所至地唱起了小曲兒:「兩隻小蜜蜂呀,飛到花叢中呀,飛呀!啪啪!」

就是因為唱這支小調入了迷,我差點兒踩到一條響尾蛇。那條蛇用尾巴不住地向我發出警告,而且聲音越來越大,但我卻完全沒有把這響聲和響尾蛇聯絡在一起。這蛇可不好對付,它的身體足有我的小臂那麼粗呢。

響尾蛇在我眼前幾英尺的地方盤著身體,我的目光落到它身上,不禁失聲「啊!」地尖叫起來。如果我能跳起來的話,一定會驚得蹦起三丈高,但實際上我只往上拔了拔,雙腳完全無法離開地面。看到響尾蛇那扁而鈍的腦袋,我驚聲尖叫著,手忙腳亂地四處撲騰。我用了整整十分鐘的時間才終於鼓起勇氣,用腳跨出一條大大的弧線,身體顫抖著從蛇身邊邁了過去。

在那天剩下的路途中,我的腳步一直放得很慢,兩眼或掃視著地面,或向遠處眺望著,稍有聲響就會全身機警起來。我在心中對自己默唸:「我不怕,不怕。」我在四周瞥見了一些動物,只覺一股親切的歸屬感隱隱地油然而生。雖然我仍為蛇的事情而心有餘悸,但這種親切感卻還是讓我感慨萬千。我意識到,雖然途中歷經千難萬險,但是當我的第一段路途接近尾聲時,我已經對這條步道產生了一種越發強烈的感情。我的背包雖然沉重,卻已經不再是我幾周前在莫哈維的旅館裡費力扛上肩的甲殼蟲轎車,而幾乎成為我的一位有血有肉的同伴。現在,這隻背包已經有了自己的名字:怪獸。這個名字是我對背包的愛稱。想到所有支撐我生命的東西都裝在包裡,就很奇妙。而一想到我居然能夠把這龐然大物背在身上,更覺難以置信。這些對身體和物質的感悟,也不可避免地被我用到了對精神和感情世界的思考中:我那原本錯綜複雜的生活,竟然可以被簡化得如此質樸,簡直令人不可思議。我漸漸覺得,沒有把步道上的分分秒秒都用來為煩心事而慼慼然,未嘗不是件好事。或許,那全然佔據我注意力的身體疼痛,到頭來卻能為我撫平一些情感上的傷痕。在旅途的第二週即將結束時,我發現自從踏上步道以後,自己連一滴眼淚也沒有掉過。

我帶著那像同伴般陪我同行的痠痛感,走完了剩下的幾英里路程,來到一塊平坦的空地上紮營休息了一夜。空地的前方,便是肯尼迪草原了。在營地的邊上,有一棵粗壯的大樹倒在地上,這棵樹已經死去很多時日了,樹幹被風雨打磨得光滑而泛灰,樹枝早就剝落光了。看到這棵樹,我心中的石頭落了地。我用光滑粗大的樹幹當座椅,坐在上面輕鬆地摘掉了背包。一卸下背包,我便像靠在沙發上一般在樹幹上躺下來:終於能雙腳離地小憩片刻了。樹幹的寬度正好足夠我躺在上邊而不掉下來,這感覺真是妙不可言。雖然我又餓又渴、又熱又累,但與我後背上的硬塊發出的灼痛感相比,這些都不算什麼。我閉上雙眼,長長地呼了口氣。

幾分鐘後,我感覺身上有什麼東西在爬動。低眼一看,只見我的全身都被黑色的螞蟻爬滿了。這支螞蟻大軍從樹幹裡爬出來,排成了一條康加舞的隊形,湧至我的周身。我從樹幹上一躍而起,用比碰到熊和響尾蛇時還要大的聲音驚叫著,朝這些無辜的螞蟻一陣亂拍。我也不知道心中的萬千恐懼是由何而生,這恐懼的來源並非只是這些螞蟻,身邊所有的一切彷彿都能勾起我的心悸。無論我如何逞強,我終究不屬於這個世界。

做完晚飯後,天色雖然尚早,但我還是以最快的速度躲進了帳篷裡。不為別的,就為找一席庇護所——雖然這所謂的庇護所只是一層單薄的尼龍布。在開始旅行之前,我本以為自己只有在雨天才會在帳篷裡過夜,本以為在大多數夜裡,我都會將睡袋鋪在防水布上面,然後在滿天星斗下安然入眠。但和以前一樣,我又一次失算了。每當夜幕降臨,我都巴不得馬上鑽進帳篷。這並不是出於安全考慮,只是,我需要用什麼東西幫我把整個世界都阻隔在外,保護我,讓我遠離這片荒野的世界。我喜愛帳篷裡昏暗而凝重的氛圍,每天夜晚,我都會把我為數不多的幾件物品擺在身旁,享受著這令人親切的熟悉感。

