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天空湛藍澄澈,陽光燦爛,湖面波光粼粼。從這裡能夠清楚地看到矗立在南面的傑斐遜山和北面的尤拉利山。護林站附近有幾排野餐桌,我坐在其中的一張桌子旁,開始為最後一段路打包。天剛亮的時候「雄鹿三壯」就出發了,他們想在喀斯喀特山脈華盛頓州一段下雪之前就到達美加邊境。但是,我並不計劃走那麼遠,所以可以不緊不慢地走完最後的一段路。
在我恍惚之際,蓋伊手裡拿著盒子突然出現在我面前。顯然,現在他已經清醒了。「太好了,差點跟你錯過。這個剛到。」他笑眯眯地對著我說,因為匆忙臉色有些紅潤。
我從他手中接過了盒子,看了一眼寄信人地址,原來是我朋友格蕾琴寄的。「謝謝你為我做的這一切。」蓋伊轉身要離開的時候,我大聲地對他說,「無論是昨晚的酒,還是你的熱情招待,十分感謝。」
「祝你一路順風。」他轉過頭微笑著對我說,然後大步流星地走開了,消失在建築物的拐角處。我把盒子撕開,裡面的東西讓我驚訝得大喘氣:12塊包裝精美的高檔巧克力,還有一瓶紅酒。我一邊想著怎麼享用這瓶紅酒,一邊迅速消滅了幾塊巧克力。儘管我很想當晚就開瓶暢飲,但是我可不想揹著個空瓶走到天伯倫度假屋。我把最後幾件東西綁在背包上,然後拿著紅酒和空盒子向護林站走去。
「謝莉爾!」突然有個聲音叫我,我回過頭。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我趕上你了!我趕上你了!」一個男人一邊向我走來一邊興奮地呼喊。我驚呆了,手裡的盒子掉到了草地上。他在空中揮舞著拳頭,興奮地朝我發出一陣貓頭鷹般的咕咕聲。我聽出了這個暗語,但是跟眼前這個人卻怎麼也對不上號。他很年輕,留著鬍子,頭髮金黃,跟我上一次見他時有所不同,但還是印象中那個熟悉的大男孩兒。「謝莉爾!」他一把把我攬入懷裡,又一次激動地喊著我的名字。
從我沒認出他是誰到認出他,整個過程就像電影慢動作一樣,直到他緊緊地抱住我,我才意識過來,興奮地喊著:「道格!」
「道格!道格!道格!」我不停地叫著他的名字。
「謝莉爾!謝莉爾!謝莉爾!」他也熱情地叫著我。
然後我們又退後一步,相視無言。
「你瘦了。」他喃喃地說。
「你也是。」我笑得合不攏嘴。
「你已經完全適應了。」
「我知道!你也適應了!」好開心看到有人已經注意到了我的改變。
「我留了個小鬍子。」他邊說邊俏皮地拉了一下鬍子,「我有好多事情要跟你分享啊!」
「我也是。湯姆呢?」我這才意識到湯姆沒有跟道格一起。
「他落後了幾英里,稍後就會趕上。」
「你們順利通過了雪區?」我問。
「我們走了一段兒,但是後面的雪地越來越難走,我們就下山繞了過去。」
我下意識地搖搖頭,心裡仍然不敢相信他就站在我面前。我跟他講了格雷格已經停止徒步的事情,然後又問到艾伯特和馬特的情況。
「從上次見面以後就再也沒有他們的信兒了。」他看著我,嘴角上揚,眸子裡閃著光,「我們整個夏天都在讀你的留言。正是你的話讓我們有了前進的動力,才讓我們想要趕上你。」
「我剛剛都要走了。」我說著,彎下腰把剛才掉在地上的空盒子撿了起來,「要是你晚到一分鐘,我就已經上路了。天知道你還能不能趕上我了,哈哈。」
「我一定還是會趕上你的。」他自信滿滿地看著我說,爽朗地大笑起來。他還是那個印象中的金髮男孩兒,只不過現在稍微有點變化。除了身體有點虛,他比以往變得更加堅毅勇敢,就像過去的幾個月裡他成長了好幾年。「你要不要等我一下,我整理一下東西,然後一起走。怎麼樣?」
