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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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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繞過去嗎?」

「可能有條小巷。」

明·哈珀和路易莎·蓋伊來到何的住址,停在了最近的車位裡。這是最後一個空車位。沒過多久就有另一輛車出現,減速,開向路的盡頭,然後停下。兩人安靜地看著一個男人從車上下來。

這裡是巴爾漢姆,距離鐵路只有一步之遙。他們在布里克斯頓停車找斯圖安·羅伊,但是失敗了。他要麼不在家,要麼死在了夢裡。和所有的下等馬一樣,羅伊是單身。這是個顯而易見的事實,但在此之前明·哈珀從來沒有注意到過。他不知道羅伊是主動選擇了單身,還是被形勢所迫,不知道他是否離異或分居。他對自己的同事瞭解如此之少,少得令人心寒。他想過要不要和路易莎聊聊這個話題,但是她在開車。考慮到他們剛才攝入了那麼多酒精,最好還是不要讓她分心。他們還有其他更迫切的話題,但也只能等之後再說了。都怪這個莫名其妙的任務,事情到底是怎麼發展到這一步的?

「所以……」

他們看著那個男人消失在視線中。

「好吧,咱們試試。」

過馬路時,明能感覺外套在拍打他的大腿。是那個鎮紙,他還帶在身上。當時一個蒙面人入侵斯勞部門,為了對付他,明拿起鎮紙當武器,結果面罩下竟然是傑德·穆迪。他隔著外套,用大拇指摸了摸鎮紙,它沒派上用場,沒有這個必要。他和穆迪一起跌下了樓梯。上次他把光碟忘在車上,事業毀於一旦;這次他和同事一起滾下樓梯,只有一人生還。這件事可能也會被記錄在案,他的兩次失敗肩並肩地排列在同一頁上。

他不喜歡傑德·穆迪,但更不願意成為他的死因。他覺得自己還沒有充分意識到這件事的後果,因為那之後一切都發生得太快了,他還沒時間仔細思考。

先別想了,他對自己說。之後有的是時間給你反省,現在先別想了。

「怎麼樣?」

「看起來沒問題。」

兩排房子中間有一條無人踏足的小路。沒有路燈,雜草叢生,他們也沒帶手電筒。何就住在前面第四棟房子裡。路易莎領頭,草叢溼漉漉的,葉片上掛著蜘蛛網。腳下的地面泥濘不堪,兩人捱得很近,如果其中一個摔倒,肯定會連累另一個。換作別的時候,那個場面一定滑稽透頂。

「是這棟嗎?」

「應該是。」

二樓有光。何家裡好像有一間溫室。他們翻過脆弱的木質圍欄,明摔在了花園地面上。他身後的木板「咔」的一聲折斷,響亮得像一發子彈。他愣住了,等待著報警的聲音,但他弄出的噪聲消散在寂靜的黑暗中,什麼都沒發生。沒人拉開窗簾,沒有人大喊。路易莎·蓋伊跳到了他旁邊。

他們在原地等了片刻,明的手又摸到了外套口袋。他的拇指撫摸著鎮紙光滑的表面,兩人走向房子的後門。

走近之後,明似乎聽到了音樂的聲音。

***

樓上傳來音樂的聲浪,強光從天窗刺向夜空。現在是幾點?凌晨四點?丹·霍布斯站在街上都能聽見。

他想:如果我是這人的鄰居,我肯定會把他的脖子擰斷。朝他窗戶上扔個垃圾桶,引起他的注意,然後扣住他的脖子,把他的眼睛像葡萄一樣擠出來。

丹·霍布斯今晚心情不太好。

他按響了門鈴。

他在醫院遇到了傑克遜·蘭姆,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地上。身上沒有明顯的瘀傷,他卻覺得雙腿發軟。儲藏室的門敞開,瑞弗·卡特懷特早已消失無蹤。霍布斯起身,回到樓上,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剛趕到醫院的尼克·達菲。

他這才明白,原來「禍不單行」是真的。

「他看著就是個胖子,我怎麼可能知道——」

「你認得薩姆·查普曼吧?惡犬薩姆。」

他認識。

「他曾經說過,他什麼人都不怕,除了穿著不合身的襯衫、滿嘴口臭的胖子,知道為什麼嗎?」

他不知道。

「因為如果你不走運,這個胖子就會是傑克遜·蘭姆。等你意識到這一點,你已經失去了胃裡的午飯、嘴裡的牙齒和腳上的鞋子。現在快給我滾回總部吧。」

生了幾個小時悶氣,他又接到了新的指示:去接另一匹下等馬。

「他叫羅德里克·何,」達菲說了地址,「是斯勞部門的技術宅,你自己能應付嗎?」

霍布斯深吸了一口氣。說得好聽點,安全域性是個等級森嚴的地方。但閉上嘴乖乖聽話的人是當不了看門狗的。「怎麼可能?」他對老大說,「你自己也說過,連薩姆·查普曼都對付不了蘭姆。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他。讓我喘口氣吧,行嗎?」