我把《我彌留之際》取出來,開啟頭燈,把食品袋在小腿肚下墊好,然後唸了一小段禱文:神啊,請不要讓我今天看到的那隻黑熊闖進我的帳篷,偷走我的食物吧。

夜裡11點,我被鬣狗的嚎叫聲吵醒。頭燈的燈光已經快要熄滅了,而那本福克納的小說還開啟著擺在我的胸前。

第14天的晨曲拉開了帷幕,而我卻幾乎連站都站不起來了。其實,這種情形已經持續了一週。身體上的不適與疼痛與日俱增,清晨從帳篷裡鑽出來時,我總是無法像正常人一樣活動腿腳,彷彿自己一夜之間變成了老太太,只能一瘸一拐地為新的一天做準備。雖然當時我已經揹著「怪獸」在崎嶇而陡峭的山路上走過了100多英里,但每當清晨來臨,我卻連自身的體重都承受不起,雙腳因前一天的跋涉而腫脹無力,雙膝僵硬得連步子都快邁不開了。

我赤著雙腳在帳篷周邊活動了一陣,整好東西正準備出發之際,只見步道南邊走來兩個男人。我還沒來得及開口,他倆就像格雷格一樣叫出了我的名字。這兩個人分別叫艾伯特和馬特,是來自佐治亞州的一對父子,目標是走完步道的全程。艾伯特52歲,馬特24歲,兩人都參加過「雄鷹童子軍」,也都的確很有那個派頭。兩人都蓄著髒兮兮的鬍子,小腿上結滿了泥土塊兒,身上散發著難聞的氣味。但即便如此,兩人那開門見山的真誠和軍人式的簡單還是透出了他們的真性情。

「我的天!」艾伯特看到「怪獸」,拖著長腔對我說,「小姑娘,你這裡面都裝了些什麼呀?是不是把除了廚房洗手池以外的家當全都塞進去了?」

我有些難為情,臉上火辣辣的:「這裡面只有背包旅行用的裝備。」再看看他倆的背包,只有我的包一半大小。

艾伯特和藹地對我說:「我剛剛是逗你玩兒的。」我們聊走過的將人烤成豆芽菜的步道,也聊前方冰天雪地的世界。在聊天的過程中,我生出了一種初遇格雷格時的感覺:雖然在他們的映襯下,我的準備工作之倉促暴露得一覽無餘,但我仍為與他們的相遇而歡天喜地。我能感覺到他們在打量我,能看出他們在想什麼。我知道,我那荒謬絕倫的背包,以及我對徒步旅行的一知半解都被他們看在了眼裡;但與此同時,我只身一人行進至此所顯示出的勇氣和決心,他們也都默記在了心中。馬特是個大塊頭,體形活像個橄欖球隊的後衛,他那紅褐色的鬈髮輕垂在耳朵上方,結實的雙腿上的汗毛泛著金黃。他只比我小兩歲,不善言談,他把談話的任務全拋給了父親,像個小男孩兒似的獨自站在一邊。

「我知道我的問題可能提得有點兒不大合適,」艾伯特問道,「你在這麼熱的天裡,一天小便多少次?」

「呃……我沒有留意次數。我應該留心這種問題嗎?」我覺得,我這個冒牌野外生存者又一次被看穿了。但願他們的營地不會離我太近,要不他們就有可能聽到我昨晚因幾隻小螞蟻而起的尖叫聲了。

「一天最佳的小便次數是七次,」艾伯特並不避諱,「這是童子軍的標準。但是這兒太過炎熱,而且水源匱乏,再加上過度的體力支出,一天能小便三次已經算不錯了。」

我回答說:「是啊,我也一樣。」而實際上,在熱浪最嚴酷的那段時間,我曾有過連續24小時一次小便都沒有的經歷。「我在南邊遇到過一頭熊,」我轉移了話題,「是頭棕色的熊,但是肯定是頭黑熊。但它是棕色的,我是說,那頭黑熊的皮毛顏色是棕色的。」