「好啊。」我爽快地答應了,「不過,在進入喀斯喀特洛克斯小鎮前的最後幾天,我得一個人走。你知道,就像最開始那樣。但是我們可以一起走到天伯倫度假屋。」
「蒼天啊,謝莉爾。」他又把我拉進懷裡,緊緊地擁抱著我,「真不敢相信我們在這兒碰上了。對了,我給你的那根黑色羽毛你還留著吧?」我笑了笑,從背包裡面拿出來,他伸出手溫柔地摸了一下已經起邊兒的羽毛。
「這可是我的護身符。」我笑笑看著道格。
「這紅酒是怎麼回事兒?」過了一會兒,他注意到我手裡的東西,指著問我。
「我正要把酒送給護林員呢。」我高高地舉了一下紅酒,然後用下巴示意一下前面的護林站,「我不想揹著它一路到天伯倫。」
「你瘋了嗎?」道格一下子急了,「你不喝我喝啊!」
那天晚上,我們選在溫泉河宿營。我用瑞士軍刀上的瓶塞鑽把紅酒開啟,兩個人開始對飲起來。白天的氣溫比較暖和,70華氏度多一點。但是,晚上卻很冷,畢竟天氣已經開始從夏天向秋天過渡了。不知不覺間,樹葉慢慢稀少,花梗也開始乾枯,像打了一層霜似的蔫蔫的。我們倆一起生火做好飯,然後在鍋邊吃起了晚飯,時不時地把紅酒傳給對方。因為我們都沒有杯子,所以只能對瓶喝了。這麼久以後我和道格重逢,現在又有篝火又有美酒,讓我恍然覺得這似乎是一場儀式,證明我的旅程即將結束了。
過了一會兒,近處傳來了狼嚎聲,我們倆驚得猛然轉過頭,望著無邊無際的黑暗,心裡一陣陣打鼓。
「這個聲音總會讓我汗毛直立。」道格心有餘悸地看著我,喝了一口紅酒,然後遞給我,「這酒真是好。」
「是啊。」我猛喝了一大口酒,然後滿口酒氣地說,「這個夏天我聽到很多次狼嚎聲。」
「但你不害怕,對吧?你不是一直這麼跟自己說嗎?」我以為道格在開我的玩笑,但是明亮的火光照著他的臉,神情有些嚴肅。
「我是這麼跟自己說的。」停了片刻,我又補充道,「只不過有的時候,我還是很害怕。」
「我也是。」他伸出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把手搭在他的手上,輕輕地握了一下。他就像我弟弟一樣,但跟我的親弟弟又完全不同。他就像那個即使以後都不再見面,我仍然會在心裡給他留一個位置的人。
我們最後把一整瓶紅酒都喝掉了。我走到背包旁,抽出裝著書的拉鏈包。「你想讀書嗎?」我把手裡的《萬物有靈》遞到他面前,但是他搖了搖頭。其實幾天前我就已經讀完了,但是因為下雨所以沒法燒掉。我在路上讀的大部分書,上路之前我就已經讀過了。這本小說的情節設定在印度尼西亞的摩鹿加群島上,故事情節浪漫,人物感情奔放。原著是荷蘭語,在1955年出版的時候受到一致好評,不過現在已經漸漸被人淡忘。反正我是沒看到過別人讀這本書,只是小說工作坊的教授佈置讓我們讀,我才知道這本書的存在。母親生病時,我剛剛加入小說工作坊。在母親的病榻前,我就是拿著這本書,強迫自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下週的課堂討論要引用的篇章上,這樣就不用為母親的病擔驚受怕了。不過,這一切都是徒勞。我腦子裡想的全是母親。而且,我已經瞭解了這世間萬物,無論是有名字的還是沒有名字的,加起來都比不上母親對我的愛,也比不上我對母親的愛。所以當我為上路做準備的時候,我就決定要在路上重讀一下這本書。這次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了。而從第一頁,我就明白書中點點滴滴。德茂特寫的每一句話就像一把把溫柔的匕首,直擊我的內心深處;書中刻畫的那片遙遠的土地就像我曾經深愛過的每一個地方,在我的血液裡開始湧動。
