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亮我就醒了,然後絲毫不差地把帳篷收起來。現在我已經能在5分鐘之內把東西全部打包好。我曾經在莫哈維汽車旅館把東西歸類,要麼扔掉或燒掉,要麼就留下來。留下來的東西亂糟糟地擺成一大堆,但現在都歸置在我的包裡或者掛在包上,而且我準確地知道各種物件的位置。我的手出於本能就能摸到我要找的東西,似乎完全不用經大腦。「怪獸」現在就是我的世界,我的左膀右臂,儘管它沒有生命。它的沉重和龐大仍然會讓我很有挫敗感,但是我已經認為它是個甜蜜的負擔。一個月前,我跟現在的想法截然不同。現在我們倆不是對立的,而是已經合二為一了。
揹著這麼重的包也讓我的外在有了新的變化。我的腿硬得像鵝卵石,肌肉有力,似乎上山下海無所不能。之前不斷被包磨出血又結痂的屁股、肩膀和尾骨現在已經接受了這一切,皮膚被磨得又厚又硬,有點像樹皮,又像用沸水去毛後的雞皮。
我的腳?好吧,感覺已經無藥可救了。
自從上次從三湖到貝爾登鎮的時候受了重傷,兩個大拇指一直沒好過,而且指甲都成了死灰色。其他的腳趾則磨得通紅,我有時候想,它們會不會有一天要罷工,離「腳」出走呢?從腳後跟到腳踝,全都是水皰,而且感覺永遠也好不了了。但是那天早上在老站,我強迫自己不去想我的腳。能不能順利完成旅行取決於我的信念:無論如何,都要勇往直前。我用修復貼和新的創可貼包住傷口,然後穿上襪子和靴子,一瘸一拐地走到營地的水龍頭把能裝64盎司水的兩個水瓶都裝滿。今天要行進15英里,才能穿過炙熱的帽溪沿。這些水得留到那時候喝。
我要走到太平洋屋脊步道和這條路的交會處。天還早,但是已經很熱了。不過經過休整,我覺得自己又充滿了能量,準備迎接新一天的到來。一上午,我就穿行在乾涸的河床和滿是亂石的溪谷中,口渴難耐的時候才停下來喝口水。到10點鐘左右的時候,我走上了一條几英里寬的斜坡。陡坡上長滿雜草和野花,很少有陰涼地兒。樹很少,而且都因幾年前的大火枯死了。樹幹白一道黑一道,樹枝也都被燒成了塊塊殘木。這種荒涼的美麗,默默透著苦難的力量。
碧空如洗,太陽無情地照射著大地。帽子和渾身塗抹的防曬霜都像失效了一般。我能看到幾英里外的情況——拉森峰(lassenpeak)白雪皚皚,而它北面的沙斯塔山海拔更高,積雪更多。看到沙斯塔山,我鬆了一口氣,因為那就是目的地。穿過這座山以後,我就可以一直走到哥倫比亞河。我已經繞過了積雪,現在要沿著這條線路一直往前。我腦海中不禁浮現出自己輕鬆歡快地走完剩下旅程的情景。但是高溫天氣很快就把我拉回現實,讓我明白想歸想,但不可能實現。如果我要到達俄勒岡和華盛頓州界的話,揹著這麼大的包徒步旅行,一定困難重重。
徒步跟我以前的旅行方式完全不同。在以前渾渾噩噩的生活裡,這幾英里的路程對我根本沒什麼意義。但是現在,於我,這踏過的路是茂盛的雜草,是凝結的土塊,是隨風舞蹈的花兒,是自由生長的綠樹;於我,這踏過的路是我踏實的呼吸聲,是我的雙腳邁過的每一步,是我的滑雪杖探路的敲擊聲。在這一切面前,我變得無比渺小。而在帽溪沿旅行的這天,這種渺小感更為強烈。天氣從炎熱變成炙熱,到最後連風都是熱的,在地表打著旋兒,把土都吹到我的鞋子上。一陣熱浪吹過,我聽到了一種異於風聲的窸窣響聲,我突然意識到這周圍有一條響尾蛇,在警告我不要靠近。我慌忙往後退了一步,看到前面幾步遠處有一條蛇,眼睛盯著我,身體盤曲,尾巴立起,活脫脫像罵人時豎起中指。要是我剛剛再多走幾步的話,就踩到它了。這已經是路上碰到的第三條響尾蛇了。我誇張地從它身邊繞了個大圈,繼續趕路。