艾伯特回話說:「這一帶的熊都是肉桂色的,可能是加州的陽光把它們的皮毛給曬褪色了吧。」他輕輕扶了扶帽簷兒繼續說道,「我們在肯尼迪草原見吧。很高興能認識你,小姐。」

「前邊有一個男旅友,叫格雷格。」我說,「我是幾天前遇到他的,他現在應該還在肯尼迪草原。」提到格雷格的名字,我的五臟六腑攪動了一下,不為別的,只因為他是我在步道上唯一認識的人。

艾伯特說:「我們步他的後塵已經好久了,要是真能見到他,那就太好了。我們身後還有幾個人,可能過不了多久就能趕上來了。」說完後,他轉身看看我們走過的路說,「兩個男孩子,一個叫道格,一個叫湯姆,和你的年齡差不多。他倆出發的時間比你稍早一點兒,是在你的起點稍往南一些的地方上路的。」

我揮手向艾伯特和馬特道別,又在原地坐了幾分鐘,在腦中勾勒了一下道格和湯姆這兩個人,然後起身上路。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我拿出了從未有過的勁頭向前進發,一心盼望著能比道格和湯姆先到達肯尼迪草原。誠然,我非常想見到這兩個人,但我希望能甩開他們一段距離,而不願以被他們趕超的失敗者姿態與他們相見。和格雷格一樣,艾伯特和馬特也是在美國與墨西哥的交界處上的路,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每天都能前進20多英里。但是道格和湯姆就不同了,他們和我一樣,也是剛剛踏上步道不久。就像艾伯特說的:「他倆出發的時間比你稍早一點兒,是在你的起點稍往南一些的地方上路的。」艾伯特的這席話在我的腦海中一次次地迴響著,好像如果我把這句話重複足夠多遍,就能從中榨出些喻義,推算出與道格和湯姆相比我的速度的快慢,好像與他倆相比我的速度快慢決定了我整個旅途的成敗——這個我所面對的人生中最大挑戰的成敗。

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是我人生中面臨的最大挑戰。想到這裡,我在步道上停下了腳步。但我馬上轉了念:眼見著母親一天天走向死亡和麵對失去她的生活,這才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挑戰。離開保羅,親手摧毀了我倆的婚姻和共築的生活,只是因為那股非做不可的莫名其妙的衝動,這也是個巨大的挑戰。但這次徒步旅行的挑戰與那些挑戰有所不同,旅途中的艱辛,讓我人生中的其他艱辛顯得輕了那麼一丁點兒。雖然說來奇怪,但事實的確如此。這一點,或許我在上路之初就有所察覺了吧。或許,幾個月前買下《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冊》的一時念起,其實就是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因為我的人生之線已被剪斷了。

那天早晨,在前行的途中,塞拉高地那白皚皚的山尖不時地躍入我的視線中。我感到,那剪斷的人生之線正在從我的線軸上脫落,而我新獲得的絲線卻在漸漸地往上纏繞。在路上,我並沒有讓那些積雪的山峰佔據我的思想,而是一心計劃著到了肯尼迪草原百貨商店後的情景,極盡細緻地勾畫著我將要在那兒購買的令人垂涎的食物:沁涼的檸檬汁、糖果棒以及我平常幾乎不碰的各種垃圾食品。我想象著雙手放在裝備補給箱上時的感受,這箱子就像一塊里程碑一樣,這是實實在在的明證,見證著我已經走過的路程。我預演著走進商店裡的開場白:「你好!我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旅行者,來這裡取我的裝備補給箱。我的名字叫謝莉爾·斯特雷德。」

謝莉爾·斯特雷德,謝莉爾·斯特雷德,謝莉爾·斯特雷德:這姓名至今還讓我說得有些彆彆扭扭的。「謝莉爾」這名字跟隨了我一輩子,但「斯特雷德」這個姓卻算是個新成員:我和保羅在4月申請了離婚,這個姓是在那之後才換的。保羅和我結婚時,把雙方的姓並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個四個音節、中間得用連字元連線的姓。我對這個姓一直不大喜歡,覺得它太複雜、太冗長了。很少有人能叫對我的姓,即使是我自己也常常被搞得暈頭轉向。和我短暫共事過的一個性情乖戾的老人曾經叫我「謝莉爾·連字元–連字元」,因為他被我的姓弄得顛三倒四的,而我也感同身受。

