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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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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弗走進酒吧,兩桌人跟他打了招呼。他不禁想道:在倫敦,就算你連續幾年光顧當地酒吧,死後人們都不知道該在你的花圈上寫什麼名字。但也可能是他的問題,瑞弗只有在偽裝成別人時才能這麼快交到朋友。他回應了那兩桌人的問候,來到了巴特菲爾德夫婦的桌前。斯蒂芬和麥格·巴特菲爾德手邊都放著一杯酒。凱莉站在吧檯後,正在用茶巾擦拭玻璃杯。

「好久不見。」她說。

她在捉弄他,但是沒關係。

他點了一杯礦泉水,她揚起了眉毛。「發生了什麼好事?」她說著倒了一杯水,瑞弗心裡忽然刺痛了一下,希望不是他的良心在作祟。就算他不是在這種情況下認識凱莉,也會想和她認真地發展一段關係。但他很確定,如果她發現他一直在說謊,肯定會砍掉他的——

「醃雞蛋?」

「什麼?」

「你想要個醃雞蛋嗎?是一種很受歡迎的當地美食。」

她字正腔圓地說道,好像在請他回想最近吃過的其他當地美食。

「很誘人,但還是算了吧。」他說,「今天晚上飛行俱樂部沒有活動嗎?」

「格雷格剛才來了一趟,你想找誰?」

「想找的人就在眼前。」他小聲回答道。

「小心,隔牆有耳。」

「我不會到處亂說的。」

「好啊,」她說,「我們遲早能把你培養成一名優秀的間諜。」

回到巴特菲爾德那桌時,這句話依然迴盪在他的耳邊。

斯蒂芬和麥格是飛行俱樂部成員達米恩·巴特菲爾德的父母。斯蒂芬曾經從事出版業,現在已經退休。麥格和朋友在莫頓因馬什共同經營一家精品店。用斯蒂芬的話說他們就是:身在鄉村,心繫城市。雖然住在鄉下,但他們很樂意每個月去倫敦吃兩頓飯,走親訪友、看看戲劇。「感受一下文化氣息。」但平時也願意戴一頂斜紋呢帽,穿一件綠色v領毛背心,再拿一根鍍銀的柺杖,正所謂入鄉隨俗。

他問瑞弗:「你的書寫得怎麼樣了?」

「就那樣吧,畢竟才剛開始。」

「還在調查階段?」麥格說。她雖然看著瑞弗,但修長的手指正焦慮地擺弄著面前的菸草、煙紙和一次性打火機。今晚她用一條黑色的絲綢頭巾裹住了灰白色的金髮,穿著一條長及腳踝的裙子,銀色的絲線閃著光,黑色的開衫有兩個很深的口袋,還裹著一條帶紅色流蘇的披肩,就像一個離開了沙漠的貝都因人。她眼角的皺紋,還有她穿的衣服都在暗示她菸民的身份。在倫敦他可能只會覺得她是個老嬉皮士,但在這裡她看起來更像個隱居的女巫。瑞弗完全可以想象她給患了相思病的情郎調配魔藥的樣子——如果現在還有人用「情郎」這個詞的話。可能這裡還有吧,但城裡人肯定不這麼說了。

比如坐在另外一張長椅上的小情侶,看起來挺甜蜜的。

「百分之九十的工作都是調查階段完成的。」他說。偽裝成一個作家實在太容易了,甚至有些好笑。「寫下來反而是最輕鬆的部分。」

「我們之前還和雷說起了你,你見到他了嗎?」

瑞弗還沒見過雷蒙德·哈德利,但早就聽聞他的大名。他可以說是這個村子的中心人物。他是教區委員會成員,學校董事會成員,任何需要簽名的地方都有他的名字。他還是飛行俱樂部的榮譽顧問。雷蒙德是個退役飛行員,停在國防部附近的那架小飛機就是他的,但瑞弗一直摸不清他的行蹤。