「我想去睡覺了。」道格手裡拿著空酒瓶,有些醉意加睏倦地說,「湯姆大概明天就能趕上我們了。」
「我先把火撲滅了再睡。」
他離開後,我就開始一頁頁地撕書。書裝訂得很好,所以撕起來有點費勁。然後我又撕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用木棍兒挑著完全燒盡。看著火光,我想到了艾迪。其實每次坐在篝火邊,我就會想到他,因為是他教會了我怎麼生火,也是他帶我第一次去宿營。他曾經教過我怎麼搭帳篷,怎麼在繩子上打結。我還跟他學會了用摺疊刀開罐頭、劃獨木舟,以及跳過湖面的石頭。他愛上媽媽之後的三年裡,從6月到9月,我們幾乎每個週末都會在明尼蘇達河、聖克羅斯河或者納姆卡岡河河畔宿營。後來,艾迪又用他背傷所得的撫卹金在北部買了地,我們一家人搬到那裡去以後,他教給了我更多的叢林知識。
這世界太複雜,人們永遠無法知曉其中奧妙。事物的條件、因果、生滅、榮衰以及改變,都是無法參透的。但是我能確定的一點是,如果沒有艾迪,那天晚上我就不會坐在那裡,也不會鼓起勇氣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儘管我對他的感覺如鯁在喉,但是意識到這一點後這種壓迫感小了很多。雖然他沒有好好地呵護我,但是在我需要的時候,他都做到了。
書燒成了灰燼時,我從拉鏈包裡抽出另一本書——《共同語言之夢》。這一路上我都揹著這本詩集,不過從第一天起就不曾開啟過,也不必開啟。我熟悉書中的內容。裡面的詞句在我腦海的電臺裡播放了一夏天。書中各種詩篇的片段,甚至有時書名本身都會在我腦中縈繞,因為書名本身就取自其中的一首同名詩——《共同語言之夢》。我開啟書,前傾著身子,藉著火光,一頁頁地翻看著。每首詩我只讀一兩句,然後這樣跳讀了十幾首。每一首詩都很熟悉,讓我有種莫名的安全感。有時,我會邊走路邊默背這些詩句。通常,我並不清楚每句的確切意思,但是我卻明白詩句的整體意境。詩句的含義雖然能看得清,卻抓不到,就像我能看到水中有魚兒在游來游去,離我那麼近,感覺就要抓到手了,但是我一伸手,它們卻溜走了。
我合上書,看著它米色的封面。沒有理由不把這本書也燒掉。
但是,我並沒有燒掉,而是緊緊地把它抱在懷裡。
幾天後我們到了天伯倫度假屋,但不再僅僅是我跟道格兩個人,湯姆已經趕上我們,還有兩個女生也加入了我們。這兩個女生二十來歲,之前曾經同行,後來分開了,計劃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岡州和華盛頓州的一小部分。我們五個人就一起徒步,兩個人一組或三個人一組,但都是隨機組合,不過有時又五個人前後一排,有說有笑,好不熱鬧。大家的心情都像在度假一般放鬆,一方面是人數夠多,路上不會寂寞;另一方面是因為天氣晴朗,但十分涼爽。休息時間長的時候,我們會玩兒丟沙包,或光著身子在冰冷的湖泊裡游泳,抑或去捅馬蜂窩,然後又笑又叫地紛紛跑開。到我們爬上位於胡德山南坡、海拔6000英尺的天伯倫度假屋時,我們已經好得像一個部落一般,就像夏令營的孩子們在經過一個星期的嬉笑打鬧以後的那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