接下來是整整十二秒的沉默,然後達菲說:「我知道你就是個窩囊廢,但我四歲的侄女都能幹掉何,所以我選擇相信你。」

聽到這裡,霍布斯鬆了一口氣,但他小心地藏起了情緒。「我怎麼處理?」

「街頭快閃。」

意思就是「快速且不引人注目地行動」,不要驚擾路人。

「這次再搞砸,我就把你開除。明白嗎?」

他不會再搞砸了。雖然這並不能彌補他之前的失誤,但至少能讓他證明自己。證明他還想留在隊裡。

下次再遇到傑克遜·蘭姆……

他搖了搖頭,把這個想法趕出腦海。在這種事上斤斤計較,最容易把人帶歪了。

現在他來到了何的家。他本想從後門進入,聽到音樂聲後不得不改變方案。何還醒著,很可能還有客人。技術宅也有社交生活,誰能想得到呢?

但無論如何,現在沒有人來開門。他又按了一次門鈴,在原地等待。

他今晚已經失敗了一次,所以事先做好了調查。或者說是讓資料庫的人幫他做好了調查。羅德里克·何的資料早早地就發到了他的黑莓手機上,看檔案他絕不是運動健將的型別,為了避免尷尬,最好還是不要拿他和其他人比較。他看起來就像是那種會在地鐵上戴著防霾口罩的人。就算資料不準確,羅德里克·何其實是李小龍某個不知名的表親也無妨。霍布斯自己的身手也不賴。

音樂聲是不是卡了一下?裡面有情況。霍布斯的手放在門鈴上,從大理石窗戶向內看去,一個模糊的人影正朝門口走來。

羅德里克·何並沒有睡覺。他本來就不怎麼睡,但今晚他有事要做。今晚他要清算債務。

他在回家路上買了兩大包墨西哥玉米片。過人行橫道時,他不小心把玉米片掉到了地上,一個開雷克薩斯的混蛋對他按響了喇叭。他彎腰去撿玉米片時,眼鏡也滑落了,那個混蛋又按了一次喇叭。他顯然很享受這一過程,在等待行人過馬路時給自己找點樂子。真他媽的。他顯然覺得這條馬路是他的,僅供車牌號si123的雷克薩斯使用。何撿起了眼鏡和薯片,那輛雷克薩斯飛馳而過,差點把他捲進汽車底盤。這時他可以肯定,那傢伙不是不耐煩,而是在拿他開心:看那隻黃皮豬跳腳的模樣,真是笑死了。

彼一時,此一時。

si123的車主是西蒙·迪恩,家住在科利爾伍德。但何並不是為了查他的資料才熬夜到凌晨四點,他熬夜是為了摧毀西蒙·迪恩的人生。西蒙·迪恩是一名保險公司的電話銷售員,他現在可能還是這麼以為的。但是根據他公司備份詳盡的郵件系統,他在下班前給領導發了一封辭職信,並附有一份詳細資料,描述了西蒙對領導十幾歲女兒的不軌企圖。之後,西蒙刷爆了自己的信用卡,取消了銀行的自動扣款,更換了一個利率更高的房貸合同,換了電話號碼,給通訊簿裡的所有人寄了一捧鮮花,附贈一條宣佈出櫃的留言。他把所有的存款捐給了綠黨,加入了科學教,在ebay上賣掉了自己的雷克薩斯。四十八小時之內,他會發現他成了註冊在案的性侵犯,他的鄰居們也會知道。總之,西蒙·迪恩的前景並不樂觀。羅德里克·何卻很久都沒有這麼心情舒暢了,而且他的墨西哥玉米片也沒被摔碎,非常完美。

cd機仍在連續不斷地播放音樂。羅德里克·何會廢寢忘食地「工作」到現在並不奇怪,奇怪的是他的衝浪之旅被打斷了,有什麼在爭奪他的注意力。樓下來了人,可能已經等了很久了。

天哪,何想道,大晚上的,就不能讓人好好休息嗎?他最煩那種不懂得體諒他人的傢伙了。於是他關掉音樂,下樓去看到底是誰來打擾他上網。

路易莎·蓋伊頭疼欲裂,可能是近距離目睹了死亡的原因。今天晚上已經死了兩個人,還都是同事。雖然艾倫·布萊克早在丟腦袋之前就丟了飯碗。她還沒進廚房就聞到了血腥味,知道場面肯定不好看,但她本以為會看到那個人質——哈桑。結果反而看到了艾倫·布萊克的頭。自從他離開後,她就沒再想起過他。說實話,他在斯勞部門時她也不怎麼在意。