和保羅分居幾個月後,我倆經歷了一段不知是否要離婚的搖擺期。我倆一起坐下來,研究我們的離婚檔案,彷彿搞定這些檔案未來就能豁然開朗似的。我們翻閱著這些檔案,發現其中有一個問題是:離婚後雙方各用什麼姓氏?問題下方的橫線上什麼都沒有寫,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這橫線上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想姓什麼就姓什麼,這真是讓我們吃了一驚。剛剛看到這個問題時,我倆覺得特別好玩,於是便給自己取了不少荒誕不經的姓氏,什麼電影明星的姓氏啊、卡通人物的姓氏啊,還把完全構不成姓氏的單詞胡亂拼湊在一起。

我孤身一人回到自己的住所,卻對那條空白的橫線念念不忘。如果和保羅離了婚,我肯定要給自己重新取一個姓氏。我不要再當謝莉爾·連字元–連字元了,我也不想再使用高中時用的姓氏,不想重新變回曾經的那個我了。因而,在我和保羅為婚姻的前途踟躕茫然的幾個月裡,我為改姓問題絞盡腦汁,一遍遍篩選著和謝莉爾聽起來相配的姓氏,還列出我喜愛的小說主人公的姓氏,從中找靈感,卻一直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一天,「斯特雷德」這個詞蹦了出來,我立即去查字典:非此詞莫屬了!「斯特雷德」(strayed)這個詞條下條目繁多,釋義富有詩意,簡直就是我人生的真實寫照:「從正確的道路上迷失,偏離直達的航線,放蕩狂野,失去父母,居無定所,為追求某物而漫無目的地四處遊蕩,偏離主題或走岔路。」

我曾誤入歧途,浪跡天涯,變得放蕩狂野。對這個姓氏,我並沒有欣然接納,不是因為這個詞讓我的人生和所處環境中的汙點暴露無遺,而是因為即便是在那段為自己改姓的人生最黑暗的低谷期,我仍然能夠感受到這股消極的黑暗的威力。我明白,我的確偏離了正道,的確是在居無定所地流浪,而我的流浪讓我四處奔波,也讓我從中得到了對自己未曾有過的嶄新認識。

我將「謝莉爾·斯特雷德」這個名字在日記本上寫了滿滿一整頁,就像一個待嫁的少女重複書寫著夢中情人的名字似的。只是,這所謂的夢中情人並不存在,我就是我自己的「情人」,在我那無根無基、無本無源的漂泊中,親手栽下一份依靠。即便如此,我仍然心有疑慮。從字典裡隨意挑一個詞語作為自己的姓氏,在我看來總有點兒自欺欺人、幼稚無知之嫌,還有點兒矯揉造作的感覺。幾年以來,我一直在私下裡譏諷我的同齡人中那些假裝很懂藝術的左派嬉皮士們,覺得他們為自己杜撰出來的名字很是可笑。但我並沒有因此而放棄,我向幾個好友透露了我的決定,讓他們用新姓氏稱呼我,好讓我試試使用新姓氏的感覺。我進行了一次公路旅行,每每碰到要在旅客登記表上簽字的情況時,我都會用微微顫抖的手寫下「謝莉爾·斯特雷德」這個名字,心中泛起一絲隱隱的愧疚感,好像我在偽造支票似的。

等到我和保羅決定申請離婚的時候,我已經接受了自己的新姓氏,於是毫不猶豫地在那條空白的橫線處填下了我的新名字。但其他的橫線卻讓我有些踟躕不定了,那無數條需要我簽名的空白橫線,終將把我的婚姻一步步推向終結。我帶著幾絲猶豫和不安,在這些地方簽了字。離婚其實並不是我真心想要的,而婚姻也不是我心所願。我覺得,與保羅離婚的決定固然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我也覺得我這是在親手摧毀我所擁有的最珍貴的東西。我無法在二者之間做出權衡,當時,那場婚姻於我,就像我在步道上碰到公牛後的情形一樣:這公牛有可能在前,也有可能在後。於是,我一咬牙,朝著我未曾涉足的方向,踏上了征途。

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那天是個4月天,明尼蘇達州下了場雪,大片大片的雪花打著旋兒從天空直降而下,將整座城市都籠罩在奇幻之中。我倆的對面坐著一個叫薇兒的女人,她是我倆的一個熟人,也碰巧是我倆的公證人。我們坐在她位於市中心的辦公室中,透過大大的窗戶望著雪景,強顏歡笑地時而打打趣。我之前只和薇兒見過幾面,對她的事情只是略知一二,對她的印象也模模糊糊的。她很可愛,說話直爽,身材嬌小玲瓏得讓人難以置信。她至少要比我倆大10歲,留著1英寸長的金黃色短髮,面前垂下一縷染成粉色的長頭髮,像一隻小小的翅膀一樣蓋在她的眼睛上。她的雙耳耳郭上戴滿了銀耳環,五顏六色的文身像衣袖一樣佈滿她的雙臂。

