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搖搖頭,但是我知道答案。
「因為我們都是媽媽養大的。」
天一亮,我就動身了。一整個上午都沒見到一個人。到了中午,我根本就看不到路了。地上橫七豎八地躺著被砍倒的樹,被踩出來的路縱橫交錯,把原先的路線都掩蓋了。起先我並不擔心,我知道雖然我現在走的這條路拐來拐去,但最終會和原先的路線交會。但是實際上,兩條路並沒有交會。我拿出地圖和指南針,知道了自己所處的方位,或者說我認為正確的方位,因為我認路的技術其實相當不靠譜。我又選了一條路,但是又跟另一條路交會。到了最後,我甚至記不清自己之前選的是哪條路了。
下午3點左右,我停下來吃飯。雖然很餓,但是隱隱知道自己已經迷路還是讓我有點不想吃東西。我心裡不停地罵自己太不小心,不耐煩的時候還在趕路,而不是停一會兒想一下,但現在說什麼也迴天乏力了。我脫下鮑勃·馬利t恤,搭在樹枝上晾著,然後從背包裡拿出另一件t恤穿上。帕科把這件t恤給我以後,我就一直帶著兩件t恤,像每天換襪子一樣替換著穿。我知道這是一種奢侈的享受,只會給背包增加重量。
稍事整頓,研究了一下地圖,我又繼續趕路了。沿著一條伐木路一直走,然後是另一條路。每一次看到自己又回到正路上的時候,我的心裡就感到一陣希望。但是到月亮升起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被一大堆土、樹根和摞得像房子那麼高的樹枝擋住了去路。上面視野會好一些,所以我爬了上去,發現有另外一條路橫穿過一個早已砍伐一空的伐木場。走完這條路的時候,一隻涼鞋掉了下來,腳背上的膠帶和鞋帶都已經脫落了。
「啊!」我禁不住叫出聲來。遠處的樹叢安靜得有些奇怪,雖然一語不發,只是安靜地看著我,但我一直感覺它們像幽靈,像人類,像能帶我脫離險境的保護者。
我有些氣餒地坐在雜草和齊膝高的樹苗中間,開始對鞋子動大手術。把膠帶一圈圈纏在襪子和涼鞋的「殘骸」上,就像在給兩隻傷腳做模具一般。然後一雙帶著金屬灰色的「靴子」就誕生啦!我很仔細地把膠帶纏得緊緊的,這樣就能繼續走路,但是又不至於太緊,確保我能在晚上完整地脫下來。這一路到城堡巖就全靠它了。
但是現在我不知道路程還有多遠,也不知道我怎麼才能到達目的地。
穿著這雙「膠帶靴」,我穿過伐木場找到了一條路。環顧四周,我不再確定該選擇哪個方向,除非有明確的路線就在我眼前。但是冷杉高大茂密,地上都是掉落的枝葉,想也白想。今天的經歷讓我更加明白,這一條條的伐木路就像無解迷宮裡面的路線,一會兒向西一會兒向東北,然後又有一段向南延伸。更復雜的是,伯尼瀑布和城堡巖之間的這段路並非直接貫通,其中一段是向西延展的。所以我現在不能再自以為還是沿著屋脊步道的路線繼續走了。現在唯一的目標就是找到路,從這裡走出去。我知道如果繼續往北走,最終一定會走到89號高速公路上。所以我就沿著這條路一直走,直到天黑,找到一塊相對平坦的地方,在旁邊的樹林裡搭好帳篷。
雖然迷了路,但是我一點都不害怕。準備晚餐的時候,我在心裡一直對自己這麼說著。我還有充足的食物和水。背包裡的東西可以支撐我活一個星期或更久。如果繼續前進的話,我最終會發現人類文明的。鑽進帳篷的時候,我的心裡充滿了感激,這熟悉的綠色尼龍和網眼布幕構成的一片小天地已經成了我的家,所以又禁不住激動起來。我輕輕地把腳從「膠帶靴」中解放出來,然後放在角落裡。當日我已經翻看旅行手冊上的地圖不下百遍,內心既挫敗又茫然。最後我還是不想再糾結,拿起《洛麗塔》看了100頁,置身書中可怕又可喜的世界,完全忘了自己的現狀。