眼前的場景讓她窒息。時間的流速變緩了。但是她穩住自己,保持了清醒,沒有像卡特懷特那樣吐出來。卡特懷特出乎意料的脆弱讓她改變了對他的看法。其實她一般都會避開自己的同事,但最近也開始和明·哈珀聊天了。斯勞部門的人都一樣,命運把這群缺乏判斷力的人帶到了一起,他們從來沒有作為團隊行動過。諷刺的是,現在他們真的開始團隊行動了,隊伍立刻就開始縮水。

如今她再次身處黑暗,這次是在何的後花園裡。她不禁想道,明明自己認識的人都住在鞋盒裡,憑什麼何能擁有一座後花園?為什麼惡人總能得到最好的?但思考這個問題沒有意義。明就在她旁邊,她繼續向前走到後門,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要咬牙切齒。燈開著,她能聽到音樂聲。何大部分時候都很小心,但有時真是蠢得要命。他不惜一切掩蓋自己的行蹤,卻又在深夜用音樂把鄰居都吵醒。

她和明交換了一個眼神,不約而同地聳了聳肩。

路易莎伸手,敲響了何的門。

「有事嗎?」

一個二十歲出頭,身材瘦長,穿著切·格瓦拉t恤和夏威夷短褲的暴躁青年開啟了門。

以上任意一種特質都能讓丹·霍布斯痛恨一個人,但他最痛恨的還是面前的青年並非羅德里克·何。

「我想找何。」霍布斯說。

「你要找什麼?」

「羅德里克·何。」

「你要找的人不在這兒,哥們兒。現在是凌晨四點,你跑來按門鈴,是不是瘋了?」

青年想關門,卻被霍布斯的腳攔住了。霍布斯正在回憶他得到的資訊,確定自己沒有搞錯地址,這裡就是達菲說的地方。資料部的人也確認過了。暴躁青年再次把門開啟,看起來即將爆發,但他沒有機會了。霍布斯揍了他一拳,精準地擊中了他的咽喉。面對平民,你當然可以先警告他們你要動手了,但其實沒什麼意義。霍布斯關上門,跨過青年,進屋開始尋找何的身影。

很久很久以前,剛進入安全域性時,羅德里克·何入侵了資料庫,篡改了自己檔案裡的地址。如果問他為什麼,他肯定會覺得莫名其妙。他這麼做的原因和他從來不用真名辦會員卡的原因是一樣的:不能把個人資訊洩露給陌生人。看看西蒙·迪恩就知道了,那麼大一個定製車牌掛著,幾乎就跟把自己的銀行資訊曬給別人看一樣。車牌號這種東西隨便一點就好,沒必要給敵人留下把柄。而對於羅德里克·何來講,所有無法證明來意的人都是敵人。

但為什麼明·哈珀和路易莎·蓋伊會站在他的後院裡?

「……什麼?」

「你平時也公放音樂到這麼晚嗎?」

「鄰居都是學生,無所謂的。」他撓了撓頭。

他穿著和十個小時前離開斯勞部門時一樣的衣服,但此刻毛衣上多了些玉米片碎屑。他不記得路易莎和明穿的什麼衣服了,但這兩人看起來也沒睡覺。何不喜歡人,不擅長和人相處,但即便是他也能看出來這兩人不對勁。首先,他們是一起來的。他想問發生了什麼,但在那之前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你們怎麼找到我的?」

「怎麼了?你在躲什麼人嗎?」

他又重複道:「怎麼找到的?」

「蘭姆說的。」

「該死的蘭姆。」何說,「我不喜歡他。」

「他多半也不喜歡你,但他派我們來接你。」

「所以我們就來了。」

何搖了搖頭。他在想:蘭姆怎麼會知道他篡改過檔案,又怎麼會知道他的真實地址?然後他意識到了一個更加可怕的事實:蘭姆對電子世界的瞭解少得可憐,不可能光明正大地用電腦挖出何的秘密。也就是說,世界上還有其他竊密的辦法,電子戰士很可能不再是無敵的了。

但是何不願生活在這樣的世界,不願相信這種可能。所以他再次搖了搖頭,把這個想法甩到夜空中,天色已經開始泛白了。

他說:「我去拿電腦。」

達菲說:「什麼?」

「他不在那裡。」

「所以他在哪兒?」

霍布斯說:「不知道。」

對話陷入了沉默,丹·霍布斯能聽見他的事業土崩瓦解的聲音,就像風捲草滾過攝政公園總部的走廊。

然後達菲掛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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