中午,我找到一塊狹長的陰涼地,坐下來準備吃點東西。每次午餐的時候,我都會把襪子和靴子脫掉,平躺在地上,把腫脹的雙腳搭在包上休息,這次照舊。望著天空,有鷹和雕在我頭頂盤旋,但是我沒法放鬆下來,不僅僅是因為有響尾蛇。這裡地面空曠,能見度很高。但是我心裡總是隱隱覺得有東西就潛伏在我周圍,注視著我,準備伺機而動。時不時地,我會直起身,看看周圍有沒有美洲獅,然後又躺下,安慰自己沒什麼好害怕的。但是不一會兒,我又覺得自己聽到樹枝斷裂聲,所以又會彈坐起來。
我不斷地對自己說,什麼都沒有,我不害怕。我伸手夠到了水瓶,開始喝個不停。我實在太渴了,所以把這一瓶水一飲而盡,然後還覺得不過癮,又開啟另一瓶喝起來。掛在我拉鏈上的溫度計現在顯示陰涼地兒裡的溫度已經達到100華氏度。
再一次上路的時候,我開始唱一些能讓自己心靜的歌。太陽光好像抽打在身上,火辣辣的。汗水匯聚在太陽鏡四周,流進眼睛,十分刺痛,我不得不時地停下來擦汗。想想一個星期前我還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在雪山跋涉呢。每天早上醒來,帳篷外面都結了厚厚一層霜。但是現在那些記憶已經模糊了。那個雪白的世界像是一場夢境,就好像這五週的跋涉全是籠罩在炙人的高溫下,我第二週繞道而行也全是因為這高溫。我停下腳步,喝了口水。現在連水都熱得燙嘴。
前面是一片平地,長滿了一串紅和雜亂無章的耐旱野花。一路上會有一些認不出的扎人的植物擦過我的小腿肚。我能認出的植物好像在跟我說話,用我媽媽的聲音說著它們的名字。它們的名字又重新在我記憶裡冒出來:田薺菜、火焰草、羽扁豆——這些白色、橙色和紫色的花在明尼蘇達州也能見到。當我們駕車駛過的時候,媽媽有時會停下車,從路邊的花叢裡摘一捧。
我停住腳步,抬頭望著天空。那些猛禽仍然在盤旋,似乎不用扇動翅膀。我下定決心:絕不打道回府。想到這裡,我深吸一口氣,繼續前進。現在我的大腦已經什麼都不想了,支撐我機械前進的,只有旅程的單調。上路的這些日子,每天這種單調都會最終佔得上風,因為當時心裡想的只有身體的疲憊。就好像這是某種痛苦的療法。每次我會數著自己走了多少步,到了100,再從1開始數。每完成一組,就感覺已經完成了一件小事情。後來覺得數到100太難,於是減到50,然後減到25,最後減到了10。
1,2,3,4,5,6,7,8,9,10。
然後我停下來,彎下身,用手按一下膝蓋,緩解一下背部壓力。臉上的汗水會直接滴到淺黃色的土裡,像是滴下的淚水。
莫多克高原與莫哈維沙漠有所不同,但是感覺並無差異。這兩個地方都長滿了參差不齊的植物,不適宜人類居住。小型灰褐色蜥蜴要麼在我靠近時迅速消失在路邊,要麼就一動不動。「它們從哪兒找水呢?」為了不去想自己有多熱多渴,我就去想些別的。「我現在到哪兒了?」離水箱已經只有3英里了,我還剩下8盎司水。
然後6盎司。
然後4盎司。
在看到水箱之前,我逼迫自己不去喝最後剩下的兩盎司水。到了下午4點半,我終於看到水箱了:被焚燒過的火警瞭望塔赫然立在不遠處!瞭望塔旁邊有一個金屬水箱,立在一根棍子上。一看到水箱,我就拿出水瓶把剩下的水都喝了,也慶幸再過幾分鐘就能喝上更多的水了。當我靠近的時候,看見水箱旁邊的木棍上貼滿了東西,在風中搖曳。起初我以為是絲帶,後來以為是布條,直到走近才看清是一些小紙片——用膠帶貼在木棍上的留言,被風吹得嘩嘩響。我靠近一點想知道上面說什麼,但是在我看到紙片之前就已經預感到了什麼。紙片上的內容大同小異:沒水。
我呆立了一會兒,嚇得幾乎癱在地上。盯著水箱看了一會兒,確認確實沒水。裡面沒水,我就沒水。一口水也沒有。
沒水沒水沒水沒水沒水沒水沒水沒水沒水!