早上,我意識到前一天把我的鮑勃·馬利t恤晾在樹枝上忘記拿了。丟了靴子已經很糟了,丟了鮑勃·馬利t恤就更糟了。那件衣服不是件隨隨便便的舊衣服,而是一件神聖的衣服。帕科對我說過,我趕路的時候,動物、土地和天空的靈性也會相伴相隨。我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但是這件衣服已經成了某種不可言狀的象徵。
我又纏了一圈膠帶,把「膠帶靴」加固了一下。這一天天氣很潮溼,但是我一直沒停。前一天晚上,我就訂好了計劃:無論最終會到達哪裡,我都會沿著這條路一直走下去。我會忽略所有的岔路,無論它看上去有多麼誘人或者多麼有可能帶我找到既定路線。我現在篤信的一點是,如果我不這麼做的話,自己就會被困在這個無止境的迷宮裡。傍晚,我感覺到這條路能夠帶我到達某個地方,因為路越來越寬,車轍越來越少,前面的林地越來越開闊。最後,我轉過一個彎,看到一輛沒人的拖拉機。拖拉機後面,有一條鋪好的雙車道路。穿過這條路,我又左拐,沿著路肩繼續前進。現在我已經在89號高速公路上了。當然,這只是猜想。我拿出地圖,找到一條能搭順風車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路線,然後就開始攔車。我感到穿著這雙「膠帶靴」,我的身體又開始甦醒了。偶爾有幾輛汽車經過,間隔時間很久。我在高速公路上站了半個小時,一直舉著大拇指,心裡越來越焦急。最後,一個開著皮卡車的男人在路邊停下來。我徑直走到副駕駛那邊,把門開啟。
「你可以把包扔在後座上。」他熱情地招呼著我。他身體壯碩,估計快50歲了。
「這是89號高速公路吧?」上車坐好後,我問他。
他疑惑地看著我:「你都不知道自己在哪條路上?」
我搖搖頭。
「天哪,你腳上穿的是什麼啊?」當瞄到我的腳,他禁不住驚叫起來。
大概半個小時後,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和這條路的交會處下了車。這條森林裡的碎石子路跟我迷路前一天走的路相差無幾。第二天,我以破自己紀錄的速度繼續徒步,因為想在晚上前到達城堡巖。根據我的旅行手冊,跟往常一樣,我不會恰好到鎮上。走了很久,前面赫然出現了州立公園,旁邊就是一個便利店和郵局。但這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郵局裡有我的靴子和補給箱。便利店有個小餐館,一旦我從箱子裡拿出20美元大鈔,就可以一解這些天對美食和飲料的相思之苦了。州立公園給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客們準備了一塊免費的露營地,我在那兒也能洗個熱水澡。
我拖著沉重的身軀到達城堡巖的時候,已經是下午3點了。我幾乎是赤腳而行了。那雙「膠帶靴」幾乎散了架,上面沾滿了泥土。我一瘸一拐地走進郵局,詢問有沒有我的郵包。
「應該有兩個盒子是給我的。」我補了一句。rei的包裹要是還不到我就絕望了。在等櫃員從後面取郵件的空當,我突然想到除了靴子和補給箱,應該還有一些東西。我已經通知因為繞路沒法經過的中轉站,讓他們把我的郵件都寄到這邊來。
「喏,這是你的。」櫃員一邊說一邊把補給箱重重地放在櫃檯上。
「但是,應該還有……有沒有rei公司給我寄的郵件?應該是……」
「一樣一樣來。」她頭也不回地走進後面的房間。
