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在這樣的情況下,媽媽所有的不開心,所有的負面情緒其實都是不加掩飾地、沒有任何消化地、赤裸裸地扔給了孩子。
孩子成為處理媽媽的不安和恐懼情緒的工具,那孩子的情緒誰來看見和處理?孩子的背後又由誰來提供力量和滋養?
我想是沒有的。
在這樣的家庭長大的孩子,一方面形成的就是「我務必要讓他人快樂」的模式;而另一方面,因為沒有被任何能量滋養而形成了內在極度脆弱匱乏的自我。
他們自己的情緒無人照顧,卻長久地壓抑自己去照顧別人的情緒,既不表現出憤怒,也不表達出怨恨,長此以往,就會形成抑鬱。所以說,b好人多抑鬱/b。
b儘管憤怒和怨恨會帶來一些不和諧和傷害,但終歸那也是一種表達。/b
但如果一個人連讓別人有一絲不快樂的勇氣都沒有,那就很難想象這個人可以表達出憤怒和怨恨了。
李雪琴說,她有一種表達方式,就是每當痛苦時,她會用自虐來獲得平靜。這就是一種無法表達出來的「對他人的攻擊」,轉而變成「對自己的攻擊」。
她不能攻擊她的媽媽。也許她的媽媽一直都是可憐的、悲慘的、極度脆弱的,當她媽媽對她塑造起母親的角色,而她也認同了這個角色後,她對媽媽有再多的不滿和憤怒,都無法表達出來了。
誰能對一個脆弱的、可憐的媽媽去表達自己的情緒呢?
作為孩子,唯有用自己的人生去補償和滿足。
[3]
所以,被大家當作「段子」的「段子製造者」李雪琴並不快樂。
過年也不是一個自然而然就會快樂的時間點。
快樂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在很多人的人生裡,關於快樂的規則是——我先讓那些人快樂了,我才有資格快樂。
如果過年的時候,你沒有讓你的父母快樂,你還能快樂嗎?
但是,我很想問,你為你的父母努力地承擔了這麼多,做了這麼多,他們真的就變得快樂了嗎?
李雪琴說,她是一個特別希望別人快樂的人。
她舉了個例子,如果有一塊蛋糕,本來是三個人要吃的,包括她在內,但是假如兩個人為了吃多吃少吵起來,李雪琴就特別希望他們倆一人一半,不要吵了,希望他們倆都快樂,而她自己完全可以不吃。
這個例子,其實很有代表性。
在很多人的生活裡,我們都或多或少地扮演過為了讓別人快樂而顧不上自己的角色。但問題是,為了吃蛋糕就能吵起來的兩個人,即使因為你這次的委屈和忍讓,吃到了更多蛋糕而感到此刻的滿意,但這樣的兩個人,可能長久地幸福、快樂和滿意嗎?
不可能的,他們一定會因為其他的事情再度陷入爭吵的痛苦。
b你再怎麼努力,也只能解決當下這一件事情,你改變不了他們的人生,你也逆轉不了一個人早已形成的內心模式。/b
b那是那個人自己的事情,是他的人生。/b
一個總是憤怒的人,沒有覺察就會一直憤怒;一個總是抱怨的人,沒有覺察就會一直抱怨;一個總是焦慮的人,沒有覺察就會一直焦慮;一個活在受害者角色裡的人,沒有覺察就會一直覺得全世界都要害他。
覺察是什麼?b覺察就是自己的成長。/b這不是你可以替代的事情。
而我們需要去覺察和接受的是,我們不可能完全解決父母的問題和情緒,也不可能代替他們的人生去完成他們的成長,我們不能一直活在對父母的期待和不甘心裡,不要期待有一天我們最珍愛的家庭可以變成我們理想中的樣子。我們要意識到,他們做不到。
只有你把這些事情想明白,b才能劃清自己與父母的界限,完成心理意義上生命的獨立。/b
[4]
孩子和母親之間的感應是最強烈的,最直接的。
孩子在六歲以前,會常常幻想自己和母親是一個整體。
我們對母親有天然的認同感和忠誠,當然對父親也有。這種認同感和忠誠會伴隨我們很久,乃至一生。所以,分離出界限,讓生命獨立,我們會揹負很多的內疚。
能不能沒有內疚?也許不能。
內疚是我們的本能,這就是人。但我們可以做的是,b學會與自己的內疚感相處,不被它淹沒和綁架。/b
沒有很好地分離之前,當母親難過,我們也很難允許自己開心。
所以,你會看到很多人總是會莫名其妙搞砸自己的人生和關係,如果你去打聽他的父母,你也許會聽到他說,他的父母生活得都很苦、很糟糕,是那種充滿了不幸和黑暗的人生。
而他的搞砸,就是對父母保有的忠誠,因為他沒有完成分離,也無法去面對分離後比父母活得好的內疚感。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更少地被父母的情緒影響呢?
b在我們和父母完成分離的時候。在我們不再有期待,不再有憤怒,不再去一個勁兒地滿足,也不再去一個勁兒地控制的時候。/b
如果你有種被別人的情緒吞噬的感覺,那麼嘗試著用觀察者的角度,去看看你的家庭、你的周遭以及你自己,你會更容易從情緒的旋渦裡平靜下來。
而當你能夠站在觀察者的位置去看你的父母時,你就已經體驗到了和父母的分離。
畢竟,融為一體,彼此糾纏,是無法去觀察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