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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折磨我五年的病突然好了」(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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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選擇,

一開始我們就是在盲人摸象,

這才是關於婚姻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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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快結束的時候,我收到了一個好朋友的微信,說她離婚了。

她說,離婚後,折磨她五年的慢性溼疹突然就好了。很神奇是不是?但是,其實也可以理解。

「我花了五年時間,才接受了自己婚姻的失敗,又花了五年才從受害者心態裡走出來。整整五年,我都沉浸在對他的怨恨裡。而在決心整理這個關係的時刻,我發現我對他的怨恨也沒有了,然後我的溼疹就這樣神奇地好了。」

她說這段成長來得太晚。

而我對她說:b「好在你只用了五年,而不是一生。」/b

在一段婚姻當中,最可怕的並不是你遇到了一個不那麼適合的人,也不是你遇到了一個曾經符合你的想象,但他在婚姻中的表現卻完全與你的想象相反的人。

最可怕的是,你把自己當作一個受害者,並一直活在受害者的位置上。

而真正拖垮婚姻的,拖垮你人生的,不是別人,正是這種b「受害者思維」/b。

[1]

b婚姻,對於每一個選擇踏入婚姻的人來說,都是考驗。/b

如何面對婚姻中的各種考驗以及隨之而來的挫敗、委屈和傷害?

你可以做一個受害者,將所有問題都放在對方身上,在控訴對方的過程中,不斷髮洩永遠也發洩不完的怨恨;也可以從「我」出發,去想想這一切糟糕現實的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我」在其中又扮演了怎樣的角色,這段糟糕的婚姻真的完全是因為對方很壞或者有缺陷嗎?

如此,才能找到b關於關係、關於自我、關於婚姻/b的正確開啟方式。

無論你是繼續這段婚姻,還是結束婚姻邁向人生的另一階段,從「我」出發的思維方式都比「受害者思維」要有益得多。

也許你會說,我知道以上道理,但我好像做不到。

就像我的朋友,活在「受害者思維」裡五年時間,離開婚姻後,她的身體都變得好了,但是是什麼讓她一直在這種心態裡拔不出來呢?

儘管「受害者思維」並不利於一個人自我的成長和兩個人婚姻問題的解決,但是為什麼我們還是常常爭先恐後地要在婚姻中和對方爭搶受害者的位置呢?

我想,在開始時,對於婚姻,我們總是過於自信。

我們對於婚姻的預期,不是一種合理的預期,而是一種過度的期待。

因為我們太渴望幸福,渴望產生連線,渴望從另一個人身上找到童年缺失的愛。

於是我們以為,婚姻就是來解決這一切痛苦的,其實我們錯了,b婚姻不是一種解決方法,婚姻是你們倆原生家庭模式的強迫重複,是你們潛意識中創傷的真切呈現。/b

婚姻本身就是充滿考驗、充滿難題的,可是我們卻把這件事想得太簡單。

而當現實擊碎了我們關於婚姻的瑰麗夢想時,我們又往往承受不起這份殘酷的挫敗,也承擔不了如此慘重的人生代價。因此,我們需要有一個簡單的方法,來幫助我們面對這個不在預期之中的真實,所以,很多人一瞬間就站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上。

b當婚姻不如預期,當關系無法滿足自己,當體驗到傷害、無視和羞辱時,你感受到的是失控感。/b

站在受害者的位置有兩個好處:一是免責,即這件事的失敗,不是我的錯,這樣我就可以免於對自我的責難;二是可以去譴責對方,即這件事的失敗都是因為伴侶有問題,那麼我就可以把對婚姻失敗的這部分憤怒、不甘和難過都發洩到對方的身上。

畢竟承認自己也有問題,是需要勇氣,也是需要自我力量的。而改變自己,也是異常困難的。

所以,將過錯都放在對方身上,強烈要求對方做出改變,比反省自我、改變自我要簡單得多。

這就是「受害者思維」廣泛地被大家應用於兩性關係的原因。

[2]

「受害者思維」雖然在當時會讓你感覺好受一些,讓你有資格去指責對方,可以暫時(或永遠)不去面對自己的問題,但是,如果你一直使用它,那麼它會令你付出更慘重的人生代價。

受害者思維,會造就互相怨恨、終日指責對方的伴侶。

如果每個人都想通過指責對方、改變對方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那麼結果就是誰也贏不了。婚姻變成了每一天的戰爭,在極其微小的事情上,兩個人都要為對錯爭個面紅耳赤。要不然就是誰也不願意改變,誰都覺得對方是壞人;要不就是有個人被迫改變和壓抑了自我,這種長期的壓抑也不會給婚姻帶來真正的幸福和快樂。

受害者思維,會讓你活在一種嬰兒般的感覺裡,完全沒有成長。

你所經歷的現實生活,都和你的選擇相關。不管你的選擇是被動還是主動,那都是你的選擇。

而受害者思維,則是將自己當成了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的嬰兒。

一個嬰兒如果沒有得到父母好的養育,那麼他的確是一個受害者,因為他不能動、不能說話,他也不可能生病了自己找藥吃,餓了自己泡奶粉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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