我狠狠地踢著土,兩手抓起鼠尾草扔出去。我在生自己的氣,為什麼又做錯事,為什麼還跟剛上路時那樣又傻又笨!不僅把靴子買錯尺碼,低估了路上的費用,還百分之百地自信能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
我從短褲口袋裡抽出已經散頁的旅行手冊,仔仔細細地又讀了一遍。現在的感覺不是上午的那種「害怕」,總是疑神疑鬼身邊埋伏著什麼東西。準確地說,現在的感覺是「恐慌」。而且這也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個事實:現在100多華氏度,我離水源還有數英里。我清楚地知道這才是我上路以來面臨的最嚴重的情況——這比橫衝直撞的野牛更具威脅性,比積雪更讓人苦惱揪心。我需要水,立刻就要,現在就要!我感覺我的每一個毛孔都在要水喝。我突然想起來艾伯特在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問我每天小便幾次。從我那天早上離開老站以後,我就沒小便過,也不需要。我喝的每一滴水都用來維持身體運轉了。現在我覺得自己口渴難忍,甚至都吐不出唾沫。
《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輯:加利福尼亞州》裡說,最近的「可靠的」水源在15英里以外的巖泉灣,但是書裡也說實際上有一個更近的水源,但是因水質「可疑」,強烈建議不要喝。要到水庫,需要再沿線路往北走大概5英里。
除非,這個水庫也乾涸了。
我承認,很有可能已經乾涸了,但我還是「加速」向那個方向邁進。考慮到雙腳的情況和背包的重量,我所說的「加速」只是步伐快了一點點而已。我感覺自己好像從帽溪東沿俯瞰到整個世界:腳下是一條寬闊的河谷,一直延伸到遠方,被南北兩座樹木蔥鬱的火山夾在中間。即便現在我有點心慌意亂,但是仍然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我是個蠢貨,我承認,一個最終會因為脫水或中暑而死去的蠢貨。但是至少我死的地方很漂亮——雖困難重重,卻靠著自己的雙腳一路走到這裡,來欣賞眼前的這一切!我一邊自我安慰,一邊繼續行進。現在口渴得有種想吐的感覺,而且體溫也在升高。「會沒事兒的。」我告訴自己。每次直起腰的時候我都對自己說:又近了一點兒。直到太陽快要落山,水庫才出現在視野裡。
我停下腳步,注視著它。所謂的水庫,實際上只是個網球場大小的滿是汙泥的水塘而已,但是裡面畢竟有水。當我深一腳淺一腳地下了斜坡,搖搖晃晃到了水庫邊一小塊平地的時候,禁不住要高興得笑出來。今天是我第一次徒步20英里。我把「怪獸」解開,放到平地上,然後走到泥岸邊,蹲下來把雙手放進水裡。水是灰色的,暖暖的。手移動的時候,底部的軟泥就會像水草一樣漂浮上來,把水攪渾。
我拿出淨水器,把這可疑的水灌進去。這淨水器跟我第一次在金橡泉用的時候一樣難用,用來淨化這裡的水則難上加難,因為水裡有一半都是泥漿。等到把淨水器裝好水,手都累得抖起來。我找到急救箱裡面的碘片,放了兩粒到水裡。之所以會帶碘片,就是想在不得不喝這種髒水的時候有個保障。在肯尼迪草原的時候,艾伯特狠心幫我扔了很多東西,但還是沒扔碘片。不過,扔東西第二天他卻因為喝了髒水生病了。