鬧市區一間帶有大窗戶的辦公室、一份體面的工作,外加一紙公證人資格,這些東西和她的打扮似乎有些格格不入。我們之所以選她為我們公證,是因為我倆想讓離婚程式簡單一些。我們想要故作輕鬆,想要自欺欺人地告訴自己我們還算是溫柔善良的好人,六年前我們對彼此發出的誓言仍是真心的。幾周之前,我倆在我的住處下定決心要申請離婚,喝到微醉時,我們問彼此:「結婚時發的誓還記得嗎?」

「找到啦!」我在紙堆裡翻了一通,終於找到了我倆親筆寫下的結婚誓言——三張用訂書釘訂起來的褪了色的紙。我們還為這誓言起了個名字:「雛菊盛開之日」。「雛菊盛開之日!」我大聲嚷道。我倆笑得前仰後合,笑曾經的我們多麼稚嫩。然後,我把結婚誓言重新放回了紙堆的頂上,因為我無法再讀下去了。

我倆結婚的時候太青澀了,這決定讓大家都吃了一驚,連我們的父母都問我們,為什麼不能同居,非要結婚不可呢。但我們怎麼能滿足於同居呢?雖然那時我才19歲,保羅才21歲,但我倆愛得那樣轟轟烈烈、死去活來。我們相信,必須做出點兒瘋狂的事情,才能證明我們倆瘋狂的愛情。因此,我倆便做了想象所及的最瘋狂的事情——結婚。但即使是到了婚後,我們也並沒有夫妻的感覺:我倆雖然都相信一夫一妻制,但卻都沒有安安穩穩過日子的意思。我們把腳踏車裝進箱子裡,把箱子寄到了愛爾蘭,一個月後,我在那裡度過了20歲生日。我們在愛爾蘭的戈爾韋租了一間公寓,然後又轉念搬到了都柏林,雙雙在餐館找到了服務生的工作。保羅的工作地點是一家比薩店,我則是在一家素食咖啡廳。四個月後,我倆搬到了倫敦,一貧如洗的我們,竟在人行道上拾起了硬幣。最後,我倆回到家鄉,不久後,母親撒手人寰,而我倆的所作所為,則一步一步地把我們推到了薇兒的辦公室中。

我和保羅在桌下攥緊了彼此的手,看著薇兒有板有眼地檢查著我倆的離婚檔案。她一張接一張地檢視著檔案,一直把五六十頁檔案全部瀏覽完畢,以保證我倆沒有犯什麼錯誤。看著她,我突然萌生了一股忠貞之感,彷彿我和保羅同在一條戰線,要共同迎擊她可能指出的問題,彷彿我倆正在申請的,不是分手離散,而是一生相守。

終於,她對我們說:「看上去沒有什麼問題。」對我們默默一笑後,她用比剛才還快的速度又瀏覽了一遍檔案,時而用她巨大的公證人印章蓋在紙上,時而把幾頁檔案從桌子那頭推給我們簽字。

「我愛他。」接近尾聲時我突然脫口而出,眼裡噙滿了淚水。我本想把袖子捲起來,想用新刺的馬形文身上蓋著的方形紗布向薇兒證明,但我只是語無倫次地繼續說了下去,「我是說,我們離婚不是因為缺少愛情。我愛他,他也愛我……」我看看保羅,希望他能表示同意,等待著他也向我表示他的愛意,但他只是緘口不言。於是我又一次開口,「我告訴你,是因為我不想讓你誤會。」

「我明白。」薇兒說著,用手把那一縷粉色的頭髮從眼前撥開。我看到她緊張地將目光從檔案上移開,看了我一眼,然後又繼續低頭看檔案。

「都是我的錯。」我哽咽著用顫抖的聲音說,「他什麼錯都沒有,有錯的是我,我連我自己的心都傷透了。」

保羅伸手拍拍我的腿,想要安慰我,而我卻無法抬眼看他。只要一和他對視,我的眼淚一定會傾瀉而出。雖然已經下了決心,但我知道如果我轉頭請求他不要離婚,告訴他我想重歸於好,他是一定會答應的。我沒有轉頭看他。我的身體裡有什麼東西像機器一樣嗡嗡轟鳴著啟動了,我無法讓這東西停止。我伸出一隻手,握住了保羅放在我腿上的那隻手。