「還沒見過。」

因為哈德利總是恰好離席,或者隨時可能回來,但就是不出現。阿普肖特除了這家酒吧沒什麼可去的地方,但過去這幾周裡,哈德利設法找到了其他可以消磨時間的場所。

「雷當時和基地的那些幹部走得很近。」麥格繼續道,「總往那邊跑,是不是,親愛的?」

「當時但凡有一絲機會,他肯定會加入的。現在也是。我敢說他為了開那些美國噴氣飛機甚至願意捐一個腎。」

「你們居然還沒碰到過嗎?」麥格說,「他肯定是在躲著你。」

「其實我今天早上好像看到他了,他在去商店的路上,個子很高,光頭,是不是他?」

麥格的手機響了,時機也太糟糕了。「是我兒子。」她說,「我接一下。達米恩,親愛的,對,不,我不知道,去問你爸爸。」她把手機遞給斯蒂芬,然後對瑞弗說,「抱歉,親愛的,我要去抽根菸。」然後她拿起了手頭的那些東西,走向門口。

達米恩的車似乎出了什麼問題,這通電話應該會打很久,斯蒂芬·巴特菲爾德抱歉地對瑞弗揚了揚眉毛。瑞弗做了個「沒關係」的手勢,回到了吧檯。

酒吧的橡木橫樑上貼著紙幣,牆壁粉刷成白色,上面掛著農具。角落裡掛著阿普肖特這些年來的照片,大部分是在草坪上拍攝的,照片裡的人從黑白兩色變成七十年代的嬉皮風,最近的一張照片裡有九個年輕人,比之前的幾代人更加自如地展示著自己的年輕靚麗。他們站在一條柏油路上,有三位女性,凱莉·特羅珀站在中間,背景裡還有一架小飛機。

他來的第一天晚上就在看這張照片,認出了剛才給他倒酒的女性。然後一個男人走到他身邊,看起來和瑞弗差不多年紀,但是更強壯,腦袋像一顆保齡球,頭髮剃得很短,露出頭骨的形狀,臉頰和上唇也留著同樣短短的鬍鬚。男人的眼神銳利,帶著一絲奸詐和懷疑。瑞弗在其他酒吧裡也見過這種眼神,雖然不總是伴隨著麻煩,但當麻煩發生時,他們往往就在附近,或者位於事件的中心。

「你是誰?」

禮貌一點總是沒錯的,瑞弗想道。「我叫沃克。」

「是嗎。」

「喬納森·沃克。」

「喬納森·沃克。」男人用奇怪的聲調重複了一遍,彷彿在說瑞弗這樣的弱雞怎麼可能配得上這個名字。

「你呢?」

「關你什麼事?」

這時第三人終於插嘴了,酒保輕快地說:「你,別胡鬧了。」然後她又對瑞弗說,「他叫格里夫·葉茨。」

「格里夫·葉茨。」瑞弗說,「我是不是應該用那種傻兮兮的語調再重複一遍?抱歉,我還不是很熟悉你們這裡的習俗。」

「你覺得自己挺聰明,是吧?」葉茨說著放下了手裡的酒杯,瑞弗腦海中響起了外公的聲音。你才剛開始臥底五分鐘,就要在酒吧裡和人發生爭執?臥底這兩個字你懂不懂什麼意思?「上個聰明人是個該死的城裡人,租了一夏天詹姆斯的房子,你知道他後來怎麼樣了嗎?」

瑞弗只能回答:「不知道,怎麼樣了?」

「他直接滾回老家了,是吧?」格里夫·葉茨停頓了一下,大笑起來。「直接滾回老家了。」他又說了一遍,狂笑不止,直到瑞弗也加入他,給他買了一杯酒。

那是瑞弗來到阿普肖特的第一晚,後來就順利多了。格里夫·葉茨是村裡的異類。他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比飛行俱樂部的成員更年長一些。他不太和他們接觸,一半是出於嫉恨,另一半則是露骨的反感。

他現在不在酒吧裡,但人稱紅色安迪的安德魯·巴奈特卻在。他在九七年選舉的時候投票給了工黨,所以落了這麼個暱稱。此時他把沒喝完的酒和沒做完的數獨放在桌子上,人卻跑到了別處。