走出郵局的時候,我幾乎要高興地大聲喊出來。除了放在嶄新的紙盒裡的靴子——我的靴子!——還有9封信,投遞地址都是中間我繞過的中轉站,而且字跡我都能認得。我迫不及待地坐在郵局附近的一塊水泥地上,快速翻著信封。一封是保羅寫給我的,一封是喬的,一封是卡倫的。剩下的都是全國各地的朋友給我寫的。我太激動了,都沒顧得上拆封。我把信小心翼翼地放在一邊,用刀子把紙盒上的膠帶割開。裡面用紙包著的,是我的棕色皮靴。
和掉下山崖的靴子一模一樣,只不過是新的,而且尺碼大一號。
「謝莉爾!」我聽到一個女聲叫我,抬起頭,看到了莎拉,就是和她男朋友以及另外一對夫妻一起徒步旅行的那個女生。她就站在不遠處,但是沒有背包。「你在這裡幹什麼啊?」她小跑過來,氣喘吁吁地問。
「你怎麼在這兒呢?」我也幾乎同時問出問題。因為我有點疑惑,她應該在我後面啊。
「我們迷路了。後來我們走到了高速上,就搭了便車。」
「我也迷路了!」我又高興又吃驚。謝天謝地,我不是唯一一個迷路的人。
「大家都迷路了,」她興致很高昂,「跟我來!」她指了指在一排建築物最末端的餐館的門口,「大家都在裡面呢!」
「我一會兒就過去。」莎拉先走一步,我把靴子從紙盒裡拿出來,把「膠帶靴」剝下來,扔進了附近的垃圾箱裡。開啟補給箱,我找到一雙乾淨的新襪子,穿到了髒腳上,然後又穿上靴子。靴子一塵不染。我在原地走來走去,感覺這幾乎是一件完美的藝術品:一塵不染的鞋底紋路,還有乾淨鋥亮的鞋頭。雖然有點硬,但是很寬鬆。我覺得這雙鞋很棒,又隱隱擔心路上會再穿壞了。不過現在,我只能祈求一切順利了。
「謝莉爾!」我一走進餐館,雷克斯就發出一聲歡呼。斯泰茜坐在他旁邊,斯泰茜旁邊分別是山姆、海倫、約翰和莎拉。他們六個人擠滿了這個小餐館。
「歡迎來到天堂!」約翰舉了舉手中的啤酒。
我們點了乳酪漢堡和炸薯條,大快朵頤之後,帶著滿足走回便利店。我們每個人都出錢,一起買了很多東西,然後抱著滿懷的薯條、餅乾、啤酒和幾瓶大號紅酒走出商店。我們七個人有說有笑地爬上小山坡到了州立公園的露營地,把帳篷搭成一個環狀,然後在野餐桌旁邊一起分享故事,笑個不停,直到天漸漸黑下來。說話的時候,有兩頭黑熊——或者看起來是黑色的熊——從營地周圍的樹叢裡探出頭來。我們大聲叫喊著,想把它們嚇跑。它們雖然並不太怕生,但最後還是沒有來打擾我們。
整個晚上,我不停地把從便利商店帶回來的小紙杯加滿紅酒,貪婪地喝著,感覺很順滑,似喝水一般,到了後來,就真的嚐起來和水一樣無味了。我那天揹著包,鞋上纏著膠帶,頂著90多華氏度的大熱天行進了17英里,感覺就像一路飄過來的一樣。現在我感覺這個野餐桌簡直是前所未有的舒服地方。我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醉了。當大家決定回到帳篷睡覺的時候,我一起身,卻發現自己好像不會站了。突然頭重腳輕,雙手雙膝著了地。肚子一陣翻江倒海,就直接吐在營地裡面了。以前那麼多年,儘管做了許多愚蠢可笑的事情,但我還從來沒有因喝酒而反胃過。吐完以後,斯泰茜把我的水瓶放在我身邊,輕聲對我說我需要喝水。我恍惚中突然意識到她說的是對的,我不僅僅喝醉了,還重度缺水。那天下午我上路之後就沒有喝過一口水。所以我打起精神坐起來喝水。
喝了一口,我立即又開始狂吐。