我要等碘片完全溶解防毒30分鐘後才能飲用。我口渴得有些抓狂,只能給第二個水瓶裝水,藉以轉移注意力。水裝好以後,我把防水布鋪在岸邊的空地上,站在上面迅速脫個精光。微風吹過,似乎帶著暮靄的光芒,吹得屁股上火辣辣的疼的地方漸漸涼下來。我甚至沒想萬一有人出現怎麼辦。因為一整天,我連個人影兒都沒看見。再說了,即便有人來了,我又渴又累,意識渙散了,根本不會在意。
我看看錶:把碘片放進水裡已經27分鐘了。通常到了傍晚我會餓得難受,但是現在吃東西根本不在考慮範圍之內。我只想喝水。
坐在藍色的防水布上,我一口氣喝掉兩瓶水。水熱乎乎的,喝起來像鐵和泥的混合物,但是我好像從來沒有喝過這麼好喝的東西。我甚至能感覺到水在我身體裡流動。雖然一口氣喝了64盎司的水,但還是感覺口渴。奇怪的是,我仍然不餓。就像剛上路那幾天,身體累得要命只想睡覺一樣,現在我的身體只想喝水。我又把兩個水瓶裝滿,等碘片淨化之後,一飲而盡。
喝飽水之後,天已經黑了,一輪明月悄悄升起來。我實在沒有力氣搭帳篷了,其實平時也就需要兩分多鐘,但是現在感覺比登天還難。實際上我也不需要帳篷。除了上路前幾天下雨了,一路上就沒碰上過雨天。所以我穿好衣服,把睡袋開啟鋪在防水布上。天太熱了,只能躺著。我累得不想看書,即使睜眼看月亮都有點費勁。到水庫的幾小時內,我就消滅了128盎司「水質可疑」的水,但還是沒有尿意。要穿越帽溪沿,我竟然蠢到只帶了這麼點水。「以後再也不能掉以輕心了。」我對著月亮默默發誓,然後就迷迷瞪瞪睡過去了。
大概過了兩個小時,我隱隱覺得有一些冰涼的手在溫柔地拍打我,感覺很是舒服。雙腿、胳膊、臉、頭髮、雙腳、脖子、手上,都能感覺到。我甚至能感覺到這些手壓在我的胸膛和肚子上,隔著t恤給我一種涼涼的感覺。「嗯……」我低聲抱怨著,還稍微側了側身。然後我突然睜開眼,腦子開始緩慢地反應:
我先是看到了月亮,意識到自己露天睡在防水布上。
然後我想起來,自己醒了是因為有一些冰涼小手一樣的東西輕輕拍我,而且正在拍我!
最後,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這些冰涼小手不是手,而是上百隻小黑青蛙!
這些小小的涼涼的滑不溜秋的黑青蛙,正要從我身上跳過去!
每隻青蛙也就有薯片那麼大。這支皮膚滑溜溜的兩棲蹼足大軍,正在舉家遷移呢,而我就擋在它們前進的道路中間。它們又蹦又爬又跳,活像小肉團兒,努力地從水庫往一塊平整地上遷移——看來它們把那兒當成自己的私人沙灘了。
我突然回過神來,一邊瘋狂地又蹦又爬又跳,努力地扯著包、防水布和防水布上的所有東西跳進上面的灌木叢,一邊使勁拍打著頭髮和衣服褶裡面的青蛙。在掙扎的過程中,有幾隻青蛙不幸被我光腳踩死。轉移到安全地帶以後,我站著看它們又小又黑的身子在月亮下泛著光,執著地朝目的地蹦躂。我檢查了短褲口袋,防止還有漏網之「蛙」,然後又把東西都搬到一小塊能支起帳篷的乾淨平地上。從包裡抽出來帳篷,甚至都不用去看,翻轉之間,就已經支好了。
第二天早上爬出帳篷的時候已經8點半了,這對我來說有點晚,相當於我之前睡到中午,而且這裡的8點半感覺也很像以前喝酒到凌晨後醒來的中午。我半站著,看著周圍的一切,像是宿醉剛醒。到現在我仍然沒有尿意。收拾好行囊,把水瓶裝滿「髒水」,我又頂著大太陽向北邁進了。今天比昨天更熱。上路不到一個小時,我又碰到一條響尾蛇。儘管它也搖晃尾巴給我警告了,但我還是差點踩到它。