有時,我們會一起想象如果某件事情沒有發生,現在的生活會是怎樣一幅情景。比如,如果母親沒有離世,我還會揹著保羅和其他男人發生關係嗎?又比如,如果不是我出軌在先,那麼保羅會背叛我嗎?如果一切都風平浪靜——母親還安然在世,我們也都沒和別人偷情,那麼我們還會單純地因為兩人結婚時尚且年少懵懂而離婚嗎?答案無從知曉,但我們渴望得到答案。在一起時我倆相親相近,而在共同尋找答案的過程中,我倆彷彿走得更近了。我們終於對彼此敞開了心懷,字字句句發自心底。無論談論的事物是美是醜,我們都毫無隱諱、和盤托出。

終於下決心離婚前的最後一次討論,我倆坦誠相見,兩顆心都在滴血。談話終了,我倆的心仍在作痛。我半開玩笑地說:「我們經歷了這麼多,真該廝守在一起才對啊。」我倆坐在我公寓裡的沙發上,從下午一直聊到夜裡。屋裡黑黢黢的,因為日落時我倆都被折磨得身心俱疲,誰也沒有氣力起身去開燈。

見他沒有吱聲,我繼續說:「我希望你能再找到一個人,和她一起廝守。」然而,想到保羅會和另外一個人長相廝守,我卻頓覺心如刀絞。

「我也一樣祝福你。」保羅說。

我在黑暗中坐在他的身旁,想要勸說自己相信我能夠在別處獲得與保羅曾經擁有過的愛情,希望自己在重獲愛情後不要再讓這玫瑰凋零。然而,我覺得我辦不到。我憶起了母親,憶起了在她彌留之際發生的那些令人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些微不足道卻糟糕透頂的往事。母親那荒謬怪誕、語無倫次的胡話,那因為久臥不起而積在胳膊背面的青黑色瘀血,還有她為了「那東西」而苦苦哀求的樣子。「那東西」是什麼,我們不知道,甚至連個用來稱呼的名號也無從想起。我們只知道,她所懇求的,並不是主的寬赦,不,「那東西」遠沒有這麼神聖。當時我覺得,那段日子可謂身在煉獄的最底層,但在母親當真閉上雙眼時,我卻甘願付出所有來留住那段歲月,那段平凡得不足為外人道卻又那樣熠熠生輝的日子。在決定離婚的那一夜,我坐在保羅的身邊想:也許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是如此吧,也許當這一切都結束之時,我也會想極力挽回這段痛苦的歲月吧。

「你在想什麼呢?」保羅問道。我沒有回答,只是起身去開啟了燈。

離婚檔案公證完後,郵寄的任務就是我們倆自己的事情了。我們一起走出大樓,在冰天雪地的世界中沿著人行道往前走著,找到了一個郵箱。寄出檔案之後,我倆靠在一幢建築物冰涼的磚牆上吻著彼此,一邊啜泣一邊低聲述說著心中的悔恨,兩人的眼淚在臉上交融。

過了一會兒,保羅開口了:「我們這是在幹什麼呀?」

在長達一年的分分合合中,我們在床上纏纏綿綿地度過了幾個下午和夜晚。我雖然想像以前一樣,邀他一起跟我回公寓,但這次,我不忍也不敢再次逾界了。我回道:「我們在道別呀。」

「再見。」他說

「再見。」我回答。

我倆緊緊地依偎在一起,臉貼著臉,我的雙手用力地攥著他的大衣衣襟。我的身體一側是一幢沉默不語的建築,另一側是如睡意正酣的巨獸一般灰濛濛的天空和白皚皚的街道。我倆被夾在這兩個世界之間,被孤立在了一條隧道之中。雪花在保羅的髮間融化,我想伸手去觸控那雪片,但還是控制住了自己。我倆就這樣站在那裡,沉默不語地凝眸對望,彷彿這是我倆的最後一次見面。

時間緩緩地流逝,他終於開了口:「謝莉爾·斯特雷德。」自他口中說出我的名字,聽上去是那樣陌生。

我點點頭,鬆開了緊握著他大衣的雙手。

(1)pow為「prisonerofwar」的縮寫,意為「戰俘」。mia是「missinginaction」的縮寫,意為「在戰鬥中失蹤計程車兵」。此處特指越戰時期的戰俘和失蹤人員。—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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