附近沒有其他人,於是凱莉又對瑞弗露出了笑容。「你好啊,又見面了。」

他還能感受到她的體溫。「我還沒請你喝一杯呢。」

「下次我不當班的時候吧。」她對著他手裡的杯子點點頭,「而且不要礦泉水。」

「你明天也上班嗎?」

「還有後天。」

「那明天下午見?」

「你這是要養成習慣了,嗯?」和女性上過床之後,她們會用一種特定的眼神看你,此時凱莉就這樣看著他。「我和你說過了,我明天要去開飛機。」

「當然了,有什麼特別的目的地嗎?」

她似乎覺得這個問題很有趣。「上面的一切都很特別。」

「所以要保密。」

「你會知道的。」她傾身向前,「但我今晚十一點半就下班了,如果你想的話我們可以繼續?」

「我也想,但是今晚有點忙。」

她揚起一邊眉毛。「有點忙?晚上店鋪都打烊了,有什麼可忙的?」

「不是你想的那樣,是——」

「你好啊年輕人,在跟我們美麗的酒吧員工搭訕嗎?」

紅色安迪剛剛抽了一根菸,從外面回來,外套上都是煙味。

「安迪。」瑞弗打了聲招呼。

「我剛才在外面和麥格·巴特菲爾德聊了聊。」他停下喝了一口酒,「再幫我倒一杯,凱莉親愛的。也給咱們這位客人倒一杯。麥格說你的小說進展不錯。」

「不用幫我點了,謝謝。我要走了。」

「可惜,我還想聽聽你的進展怎麼樣了呢。」安迪·巴奈特是所有人的噩夢,他是真正的當地作家,自出版的回憶錄受到評論界的一致好評,可惜銷量慘淡。當然,你只要認識他兩分鐘就一定會知道這件事。「我很願意幫你看看稿子。」

「我一定第一個給你看。」

後面一陣風吹來,又有人走進了酒吧。巴奈特說:「麻煩來了。」

瑞弗不用轉身就知道來者何人。

天快黑了,路易莎來到大理石拱門,穿行在年輕的外國遊客之間。她躲開巨大的雙肩背包,呼吸著夜晚的空氣,聞到了汽車尾氣、香水、菸草和公園裡落葉的味道。她走上階梯,開啟一張小地圖,停下腳步。盯著地圖看了兩分鐘之後,又把它收了起來。如果有人在跟蹤她,那麼他們的技術肯定相當高超。

雖然應該沒有人會來跟蹤她。她只是一個晚上出來找樂子的女孩,街上到處都是這種人。一群又一群新鮮的年輕人,有些沒那麼新鮮,有些沒那麼年輕。今晚路易莎也煥然一新,穿著黑色的露肩及膝長裙,搭了一件外套。外套已經穿了四年,不,五年了,有點舊了,但男人肯定不會注意到。她還穿了黑色絲襪,頭髮用紅色的髮圈束起。她看起來很美,男人很容易上鉤,方便她實施計劃。

她背了一個挎包,裡面裝了些女性必需品。必需品的定義當然因人而異,但對路易莎來說就是手機、錢包、口紅、信用卡、胡椒噴霧和一對她從網上買的塑膠手銬。和大部分網購商品一樣,這些東西也很不專業,而且她肯定有考慮不周之處。她忍不住去想明會怎麼說,但這樣就本末倒置了。如果明能知道,她就不會這麼幹了。

晚上的大使館看起來截然不同。之前它是一座壯觀的都市建築,全是鋼筋和玻璃,還有精心維護的街道。現在它卻在發光,十七層樓的窗戶映出街上的車輛。她邊走邊拿出手機,他在鈴響第二聲的時候接通了電話。「我馬上下來。」他說。

她希望他能請她上樓。就算現在不行,之後也可以,她會確保這一點。

大堂裡掛著鏡子,她不可避免地看到了自己的模樣,不禁再次想道:明會怎麼想?他肯定會喜歡這條裙子,喜歡絲襪襯出她小腿的形狀,但他若是知道她為別人這樣打扮,肯定會很失望。