第二天一早,我起得最早,儘量用松樹枝把昨晚的嘔吐物都清除掉。然後我又到了洗澡間,把所有的髒衣服都脫下來。在這個水泥隔間裡,淋著熱水,我還是感覺渾身痠痛,好像昨晚被人打了一頓似的。但我沒有時間來慢慢醒酒,因為按計劃,到中午就要再次上路。穿好衣服後回到營地,我坐在桌前儘量地喝水。其他人還在睡覺,我拿出信一封封地品讀起來。保羅說話還是那麼有哲理,儘管離了婚但仍然很關心我;喬很浪漫衝動,但是沒有提到自己是否在戒毒;卡倫則言簡意賅,講了講她最近的新鮮事兒,當然也沒什麼大事;而來自其他朋友的信上都是對我滿滿的愛,附帶著一些閒話、新聞和有意思的故事。全部讀完的時候,其他人開始從帳篷裡一瘸一拐地鑽出來。每天早上醒來我的腿腳也痠痛得要命,需要慢慢地讓關節都活動開。幸好他們也是酒醉不醒的狀態,不會顯得我昨夜縱慾過度。我們相互微笑,表情痛苦但又逗趣。海倫、山姆和莎拉去洗澡了,雷克斯和斯泰茜則想再去商店一次。
「那兒有肉桂卷兒賣哦。」雷克斯引誘我跟他們一道去。但我還是擺擺手,因為我想到吃的腸胃就一陣翻滾,而且前一天下午買了漢堡、紅酒和零食,現在渾身又不到5美元了。
他們離開後,我又翻了一遍補給箱,把食物放在一起,準備待會兒打包。我為下一段路準備了很多的食物,因為這將是整個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最長的一段路:全長156英里,目的地是塞亞德谷。
「你和莎拉需要食物當晚餐嗎?」我問坐在身邊的約翰。現在整個營地就剩下我倆了。「我還有多餘的。」我手裡拿著一包fiesta麵條。剛上路的時候我一直吃這個,但是現在有些吃膩了。
「不用,謝啦。」他很客氣地拒絕。
我又把詹姆斯·喬伊斯的《都柏林人》拿出來。書皮是綠色的,已經破破爛爛的了。我聞了一下,有點發黴的味道,跟一個月前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二手書店裡買到的時候一模一樣。翻開封皮,上面的印製日期甚至要比我的生日還要早幾十年。
「這是什麼?」約翰問我,伸出手拿起我前一天下午在便利店買的一張明信片。上面印的是一張電鋸雕刻的大足野人照片,圖片上面有一行字:大足怪鄉。「你相信他們真的存在嗎?」他把明信片放回原處的時候問我。
「不信,但是人們都說這是‘世界大足野人之都’。」
「人們說的東西那可太多了。」他回應道。
「嗯,如果真有的話,我覺得應該就是在這兒吧。」說完這句話,我們倆都下意識地環顧四周。周圍是層層疊疊的樹,樹後面是一些年代久遠的灰色岩石,就是所謂的「城堡巖」,頂端狀如鋸齒,像大教堂的尖頂一樣直插雲霄。但是我們很快就會把它拋在後面的。這裡是一片長達1英里的花崗岩和超鎂鐵質巖,按照旅行手冊的說法,它「按起源算是火成岩,按性質算是侵入岩」。當然,我並不在乎這是什麼意思。我對地質學一直沒興趣,但不需要知道「超鎂鐵質巖」的含義來判斷是否要進入另一個地區了。在喀斯喀特山脈徒步的經歷有點像在內華達山脈的經歷:在這兩個地方都是走了好幾天,才意識到自己已經進入該區域了。
「再停一站就行了,」約翰好像能讀懂我的心思,給我加油打氣,「我們到了塞亞德谷,然後再到俄勒岡州。到達美加邊境只有大約200英里了。」
我點點頭,笑了一下。我並不認為「只有」和「200英里」應該放在同一個句子裡。除了邁出下一步,我還沒想得那麼遠。
「俄勒岡!」他大叫一聲,聲音裡的快樂似乎感染了我,似乎讓這200英里感覺就是小菜一碟。但是我明白並非如此,在路上的每一週對我來說都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俄勒岡,」我放棄掙扎,臉色變得嚴肅起來,「但還是先把加州走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