到下午的時候,我想一鼓作氣晚上到達麥克阿瑟–伯尼瀑布州立公園的願望已經完全破滅了,因為我的雙腳腫著,滿是水皰,而且氣溫又太高。所以我就從原定路線上繞了一下,因為旅行手冊上說在卡塞爾有一家雜貨店。到達那裡的時候已經下午3點了。我被熱得有點神志不清,摘掉包後就癱坐在商店前老式門廊的木椅上。陰涼處的大溫度計上顯示現在是102華氏度。我掏出所有的錢,數了數,差點要哭出來了。因為我明白我現在的錢都不夠買一瓶斯納普檸檬汁。但現在我就想喝檸檬汁。買一瓶檸檬汁,得9毛9,或者1塊零5分,或者1塊1毛5——我並不知道確切的價格,但我知道我渾身上下只有7毛6,肯定不夠。但是我還是走進商店,能看一看也好。
「你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櫃檯後面的女人問我。
「嗯。」我邊說邊給她一個大大的微笑。
「家是哪兒的?」
「明尼蘇達州。」我下意識地回答,身體往前挪,目光卻在一排冰箱玻璃門後襬放得整整齊齊的冷飲上游移。有冰鎮啤酒、汽水、礦泉水、果汁。但是當我走到碼得整整齊齊的斯納普檸檬汁前時,再也邁不動步。我把手放到冰箱的玻璃門上,檸檬汁觸手可及——有黃色和粉色兩種顏色的。但是,它們現在對我來說就像鑽石,只能看,不能摸。
「要是你今天不走的話,歡迎你在商店後面的平地上露營,」那位女士很友好地對我說,「所有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的人都能在這兒露營。」
「謝謝,我想我會的。」說話的時候,我仍然盯著那些冷飲。心裡禁不住想,拿一瓶在手裡也無傷大雅,我只把它頂在額頭,就一會兒也好。開啟冰箱門,我拿出一瓶粉色檸檬汁,冰冰的,好像要凍掉我的手一樣。「多少錢?」我還是忍不住問。
「我剛才看到你在外面數硬幣,」那個女人發出爽朗的笑聲,「你有多少?」
我把所有的硬幣一股腦兒地掏出來給她,忙不迭地感謝她,然後拿出一瓶走到外面的門廊。每吸吮一口,我的心裡就狂歡一次。我兩隻手都握著瓶子,想要儘可能吸收瓶身的冰涼。不斷有汽車在商店前停下,有人下車,進店,然後又出來,開車離開。我就這樣看著他們一小時,享受著檸檬汁帶來的快感。過了一會兒,一輛皮卡車停在商店前。一個男人從後座上下來,拽出身後的背包,向司機揮手致意。車一溜煙又開走了。那個男人轉身,看到了我和我的包。
「嘿!」打招呼的時候,他紅撲撲結實的臉龐上露出一個大大的微笑,「今天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真是熱得夠嗆,是不是?」
他叫雷克斯,大個兒,紅髮,自來熟,同性戀,38歲。不過最讓我吃驚的是他是那種會給人很多熊抱的人。他走進商店,買了三瓶啤酒,一邊喝一邊坐到我身邊,跟我聊到晚上。他現在住在鳳凰城,在公司工作,但是幹什麼我不明白,他也解釋不清。他在俄勒岡州南部的一個小鎮長大。春天的時候,他從美國和墨西哥邊境一路徒步到莫哈維,然後停止徒步。他停止徒步的地點,就是我上路的地方,而時間竟也差不多。他回到鳳凰城,待了六週,處理完商務上的各種事宜,然後又到老站重新開始旅行。所以,他正好躲過了雪災。
「我覺得你得買雙新靴子了。」當我把腳傷給他看的時候,他竟然跟格雷格和布倫特的反應一樣。
「但是我現在沒法兒買新靴子了。我沒錢了。」我終於能毫不羞愧地承認自己沒錢了。
「你在哪兒買的?」雷克斯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