電梯來了,阿爾卡迪·帕希金走了出來,只有他一個人。她如釋重負地放下了心。

他穿過大堂時注意著不要笑出來,眼中閃過狼一般的神采,牽起她的手吻了一下。非常好。「蓋伊女士。」他說,「你看起來真美。」

「謝謝。」

他穿著深色西裝,無領白色襯衫,解開了最上面的紐扣。脖子上繫著一條深紅色的絲巾。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們也許可以走過去。」他說,「今晚很暖和,不是嗎?」

「是的,很暖和。」她說。

「這樣我就能好好地欣賞一下城市風光了。」他說著對站在前臺的年輕女性點頭示意,領著路易莎走到帕克街上。「所有大城市——莫斯科、倫敦、巴黎、紐約,都最好步行觀光。」

「真希望大家都是這麼想的。」她不得不扯著嗓門才能蓋過車輛的噪音。她環顧四周,沒有人跟著他們,「所以只有我們兩個。」

「只有我們兩個。」

「你給皮奧特和——抱歉,我忘了他叫什麼——」

「基里爾。」

「你給他們放了一晚上假?真體貼。」

「現代社會就是這樣,」他說,「善待你的員工,不然他們就會另謀出路。」

「就算是打手?」

他攬著她的胳膊,兩人穿過馬路。她沒有感覺到壓迫,相反,他的聲音聽起來相當愉快:「就算他們是打手也一樣。」

「我只是在開玩笑。」

「我喜歡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不過,我給他們放假是因為我猜今晚不談公事。但是不得不說,接到你的電話我還是很驚訝。」

「真的嗎?」

「是的。」他微笑道,「實不相瞞,我確實會接到女人打來的電話,就算是英國女人,她們會有點……保守,是這個詞嗎?」

「這是一個詞。」路易莎說道。

「而且今天下午你的態度很公事公辦,我不是在責怪你,正相反,我覺得公私分明是很好的。不過今晚的事,我必須要問,你覺得我的推測是否正確?」

「你是說,不談公事?」

他們平安穿過了馬路,但他並沒有鬆開她的胳膊。

她說:「沒有人知道我會來,帕希金先生,今晚只聊私事。」

「請叫我阿爾卡迪。」

「路易莎。」

他們在公園裡,沿著其中一條點著燈的小路前進。就像路易莎說的那樣,這是一個溫暖的夜晚。街邊的噪音也漸漸遠去。去年冬天她和明一起走過這條路,去聖誕集市。集市上有摩天輪、溜冰場、熱紅酒和百果派。明在一個氣步槍的攤位上連續五次射偏了。這叫偽裝。他說。總不能讓大家都知道我接受過射擊訓練。別想了,別想當時的事了。她說:「我們是在往哪兒走?你有計劃嗎,還是隻是隨便逛逛?」

「哦,」他對她說,「我向來計劃周全。」

我們兩個都是。路易莎想道,抓緊了身邊的包。

身後兩百米,在燈光照不到的陰影之中,一個人影雙手插在口袋裡,安靜地跟在他們身後。

空氣有些潮溼。天上陰雲密佈,灰色的雲層遮蓋了星空。格里夫·葉茨健步如飛,但瑞弗還是跟上了。他們在主幹道上,沒有見到其他人,只有少數幾棟房子亮著燈。這也不是第一次了,瑞弗不禁想,這座村莊是不是發生了時空錯位?

葉茨好像讀出了他的心思。「想倫敦了?」

「這裡安靜又平和,換換心情挺好的。」

「死亡也安靜又平和。」

「如果你不喜歡,為什麼要留在這兒?」

「誰說我不喜歡了?」

他們路過商店,還有幾棟小屋。聖約翰十字教堂變成了一個黑色的暗影,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之中。天黑之後,阿普肖特很快就會從眼前消失。腳下的道路蜿蜒,但僅此而已。

「但有些人,哈,我很樂意喂他們吃幾顆槍子。」

「外來者。」瑞弗說。

「他們全都是外來者。那個安迪·巴奈特?說得好像自己在經營畜牧業似的,但其實連公牛的老二在哪兒都不知道。」

那就要看你是一頭母牛還是無辜路人了,瑞弗想道。「飛行俱樂部的人呢?」

「他們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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