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一點,我倒並不像你那樣認真。我認為筆名只是一個記號。讀者決不會只看筆名而不看文章的。福克納在寫作《喧譁與憤激》之前,也曾寫過幾部通俗小說,浪費很多精力,企圖迎合一般讀者的趣味。等到他發現自己的才具並不屬於流行作家那一派時,他發表了《喧譁與憤激》。結果贏得批評界的一致叫好,並榮獲諾貝爾文學獎金。此外,當年的穆時英,也曾以同一個筆名同時發表兩種風格絕然不同的小說:一種是通俗形式的《南北極》;一種是用感覺派手法撰寫的《公墓》與《白金的女體塑像》。至於張天翼,早期也曾寫過不少鴛鴦蝴蝶派小說。所以,《前衛文學》不應該堅持這一點。事實上,今天的香港文藝工作者幾乎十九都曾寫過商業化文字。我們應該重視作品本身所具的價值,不必斤斤於小節。
荷門瞪大眼睛望著我,似乎仍未被我說服。看樣子,他不願意撰寫《潘金蓮做包租婆》的人在《前衛文學》上發表文藝創作。
我的看法跟他不同。我認為重要的是作品本身。
不過,荷門既然有此成見,我也沒有必要與他爭辯。實際上,我之所以毅然答應為《前衛文學》寫一個短篇創作,完全因為受了荷門那般傻勁的感染。他既然反對我用寫通俗文字的筆名在《前衛文學》上發表作品,我也樂得趁此作罷。我已決心作一個文學領域上的逃兵,又何必再擠進去。於是我說:
——這些年來,為了生活,寫過不少通俗文字,即使想認真寫些東西,恐怕也會力不從心,與其糟蹋《前衛文學》的篇幅,不如藏拙。
荷門搖搖頭說:
——我對你的創作能力有絕大的信心,問題是:我不贊成你用撰寫《潘金蓮做包租婆》的筆名來發表嚴肅的文藝創作。
——既然這樣,就算了吧。
麥荷門用嘆息解釋一切。我向夥計要了一杯酒。逢到這種情形,只有酒才是真正的朋友。我們不再交談,好像有意在沉默中尋找些什麼。兩杯下肚,麥荷門吩咐夥計埋單,說是要到印刷所去看看,先走了。我立刻感到一種無比的空虛,用眼對四周掃了一圈,茶客雖多,我卻十分孤獨。
忽然想起楊露。身上現款不多。走出「蘭香閣」,到一家報館去借支稿費。
主持人搖搖頭,表示沒有辦法。我很生氣,憤然離開那家報館,去到另一家,借支兩百元稿費,僱車去灣仔。
楊露見到我,說我在生氣。我不加否認,楊露就誇耀自己的聰明。其實,她弄錯了。她以為我在生她的氣。
我邀她出去喝酒,她一口答應。
在一家東江菜館吃鹽煽雞時,楊露仰起脖子,將半杯白蘭地飲盡了。她的酒量並不太好,忽然酒興那麼濃,不會沒有理由。我為她斟了半杯,她說:
——下個月一號起,我不做了。
——跳槽?
——不是。
——對蠟板生涯感到厭倦?
——不是。
——既然這樣,為什麼忽然有輟舞的念頭?
——嫁人!
——誰?你的物件是誰?
——一個年輕的舞客,你沒有見過。
這「年輕」兩字猶如兩枝箭,直射我心,又刺又痛。我舉起酒杯,一口將酒喝盡,心亂似麻,只是不開口。楊露說我醉了。我搖搖頭。楊露用纖細的食指點點我的臉頰,說我的面孔紅得像舞臺上的關老爺。我知道我很激動;但是楊露競視作酒的反應,我難免不感到失望,因為楊露對我的感情全不瞭解。
——你家裡的負擔可不輕?輟舞后,他們的生活費由誰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